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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黑龙江省药监局发布《黑龙江省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后,“打铁趁热”才能塑形,该省继续发布对于《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解读》文件。详细描述了在新注册人制度下,注册人、黑龙江省、药监局叁者之"间的利害关系。
查看详情为落实国务院对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部署,加快推进我省医疗器械产业创新发展,为全国实施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积累经验,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对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厅字〔2017〕42号)《国家药监局对于扩大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国药监械注〔2019〕33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局制定了《黑龙江省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查看详情2019年9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共批准注册医疗器械产物184个。其中,境内第叁类医疗器械产物115个,进口第叁类医疗器械产物21个,进口第二类医疗器械产物46个,港澳台2个(具体产物见附件)。
查看详情10月29日,辽宁省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正式面向医疗器械圈征求意见,全国有24个省、直辖市正式进入推进医疗器械产业创新发展,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升产业创新发展活力试验期。附:24个省直辖市《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文件。
查看详情第二批试点医疗器械注册人省份单位中,仅剩辽宁省暂未发布实施方案或征求意见稿。为满足山东省内各医疗器械公司需求,山东省药监局在结合国家药监局要求和省内医疗器械公司情况,制定了符合山东省现实情况的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查看详情从广西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10月25日起,广西正式启动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工作。医疗器械注册人可将已获证产物委托给具备生产能力的一家或者多家公司生产产物,这将进一步鼓励医疗器械研发、生产领域的集团公司通过注册人制度试点进一步整合、优化资源配置,落实医疗器械注册人主体责任。对于广西承接大湾区医疗产业战略转移、提高医疗器械产业发展水平和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查看详情为深入推进广东省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工作,强化服务指导,保证公平、公正、公开,我局制定了《广东省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工作申请人试点申报程序》,自通知印发之"日起施行,请各有关单位参照做好相关申报工作。
查看详情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对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厅字〔2017〕42号),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于扩大医疗器械注册人试点工作的通知》(国药监械注〔2019〕33号)要求,推进长江叁角洲区域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为全国全面实施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进一步积累经验,经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协商一致,特制定《长江叁角洲区域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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