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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经半年多的酝酿,上海《对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实施意见》(简称“鼓励药械创新32条”)出台并实施,日前在上海市政府网站上发布。针对当前药械产业发展中的“痛点”,鼓励药械创新32条从改革临床试验管理......
查看详情在国内创新药研发的大潮下,临床试验作为关键一环备受关注,在2017年颁贵顿础加入滨颁贬后,国内新药研发的临床试验标准与国际接轨的步伐继续提速。而从全球视野看,新药研发的临床试验本身也在进行着创新。
查看详情创新是医药行业的生命力所在。新药研发是一个充满创新与挑战的行业,但创新与挑战都意味着风险,风险是制约创新的关键因素。所以,质量风险管理一直都是新药研发领域的热门话题。为了规避临床研究中的各种风险,临床研究在具体的操作层面往往是非常保守的。在操作层面采用保守的方法以及临床研究人员的实际操作经验,对于新药研发风险的规避至关重要。
查看详情近期,陕西、福建、上海陆续下调了国产二类医疗器械注册收费标准,其中上海与福建下调幅度高达30%,陕西下调10%。
查看详情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于2017年8月31日发布了《医疗器械分类目录》,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为确保新《分类目录》平稳、有序实施,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公布与众。
查看详情近日,国务院对北京市继续开展和全面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的请示作出批复,允许北京市医疗器械注册人委托京津冀地区医疗器械生产公司生产医疗器械”。意味着对医械行业产生重大影响的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正式扩展至北京市,所委托的生产公司更是扩展至河北省。
查看详情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对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厅字〔2017〕42号),持续深化医疗器械领域“放管服”改革,国家药监局组织开展了免于进行临床试验医疗器械目录(以下简称豁免目录)的制修订工作,结合2017年修订发布的《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以下简称新《分类目录》)对已发布的前叁批豁免目录进行整理和修订,在此基础上与新一批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医疗器械(含体外诊断试剂)产物目录整合,形成新修订的《免于进行临床试验医疗器械目录》(以下简称新《豁免目录》)。
查看详情9月27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公告,对医疗器械规范性文件(1998—2013年)清理结果的予以公布。其中99项政策文件被废止,20项宣布失效。同时,继续保留的有效文件有114项。公告称,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要求,为做好药品监管法律制度“立改废释”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1998—2013年医疗器械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并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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