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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发布医疗器械注册申请电子提交技术指南的通告(2019年第29号),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对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厅字〔2017〕42号),进一步提升“互联网+医疗器械政务服务”信息化水平,节约医疗器械注册资料流转的时间,减轻医疗器械行政相对人的申报负担,医疗器械电子申报信息化(别搁笔厂)系统即将建成启用,实现各类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事项按照搁笔厂格式进行电子申报和在线审评。
查看详情上市药品临床安全性文献评价指导原则(试行)(2019年第27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直接报告不良反应事宜的公告》(2018年第66号)第四款规定,持有人应当定期对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数据、临床研究、文献等资料进行评价。上市药品临床安全性文献评价作为药品上市后临床研究的主要方法之"一,是指尽可能全面系统地收集一定时间范围内、特定上市药品的临床安全性研究相关文献,在对文献资料进行系统筛选、资料提取、质量评价和归纳整理的基础上,进行定性或定量综合分析评价,并形成评价报告的过程。基本要素包括文献评价的一般流程、方法学要点以及评价报告撰写规范。
查看详情离心式血液成分分离设备临床评价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9年第24号)本指导原则是对离心式血液成分分离设备临床评价的一般要求,注册申请人应依据具体产物的特性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注册申请人还应依据具体产物的特性确定其中的具体内容是否适用,若不适用,需具体阐述其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本指导原则是对注册申请人和审查人员的指导性文件,但不包括注册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如果有能够满足相关法规要求的其它方法,也可以采用,但是需要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本指导原则也可作为其他血液处理设备的审查参考文件。
查看详情经导管植入式人工主动脉瓣膜临床试验指导原则(2019年第8号)为了进一步规范经导管植入式人工主动脉瓣膜(Trans-catheter Aortic Valve Implantation,TAVI)产物上市前的临床试验,并指导该类产物申请人在申请产物注册时临床试验资料的准备,制订本指导原则。本指导原则系对经导管植入式人工主动脉瓣膜临床试验的一般要求,申请人应依据具体产物的特性对临床试验方案的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本指导原则虽然为该类产物的临床试验及申请人在申请产物注册时临床试验资料的准备提供了初步指导和建议,但不会限制医疗器械相关管理部门对该类产物的技术审评、行政审批,以及申请人对该类产物临床试验资料的准备工作。
查看详情主动脉覆膜支架系统临床试验指导原则(2019年第8号)为了进一步规范主动脉覆膜支架系统产物上市前的临床试验,并指导该类产物申请人在申请产物注册时临床试验资料的准备,制订本指导原则。本指导原则系对主动脉覆膜支架系统临床试验的一般要求,申请人应依据具体产物的特性对临床试验方案的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本指导原则虽然为该类产物的临床试验及申请人在申请产物注册时临床试验资料的准备提供了初步指导和建议,但不会限制医疗器械相关管理部门对该类产物的技术审评、行政审批,以及申请人对该类产物临床试验资料的准备工作。
查看详情国家药监局对于发布药品委托生产质量协议指南(2020年版)的公告(2020年第107号)发布时间:2020-10-09为贯彻《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药品委托生产质量协议指南(2020年版)》,用于指导、监督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受托生产公司履行药品质量保证义务。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查看详情为规范医药代表学术推广行为,促进医药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现予发布。
查看详情角膜塑形用硬性透气接触镜说明书编写指导原则(2020年修订版)(2020年第47号)角膜塑形用硬性透气接触镜(以下简称塑形镜)说明书承载了产物预期用途、配戴步骤、警示、注意事项等重要信息,是指导配戴者正确操作、眼科专业人员准确理解和合理应用的重要技术性文件。本指导原则基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号)的有关要求,参考国外监管机构的经验及生产公司有关塑形镜说明书编写方面的资料,对说明书的编写格式及各项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其目的是为编写塑形镜说明书进行原则性指导,同时,也为注册管理部门审核说明书提供技术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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