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黑料社区

网站导航

24小时服务热线:19103801095

欢迎来到91制片厂在线观看【官网】

对于医疗器械标准和产物技术要求冲突问题的探讨

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行业资讯

来源:91制片厂在线观看医疗器械咨询&苍产蝉辫;&苍产蝉辫;发布时间:2021-04-19&苍产蝉辫;&苍产蝉辫;

新闻资讯

NEWS CENTER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请备注医疗器械注册咨询
业务咨询:19103801095(施先生,微信同)
市场合作:15577402464
周一至周日 8:00~22:00

在线客服
周一至周日8:00-22:00
蚕蚕在线客服

  笔者作为基层市场监管执法检查人员,在日常医疗器械监督检查中,发现医疗器械标准和医疗器械产物技术要求之"间存在冲突。

对于医疗器械标准和产物技术要求冲突问题的探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现行2017版)第二条:本法所称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公司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第二十七条:国家实行团体标准、公司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公司应当公开其执行的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团体标准或者公司标准的编号和名称;公司执行自行制定的公司标准的,还应当公开产物、服务的功能指标和产物的性能指标。国家鼓励团体标准、公司标准通过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公司应当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其生产的产物、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公司公开标准的技术要求。第三十八条 公司未依照本法规定公开其执行的标准的,由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在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公示。

  从《标准化法》规定,我们可以得出,一:标准是技术要求;二: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团体标准、公司标准这4个标准里,公司必须执行一个标准。叁:公司必须执行标准并公开其执行标准的编号和名称。

  根据《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现行2017版)第四条:医疗器械标准按照其效力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对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为医疗器械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强制性行业标准。对满足基础通用、与强制性标准配套、对医疗器械产业起引领作用等需要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为医疗器械推荐性国家标准和推荐性行业标准。第二十五条:医疗器械公司应当严格按照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物技术要求组织生产,保证出厂的医疗器械符合强制性标准以及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物技术要求。

  从《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规定,我们可以得出,医疗器械是有标准的,可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医疗器械公司按照产物技术要求组织生产,但要保证出厂的医疗器械符合强制性标准和产物技术要求。注意这里有个问题,规定医疗器械公司按照产物技术要求组织生产,而不是规定按照强制性标准或推荐性标准组织生产。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4版)第六条:医疗器械产物应当符合医疗器械强制性国家标准;尚无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应当符合医疗器械强制性行业标准。第二十七条:医疗器械应当有说明书、标签。说明书、标签的内容应当与经注册或者备案的相关内容一致。医疗器械的说明书、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一)通用名称、型号、规格;(二)生产公司的名称和住所、生产地址及联系方式;(叁)产物技术要求的编号;(四)生产日期和使用期限或者失效日期;(五)产物性能、主要结构、适用范围;(六)禁忌症、注意事项以及其他需要警示或者提示的内容;(七)安装和使用说明或者图示;(八)维护和保养方法,特殊储存条件、方法;(九)产物技术要求规定应当标明的其他内容。

  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我们可以得出,医疗器械外包装标签只需标准&濒诲辩耻辞;产物技术要求编号&谤诲辩耻辞;没有要求标准医疗器械产物执行标准。而产物技术要求编号绝大部分都是标注产物注册证编号,也无法查询该医疗器械产物技术要求的相关内容。

  对于医疗器械产物技术要求,食药监总局办公厅《对于医疗器械产物技术要求有关问题的通知》(食药监办械管〔2016〕22号)规定:一、《条例》中明确了产物技术要求的法律地位。第一类医疗器械产物备案和申请第二类、第叁类医疗器械产物注册,应当提交产物技术要求等资料;医疗器械生产公司应当严格按照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物技术要求组织生产,保证出厂的医疗器械符合强制性标准以及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物技术要求。二、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应当根据医疗器械成品的性能指标和检验方法编制产物技术要求,在注册申请时提交产物技术要求及其他注册申报资料。五、产物技术要求主要包括医疗器械成品的性能指标和检验方法,其中哪些项目需要出厂检验,不在产物技术要求中规定。公司应当根据产物技术要求、产物特性、生产工艺、生产过程、质量管理体系等确定生产过程中各个环节的检验项目,最终以产物检验规程的形式予以细化和固化,用以指导公司的出厂检验和放行工作,确保出厂的产物质量符合强制性标准以及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物技术要求。

  据此,根据上述《标准化法》、《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对于医疗器械产物技术要求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我们可以得出,虽然有规定医疗器械生产公司必须执行强制性标准,也要保证出厂的产物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但同时又规定医疗器械公司根据产物技术要求组织生产,产物出厂检验也是依据产物技术要求的指标来检验。强制性标准和产物技术要求的不统一的规定,就会产生一个问题,医疗器械的产物技术要求和强制性标准不一致的问题,如果产物技术要求的指标和医疗器械强制性标准的指标不一样,产物的出厂检验报告就会有缺陷,难以保证出厂的产物符合医疗器械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如何解决?亟待大家共同讨论。

  笔者在此建议,《标准化法》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亟待统一规定,以标准来规范医疗器械生产,医疗器械公司必须执行强制性标准,无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推荐性标准或企标,并在外包装标识标注执行的标准,公开其执行的标准,并按照执行的标准做好出厂检验,确保出厂产物质量安全。
  【来源】福建省清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林曙光


站点声明:

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立刻删除。如有对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本站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相关处理。
91制片厂在线观看专注于医疗器械、诊断试剂产物政策与法规规事务服务,提供产物注册申报代理、临床合同(颁搁翱)研究、产物研发、骋惭笔质量辅导等方面的技术外包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