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服务热线:19103801095
NEWS CENTER
Recommend case
contact us
对于医疗器械注册项目可行性分析时,该产物是否能够免于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是关键要素之"一。本文来说一个免于临床试验的特例情况,即当有源医疗器械注册产物由多个免临床产物组合而成,是否可以免于医疗器械临床试验?一起看正文。
查看详情义乌市是浙江四大区域中心城市之"一,是中国最富裕的地区之"一,是全球最大的小商品集散中心,被联合国、世界银行等国际权威机构确定为世界第一大市场,被列为第一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本文为大家说说义乌第一类医疗器械产物备案流程和要求。
查看详情2023年4月28日,为进一步规范强脉冲光治疗设备注册及管理,国家药监局器发布了《强脉冲光治疗设备注册审查指导原则》(2023年修订版),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注册申请人规范强脉冲光治疗设备研制过程、准备及撰写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同时也为技术审评部门审评注册申报资料提供参考。
查看详情2023年4月28日,为进一步规范眼科光学测量设备的管理,国家药监局发布《眼科光学测量设备注册审查指导原则》(2023年第13号),本指导原则旨在为技术审评部门审评眼科光学测量设备注册申报资料提供参考,同时也用于指导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对申报资料的准备及撰写。
查看详情2023年4月28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应用纳米材料的医疗器械安全性和有效性评价指导原则第二部分:理化表征》,本指导原则为注册申请人/监管人员提供对于应用纳米材料的医疗器械理化表征相关方面的信息。本指导原则是对应用纳米材料医疗器械理化表征的一般要求,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应依据具体产物的特性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分说明和细化。
查看详情2023年4月28日,国家药监局发布2023年修订版《一次性使用避光输液器注册审查指导原则》,一次性使用避光输液器在我国属于第叁类医疗器械注册?产物,指导原则的发布旨在帮助和指导注册申请人对一次性使用避光输液器(以下简称避光输液器)产物注册申报资料进行准备,同时也为技术审评部门提供参考。
查看详情《一次性使用输注器具产物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几乎每年修订一次,记得2022年的时候修订过一次,到2023年4月28日,国家药监局又发布了2023年修订版一次性使用输注器具产物注册审查指导原则。指导原则的频繁修订,说明监管要求需要调整,医疗器械注册人务必关注最新版指导原则。
查看详情五一假期放假前一天,药监总局发布了2023年修订版《一次性使用血液分离器具注册审查指导原则》,一次性使用血液分离器具在我国属于第叁类医疗器械注册?产物,本指导原则旨在帮助和指导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对一次性使用血液分离器具产物注册申报资料进行准备,同时也为技术审评部门提供参考。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