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型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2023 年版)
目录
第一部分 新型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基本原则
一、 病理组织学确诊后方可使用 001
二、 部分需靶点检测后方可使用 001
三、 严格遵循适应证用药 008
四、 合理选择适宜的抗肿瘤药物 008
五、 特殊情况下的药物合理使用 008
六、 重视药物相关性不良反应 009
第二部分 各系统肿瘤的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呼吸系统肿瘤用药
一、 吉非替尼 010
二、 厄洛替尼 011
三、 埃克替尼 012
四、 阿法替尼 013
五、 达可替尼 015
六、 奥希替尼 017
七、 阿美替尼 018
八、 伏美替尼 019
九、 贝福替尼 020
十、克唑替尼 021
十^一、阿来替尼 023
十二、塞瑞替尼 025
十三、恩沙替尼 026
十四、布格替尼 027
十五、洛拉替尼 029
十六、伊鲁阿克 031
十七、贝伐珠单抗 033
十八、重组人血管内皮抑制素 034
十九、安罗替尼 035
二十、依维莫司 037
二^一、普拉替尼 039
二十二、塞普替尼 040
二十三、赛沃替尼 041
二十四、谷美替尼 043
二十五、达拉非尼 044
二十六、曲美替尼 046
二十七、恩曲替尼 047
二十八、莫博赛替尼 049
二十九、纳武利尤单抗 051
三十、帕博利珠单抗 056
三十一、度伐利尤单抗 058
三十二、阿替利珠单抗 060
三十三、卡瑞利珠单抗 062
三十四、替雷利珠单抗 065
三十五、信迪利单抗 066
三十六、伊匹木单抗 068
三十七、舒格利单抗 069
三十八、特瑞普利单抗 071
三十九、斯鲁利单抗 073
四十、派安普利单抗 075
四十一、阿得贝利单抗 078
消化系统肿瘤用药
一、 索拉非尼 079
二、 瑞戈非尼 081
三、 仑伐替尼 082
四、 多纳非尼 083
五、 阿替利珠单抗 084
六、 信迪利单抗 086
七、 卡瑞利珠单抗 088
八、 替雷利珠单抗 091
九、 帕博利珠单抗 093
十、特瑞普利单抗 096
十^一、曲妥珠单抗 098
十二、阿帕替尼 099
十三、纳武利尤单抗 101
十四、维迪西妥单抗 104
十五、雷莫西尤单抗 106
十六、伊马替尼 107
十七、舒尼替尼 109
十八、阿伐替尼 111
十九、瑞派替尼 112
二十、依维莫司 113
二^一、索凡替尼 114
二十二、贝伐珠单抗 116
二十三、西妥昔单抗 118
二十四、咲喹替尼 120
二十五、恩沃利单抗 121
二十六、斯鲁利单抗 124
二十七、普特利单抗 126
二十八、佩米替尼 128
二十九、尼妥珠单抗 130
血液肿瘤用药
一、 伊马替尼 131
二、 达沙替尼 133
三、 尼洛替尼 134
四、 奥雷巴替尼 135
五、 氟马替尼 136
六、 伊布替尼 137
七、 泽布替尼 139
八、 奥布替尼 141
九、 硼替佐米 144
十、卡非佐米 145
十^一、伊沙佐米 148
十二、沙利度胺 150
十三、来那度胺 151
十四、泊马度胺 152
十五、达雷妥尤单抗 154
十六、塞利尼索 158
十七、吉瑞替尼 160
十八、维奈克拉 162
十九、艾伏尼布 164
二十、贝林妥欧单抗 167
二^一、信迪利单抗 170
二十二、卡瑞利珠单抗 172
二十三、替雷利珠单抗 174
二十四、派安普利单抗 175
二十五、赛帕利单抗 177
二十六、利妥昔单抗 179
二十七、瑞帕妥单抗 181
二十八、泽贝妥单抗 182
二十九、奥妥珠单抗 184
三十、维泊妥珠单抗 187
三十一、维布妥昔单抗 189
三十二、奥加伊妥珠单抗 190
三十三、西达本胺 193
三十四、林普利塞 194
三十五、度维利塞 195
三十六、芦可替尼 196
三十七、莫格利珠单抗 197
三十八、司妥昔单抗 200
三十九、伊基奥仑赛 201
四十、阿基仑赛 206
四^一、瑞基奥仑赛 216
泌尿系统肿瘤用药
一、 索拉非尼 223
二、 舒尼替尼 224
三、 培唑帕尼 225
四、 阿昔替尼 226
五、 依维莫司 227
六、 替雷利珠单抗 228
七、 特瑞普利单抗 229
八、 维迪西妥单抗 231
九、 阿比特龙 232
十、阿帕他胺 233
十^一、恩扎卢胺 234
十二、达罗他胺 235
十三、瑞维鲁胺 236
十四、奥拉帕利 237
十五、仑伐替尼 238
十六、纳武利尤单抗 240
十七、帕博利珠单抗 242
乳腺癌用药
一、 曲妥珠单抗 244
二、 伊尼妥单抗 246
三、 帕妥珠单抗 248
四、 拉帕替尼 251
五、 吡咯替尼 252
六、 奈拉替尼 255
七、 恩美曲妥珠单抗 256
八、 德曲妥珠单抗 260
九、 哌柏西利 262
十、阿贝西利 264
十一、达尔西禾U 266
十二、瑞波西利 268
十三、西达本胺 271
十四、依维莫司 272
十五、戈沙妥珠单抗 274
十六、帕博利珠单抗 276
皮肤肿瘤用药
一、 维莫非尼 279
二、 达拉非尼 280
三、 曲美替尼 282
四、 帕博利珠单抗 284
五、 特瑞普利单抗 286
六、 普特利单抗 288
七、 索立德吉 291
八、 伊马替尼 291
骨与软组织肿瘤用药
一、 依维莫司 293
二、 地舒单抗 295
三、 安罗替尼 296
头颈部肿瘤用药
一、 尼妥珠单抗 302
二、 特瑞普利单抗 303
三、 卡瑞利珠单抗 304
四、 索拉非尼 306
五、 仑伐替尼 307
六、 安罗替尼 308
七、 纳武利尤单抗 309
八、 西妥昔单抗 312
九、 帕博利珠单抗 314
十、替雷利珠单抗 316
十-一、普拉替尼 317
生殖系统肿瘤用药
一、 奥拉帕利 319
二、 尼拉帕利 321
三、 氟唑帕利 324
四、 帕米帕利 326
五、 贝伐珠单抗 329
六、 卡度尼利单抗 331
泛实体瘤用药
一、 拉罗替尼 333
二、 恩曲替尼 335
三、 恩沃利单抗 338
四、 替雷利珠单抗 341
五、 斯鲁利单抗 343
六、 普特利单抗 344
附表
附表 1 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和治疗调整方案……………………………………………
347 附表 2 免疫相关毒性后重启免疫检查点抑制剂治疗注意事项…………………………
349 附表 3 反应性毛细血管增生症分级标准和治疗建议……………………………………
352
第一部分 新型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
基本原则
为规范新型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提高肿瘤治疗的合理 用药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维护肿瘤患者健康权 益,特制定新型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本指导原则 涉及的新型抗肿瘤药物是指小分子靶向药物和大分子单克 隆抗体类药物等。
抗肿瘤药物的应用涉及临床多个学科,合理应用抗肿瘤 药物是提高疗效、降低不良反应发生率以及合理利用卫生资 源的关键。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需考虑药物可及性、患者治 疗意愿、疾病预后和用药安全性等四大要素。抗肿瘤药物临 床应用是否合理,基于以下两方面:有无抗肿瘤药物应用指 征;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及适宜性的综合考量。
一、病理组织学确诊后方可使用
只有经组织或细胞学病理确诊、或特殊分子病理诊断成 立的恶性肿瘤,才有指征使用抗肿瘤药物。单纯依据患者的 临床症状、体征和影像学结果得出临床诊断的肿瘤患者,没 有抗肿瘤药物治疗的指征,经多学科会诊不适宜手术或活检 的病例除外。但对于某些难以获取病理诊断的肿瘤,如妊娠 滋养细胞肿瘤等,其确诊可参照国家相关指南或规范执行。
二、部分需靶点检测后方可使用
新型抗肿瘤药物的一个显著特征,是出现一批针对分子 异常特征的药物——即分子靶向药物。目前,根据是否需要 做分子靶点检测,可以将常用的小分子靶向药物和大分子单 克隆抗体类药物分为需要检测和无需检测分子靶点两大类 (表 1)。具体的检测靶点详见各章节。
表 1 常用的小分子靶向药物和大分子单克隆抗体类药物
病种 |
需要检测靶点的药物 |
无需检测靶点的药物 |
肺癌 |
吉非替尼 |
贝伐珠单抗 |
|
厄洛替尼 |
重组人血管内皮抑制素 |
|
埃克替尼 |
安罗替尼 |
|
阿法替尼 |
依维莫司 |
|
达可替尼 |
纳武利尤单抗* |
|
奥希替尼 |
|
|
阿美替尼 |
帕博利珠单抗*# |
|
伏美替尼 |
度伐利尤单抗 |
|
贝福替尼 |
阿替利珠单抗 |
|
克唑替尼 |
卡瑞利珠单抗 |
|
阿来替尼 |
|
|
塞瑞替尼 |
替雷利珠单抗* |
|
恩沙替尼 |
信迪利单抗* |
|
布格替尼 |
舒格利单抗* |
|
洛拉替尼 |
|
|
伊鲁阿克 |
特瑞普利单抗* |
|
普拉替尼 |
斯鲁利单抗 |
|
塞普替尼 |
派安普利单抗 |
|
赛沃替尼 |
阿得贝利单抗 |
|
谷美替尼 |
|
|
达拉非尼 |
|
|
曲美替尼
恩曲替尼
莫博赛替尼 |
|
胸膜间皮瘤 |
|
纳武利尤单抗
伊匹木单抗 |
肝癌 |
|
索拉非尼 瑞戈非尼 仑伐替尼 多纳非尼 阿替利珠单抗 信迪利单抗 卡瑞利珠单抗 替雷利珠单抗 帕博利珠单抗 贝伐珠单抗 阿帕替尼 雷莫西尤单抗 |
食管癌 |
帕博利珠单抗(一线联合) |
卡瑞利珠单抗
替雷利珠单抗
特瑞普利单抗
信迪利单抗
纳武利尤单抗
帕博利珠单抗(二线单药) |
胃癌 |
曲妥珠单抗 |
阿帕替尼 |
|
维迪西妥单抗 |
纳武利尤单抗 |
|
替雷利珠单抗 |
信迪利单抗 |
|
斯鲁利单抗 |
雷莫西尤单抗 |
胃肠间质瘤 |
伊马替尼 |
瑞戈非尼 |
|
阿伐替尼 |
舒尼替尼 |
|
|
瑞派替尼 |
神经内分泌瘤 |
|
舒尼替尼
依维莫司
索凡替尼 |
结直肠癌 |
西妥昔单抗 |
贝伐珠单抗 |
|
帕博利珠单抗 |
瑞戈非尼 |
|
替雷利珠单抗
恩沃利单抗
斯鲁利单抗
普特利单抗 |
呋喹替尼 |
胆管癌 |
佩米替尼 |
|
胰腺癌 |
尼妥珠单抗 |
|
白血病 |
伊马替尼 |
伊布替尼 |
|
达沙替尼 |
奥布替尼 |
|
尼洛替尼 |
泽布替尼 |
|
奥雷巴替尼
氟马替尼 吉瑞替尼 利妥昔单抗 贝林妥欧单抗 艾伏尼布 奥加伊妥珠单抗 |
维奈克拉 |
淋巴瘤 |
利妥昔单抗 |
西达本胺 |
|
瑞帕妥单抗 |
伊布替尼 |
|
泽贝妥单抗 |
泽布替尼 |
|
维布妥昔单抗 |
奥布替尼 |
|
奥妥珠单抗 |
硼替佐米
来那度胺
林普利塞 |
|
|
度维利塞 信迪利单抗 卡瑞利珠单抗 替雷利珠单抗 派安普利单抗 赛帕利单抗 维泊妥珠单抗 莫格利珠单抗 司妥昔单抗 阿基仑赛栄 瑞基奥仑赛栄 |
多发性骨髓瘤 |
|
硼替佐米 伊沙佐米 卡非佐米 来那度胺 泊马度胺 沙利度胺 达雷妥尤单抗 塞利尼索 伊基奥仑赛 |
骨髓增殖性疾病 |
|
芦可替尼 |
肾癌 |
|
依维莫司
索拉非尼 舒尼替尼 阿昔替尼 培唑帕尼 仑伐替尼 纳武利尤单抗 帕博利珠单抗 |
尿路上皮癌 |
替雷利珠单抗
维迪西妥单抗 |
特瑞普利单抗
纳武利尤单抗
帕博利珠单抗 |
前列腺癌 |
奥拉帕利 |
阿比特龙 恩扎卢胺 阿帕他胺 达罗他胺 瑞维鲁胺 |
乳腺癌 |
曲妥珠单抗 |
哌柏西利 |
|
恩美曲妥珠单抗 |
阿贝西利 |
|
帕妥珠单抗 |
西达本胺 |
|
伊尼妥单抗 |
达尔西利 |
|
拉帕替尼 |
瑞波西利 |
|
吡咯替尼 |
依维莫司 |
|
奈拉替尼
德曲妥珠单抗
帕博利珠单抗 |
戈沙妥珠单抗 |
黑色素瘤 |
维莫非尼 |
帕博利珠单抗 |
|
达拉非尼 |
特瑞普利单抗 |
|
曲美替尼
伊马替尼 |
普特利单抗 |
基底细胞瘤及其他皮肤肿瘤病 |
维莫非尼 |
帕博利珠单抗 |
种 |
达拉非尼 |
特瑞普利单抗 |
|
曲美替尼 |
普特利单抗 |
|
伊马替尼 |
索立德吉 |
结节性硬化症相关的室管膜下
巨细胞星形细胞瘤 |
|
依维莫司 |
结节性硬化症相关的肾血管平
滑肌脂肪瘤 |
|
依维莫司 |
骨巨细胞瘤 |
|
地舒单抗 |
骨转移癌 |
|
地舒单抗 |
腺泡状软组织肉瘤 |
|
安罗替尼 |
透明细胞肉瘤 |
|
安罗替尼 |
其他晚期软组织肉瘤 |
|
安罗替尼 |
鼻咽癌 |
尼妥珠单抗 |
特瑞普利单抗
卡瑞利珠单抗
替雷利珠单抗 |
甲状腺癌 |
普拉替尼 |
索拉非尼
仑伐替尼
安罗替尼 |
头颈部鳞癌 |
纳武利尤单抗(二线单药)
帕博利珠单抗(一线单药) |
西妥昔单抗
帕博利珠单抗(一线联合) |
卵巢癌 |
奥拉帕利(一线)
氟唑帕利(后线治疗)
帕米帕利(后线治疗) |
贝伐珠单抗
尼拉帕利 奥拉帕利(复发) 氟唑帕利(复发) |
宫颈癌 |
|
贝伐珠单抗
卡度尼利单抗(复发/转移) |
泛实体瘤 |
拉罗替尼
恩曲替尼 恩沃利单抗 替雷利珠单抗 斯鲁利单抗 普特利单抗 |
|
*:需排除贰骋贵搁基因突变和础尝碍融合阳性的患者。
#:帕博利珠单抗单药使用、阿替利珠单抗单药使用前需检测 PD-L1 表达。
栄:CAR-T在既往应用过针对CD19靶点治疗情况下建议检测CD19 +后再用,未进行过针对CD19靶点
治疗患者不需要检测。
对于明确作用靶点的药物,须遵循靶点检测后方可使用 的原则。检测所用的仪器设备、诊断试剂和检测方法应当经 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特别是经过
临床试验伴随诊 断验证的方法。不得在未做相关检测的情况下盲目用药。
三、严格遵循适应证用药 抗肿瘤药物的药品说明书是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的法 定依据,其规定的适应证经过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须遵循药品说明书,不能随意超适应证 使用。在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过程中,发现新的具有高级别 循证医学证据的用法但药品说明书中未体现的,医疗机构和 医务人员可及时向药品生产公司反馈,建议其主动向国家药 品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及时更新相应药品说明书,以保证药 品说明书的科学性、权威性,有效指导临床用药。特别是有 条件快速批准上市的药品,更应当保证药品说明书的时效性。
四、合理选择适宜的抗肿瘤药物
肿瘤诊疗应当按照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在保障医 疗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减轻患者经济负担。在抗肿瘤药物临 床应用中,应当充分考虑抗肿瘤药物的成本-效果比,在严 格遵循适应证用药的前提下优先选择具有药物经济学评价 优势证据的品种。
五、特殊情况下的药物合理使用
随着癌症治疗临床实践的快速发展,目前上市的抗肿瘤 药物尚不能完全满足肿瘤患者的用药需求,药品说明书也往 往滞后于临床实践,一些具有高级别循证医学证据的用法未 能及时在药品说明书中进行修订。在尚无更好治疗手段等特 殊情况下,医疗机构应当制定相应管理制度、技术规范,对 药品说明书中未明确、但具有循证医学证据的药品用法进行 严格管理。特殊情况下抗肿瘤药物的使用权应当仅限于三级 医院授权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医师,充分遵循患者知 情同意原则,并且应当做好用药监测和跟踪观察。
特殊情况下抗肿瘤药物循证医学证据采纳根据依次是: 其他国家或地区药品说明书中已注明的用法,国际权威学协 会或组织发布的诊疗规范、临床诊疗指南,国家级学协会发 布的经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认可的诊疗规范、临床诊疗指南 和临床路径等。
六、重视药物相关性不良反应
抗肿瘤药物的相关性不良反应发生率较高,也容易产生 罕见的不良反应,因此抗肿瘤药物不良反应报告尤为重要。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药品不良反应、药品损害事件监测报告制 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相关部门报告。医疗机构应当将 抗肿瘤药物不良反应,尤其是新型抗肿瘤药物不良反应报告 纳入医疗质量考核体系,定期分析和报告新型抗肿瘤药物不 良反应的动态和趋势。临床医师、护理人员和临床药师应当 密切随访患者的用药相关毒性,并及时上报不良反应,尤其
是严重的和新发现的不良反应。
第二部分 各系统肿瘤的药物临床
应用指导原则
呼吸系统肿瘤用药
一、吉非替尼 Gefitinib
制剂与规格:片剂:250尘驳
适应证: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基因具有敏感突变 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
合理用药要点:
- 用药前必须明确有 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的 EGFR 基因检测方法检测到的 EGFR 敏感突变。
- 肿瘤组织和血液均可用于 EGFR 基因突变检测,但组 织检测优先。本标准也适用于其他 EGFR 酪氨酸激酶抑制剂。
3•吉非替尼单药的推荐剂量为250mg/次,每天一次,口 服,空腹或与食物同服,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能耐受的毒 性。如果漏服本品一次,应在患者记起后尽快服用。
4•治疗期间因药物毒性不可耐受时,可在同一代药物之" 间替换,如疾病进展则不能在同一代药物之"间替换。
- 治疗过程中影像学显示缓慢进展但临床症状未发生
恶化的患者,可以继续使用原药物;显示寡进展或中枢神经 系统进展患者,可以继续使用原药物加局部治疗;对于广泛 进展的患者,建议改换为其他治疗方案。本条标准也适用于 其他 EGFR 酪氨酸激酶抑制剂。
- 用药期间必须注意常见的皮肤黏膜反应和腹泻;应特 别注意间质性肺炎、肝脏毒性和眼部症状的发生。
- 如确诊药物相关性间质性肺炎,建议永久停用。本条 标准也适用于其他 EGFR 酪氨酸激酶抑制剂。
- 药物相互作用剂量调整:(1) CYP3A4强效诱导剂: 如果未出现重度药物不良反应,吉非替尼日剂量可增加至 500mg,中断CYP3A4强效诱导剂给药后7天,重新开始吉非 替尼250mg给药。(2)CYP3A4抑制剂:CYP3A4强效抑制剂 能降低吉非替尼代谢,增加其血浆浓度。吉非替尼与 CYP3A4 强效抑制剂联合使用时,应监测不良反应。
句•在某些肿瘤急症的情况下如脑转移昏迷或呼吸衰竭, 在充分知情的情况下,对不吸烟的肺腺癌患者,可考虑在驱 动基因不明的情况下尽快用药。一旦病情缓解,必须补充进 行 EGFR 突变的组织或血液检测。本标准也适用于其他 EGFR 酪氨酸激酶抑制剂。
二、厄洛替尼 Erlotinib
制剂与规格:片剂:100尘驳、150尘驳
适应证:EGFR基因具有敏感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 NSCLC。
合理用药要点:
- 用药前必须明确有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 EGFR 基因检测方法检测到的 EGFR 敏感突变。
2•有脑转移的EGFR基因突变的NSCLC患者和21外显子 L858R置换突变阳性晚期NSCLC患者,可选择厄洛替尼联合 贝伐珠单抗治疗。
- 厄洛替尼单药用于NSCLC的推荐剂量为150mg/次,每 天一次,口服,至少在饭前1小时或饭后2小时服用。
- 用药期间必须注意常见的皮肤黏膜反应和腹泻。应特 别注意间质性肺炎、肝功能损伤和眼部症状的发生。
- 避免与CYP3A4强效抑制剂或强效诱导剂联合使用。 避免厄洛替尼与能显著且持续升髙胃液pH值的药物联合使用。
- 吸烟会导致厄洛替尼的暴露量降低,建议患者戒烟。
F.美国FDA批准厄洛替尼与吉西他滨联合使用于局部晚 期、无法切除或转移性胰腺癌的一线治疗,目前国内尚未获批 此适应证,可在与患者充分沟通的情况下使用。用法为lOOmg, 每天一次,口服。
三、埃克替尼 Icotinib
制剂与规格:片剂:125尘驳
适应证:
1. EGFR基因具有敏感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
。
2.II?IIIA期伴有EGFR基因敏感突变NSCLC的术后辅助 治疗(国际抗癌联盟/美国癌症联合会分期系统IASLC/AJCC 第7版分期)。
合理用药要点:
- 用药 前必须明确有 经国 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的 EGFR 基因检测方法检测到的 EGFR 敏感突变。
- EGFR基因敏感突变的II?IIIA期NSCLC患者完全肿瘤 切除术后推荐埃克替尼辅助治疗。
- 常规剂量是125mg/次,每天三次,口服,空腹或与食 物同服,高热量食物可能明显增加药物的吸收。对于 21 外 显子 L858R 置换突变阳性晚期 NSCLC 患者,可以使用 250mg/ 次,每天三次,口服。
- 有脑转移的 EGFR 基因突变的 NSCLC 患者,可选择埃 克替尼。
- 不良反应主要为常见的 1?2 级皮疹和腹泻,应特别 注意间质性肺炎的发生。
- 埃克替尼主要通过 CYP2C19 和 CYP3A4 代谢,对 CYP2C9 和 CYP3A4 有明显的抑制作用,与 CYP2C19 和 CYP3A4 强效诱 导剂、CYP2C9和CYP3A4底物联合使用时应注意药物相互作 用。
四、阿法替尼 Afatinib
制剂与规格:片剂:20尘驳、30尘驳、40尘驳
适应证:
- 具有 EGFR 基因敏感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 NSCLC, 既往未接受过EGFR酪氨酸激酶抑制剂(EGFR-TKI)治疗。
- 含铂化疗期间或化疗后疾病进展的局部晚期或转移 性鳞状细胞组织学类型的 NSCLC。
合理用药要点:
- 一线治疗EGFR基因敏感突变的晚期NSCLC患者,用 药前必须明确有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 EGFR 基因检 测方法检测到的 EGFR 基因敏感突变。
- 虽然药品说明书显示阿法替尼无需进行基因检测可 用于二线治疗含铂化疗期间或化疗后进展的晚期肺鳞癌患 者,但仍然不推荐用于EGFR基因突变阴性的患者。
- 对于非常见EGFR基因突变患者(如L861Q、G719X、 S768I),优先使用阿法替尼。
4•推荐剂量为40尘驳/次,每天一次,口服,可根据患者 耐受性调整剂量,剂量调整方案见表 2。
表 2 阿法替尼推荐剂量调整方案
CTCAEa(5.0 版)药物相关不良事件 |
阿法替尼的建议给药量 |
1?2级 |
不中断b |
不调整剂量 |
2级(延长c或不耐受)或$3级 |
中断直到恢复至 0/1 级 b |
以减量 10mg 递减继续 d |
美国国立癌症研究所(狈颁滨)不良事件通用术语标准5.0版。
发生腹泻时,应立即使用抗腹泻药物(如洛哌丁胺),并且对于持续腹泻的情况应继续用药直到腹泻 停止。
c腹泻>48小时和/或皮疹>7天。
&辩耻辞迟;如果患者不能耐受每天20尘驳,应考虑永久停用本品。
- 对于临床医师评价为耐受性差的患者,推荐剂量为 30mg/次,每天一次,口服。
- 阿法替尼不应与食物同服,应当在进食后至少3小时 或进食前至少1 小时服用。
- 用药期间必须注意腹泻、皮肤相关不良反应、间质性 肺炎等不良事件。
- 如需要使用P-糖蛋白抑制剂,应采用交错剂量给药, 尽可能延长与阿法替尼给药的间隔时间。P-糖蛋白抑制剂应 在阿法替尼给药后间隔6小时(P-糖蛋白抑制剂每天两次给 药)或12小时(P-糖蛋白抑制剂每天一次给药)给药。
- 阿法替尼不通过CYP酶系代谢,体外实验研究显示与 CYP 抑制剂或诱导剂联合使用时,对阿法替尼的暴露量无明 显影响。
- 本品含有乳糖,患有罕见遗传性半乳糖不耐症、乳 糖酶缺乏症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的患者不应服用此药 品。
五、达可替尼 Dacomitinib
制剂与规格:片剂:15尘驳、45尘驳
适应证:单药用于贰骋贵搁19外显子缺失突变或21外显子
L858R 置换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 NSCLC 患者的一线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 用 药 前必须明确有 经国 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的 EGFR 基因检测方法检测到的 EGFR19 外显子缺失突变或 21 外 显子 L858R 置换突变阳性的患者。
- 对于 21 外显子 L858R 置换突变阳性患者,优先推荐 达可替尼。
- 推荐剂量为45mg/次,每天一次,口服,可与食物同 服或不同服。对于临床医师评价为耐受性差的年老体弱患者, 起始剂量可为30mg/次,每天一次,口服。
- 达可替尼常见不良反应为腹泻、皮疹、甲沟炎、口腔 黏膜炎、皮肤干燥等,应特别注意间质性肺炎的发生。
- 如果出现不良反应,应根据患者的耐受性,以每次减 量 15mg 的方式逐步降低本品的剂量:(1)首次减量至 30mg/ 次,每天一次,口服。(2)第2次减量至15mg/次,每天一 次,口服。如果患者不耐受15mg/次,每天一次的给药剂量, 应永久停用。
- 不建议对肝功能损伤或轻中度肾功能损伤的患者调 整剂量。尚未确定重度肾功能损伤患者的本品推荐剂量。
- 服用本品时,避免同时使用质子泵抑制剂。可使用局 部作用的抗酸剂或也受体拮抗剂代替质子泵抑制剂;必须临 时服用出受体拮抗剂的情况下,至少提前6小时或滞后10 小时后给予本品。
- 达可替尼主要通过 CYP2D6 代谢,服用本品时,避免 同时使用 CYP2D6 底物。
六、奥希替尼 Osimertinib
制剂与规格:片剂:40尘驳、80尘驳
适应证:
- 用于IB?IIIA期EGFR19外显子缺失突变或21外显子 L858R置换突变的NSCLC患者的术后辅助治疗,并由医师决 定接受或不接受辅助化疗(国际抗癌联盟/美国癌症联合会 分期系统IASLC/AJCC第7版分期)。
- 具有EGFR19外显子缺失突变或21外显子L858R置换 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成人患者的一线治疗。
- 既往经 EGFR-TKI 治疗时或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并 且经检测确认存在 EGFR T790M 突变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 NSCLC 成人患者的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 术后辅助用药或一线用药前必须明确有经国家药品 监督管理局批准的EGFR基因检测方法检测到的EGFR19外显 子缺失突变或21外显子L858R置换突变阳性的患者。
- 对于既往经 EGFR-TKI 治疗时或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 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患者,用药前必须明确有经国家药品监 督管理局批准的检测方法检测到 EGFR T790M 突变。
- EGFR基因敏感突变的I B?IIIA期NSCLC患者完全肿 瘤切除术后推荐奥希替尼辅助治疗(国际抗癌联盟/美国癌 症联合会分期系统 IASLC/AJCC 第 7 版分期)。
- 基于与一代 EGFR-TKI 对比的随机对照临床试验结果, EGFR 突变阳性的脑转移或脑膜转移患者推荐优先使用三代 EGFR-TKI。本条标准适用于奥希替尼、阿美替尼和伏美替尼。
- 奥希替尼推荐剂量为80尘驳/次,每天一次,口服,进 餐或空腹时服用均可。根据患者个体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可 暂停用药或减量。如果需要减量,则剂量应减至40mg/次, 每天一次,口服。
- 用药期间必须注意常见的皮肤反应和腹泻,需注意心 电图 QTc 间期延长,应特别注意间质性肺炎的发生。
- 避免与 CYP3A4 强效诱导剂、乳腺癌耐药蛋白底物以 及P-糖蛋白底物联合使用。
^8. 2022 NCCN 指南及 2022 ESMO《EGFR 突变阳性 NSCLC 管理共识》推荐奥希替尼用于EGFR少见突变(S768I,L861Q, 或 G719X 突变)晚期或转移性 NSCLC 患者的治疗。
七、阿美替尼 Almonertinib
制剂与规格:片剂:55尘驳
适应证:
1.具有 EGFR19 外显子缺失突变或 21 外显子 L858R 置换 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 NSCLC 成人患者的一线治疗。
2.既往经 EGFR-TKI 治疗时或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并 且经检测确认存在EGFR T790M突变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 性 NSCLC 成人患者的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 阿美替尼推荐剂量为110mg/次,每天一次,口服,空 腹或餐后服用均可,整片吞服,不应咀嚼、压碎或掰断药片。 对于无法整片吞咽药物和需经鼻胃管喂饲的患者,可将药片 直接溶于不含碳酸盐的饮用水中完全分散后服用。
- 一线用药前必须明确有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 的检测方法检测到EGFR19外显子缺失突变或21外显子 L858R 置换突变。
- 对于既往经 EGFR-TKI 治疗时或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 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患者,用药前必须明确有经国家药品监 督管理局批准的检测方法检测到EGFR T790M突变。
- 阿美替尼常见不良反应为皮疹、血肌酸磷酸激酶升髙 和瘙痒等,腹泻的发生率相对较低。需警惕间质性肺炎的发 生。
- 避免与CYP3A4强效诱导剂或抑制剂联合使用,应慎 用乳腺癌耐药蛋白和P-糖蛋白敏感底物的窄治疗窗药物。避 免与升髙血肌酸磷酸激酶的药物(如他汀类药物)联合使用。
八、伏美替尼 Furmonertinib
制剂与规格:片剂:40尘驳
适应证:
- 具有EGFR19外显子缺失突变或21外显子L858R置换 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成人患者的一线治疗。
- 既往经 EGFR-TKI 治疗时或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并 且经检测确认存在EGFR T790M突变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 性 NSCLC 成人患者的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 一线用药前必须明确有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 的检测方法检测到 EGFR19 外显子缺失突变或 21 外显子 L858R 置换突变。
- 对于既往经 EGFR-TKI 治疗时或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 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患者,用药前必须明确有经国家药品监 督管理局批准的检测方法检测到EGFR T790M突变。
3•推荐剂量为80尘驳/次,每天一次,空腹口服。使用本 品过程中如出现不良事件,可根据具体情况暂停给药、降低 剂量或永久停用。如果需要减量,则剂量可减至40mg/次, 每天一次。
- 伏美替尼常见不良反应(超过 20%)为丙氨酸氨基转 移酶(ALT) /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升髙。需警惕 间质性肺炎的发生。
- 避免与颁驰笔3础4强效诱导剂或抑制剂联合使用。
九、贝福替尼 Befotertinib
制剂与规格:胶囊:25尘驳、50尘驳
适应证:适用于既往经EGFR-TKI治疗时或治疗后出现 疾病进展,并且经检测确认存在EGFR T790M突变阳性的局 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成人患者的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 对于既往经 EGFR-TKI 治疗时或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 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患者,用药前必须明确有经国家药品监 督管理局批准的检测方法检测到EGFR T790M突变。
- 贝福替尼的推荐用法为从75mg/次起始剂量开始服用, 每天一次,口服,连续服用 21 天;若无严重不良反应或未 发生三2级的血小板减少和/或未发生三2级的头痛,21天后 剂量调整为100尘驳/次,每天一次,口服。直至疾病进展或出 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 患者服药前医师应进行COMPASS-CAT评分,针对髙风 险患者(三7分)评估其用药的风险与获益,告知患者相关 风险;如使用本品,可给予预防性抗凝治疗。
- 贝福替尼常见不良反应为血小板减少症、皮疹、贫血、 静脉血栓栓塞、头痛等,需警惕间质性肺炎的发生。
- 目前的临床研究数据和群体药代动力学分析表明,老 年患者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时无需调整起始剂量。
- 避免与颁驰笔3础4强效诱导剂或抑制剂联合使用。
十、克唑替尼 Crizotinib
制剂与规格:胶囊:200尘驳、250尘驳
适应证:
- 间变性淋巴瘤激酶(ALK)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 NSCLC 患者的治疗。
- ROS1 阳性的晚期 NSCLC 患者的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 用药前必须明确有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检 测方法检测到的 ROS1 阳性或 ALK 阳性。
- 用药期间必须注意常见的肝功能损伤和视觉异常。在 治疗开始的最初两个月应每周检测一次,之"后每月检测一次 患者的肝功能,肝功能损伤患者应谨慎使用克唑替尼进行治 疗。
3•推荐剂量为250尘驳/次,每天两次,口服,可与食物同 服或不同服。如果出现 CTCAE(5.0 版)3 级或 4 级的不良事 件,需按以下方法减少剂量:(1)第1次减少剂量:200mg/ 次,每天两次,口服。(2)第2次减少剂量:250mg/次, 每天一次,口服;如果仍无法耐受,应永久停用。
4.应避免联合使用 CYP3A 强效抑制剂或 CYP3A 强效诱导 剂,如果无法避免联合使用 CYP3A 强效抑制剂,应减少克唑 替尼的剂量。应谨慎与 CYP3A 中效抑制剂联合使用。克唑替 尼胶囊可延长 QTc 间期,避免联合使用可延长 QTc 间期的药 物。克唑替尼胶囊可引起心动过缓,避免联合使用可引起心 动过缓的药物。
^5. 2022版NCCN指南推荐克唑替尼作为可选药物之"一用 于cMET14外显子跳跃突变的晚期NSCLC患者的一线/二线治 疗。美国 FDA 批准的克唑替尼适应证还包括:治疗 ALK 阳性 的复发或难治性的系统性间变大细胞淋巴瘤的 1 岁及以上的 儿童患者及年轻成人患者。目前国内尚未获批此适应证,可 在与患者充分沟通的情况下按照FDA批准的方法使用。根据 体表面积,推荐剂量为280mg/m
2,每天两次,口服。
十一、阿来替尼 Alectinib
制剂与规格:胶囊:150尘驳
适应证:ALK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患者的治 疗。
合理用药要点:
- 患者用药前必须获得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 检测方法证实的ALK阳性结果。
- 建议患者接受本药物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 耐受的毒性。
3•推荐剂量为600mg/次,每天两次,随餐口服。如出现 不良事件,应根据患者耐受性,以每次减量150mg的方式逐 步降低本品的剂量:(1)首次减量:450mg/次,每天两次, 口服。(2)第2次减量:300mg/次,每天两次,口服;如 果患者仍不能耐受,应永久停用。
- 基线时应监测肝功能,包括ALT、AST和总胆红素, 在最初治疗的 3个月内每2周监测一次,之"后定期进行监测。
- 建议患者报告任何原因不明的肌痛、触痛或虚弱,评 估肌酸磷酸激酶水平,在第1个月治疗期间每2周评估一次, 随后在临床上根据患者报告的症状按需进行评估。
- 确诊患有间质性肺炎的患者应立即中断本品治疗,如 果没有发现其他间质性肺炎/非感染性肺炎的潜在病因,应 永久停用本品。
- 在服用阿来替尼时及治疗停止后至少 7天内,应建议 患者避免长时间阳光暴晒。此外,应建议患者使用防紫外线 A/紫外线B的广谱防晒霜和润唇膏(SPF250),防止可能 的晒伤。
- 应根据临床指征监测心率和血压。如果发生无症状心 动过缓,则无需调整剂量;如果患者发生症状性心动过缓或 危及生命的事件,应对联合使用中已知引发心动过缓的药物
(如降压药)进行评估,并依据说明书调整剂量。
- 当阿来替尼与治疗指数狭窄的P-糖蛋白或乳腺癌耐 药蛋白底物(如地髙辛、达比加群、甲氨蝶呤)联合使用时, 建议进行适当的监测。
- 阿来替尼与CYP3A诱导剂或抑制剂联合使用时无需 调整剂量。
※口.日本厚生劳动省批准的阿来替尼适应证还包括:治 疗复发性或难治性的 ALK 融合基因阳性间变性大细胞淋巴瘤。 目前国内尚未获批此适应证,可在与患者充分沟通的情况下 按照日本厚生劳动省批准的方法使用。推荐剂量为 600mg/ 次,每天两次,口服,与食物一起服用。
十二、塞瑞替尼 Ceritinib
制剂与规格:胶囊:150尘驳
适应证:ALK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患者的治 疗。
合理用药要点:
- 用药前必须明确有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检 测方法检测到的 ALK 阳性。
2•本品的推荐剂量为450mg/次,每天一次,每天在同一 时间口服,随餐服用。根据患者个体的安全性或耐受性,在 治疗过程中可能需要暂停用药或降低剂量,应以 150mg 的下 调幅度逐渐减少本品的日剂量。应注意早期识别药物不良反 应并及早给予标准的支持性治疗措施。对于无法耐受每天随 餐服用 150mg 剂量的患者,应停用本品。
- 用药期间出现胃肠道不良反应,应根据临床指征,给 予患者标准监测及管理,包括止泻、止吐及补液治疗。基于 药物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根据说明书调整剂量。
- 患者开始治疗前应进行肝功能检测(包括 ALT、AST 和总胆红素),之"后每月检测一次。
- 排除间质性肺炎/非感染性肺炎的其他潜在病因,一 旦诊断为治疗相关的任何级别的间质性肺炎/非感染性肺炎, 患者应永久停用本品。
- 如发生不危及生命的症状性心动过缓,应暂停本品使 用直至恢复至无症状性心动过缓或心率三60次/min,评估联 合使用药物,并调整本品的剂量。
- 治疗开始之"前监测空腹血清葡萄糖,之"后根据临床指 征定期监测,根据指征开始使用或优化降糖药物治疗。
- 本品治疗期间应避免联合使用CYP3A强效抑制剂。如 果必须同时使用CYP3A强效抑制剂(包括但不限于利托那韦、 沙奎那韦、泰利霉素、酮康唑、伊曲康唑、伏立康唑、泊沙 康唑、奈法唑酮),则应将塞瑞替尼的剂量减少约三分之"一, 并近似为150mg剂量规格的倍数。当停止给予CYP3A抑制剂 后,恢复使用CYP3A强效抑制剂之"前的给药剂量。
- 体外研究数据显示,本品是外排型转运蛋白P-糖蛋白 的底物。如果本品与抑制P-糖蛋白的药物联合使用,可能导 致本品浓度升髙。联合使用P-糖蛋白抑制剂时应谨慎,并小 心监测不良反应。
^10.2022版NCCN指南推荐塞瑞替尼用于ROS1重排 NSCLC 一线治疗,无论既往是否接受过克唑替尼治疗。
十三、恩沙替尼 Ensartinib
制剂与规格:硬胶囊剂:25尘驳、100尘驳
适应证:适用于ALK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的NSCLC 患者的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 用药前必须明确有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检 测方法检测到的ALK阳性。
2•推荐剂量为225mg/次,每天一次,每天在同一时间口 服,空腹或与食物同服。
- 若本品应用中出现3?4级不良反应,需要调整剂量 可参考如下原则:本品起始剂量为225mg/次,每天一次;首 次减量调整为200尘驳/次,每天一次;若仍不能耐受,再一次 减量调整为150mg/次,每天一次;150mg/次,每天一次,仍 无法耐受,应停用本品。
- 用药期间主要不良反应为一过性药疹,主要表现为 1?2级皮疹和瘙痒症,患者发生皮疹中位持续时间为21.5 天。除皮疹外常见不良反应为1?2级ALT/AST升髙,以及1? 2 级胃肠道不适。
- 避免与颁驰笔3础4强效诱导剂或抑制剂联合使用。
十四、布格替尼 Brigatinib
制剂与规格:片剂:30尘驳、90尘驳、180尘驳
适应证:适用于ALK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的NSCLC 患者的治疗。
1 .用药前必须明确有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检 测方法检测到的 ALK 阳性。
- 推荐剂量:前7天90mg/次,每天一次,口服;然后 增加剂量至180尘驳/次,每天一次,口服。
- 如果因不良反应以外的原因中断本品治疗14 天或更 长时间,则在增加至既往耐受剂量前,以90mg/次,每天一 次的剂量恢复治疗,持续 7 天。本品可与食物同服或不同 服。应指导患者整片吞服,不应咀嚼、压碎、溶解或掰断 药片。
- 根据患者个体的耐受性及安全性调整剂量,剂量调 整方案如下:(1)若90mg/次,每天一次,口服,无法耐 受,首次剂量调整为60mg/次,每天一次,口服;(2)若 增至180尘驳/次,每天一次,口服,无法耐受,首次剂量调 整为120mg/次,每天一次,口服;若仍不能耐受,第2次 减量为90mg/次,每天一次,口服;若患者还是不能耐受, 则第3次减量为60mg/次,每天一次,口服。(3)因不良 反应减少剂量后,不要随便增加剂量。如果患者不能耐受 60mg/次,每天一次的剂量,永久停用。
- 本品常见的不良反应为腹泻、肌酸磷酸激酶升高、 咳嗽、高血压、恶心等。用药期间应注意间质性肺炎/非感 染性肺炎、肌酸磷酸激酶升高、高血压、心动过缓、视觉 障碍、脂肪酶升高、淀粉酶升高、血糖升高等不良反应。
- 注意该药物可能引起患者光敏反应,建议患者在使 用布格替尼期间以及停止治疗后至少5天内限制日光暴露。 建议患者在户外时戴帽子和穿防护服,并使用广谱紫外线 A/紫外线B防晒霜和唇膏(SPF230)帮助防止晒伤。
- 应避免布格替尼与CYP3A强效或中效抑制剂和诱导 剂联合使用,如必须联合使用,需对药物剂量进行调整。 如果无法避免联合使用CYP3A强效抑制剂,则将本品每天 剂量降低约50% (即从180mg降至90mg、90mg降至60mg)。 如果无法避免联合使用CYP3A中效抑制剂,则将本品每天 剂量降低约 40%(即从 180mg 降至 120mg、120mg 降至 90mg 或从90mg降至60mg)。停用CYP3A强效或中效抑制剂后, 恢复使用CYP3A抑制剂前耐受的本品剂量。如果无法避免 联合使用CYP3A中效诱导剂,则在接受当前本品剂量(如 耐受)治疗7天后,以30mg/d增量增加本品每天剂量,最 多增至开始CYP3A中效诱导剂前耐受的本品剂量的2倍。 停用CYP3A中效诱导剂后,恢复使用CYP3A中效诱导剂前 耐受的本品剂量。
十五、洛拉替尼 Lorlatinib
制剂与规格:片剂:25尘驳、100尘驳
适应证:适用于ALK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 患者的治疗。
- 用药前必须明确有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检 测方法检测到的 ALK 阳性。
- 推荐剂量为100尘驳/次,每天一次,口服,与食物同服 或不同服;应整片吞服,不应咀嚼、压碎、溶解或掰断药片。 若药片出现破损、裂纹或其他不完整的情况,请勿服用。每 天在大致相同的时间服用本品。
- 如出现不良事件,应根据患者耐受性,以每次减量 25mg 的方式逐步降低剂量:(1)第 1 次降低剂量: 75mg/ 次,每天一次,口服。(2)第2次降低剂量:50mg/次,每 天一次,口服;对于仍不能耐受的患者,应永久停用。
- B7461006 研究显示,所有等级的高甘油三酯血症和高 胆固醇血症的发生率,分别为 95%和 91%;其中 3 级或 4 级 高甘油三酯血症和高胆固醇血症的发生率,分别为 22%和 19%。 在开始服用本品之"前,以及在开始服用本品之"后第 1 和第 2 个月监测血清胆固醇和甘油三酯,并在此后定期监测。降脂 药物的选择应避免 CYP450 代谢途径的他汀类药物。他汀类 药物首选瑞舒伐他汀,其次为匹伐他汀或普伐他汀。对第 1 次出现的血脂升高,可以暂停后以相同剂量恢复给药;根据 严重程度,对复发的情况,以相同剂量或降低一个剂量水平 继续给药。
- 服用本品可能会对中枢神经系统产生影响, 1 级、2 级和 3 级认知影响的发生率分别为 13%、6%和 2%;1 级、2
级和3级情绪影响的发生率分别为9%、5%和1%。无4级或5
级中枢神经系统事件发生。可根据严重程度暂停用药并以相 同剂量或降低一个剂量水平恢复给药,或永久停用。建议请 精神科专科会诊协助治疗。
- 禁止与CYP3A强效诱导剂联合使用,因为联合使用可 能发生严重肝脏毒性。避免本品与CYP3A中效诱导剂、CYP3A 强效抑制剂联合使用。使用期间避免食用西柚、杨桃、橘子 等水果。
- 在接受本品给药的患者中可能会发生房室传导阻滞、 重度或危及生命的肺部不良反应、髙血压及髙血糖等不良反 应,用药期间需定期监测相关指标,必要时调整药物剂量或 停药。
^8. 2022版NCCN指南基于一项发表于Lancet Oncology 的全球I?II期临床研究结果,推荐洛拉替尼用于ROS1 TKI (克唑替尼或塞瑞替尼或恩曲替尼)进展后的 ROS1 阳性晚 期 NSCLC 患者的治疗。
十六、伊鲁阿克 Iruplinalkib
制剂与规格:片剂:30尘驳、60尘驳
适应证:适用于既往接受过克唑替尼治疗后疾病进展或 对克唑替尼不耐受的ALK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患 者的治疗。
- 用药前必须明确有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检 测方法检测到的 ALK 阳性。
- 应整片吞服,不要压碎、分割或咀嚼药片。本品应口 服给药,每天的用药时间大致固定。推荐剂量为第1?7天 60mg/次,每天一次,空腹或与食物同服,若可以耐受,从 第8天起180mg/次。建议患者接受本品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 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 如果治疗过程中出现不良事件,可能需要暂时中断给 药、降低剂量或停止本品治疗。应根据患者耐受性逐步降低 本品的剂量。如果患者不能耐受180尘驳/次,每天一次,则首 次减量:(1) 120mg/次,每天一次。(2)第二次减量:90mg/ 次,每天一次。(3)如果患者不能耐受90mg/次,每天一次 的给药剂量或在服药初期不能耐受60mg/次,每天一次的给 药剂量,应永久停止本品治疗。
- 本品常见的不良反应为高胆固醇血症、高甘油三酯血 症、高血压、恶心、皮疹、腹泻、呕吐、高尿酸血症、其他 皮肤及皮下组织类疾病和肝功能异常。
- CYP3A4 是介导伊鲁阿克代谢的主要药物代谢酶。本品 与 CYP3A 强效诱导剂合并使用可能会导致伊鲁阿克血药浓度 的降低。如患者在治疗前 2 周内或治疗期间服用 CYP3A 强效 诱导剂(如利福平等),应对其进行密切观察。本品与 CYP3A 强效抑制剂合并使用可能会导致伊鲁阿克血药浓度的升高。
治疗期间,应慎用对CYP3A具有强效抑制作用的药物(如伊 曲康唑、克拉霉素和洛匹那韦等)。如果患者在治疗期间内 合并服用了对CYP3A有强效抑制作用的药物,应密切观察。
十七、贝伐珠单抗 Bevacizumab
制剂与规格:注射剂:100mg (4ml) /瓶、400mg (16ml) /瓶
适应证:
- 贝伐珠单抗联合以铂类为基础的化疗用于不可切除 的晚期、转移性或复发性非鳞状 NSCLC 患者的一线治疗。
- 贝伐珠单抗联合信迪利单抗、培美曲塞和顺铂,用于 经EGFR-TKI治疗失败的EGFR基因突变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 移性非鳞状NSCLC患者的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 贝伐珠单抗不适用于晚期肺鳞癌的治疗。
- 有严重出血或近期曾有咯血、肿瘤侵犯大血管的患者 不应接受贝伐珠单抗治疗。
- 贝伐珠单抗联合以铂类为基础的化疗最多 6个周期, 随后给予贝伐珠单抗单药维持治疗或与可用于维持治疗的 化疗药物如培美曲塞联合维持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 可耐受的毒性。
4•贝伐珠单抗推荐剂量为15mg/kg,每3周一次。也可 以使用7. 5mg/kg,每3周一次,静脉输注。
- 出现以下情况,停止使用贝伐珠单抗:(1)严重胃 肠道不良反应(胃肠道穿孔、胃肠道瘘形成、腹腔脓肿), 内脏瘘形成。(2)需要干预治疗的伤口裂开以及伤口愈合 并发症。(3)重度出血(如需要干预治疗)。(4)重度动 脉血栓事件。(5)危及生命(4级)的静脉血栓栓塞事件, 包括肺栓塞。(6)髙血压危象或髙血压脑病。(7)可逆性 后部脑病综合征。(8)肾病综合征。
- 如果出现以下状况,需暂停使用贝伐珠单抗:(1) 择期手术前4?6周,手术后至少28天及伤口完全恢复之"前。 (2)药物控制不良的重度髙血压。(3)中度到重度的蛋白 尿需要进一步评估。(4)重度输注相关反应。
*T.在欧盟,贝伐珠单抗联合厄洛替尼获批用于EGFR基 因具有敏感突变的、不可手术切除的晚期、转移性或复发性 非鳞状细胞NSCLC患者的一线治疗,目前国内尚未获批此适 应证,可在与患者充分沟通的情况下使用。
十八、重组人血管内皮抑制素 Endostatin
制剂与规格:注射剂:15mg (3ml) /瓶
适应证:本品联合长春瑞滨/顺铂化疗方案用于治疗初 治或复治的III?W期NSCLC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 重组人血管内皮抑制素与长春瑞滨/顺铂方案联合至 4个周期,然后采用本品进行维持治疗。本品适用于初治或 复治的III?W期NSCLC患者。与NP化疗方案联合给药时, 本品在治疗周期的第1?14天,7.5mg/m2 (1.2X105U/m2), 每天一次,匀速静脉滴注,连续给药 14 天,休息一周,再 继续下一周期治疗。通常可进行 2?4 个周期的治疗。临用 时将本品加入 250?500ml 生理盐水中,滴注时间 3?4 小时。 临床推荐医师在患者能耐受的情况下可适当延长本品的使 用时间。临床实践中还可以采用 210mg 持续静脉泵注 72 小 时或 120 小时用法。
- 如果出现以下状况,需暂停使用重组人血管内皮抑制 素:(1)出现相关心脏毒性反应时,如三3级或W2级且毒 性反应持续存在。(2)三3级皮肤过敏反应。
- 重组人血管内皮抑制素主要相关不良事件发生率:基 于W期研究结果,心律失常(0.7%)、心功能下降(0.2%)、 出血(0.4%)、过敏反应(0.2%)。
- 过敏体质或对蛋白类生物制品有过敏史者慎用。
- 有严重心脏病或病史者慎用,本品临床使用过程中应 定期检测心电图。
十九、安罗替尼 Anlotinib
制剂与规格:胶囊:8尘驳、10尘驳、12尘驳
适应证:
- 本品单药适用于既往至少接受过两种系统化疗后出 现进展或复发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 NSCLC 患者的治疗。对于 存在EGFR基因突变或ALK阳性的患者,在开始本品治疗前 应接受相应的靶向药物治疗后进展、且至少接受过两种系统 化疗后出现进展或复发。
- 本品单药适用于既往至少接受过两种化疗方案治疗 后进展或复发的小细胞肺癌患者的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 使用安罗替尼前无需进行基因检测,但对于存在EGFR 基因突变或ALK融合阳性的患者,在开始安罗替尼治疗前应 接受相应的标准靶向药物治疗后进展且至少接受过两种系 统化疗后出现进展或复发。
- 中央型肺鳞癌或具有大咯血风险的患者、重度肝肾功 能损伤的患者禁用。
- 安罗替尼有增加发生出血事件和发生血栓/栓塞事件 的风险,因此,具有出血风险、凝血功能异常的患者、具有 血栓/卒中病史的患者以及服用抗凝药物及相关疾病的患者 应慎用。
4•推荐剂量为每次12mg/次,每天一次,早餐前口服, 连续服药2周,停药1周,即3周为一个疗程。使用过程中 要密切监测不良反应,并根据不良反应程度,在医师指导下 调整剂量,第一次调整剂量为10mg/次,第二次调整剂量8mg/ 次,如8mg/次剂量仍无法耐受,则永久停用。对于剂量调整 总原则请参考下表。对于出现2级出血事件的患者应暂停安 罗替尼治疗,如两周内恢复至<2级,则下调一个剂量继续 用药。如再次出血,应永久停用。一旦出现3 级或以上的出 血事件,则永久停用。
表 3 安罗替尼根据不良反应级别的剂量调整总原则
不良反应级别
(NCI CTCAE 5.0) |
给药时间 |
剂量调整原则 |
3级 |
暂停给药,待不良反应恢复到
<2 级 |
下调一个剂量后继续给药;如
2 周后仍未恢复,应考虑永久 停用 |
4级 |
暂停给药,待不良反应恢复到
<2 级 |
下调一个剂量后继续给药;如
2 周后仍未恢复,应考虑永久 停用;或根据医师判断考虑永 久停用 |
NCI CTCAE 5. 0 :美国国家癌症研究所常见药物毒性反应分级标准5. 0版。
- 用药期间应密切关注高血压的发生,常规降压药物可 有效控制患者血压,如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血管紧张 素II受体拮抗剂、B受体阻滞剂、钙离子拮抗剂均为可选择 的降压药物(鉴于药物相互作用,对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 剂不能控制的高血压可酌情选择钙离子拮抗剂)。
- 避免与CYP1A2和CYP3A4强效诱导剂或抑制剂联合使 用。
二十、依维莫司 Everolimus
制剂与规格:片剂:2.5尘驳、5尘驳、10尘驳
适应证:无法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的、分化 良好的、进展期非功能性胃肠道或肺源神经内分泌瘤成人患 者。
合理用药要点:
1•本品的推荐剂量为10mg/次,每天一次,口服,在每 天同一时间服用。
- 用一杯水整片送服本品片剂,不应咀嚼、压碎或掰断 药片。对于无法吞咽片剂的患者,用药前将本品片剂放入一 杯水中(约30ml)轻轻搅拌至完全溶解(大约需要7分钟) 后立即服用。用相同容量的水清洗水杯并将清洗液全部服用, 以确保服用了完整剂量。
- 只要存在临床获益就应持续治疗,或使用至出现不能 耐受的毒性反应时。
- 在肾功能损伤患者中没有进行本品的临床研究。预期 肾功能损伤不会影响药物暴露,在肾功能损伤患者中不推荐 调整依维莫司剂量。
- 本品具有免疫抑制性,在开始本品治疗前应彻底治疗 已经存在的侵入性真菌感染。
- 对本品有效成分、其他雷帕霉素衍生物或本品中任何 辅料过敏者禁用。在使用依维莫司和其他雷帕霉素衍生物患 者中已观察到的过敏反应表现包括但不限于:过敏、呼吸困 难、潮红、胸痛或血管性水肿(如伴或不伴呼吸功能不全的 气道或舌肿胀)。
- 口腔炎包括口腔溃疡和口腔黏膜炎。在临床试验中, 发生率为44%?86%,4%?9%的患者报告了3?4级口腔炎。 口腔炎大部分在治疗的前8周内发生。如果发生口腔炎,建 议使用局部治疗。
8.避免联合使用CYP3A4强效诱导剂或抑制剂以及P-糖 蛋白抑制剂。联合使用CYP3A4中效和/或P-糖蛋白抑制剂应 将依维莫司剂量降低大约 50%。
二十一、普拉替尼 Pralsetinib
制剂与规格:胶囊:100尘驳
适应证:转染重排(RET)基因融合阳性的局部晚期或 转移性 NSCLC 成人患者的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 用药前必须明确有经充分验证的检测方法检测到RET 基因融合阳性。
- 推荐剂量为400尘驳/次,每天一次,口服,直至疾病进 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应在每天相同的时间且空腹状态 服用,服用本品前至少2小时以及服用本品后至少1小时请 勿进食。
- 如果出现不良反应,应根据患者的耐受性,以每次减 量100mg的方式逐步降低本品的剂量:(1)首次减量至300mg/ 次,每天一次。(2)第2次减量至200尘驳/次,每天一次。
(3)第3次减量至100尘驳/次,每天一次。如果患者不耐受 100尘驳/次,每天一次的给药剂量,应永久停用。
- 最常见的不良反应(发生率225%)为便秘、髙血压、 疲乏、骨骼肌肉疼痛和腹泻。最常见的3?4级实验室检查 结果异常(发生率22%)为淋巴细胞减少症、中性粒细胞减 少症、血红蛋白降低、磷酸盐降低、钙降低(校正)、血钠 降低、AST升髙、ALT升髙、血小板减少症和碱性磷酸酶升 髙。应特别注意间质性肺炎/非感染性肺炎发生。
- 避免与P-糖蛋白和CYP3A共同强效抑制剂及CYP3A抑 制剂或诱导剂(如伏立康唑、苯妥英、卡马西平、利福平等) 联合使用。
二十二、塞普替尼 Selpercatinib
制剂与规格:胶囊:40尘驳 (灰色)、80mg (蓝色)
适应证:RET基因融合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 成人患者的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 用药前必须明确有经充分验证的检测方法检测到RET 基因融合阳性。
- 推荐剂量:120mg/次(V50kg体重);160mg/次(三 50kg体重),每天两次(大约间隔12小时),口服,直至 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如有漏服,且距下一次计 划服药时间大于6小时,应补服错过的剂量。如服用后出现 呕吐,不可补服额外剂量,应按计划继续服用下个剂量。
- 如出现不良反应,应根据患者耐受性,按照下表进行
减量:
表 4 塞普替尼根据不良反应的剂量调整
剂量降低 |
<50kg体重 |
250kg 体重 |
首次 |
80尘驳/次,每天两次 |
120尘驳/次,每天两次 |
第二次 |
40尘驳/次,每天两次 |
80尘驳/次,每天两次 |
第叁次 |
40尘驳/次,每天一次 |
40尘驳/次,每天两次 |
注:不能耐受叁次剂量降低的患者应永久停用。
- 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包括实验室检查结果异常;三 25%):水肿、腹泻、疲劳、口干、高血压、腹痛、便秘、 皮疹、恶心和头痛。最常见3?4级不良反应包括(22%): 淋巴细胞减少、ALT升髙、AST升髙、钠降低和钙降低。应 特别注意 QTc 间期延长和超敏反应发生。
- 避免与质子泵抑制剂、也受体拮抗剂、CYP3A强效抑 制剂或局部作用的抗酸剂联合使用。如无法避免,与质子泵 抑制剂联用时应与食物同服;在H2受体拮抗剂服药前2小时 或服药后 10 小时服用;在局部作用抗酸剂服药前 2 小时或 服药后 2 小时服用;与 CYP3A 抑制剂联用建议降低 2 个剂量 水平服用。
%.FDA批准塞普替尼用于在前线全身治疗中或之"后发 生进展,或没有令人满意的替代治疗方案的 RET 基因融合的 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的成年患者的治疗。该适应证目前 在中国尚未获批,可在与患者充分沟通的情况下使用。
二十三、赛沃替尼 Savolitinib
制剂与规格:片剂:100尘驳、200尘驳
适应证:赛沃替尼用于含铂化疗后疾病进展或不耐受标 准含铂化疗的、具有间质-上皮转化因子(MET)外显子14 跳跃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成人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 用药前必须明确有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检 测方法检测到的MET外显子14跳跃突变阳性。对于肺肉瘤 样癌,更应注意检测MET外显子14跳跃突变。
- 对于体重250kg的患者,建议赛沃替尼起始剂量为 600尘驳/次,每天一次,口服;对于体重V50kg的患者,建议 起始剂量为400尘驳/次,每天一次,口服。
- 根据患者个体的安全性和耐受性调整用药剂量。
表 5 赛沃替尼剂量调整建议
剂量水平 |
调整建议 |
起始剂量 |
600尘驳/次,每天一次,口服 |
400尘驳/次,每天一次,口服 |
|
(体重 250kg) |
(体重< 50kg) |
剂量水平-1(第 1 次减量) |
400尘驳/次,每天一次,口服 |
300尘驳/次,每天一次,口服 |
剂量水平-2(第 2 次减量) |
300尘驳/次,每天一次,口服 |
200尘驳/次,每天一次,口服 |
剂量水平-3(第 3 次减量) |
200尘驳/次,每天一次,口服 |
- |
- 用药期间需注意肝毒性、发热、水肿以及超敏反应的
发生。发生率210%的不良反应为恶心、水肿、疲乏/乏力、
呕吐、食欲减退、低白蛋白血症、贫血、发热、腹泻,以及
础厂罢升髙和础尝罢升髙。
- 应避免和 CYP3A4 强效诱导剂(如苯妥英、利福平和 卡马西平)同时使用,应谨慎或尽可能避免与CYP3A4中效 诱导剂(如波生坦、依法韦仑、依曲韦林和莫达非尼)联合 使用。对于贯叶连翘(St.John's Wort)及其提取物应在本 品服用前 3周禁服。应慎用二甲双胍,并监测由于二甲双胍 暴露量增加可能带来的风险。
- 避孕:必须告知育龄女性本品可能伤害胎儿。育龄女 性服用本品前需做妊娠检查以排除妊娠。育龄女性需在治疗 期间和治疗后1 个月内确保有效避孕。男性患者需在治疗期 间和治疗后6个月内确保有效避孕。
二十四、谷美替尼 Glumetinib
制剂与规格:片剂:50尘驳
适应证:用于治疗具有 MET 外显子 14 跳跃突变的局部 晚期或转移性 NSCLC。
合理用药要点:
1.用药前必须明确有经充分验证的检测方法检测到 MET 外显子 14跳跃突变阳性。
2•谷美替尼推荐服药方法为300尘驳/次,每天一次,空腹 状态下(服药前至少 2小时和用药后1 小时内需禁食,在此 期间允许喝水)口服,连续服药,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 耐受的毒性。
- 建议每天大致同一时间服用,整片吞服,不要咀嚼或 压碎,疗程中漏服的剂量不能补充。如果服药后发生呕吐而 导致药量不足,无需补服,次日仍按规定剂量服用即可。
- 使用过程中应密切监测不良反应,并根据需要进行暂 停给药或减量以使患者能够耐受治疗。如果需要减量,则第 一次减量至250mg/次,每天一次,口 服;第二次减量至200mg/ 次,每天一次,口服;第叁次减量至150mg/次,每天一次, 口服。
- 轻度肝功能损伤患者,轻中度肾功能损伤患者用药无 需调整起始剂量。中重度肝功能损伤患者、重度肾功能损伤 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谨慎服用。
- 用药期间应定期进行肝功能监测,注意心电图 QTc 间 期延长以及间质性肺炎的发生。
二十五、达拉非尼 Dabrafenib
制剂与规格:胶囊:50尘驳、75尘驳
适应证:本品联合曲美替尼适用于治疗 BRAF V600 突变 阳性转移性 NSCLC 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 用药前必须明确有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检 测方法检测到的 BRAF V600 突变阳性。
- 推荐剂量为150尘驳/次,每天两次,口服,需联合曲美 替尼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应在餐前 1小时前或餐后至少2小时服用,给药间隔12小时,应在每 天相同时间服用本品。
- 在给予本品联合应用曲美替尼治疗时,如果出现治疗 相关的毒性,则两种治疗应同时进行剂量减少、中断或停止。 对于主要与达拉非尼相关的的不良反应如葡萄膜炎、非皮肤 恶性肿瘤,则只需对达拉非尼调整剂量。
- 针对不良反应,推荐的达拉非尼减量方法为:
表 6 达拉非尼剂量调整建议
措施 |
推荐剂量 |
第1 次减量 |
100尘驳/次,每天两次,口服 |
第2次减量 |
75尘驳/次,每天两次,口服 |
第3 次减量 |
50尘驳/次,每天两次,口服 |
后续剂量调整 |
如果本品50尘驳/次,每天两次,口服,仍不能
耐受,应永久停用 |
- 轻度肝功能损伤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对于中重度肝功 能损伤患者应谨慎使用。轻中度肾功能损伤患者无需调整剂 量,对于重度肾功能损伤患者应谨慎使用。老年人无需进行 初始剂量调整。
- 用药期间应注意发热、疲乏、恶心、呕吐、腹泻、皮 肤干燥、食欲下降、水肿、皮疹、寒颤、出血、咳嗽和呼吸 困难。
- 应避免和 CYP3A4/CYP2C8 强效诱导剂(如苯妥英、利 福平和卡马西平、苯巴比妥或圣约翰草)同时使用。
^8. FDA批准达拉非尼联合曲美替尼治疗BRAF V600E/K 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甲状腺未分化癌治疗;FDA还批准 达拉非尼联合曲美替尼治疗在先前治疗后进展且没有令人 满意替代治疗方案的 6 岁及以上不可切除或转移性实体瘤 BRAF V600E突变的成人和儿童患者;FDA批准达拉非尼和曲 美替尼联合用于治疗 1 岁及以上需要全身治疗的 BRAFV600E 突变的低级别胶质瘤儿童患者。目前在中国未获批这些适应 证,可在与患者充分沟通的情况下使用。
二十六、曲美替尼 Trametinib
制剂与规格:片剂:0.5尘驳、2尘驳
适应证:本品联合达拉非尼适用于治疗 BRAF V600 突变 阳性转移性 NSCLC 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 用药前必须明确有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检 测方法检测到的 BRAF V600 突变阳性。
2•推荐剂量为2mg/次,每天一次,口服,需联合达拉非 尼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 应在餐前 1 小时前或餐后至少 2小时服用,每天相同 时间服用本品。
- 本品联合应用达拉非尼治疗时,如果出现治疗相关的 毒性,则两种药品应同时进行剂量减少、中断或停止。对于 主要与曲美替尼相关的的不良反应如视网膜静脉闭塞(RVO)、 视网膜色素上皮脱离、间质性肺炎/非感染性肺炎和单纯性 静脉血栓栓塞,则只需对曲美替尼调整剂量。
- 针对不良反应,推荐的曲美替尼减量方法为:
表 7 曲美替尼剂量调整建议
措施 |
推荐剂量 |
第 1 次减量 |
1. 5mg/次,每天一次,口服 |
第 2 次减量 |
1尘驳/次,每天一次,口服 |
后续剂量调整 |
如果本品1尘驳/次,每天一次,口服,仍不能
耐受,永久停用 |
- 用药期间应注意发热、疲乏、呕吐、腹泻、皮肤干燥、
食欲下降、水肿、皮疹、寒战、出血、咳嗽和呼吸困难。
- 谨慎联合使用P-糖蛋白强效抑制剂,如维拉帕米、环 孢菌素、利托那韦、奎尼丁、伊曲康唑。
%.FDA批准曲美替尼联合达拉非尼治疗BRAF V600E/K 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甲状腺未分化癌治疗;FDA还批准 曲美替尼联合达拉非尼治疗在先前治疗后进展且没有令人 满意替代治疗方案的 6 岁及以上不可切除或转移性实体瘤 BRAF V600E突变的成人和儿童患者;FDA批准达拉非尼和曲 美替尼联合用于治疗 1 岁及以上需要全身治疗的 BRAF V600E 突变的低级别胶质瘤(LGG)儿童患者。目前在中国未获批 这些适应证,可在与患者充分沟通的情况下使用。
二十七、恩曲替尼 Entrectinib
制剂与规格:胶囊:100尘驳、200mg
适应证:用于治疗 ROS1 阳性局部晚期或转移性 NSCLC
成人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 患者用药前必须明确有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 的检测方法检测到的 ROS1 阳性。
- 基线有脑转移的ROS1阳性NSCLC患者一线优先推荐 恩曲替尼。
- 建议患者接受本药物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 耐受的毒性。
- 硬胶囊应整粒吞服,由于内容物较苦,因此不得打开 或溶解后服药。本品可与食物同服或不同服,但不应与葡萄 柚或葡萄柚汁同服。成人患者的推荐剂量为600mg/次,每天 一次,口服。
- 管理不良事件时,可能需要暂停用药、降低剂量或永 久停用,具体根据处方医师对患者安全或耐受性的评估而定。
根据耐受性,成人患者的恩曲替尼剂量可最多减量两次。 下表提供了成人患者的通用剂量调整建议。如果患者不能耐 受200尘驳/次,每天一次的剂量,应永久停止恩曲替尼治疗。
表 8 成人患者恩曲替尼的减量方案
减量方案 |
剂量水平 |
起始剂量 |
600尘驳/次,每天一次,口服 |
首次减量 |
400尘驳/次,每天一次,口服 |
第2 次减量 |
200尘驳/次,每天一次,口服 |
6.CYP3A 强效或中效抑制剂合并用药:应避免与强效或 中效CYP3A抑制剂合并服用,或者合并服用时间应限制在14 天以内。如果合并服用无法避免,则与强效CYP3A抑制剂合
并服用时,应将恩曲替尼剂量降至100mg每天一次,与中效 CYP3A抑制剂合并服用时,应将恩曲替尼剂量降至200mg每 天一次。在停止合并服用的强效或中效CYP3A抑制剂后,可 以恢复恩曲替尼至合并用药前的剂量。半衰期长的CYP3A4 抑制剂可能需要洗脱期。CYP3A诱导剂合并用药:使用本品 时应避免合并服用CYP3A诱导剂。
- 特殊人群剂量说明:本品用于ROS1阳性局部晚期或 转移性 NSCLC 儿童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年龄 265岁的患者无需调整恩曲替尼剂量。轻中度肾功能损伤患 者无需调整剂量。尚未在重度肾功能损伤患者中研究恩曲替 尼的安全性与有效性。然而,由于恩曲替尼的肾脏消除率可 忽略不计,重度肾功能损伤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对于轻度肝 功能损伤患者,不建议调整剂量。尚未在中重度肝功能损伤 患者中研究恩曲替尼的安全性与有效性。
- 驾驶和操纵机械的能力:恩曲替尼可能影响驾驶和操 纵器械的能力。应告知患者,在恩曲替尼治疗期间出现认知 不良反应、晕厥、视物模糊或头晕时避免驾驶或操纵机械, 直至症状消退。
二十八、莫博赛替尼 Mobocertinib
制剂与规格:胶囊:40尘驳
适应证:本品适用于治疗含铂化疗期间或之"后进展且携
带 EGFR 20 号外显子插入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 NSCLC 成 人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 服用本品前,必须获得经充分验证的检测方法证实的
EGFR 20 号外显子插入突变阳性。
- 推荐剂量为160mg/次,每天一次,口服,直至疾病进 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 每天同一时间服用本品,可与食物同服或不同服。整 粒吞服本品胶囊,不得打开、咀嚼或溶解胶囊内容物。如果 患者在服药后呕吐,不要补服,而应在次日计划时间服用规 定的剂量。如果漏服超过 6 小时,不应补服,应在次日的计 划时间服用下一剂。
- 根据患者个体的耐受性及安全性调整剂量,莫博赛替 尼的推荐剂量为160mg/次,每天一次,剂量调整方案如下:
(1)首次减量为120mg/次,每天一次。(2)第二次减量为 80尘驳/次,每天一次。
- 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腹泻、皮疹、贫血、础尝罢升髙、
AST 升高、淋巴细胞下降、恶心、口腔黏膜炎等。用药期间 需注意 QTc 间期延长、间质性肺炎、心脏毒性、腹泻等不良 反应。
- 莫博赛替尼可引起危及生命的心率校正QTc延长,包 括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可能是致死性的,需要在基线 和治疗期间定期监测QTc和电解质。增加有QTc延长风险因 素患者的监测频率。避免莫博赛替尼和已知会延长QTc间期 的药物合用,避免本品和CYP3A强效或中效抑制剂同时给药, 这可能会进一步延长QTc。根据QTc延长的严重程度,暂停、 减量或永久停用本品。
- 应避免莫博赛替尼与CYP3A中效抑制剂同时使用。如 果无法避免与CYP3A中效抑制剂同时给药,则将本品剂量降 低约 50%(即从 160mg 降至 80mg、120mg 降至 60mg 或 80mg 降至40mg),同时增加对QTc间期的监测频率。CYP3A中效 抑制剂停用3?5个消除半衰期后,以开始CYP3A中效抑制 剂给药前耐受的本品剂量重新开始给药。应避免莫博赛替尼 与CYP3A强效或中效诱导剂合并给药,其降低了莫博赛替尼 的血浆浓度,这可能会降低本品的抗肿瘤活性。应避免莫博 赛替尼与CYP3A底物合并给药,其可能降低CYP3A底物的血 浆浓度,可能降低这些底物的疗效。如果无法避免合并给药, 则根据批准的产物处方信息增加CYP3A底物剂量。避免激素 类避孕药与本品同时使用。
二十九、纳武利尤单抗 Nivolumab
制剂与规格:注射剂:40mg (4ml) /瓶、100mg (10ml) /
适应证:
- 本品单药适用于治疗 EGFR 基因突变阴性和 ALK 阴性、 既往接受过含铂方案化疗后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的局部晚 期或转移性NSCLC成人患者。
- 本品联合伊匹木单抗用于不可手术切除的、初治的非 上皮样恶性胸膜间皮瘤成人患者。
- 本品联合含铂双药化疗适用于新辅助治疗可切除的
(肿瘤直径24肠尘或淋巴结阳性)狈厂颁尝颁成人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 单药治疗既往接受过含铂方案化疗后疾病进展或不 可耐受的EGFR阴性、ALK阴性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成人 患者;联合含铂双药化疗新辅助治疗可切除的(肿瘤直径2 4cm或淋巴结阳性)NSCLC成人患者。
- 只要观察到临床获益,应继续纳武利尤单抗治疗,直 至患者不能耐受,有可能观察到非典型反应。如果患者临床 症状稳定或持续减轻,即使有疾病进展的初步证据,基于总 体临床获益的判断,可考虑继续应用本品治疗,直至证实疾 病进展。
- 纳武利尤单抗在中国基于 CheckMate 078 研究,单药 使用获批的剂量是3mg/kg或240mg/次固定剂量,每2周一 次,30分钟静脉输注。基于CheckMate 816研究,纳武利尤 单抗新辅助治疗的推荐剂量为360mg/次,每3周一次,30 分钟静脉输注,联合含铂双药化疗方案,同日给药,共 3 个 周期。在欧美,基于 PPK 研究,纳武利尤单抗已经获批固定 剂量,480mg/次、每4周一次或240mg/次、每2周一次,30 分钟静脉输注。
- 本品可采用 10mg/ml 溶液直接输注,或稀释于 0.9% 氯化钠溶液或5%葡萄糖溶液中,浓度可低至1mg/ml。总输 注量一定不能超过 160ml。
- 与伊匹木单抗联合治疗恶性胸膜间皮瘤推荐剂量为 360mg/次,每3周一次,或3mg/kg,每2周一次,静脉输注 30分钟,联合伊匹木单抗1mg/kg,每6周一次,静脉输注 30 分钟。对于没有疾病进展的患者,治疗持续最长至 24 个 月。与伊匹木单抗联合使用时,应先输注本品,之"后同一天 输注伊匹木单抗。每次输注需使用单独的输注袋和过滤器, 输注结束时冲洗输注管,请勿通过同一根输注管同时给予其 他药物。
- 根据个体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可暂停给药或永久 停用。不建议增加或减少剂量。
- 发生 4 级或复发性 3 级不良反应,虽然进行治疗调整 但仍持续存在 2 级或 3 级不良反应,应永久停用纳武利尤单 抗。
- 老年患者(265岁)无需调整剂量。
- 轻中度肾功能损伤患者无需调整剂量。重度肾功能损 伤患者的数据有限。轻中度肝功能损伤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没有对重度肝功能损伤患者进行本品的相关研究,重度[总 胆红素、ALT或AST>3倍正常值上限(ULN)]肝功能损伤患 者必须慎用本品。
- 纳武利尤单抗可引起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因为不 良反应可能在纳武利尤单抗治疗期间或纳武利尤单抗治疗 停止后的任何时间发生,应持续进行患者监测(至少至末次 给药后 5 个月)。
- 对于疑似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应进行充分的评估 以确认病因或排除其他病因。根据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应 暂停纳武利尤单抗治疗并给予糖皮质激素。若使用糖皮质激 素免疫抑制疗法治疗不良反应,症状改善后,需至少 1 个月 的时间逐渐减量至停药。快速减量可能引起不良反应恶化或 复发。如果使用了糖皮质激素但仍恶化或无改善,则应增加 非糖皮质激素性免疫抑制治疗。
- 在患者接受免疫抑制剂量的糖皮质激素或其他免疫 抑制治疗期间,不可重新使用纳武利尤单抗治疗。
- 如果出现任何重度、复发的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以 及任何危及生命的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必须永久停用纳武 利尤单抗治疗。
- 纳武利尤单抗注射剂每毫升含0. 1mmol (或2. 5mg) 钠,在对控制钠摄入的患者进行治疗时应考虑这一因素。
- 纳武利尤单抗是一种人单克隆抗体,因单克隆抗体 不经 CYP450 或其他药物代谢酶代谢,因此,联合使用的药 物对这些酶的抑制或诱导作用预期不会影响纳武利尤单抗 的药代动力学。
- 当本品与伊匹木单抗联合治疗时,若暂停任一药物, 则应同时暂停另一药物。若在暂停后重新开始给药,则应根 据个体患者的评估情况重新开始联合治疗或本品单药治疗。
辺7.美国FDA批准纳武利尤单抗联合伊匹木单抗用于一 线治疗肿瘤 PD-L1 表达阳性(定义为表达 PD-L1 的肿瘤细胞 21%)、EGFR基因突变阴性和ALK阴性、晚期或转移性NSCLC, 目前国内尚未获批此适应证,可在与患者充分沟通的情况下 使用。纳武利尤单抗用法为3mg/kg,每2周一次;伊匹木单 抗用法为1mg/kg,每6周一次。此外,美国FDA和欧盟EMA 还批准纳武利尤单抗联合伊匹木单抗和两周期含铂双药化 疗用于一线治疗EGFR基因突变阴性和ALK阴性、晚期或转 移性NSCLC,目前国内尚未获批此适应证,可在与患者充分 沟通的情况下使用。纳武利尤单抗用法为360mg/次固定剂量, 每3周一次;伊匹木单抗用法为1mg/kg,每6周一次。美国 FDA批准纳武利尤单抗联合含铂化疗每3周一次共三个周期, 用于新辅助阶段治疗肿瘤2 4cm或淋巴结阳性的可手术 NSCLC患者。目前国内尚未获批此适应证,可在与患者充分 沟通的情况下使用。纳武利尤单抗用法为360mg/次固定剂量, 每 3 周一次。
三十、帕博利珠单抗 Pembrolizumab
制剂与规格:注射剂:100mg (4ml) /瓶
适应证:
- 帕博利珠单抗联合培美曲塞和铂类化疗药适用于 EGFR 基因突变阴性和 ALK 阴性的转移性非鳞状细胞 NSCLC 的 一线治疗。
- 帕博利珠单抗适用于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 检测评估为 PD-L1 肿瘤比例分数21%的 EGFR 基因突变阴性 和 ALK 阴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 NSCLC 一线单药治疗。
- 帕博利珠单抗联合卡铂和紫杉醇适用于转移性鳞状 细胞 NSCLC 患者的一线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 只要观察到临床获益,应继续使用帕博利珠单抗治疗 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有可能观察到非典型反 应。如果患者临床症状稳定,即使有疾病进展的初步证据, 但基于总体临床获益的判断,可考虑继续应用本品治疗,直 至证实疾病进展。
- 帕博利珠单抗的剂量是200mg/次,每3周一次,或 400mg/次,每6周一次,静脉输注,每次持续至少30分钟。 如果联合化疗给药时,应首先给予帕博利珠单抗。
- 在使用本品之"前应避免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或其 他免疫抑制剂,因为这些药物可能会影响本品的药效学活性 及疗效。但在本品开始给药后,可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或 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免疫介导性不良反应。当帕博利珠单抗 与化疗联合使用时,糖皮质激素也可以作为治疗前用药来预 防呕吐和/或缓解化疗相关不良反应。
- 根据个体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可能需要暂停给药 或永久停用,不建议增加或减少剂量。
- 发生4级或复发性3级的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应永 久停用帕博利珠单抗。
- 老年患者(265岁)无需调整剂量。
- 轻中度肾功能损伤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尚未在重度肾 功能损伤患者中进行本品的相关研究。
- 轻中度肝功能损伤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尚未在重度肝 功能损伤患者中进行本品的相关研究。
- 对于疑似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应进行充分的评估以 确认病因或排除其他病因。根据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应暂 时停用帕博利珠单抗,并使用糖皮质激素治疗。当免疫相关 性不良反应改善至W1级时,需至少一个月的时间逐步减少 糖皮质激素的用量直至停药。基于有限的临床研究数据,发 生糖皮质激素无法控制的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时可以考虑 使用其他全身性免疫抑制剂。如果不良反应改善到W1级, 且糖皮质激素剂量已降至W10mg/d强的松或等效剂量,则可 在最后一次帕博利珠单抗给药后 12 周内重新开始帕博利珠 单抗治疗。
- 帕博利珠单抗尚未进行正式药代动力学药物相互作 用研究。由于帕博利珠单抗通过分解代谢从血液循环中清除, 预计不会发生代谢性药物-药物相互作用。
※口.美国FDA、欧盟EMA和日本PMDA批准帕博利珠单抗 的适应证还包括:在排除EGFR或ALK阳性基础上,用于PD-L1 表达21%的晚期NSCLC二线单药治疗。美国FDA还批准帕博 利珠单抗单药用于治疗成人和儿童不可切除或转移性高度 微卫星不稳定型或错配修复基因缺陷型的实体瘤以及肿瘤 突变负荷高的无法切除或转移性实体瘤(包括小细胞肺癌)。 目前国内尚未获批这些适应证,可在与患者充分沟通的情况 下,按照FDA批准的用法正确使用。
三十一、度伐利尤单抗 Durvalumab
制剂与规格:注射剂:120mg (2.4ml)/瓶、500mg (10ml) /瓶
适应证:
- 度伐利尤单抗适用于在接受铂类药物为基础的化疗 同步放疗后未出现疾病进展的不可切除、III期NSCLC患者的 治疗。
- 度伐利尤单抗联合依托泊苷和卡铂或顺铂,一线治疗 广泛期小细胞肺癌(ES-SCLC)成人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 不可切除的III期NSCLC:对于体重大于30kg的患者, 度伐利尤单抗的推荐剂量是10mg/kg,每2周一次或1500mg, 每 4 周一次;对于体重在 30kg 或以下的患者,推荐剂量是 10mg/kg,每2周一次,静脉输注,每次输注需超过60分钟, 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最长使用不超过 12 个月。
- ES-SCLC:1500mg 度伐利尤单抗联合依托泊苷和卡铂 或顺铂,每 3 周一次,持续 4 个周期,继之"以 1500mg 每 4 周一次作为单药治疗,静脉输注,每次输注需超过 60 分钟, 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体重在 30kg 或以下 的患者必须接受基于体重的给药,即度伐利尤单抗 20mg/kg 联合化疗,每 3 周一次,持续 4 个周期,继之"以 20mg/kg 每 4 周一次单药治疗,直至体重增加至大于 30kg。
- 对于疑似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应进行充分的评估以 确认病因或排除其他病因。根据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的类型 和严重程度,暂停给药或永久停用,不建议增加或减少剂量。
- 尚未确定度伐利尤单抗在 18 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患 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老年患者(265 岁)、轻度肝功能损 伤患者、轻中度肾功能损伤患者,均无需调整剂量。在中重 度肝功能损伤患者、重度肾功能损伤患者中使用的安全性及 有效性尚未建立,如经医师评估使用本品预期获益大于风险, 需在医师指导下谨慎使用。
三十二、阿替利珠单抗 Atezolizumab
制剂与规格:注射剂:1200mg (20ml) /瓶
适应证:
- 阿替利珠单抗与卡铂和依托泊苷联合使用于 ES-SCLC 患者的一线治疗。
- 阿替利珠单抗用于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检 测方法评估为250%肿瘤细胞PD-L1染色阳性(TC250%)或 肿瘤浸润PD-L1阳性免疫细胞(IC)覆盖210%的肿瘤面积
(IC210%)的EGFR基因突变阴性和ALK阴性的转移性NSCLC 一线单药治疗。
- 阿替利珠单抗联合培美曲塞和铂类化疗用于EGFR基 因突变阴性和ALK阴性的转移性非鳞状细胞NSCLC患者的一 线治疗。
- 阿替利珠单抗单药用于检测评估为21%肿瘤细胞(TC) PD-L1染色阳性、经手术切除、以铂类为基础化疗之"后的II? IIIA期NSCLC患者的辅助治疗(国际抗癌联盟/美国癌症联合 会分期系统IASLC/AJCC第7版分期)。
合理用药要点:
1.阿替利珠单抗的用法是固定剂量1200mg/次,每3周 一次,静脉输注,不得采用静脉推注或快速静脉输注的方式 给药。不得与其他药物使用同一输注管给药。首次给药至少 持续60 分钟,若首次输注患者耐受性良好,后续可至少 30 分钟。与其他药品联合使用时,也应同时参考联合使用药品 的完整处方信息。如在同一天给药,本品应在其联合使用药 品之"前先行给药。
- 用于 ES-SCLC 时,诱导期联合卡铂和依托泊苷方案每 3周一次,治疗4 个周期后进入无化疗的维持期。用于 NSCLC 一线单药治疗,每3周一次。用于NSCLC —线联合化疗时, 诱导期联合培美曲塞和铂类方案每3周一次,治疗4个或6 个周期后进入阿替利珠单抗联合培美曲塞的维持期。
- 患者可接受阿替利珠单抗治疗直至无临床获益或出 现不可耐受的毒性。如果患者临床症状稳定,即使有疾病进 展的初步证据,但基于总体临床获益的判断,可考虑继续应 用本品治疗。应对疾病进展后继续使用阿替利珠单抗治疗的 患者开展密切监测,4?8周内重复肿瘤疗效评估。对于早期 NSCLC 术后辅助阿替利珠单抗治疗,患者可接受本品治疗 1 年,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 对于疑似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应进行充分的评估以 确认病因或排除其他病因。根据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的类型 和严重程度,可能需要暂停给药或永久停用,不建议增加或 减少剂量。
- 在使用本品之"前应尽量避免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 或其他免疫抑制剂,因为这些药物可能会影响本品的药效学 活性及疗效。但在本品开始给药后,可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 素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在患者接受 达到免疫抑制剂量的糖皮质激素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期 间,不建议重新使用阿替利珠单抗治疗。
- 尚未确定阿替利珠单抗在 18 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患 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老年患者(265岁)、轻度肝功能损 伤患者、轻中度肾功能损伤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在中重度 肝功能损伤患者、重度肾功能损伤患者中使用的安全性及有 效性尚未建立,如经医师评估使用本品预期获益大于风险, 需在医师指导下谨慎使用。
^7.美国FDA批准阿替利珠单抗的适应证还包括:阿替 利珠单抗联合白蛋白紫杉醇和卡铂用于 EGFR/ALK 阴性的晚 期非鳞状细胞 NSCLC 一线治疗;联合贝伐珠单抗和紫杉醇和 卡铂用于 EGFR/ALK 阴性的晚期非鳞状细胞 NSCLC 一线治疗; 阿替利珠单抗单药用于晚期 NSCLC 含铂化疗进展后的二线治 疗,若为 EGFR/ALK 阳性患者,在接受阿替利珠单抗之"前, 需经过 FDA 批准的针对 EGFR/ALK 阳性 NSCLC 的标准治疗后 出现疾病进展;用于治疗成人和 2 岁及以上儿童、患有不可 切除或转移性肺泡软组织肉瘤的患者。这些适应证目前国内 尚未获批,可在与患者充分沟通的情况下,按照 FDA 批准的 用法正确使用。
三十三、卡瑞利珠单抗 Camrelizumab
制剂与规格:粉针剂:200尘驳/瓶
适应证:
- 卡瑞利珠单抗联合培美曲塞和卡铂适用于EGFR基因 突变阴性和 ALK 阴性的、不可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 非鳞状细胞 NSCLC 的一线治疗。
- 卡瑞利珠单抗联合紫杉醇和卡铂用于局部晚期或转 移性鳞状细胞NSCLC患者的一线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 对于非鳞状细胞NSCLC,用药前必须明确诊断为EGFR 突变阴性和 ALK 阴性。
- 应该按照相关疾病指南,治疗前做基线评估,治疗期 间定期监测治疗反应及毒性。
- 本品推荐剂量为200mg/次,每3周一次,静脉输注, 每次持续30?60分钟,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 性。当卡瑞利珠单抗联合化疗给药时,应首先给予卡瑞利珠 单抗静脉输注,间隔至少30分钟后再给予化疗。
- 有可能观察到非典型反应。如果患者临床症状稳定或 持续减轻,即使影像学有疾病进展的初步证据,基于总体临 床获益的判断,可考虑继续应用本品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 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 如出现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根据个体患者的安全性 和耐受性,可能需要暂停给药或永久停用。不建议增加或减 少剂量。
- 目前本品尚无针对中重度肝功能损伤患者的研究数 据,中重度肝功能损伤患者不推荐使用。轻度肝功能损伤患 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慎用本品,如需使用,无需调整剂量。
- 目前本品尚无针对中重度肾功能损伤患者的研究数 据,中重度肾功能损伤患者不推荐使用。轻度肾功能损伤患 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慎用本品,如需使用,无需调整剂量。
- 尚未确定本品在 18 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患者的安全 性和有效性。
- 本品在老年患者(265 岁)中应用数据有限,建议在 医师的指导下慎用,如需使用,无需调整剂量。
- 不建议在妊娠期间使用本品治疗。
- 因可能干扰本品药效学活性,应避免在开始本品治 疗前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及其他免疫抑制剂。但是如果为 了治疗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可在开始本品治疗后使用全身 性糖皮质激素及其他免疫抑制剂。
- 卡瑞利珠单抗是一种人源化单克隆抗体,尚未进行 与其他药物的药代动力学相互作用研究。因单克隆抗体不经 CYP450酶或其他药物代谢酶代谢,因此联合使用的药物对这 些酶的抑制或诱导作用预期不会影响卡瑞利珠单抗的药代 动力学。
- 反应性毛细血管增生症,大多发生在体表皮肤,少 数可见于口腔黏膜、鼻腔黏膜以及眼睑结膜。必要时进行相 应的医学检查,如大便潜血、内窥镜及影像学检查。分级标 准和治疗建议详见附表 3。
三十四、替雷利珠单抗 Tislelizumab
制剂与规格:注射剂:100mg (10ml) /瓶
适应证:
- 替雷利珠单抗联合紫杉醇和卡铂或白蛋白紫杉醇和 卡铂用于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鳞状细胞 NSCLC 的一线治疗。
- 替雷利珠单抗联合培美曲塞和铂类化疗用于 EGFR 基 因突变阴性和 ALK 阴性、不可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 非鳞状细胞 NSCLC 的一线治疗。
- 替雷利珠单抗单药适用于治疗贰骋贵搁基因突变阴性和
ALK阴性、既往接受过含铂方案化疗后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 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鳞状细胞NSCLC成人患者,以及EGFR 和ALK阴性或未知的,既往接受过含铂方案化疗后疾病进展 或不可耐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鳞状细胞NSCLC成人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 推荐剂量为200mg/次,每3周一次,静脉输注。用药 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 与化疗联合使用时,若为同日给药则先输注替雷利珠 单抗。
- 有可能观察到非典型反应。如果患者症状稳定或持续 减轻,即使有初步的疾病进展表现,基于总体临床获益的判 断,可考虑继续应用替雷利珠单抗治疗,直至证实疾病进展。
- 根据个体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可能需要暂停给药 或永久停用,不建议增加或减少剂量。
- 轻度肝功能损伤患者无需调整剂量,中重度肝功能损 伤患者不推荐使用。
- 轻中度肾功能损伤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慎用,无需调 整剂量,重度肾功能损伤患者不推荐使用。
三十五、信迪利单抗 Sintilimab
制剂与规格:注射剂:100mg (10ml) /瓶
适应证:
- 信迪利单抗联合培美曲塞和铂类化疗,用于EGFR基 因突变阴性和 ALK 阴性、不可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 非鳞状细胞 NSCLC 的一线治疗。
- 信迪利单抗联合吉西他滨和铂类化疗,用于不可手术 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鳞状细胞NSCLC的一线治疗。
- 信迪利单抗联合贝伐珠单抗、培美曲塞和顺铂,用于 经EGFR-TKI治疗失败的EGFR基因突变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 移性非鳞状NSCLC患者的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 信迪利单抗联合化疗给药时,应首先给予信迪利单抗。 信迪利单抗推荐剂量为200mg/次,每3周一次,静脉输注, 静脉输注时间应在30?60分钟内,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 可耐受的毒性。不得采用静脉推注或单次快速静脉注射给药。
- 用于经 EGFR-TKI 治疗失败的 EGFR 基因突变阳性的局 部晚期或转移性 NSCLC 时,信迪利单抗联合贝伐珠单抗及化 疗给药时,应首先给予信迪利单抗200mg,间隔至少5分钟, 继之"以贝伐珠单抗 15mg/kg 静脉滴注,之"后给予培美曲塞 500mg/m2和顺铂75尘驳/尘2静脉滴注q21dX4周期,后续使用 信迪利单抗+贝伐珠单抗+培美曲塞维持治疗,直至疾病进展 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 有可能观察到非典型反应。如果患者临床症状稳定或 持续减轻,即使有疾病进展的影像学初步证据,基于总体临 床获益的判断,可考虑继续应用本品治疗,直至证实疾病进 展。
- 根据个体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可能需要暂停给药 或永久停用。不建议增加或减少剂量。
- 轻中度肝功能损伤患者,轻中度肾功能损伤患者无需 调整剂量。目前尚无针对重度肝功能损伤或重度肾功能损伤 患者的独立研究数据。重度肝功能损伤或重度肾功能损伤患 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慎用本品,如需使用,无需调整剂量。
- 尚未确定本品在 18 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患者的安全 性和有效性。在老年患者(三65岁)与V65岁患者中的安 全性未显示显著差异。建议在医师的指导下慎用,如需使用, 无需调整剂量。
- 不建议在妊娠期间使用本品治疗。建议哺乳期妇女在 接受本品治疗期间及末次给药后至少5个月内停止哺乳。
- 应避免在开始本品治疗前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及 其他免疫抑制剂,但是如果为了治疗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 可在开始本品治疗后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及其他免疫抑 制剂。
三十六、伊匹木单抗 Ipilimumab
制剂与规格:注射剂:50mg (10ml) /瓶
适应证:本品联合纳武利尤单抗用于不可手术切除的、 初治的非上皮样恶性胸膜间皮瘤成人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 本品的推荐剂量为1mg/kg,每6周一次,静脉输注 30分钟,联合360mg/次纳武利尤单抗,每3周一次,或联 合 3mg/kg 纳武利尤单抗,每 2 周一次,静脉输注 30 分钟, 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或至24 个月的患者 没有疾病进展。
- 已观察到非典型反应。对于临床稳定且有疾病进展初 步证据的患者,建议继续使用本品联合纳武利尤单抗治疗, 直至证实疾病进展。
- 应在基线时和每剂本品给药之"前评估肝功能和甲状 腺功能。此外,在用本品治疗期间,必须评估免疫相关性不 良反应的任何体征或症状(包括腹泻和结肠炎)。
- 本品可不经稀释用于静脉输注,或稀释于0.9%氯化钠 溶液或5%葡萄糖溶液中,浓度至1?4mg/ml后输注使用。本 品不得采用静脉推注或单次快速静脉注射给药。
- 当与纳武利尤单抗联合使用时,应先输注纳武利尤单 抗,之"后同一天输注本品。每次输注需使用单独的输注袋和 过滤器。
- 伊匹木单抗联合纳武利尤单抗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 皮疹、疲乏、腹泻、瘙痒、甲状腺功能减退和恶心。大多数 不良反应为轻中度。
- 出现4级或复发性3级不良反应,或虽然进行治疗调 整但仍持续存在的 2 级或 3 级不良反应时,应永久停止本品 与纳武利尤单抗联合治疗。
- 当本品与纳武利尤单抗联合使用时,若暂停任一药物, 则应同时暂停另一药物。若在暂停后重新开始给药,则应根 据个体患者的评估情况重新开始联合治疗或纳武利尤单抗 单药治疗。
%.美国FDA和欧盟EMA批准伊匹木单抗联合纳武利尤 单抗治疗晚期和转移性NSCLC,详见“纳武利尤单抗”合理 用药要点第 18 条。
三十七、舒格利单抗 Sugemalimab
制剂与规格:注射剂:600mg (20ml) /瓶
适应证:
- 舒格利单抗联合培美曲塞和卡铂用于 EGFR 基因突变 阴性和 ALK 阴性的转移性非鳞状细胞 NSCLC 患者的一线治疗。 舒格利单抗联合紫杉醇和卡铂用于转移性鳞状细胞 NSCLC 患 者的一线治疗。
- 舒格利单抗用于在接受铂类药物为基础的同步或序 贯放化疗后未出现疾病进展的、不可切除、III期NSCLC患者 的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 推荐剂量为1200mg/次,每3周一次,静脉输注,每 次输注时间为 60 分钟或以上,禁止静脉推注或快速注射, 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如用于巩固治疗,本 品治疗不超过 24 个月。
- 老年患者(265岁)与<65岁的患者在安全性或有 效性上未出现总体的差异,无需在这一人群中调整剂量。
- 本品尚无针对中重度肝功能损伤患者的研究数据,中 重度肝功能损伤患者不推荐使用。轻度肝功能损伤患者无需 调整剂量。
- 本品尚无针对重度肾功能损伤患者的研究数据,重度 肾功能损伤患者不推荐使用。轻中度肾功能损伤患者应在医 师指导下慎用本品,基于群体药代动力学结果,如需使用, 无需调整剂量。
- 不建议在妊娠期间使用本品治疗。
- 根据个体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可能需要暂停给药 或永久停用,不建议增加或减少剂量。对于疑似免疫相关性 不良反应,应进行充分的评估以确定病因或排除其他病因。 大多数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是可逆的,并且可通过中断本品 治疗、给予糖皮质激素治疗和/或支持治疗来处理。
- 本品是一种全人源单克隆抗体,由于单克隆抗体不通 过细胞色素CYP450酶或其他药物代谢酶代谢,也不主要以转 运体介导的方式摄取和外排,所以联合使用对常见代谢酶或 转运体的抑制或诱导作用预期不会影响本品的药代动力学 特征。
- 因可能影响本品的药效学活性,应避免在开始本品治 疗前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及其他免疫抑制剂。如果为治疗 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可以在开始本品治疗后使用全身性糖 皮质激素及其他免疫抑制剂。
三十八、特瑞普利单抗 Toripalimab
制剂与规格:注射剂:80mg (2ml) /瓶、240mg (6ml) /瓶
适应证:特瑞普利单抗联合培美曲塞和铂类用于EGFR 基因突变阴性和 ALK 阴性、不可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 性非鳞状 NSCLC 的一线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 推荐剂量为固定剂量240mg/次,每3周一次,静脉输 注,首次静脉输注时间至少60分钟,如果第一次输注耐受 性良好,则第二次输注的时间可以缩短到30分钟,直至疾 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不得采用静脉推注或单次快 速静脉注射给药。
- 只要观察到临床获益,应继续特瑞普利单抗治疗,直 至患者不能耐受,有可能观察到非典型反应。如果患者临床 症状稳定,即使考虑有疾病进展的可能,但基于总体临床获 益的判断,可考虑继续应用本品治疗,直至证实疾病进展。
- 根据个体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可能需要暂停给药 或永久停用,不建议增加或减少剂量。
- 发生4级或复发性3级不良反应,虽然进行治疗调整 但仍持续存在2级或3级不良反应,应永久停用特瑞普利单 抗。如果出现任何重度、复发的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以及任 何危及生命的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必须永久停用特瑞普利 单抗。
- 老年患者(265岁)无需调整剂量。轻度肾功能损伤 患者无需调整剂量,中重度肾功能损伤患者的数据有限。轻 度肝功能损伤患者无需调整剂量,中重度肝功能损伤患者的 数据有限。
- 在使用本品之"前应避免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或其 他免疫抑制剂,因为这些药物可能会影响本品的药效学活性 及疗效。但在本品开始给药后,可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或 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免疫介导性不良反应。
- 特瑞普利单抗可能引起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建议治 疗前进行包括甲状腺功能、心肌酶等的基线检测,在治疗中 定期随访用于早期发现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因为不良反应 可能在特瑞普利单抗治疗期间或特瑞普利单抗治疗停止后 的任何时间发生,应持续进行患者监测(至少至末次给药后 5 个月)。
- 对于疑似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应进行充分的评估以 确认病因或排除其他病因。根据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应暂 时停用特瑞普利单抗,并使用糖皮质激素治疗。当免疫相关 性不良反应改善至W1级时,需逐步减量至停药。基于有限 的临床研究数据,发生糖皮质激素无法控制的免疫相关性不 良反应时可以考虑使用其他全身性免疫抑制剂。如果不良反 应保持在W1级,且糖皮质激素剂量已降至W10mg/d强的松 或等效剂量,则可在最后一次特瑞普利单抗给药后 12 周内 重新开始特瑞普利单抗治疗。严重者或诊断存疑者可由消化 科、风湿科、皮肤科、呼吸科、肿瘤科等组成的免疫不良反 应多学科综合治疗(MDT)进行会诊。
三十九、斯鲁利单抗 Serplulimab
制剂与规格:注射剂:100mg (10ml) /瓶
适应证:
- 本品联合卡铂和白蛋白紫杉醇适用于不可手术切除
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鳞状狈厂颁尝颁的一线治疗。
- 本品联合卡铂和依托泊苷适用于贰厂-厂颁尝颁的一线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 推荐剂量为4. 5mg/kg,每3周一次,静脉输注,直至 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 只要观察到临床获益,应继续斯鲁利单抗治疗,直至 患者不能耐受,有可能观察到非典型反应。如果患者临床症 状稳定或持续减轻,即使有影像学疾病进展的初步证据,基 于总体临床获益的判断,可考虑继续应用本品治疗,直至证 实疾病进展。
- 根据个体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可能需要暂停给药 或永久停用,不建议增加或减少剂量。
- 发生4级或复发性 3级不良反应,虽然进行治疗调整 但仍持续存在 2 级或 3 级不良反应,应永久停用斯鲁利单抗。 如果出现任何重度、复发的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以及任何危 及生命的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必须永久停用斯鲁利单抗。
- 老年患者(265岁)建议在医师的指导下慎用,如需 使用,无需调整剂量。轻度肾功能损伤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 慎用本品,如需使用,无需调整剂量,中重度肾功能损伤患 者不推荐使用。轻度肝功能损伤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慎用本 品,如需使用,无需调整剂量,中重度肝功能损伤患者不推 荐使用。
- 斯鲁利单抗可能引起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建议治疗 前进行包括甲状腺功能、心肌酶等的基线检测,在治疗中定 期随访用于早期发现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因为不良反应可 能在斯鲁利单抗治疗期间或斯鲁利单抗治疗停止后的任何 时间发生,应持续进行患者监测(至少至末次给药后5个月)。
- 对于疑似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应进行充分的评估以 确认病因或排除其他病因。根据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应暂 时停用斯鲁利单抗,并使用糖皮质激素治疗。当免疫相关性 不良反应改善至W1级时,需逐步减量至停药。基于有限的 临床研究数据,发生糖皮质激素无法控制的免疫相关性不良 反应时可以考虑使用其他全身性免疫抑制剂。如果不良反应 保持在W1级,且糖皮质激素剂量已降至W10mg/d强的松或 等效剂量,则可在最后一次斯鲁利单抗给药后12周内重新 开始斯鲁利单抗治疗。严重者或诊断存疑者可由消化科、风 湿科、皮肤科、呼吸科、肿瘤科等组成的免疫不良反应MDT 进行会诊。
四十、派安普利单抗 Penpulimab
制剂与规格:注射剂:100mg (10ml) /瓶
适应证:派安普利单抗联合紫杉醇和卡铂适用于局部晚 期或转移性鳞状 NSCLC 的一线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 派安普利单抗推荐剂量为200mg/次,每3周给药一次, 静脉输注,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 有可能观察到非典型反应,如果患者临床症状稳定或 持续减轻,即使有疾病进展的初步证据,基于总体临床获益 的判断,可考虑继续应用本品治疗,直至证实疾病进展。
- 接受派安普利单抗治疗的患者可发生免疫相关性不 良反应,包括严重病例。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可能发生在本 品治疗期间及停药以后,可累及任何组织器官。患者在接受 派安普利单抗治疗期间及治疗结束后一段时间内,应在医师 建议及指导下定期或不定期通过对相关检验指标或脏器功 能进行检测,从而及时发现不同时间点出现的免疫相关性不 良反应。
- 对于疑似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应进行充分的评估以 排除其他病因。大多数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是可逆的,并且 可通过中断本品治疗、给予糖皮质激素治疗和/或支持治疗 来处理。整体而言,对于大部分2级以及某些特定的 3级和 4级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需暂停给药。对于 4级及某些特定 的 3 级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需永久停用本品。对于 3 级和 4 级及某些特定的 2 级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根据临床指征, 给予1?2mg/ (kg?d)强的松等效剂量,直至改善到W1级。 糖皮质激素需至少一个月的时间逐渐减量直至停药,快速减 量可能引起不良反应恶化或复发。如果不良反应在糖皮质激 素治疗后继续恶化或无改善,则应增加非糖皮质激素类别的 免疫抑制剂治疗。
- 本品给药后任何复发性 3 级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末 次给药后 12 周内 2 级或 3 级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未改善到 0?1级(除外内分泌疾病),以及末次给药后12周内糖皮 质激素未能降至W10mg/d强的松等效剂量,应永久停用本品。
- 在同类抗 PD-1 抗体产物中,在治疗开始前或终止后 进行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均有严重和致命并发症报道。移 植相关并发症包括超急性移植物抗宿主病、急性移植物抗宿 主病、慢性移植物抗宿主病、降低强度预处理后发生的肝静 脉闭塞性疾病和需要糖皮质激素治疗的发热综合征。需要密 切监测患者的移植相关并发症,并及时进行干预。需要评估 同种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之"前或之"后使用抗 PD-1 抗体治疗 的获益与风险。
- 在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中已观察到输注相关反应。输 注期间需密切观察临床症状和体征,包括发热、寒战、僵硬、 瘙痒、低血压、胸部不适、皮疹、荨麻疹、血管性水肿、喘 息或心动过速;也可能发生罕见的危及生命的反应。对于发 生 1 级输注相关反应的患者,在密切监测下可继续接受本品 治疗;发生 2 级输注相关反应者,可降低滴速或暂停给药, 可考虑用解热镇痛类抗炎药和比受体拮抗剂,当症状缓解后 可考虑恢复用药并密切观察;发生 3 级或 4 级输注相关反应 时须立即停止输注并永久停用本品,给予适当的药物治疗。
四 、阿得贝利单抗Adebrelimab
制剂与规格:注射剂:600mg (12ml) /瓶
适应证: 阿得贝利单抗与卡铂和依托泊苷联合用于
ES-SCLC 患者的一线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 在诱导期,阿得贝利单抗 20mg/kg 联合化疗,每 3 周 一次,静脉输注,共4?6 个治疗周期。诱导期之"后是维持 期,在此期间阿得贝利单抗20mg/kg,每3周一次。直至疾 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 输注时间应控制在 30?60 分钟之"间,最多不超过2 小时完成输注。当阿得贝利单抗联合化疗给药时,应首先给 予阿得贝利单抗静脉输注,间隔至少30 分钟后再给予化疗。
- 本品可稀释于 0.9%氯化钠溶液或 5%葡萄糖溶液中, 浓度范围是0.5?9mg/ml。使用配有0.2卩m或0.22um在线 过滤器的输注装置给药。
- 有可能观察到非典型反应。如果患者临床症状稳定, 即使有疾病进展的初步证据,基于总体临床获益的判断,可 考虑继续应用本品治疗,直至证实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 的毒性。
- 对于疑似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应就医并进行充分的 评估以排除其他病因。根据个体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可 能需要暂停给药或永久停药。不建议增加或减少剂量。
- 目前本品尚无针对中重度肝功能损伤患者的研究数 据,中重度肝功能损伤患者不推荐使用。轻度肝功能损伤患 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慎用本品,如需使用,无需调整剂量。
- 目前本品尚无针对中重度肾功能损伤患者的研究数 据,中重度肾功能损伤患者不推荐使用。轻度肾功能损伤患 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慎用本品,如需使用,无需调整剂量。
- 尚未确定阿得贝利单抗在 18 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患 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 老年(265岁)与较年轻患者(痴65岁)在安全性
或有效性上未出现临床差异。建议在医师的指导下慎用,如 需使用,无需调整剂量。
- 不建议在妊娠期间使用本品治疗。
- 阿得贝利单抗不经细胞色素 P450 酶或其他药物代谢 酶代谢,所以合并使用的药物对这些酶的抑制或诱导作用预 期不会影响本品的药代动力学。
消化系统肿瘤用药
一、索拉非尼 Sorafenib
制剂与规格:片剂:200尘驳
适应证:治疗无法手术或远处转移的肝细胞癌。
合理用药要点:
- 用药期间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手足皮肤反应、腹泻、 乏力、脱发、感染、皮疹。皮疹和手足皮肤反应通常多为 NCI CTCAE 1?2级,且多于开始服用索拉非尼后的6周内出现。 对皮肤毒性反应的处理包括局部用药以减轻症状,暂停用药 或/和对索拉非尼调整剂量。对于皮肤毒性严重或反应持久 的患者需要永久停用索拉非尼。
- 推荐剂量为400mg/次,每天两次,口服,空腹或伴低 脂、中脂饮食服用,必须整片吞服。对疑似不良反应的处理 包括暂停或减少用量,如需减少剂量,索拉非尼的剂量减为 400尘驳/次,每天一次,口服。
- 与通过 UGT1A1 途径代谢/清除的药物(如伊立替康、 多西他赛)联合应用时需谨慎。与华法林联合使用时应定期 检测 INR 值。
- 育龄妇女在治疗期间应注意避孕。应告知育龄妇女患 者,药物对胎儿可能产生的危害,包括严重畸形(致畸性), 发育障碍和胎儿死亡(胚胎毒性)。孕期应避免应用索拉非 尼。只有治疗收益超过对胎儿产生的可能危害时,才能应用 于妊娠妇女。
- 目前缺乏在晚期肝细胞癌患者中索拉非尼与介入治 疗如肝动脉栓塞化疗(TACE)比较的随机对照临床研究数据, 因此尚不能明确本品相对介入治疗的优劣,也不能明确对既 往接受过介入治疗后患者使用索拉非尼是否有益。
- TACTICS研究(NCT01217034)首次证实TACE联合索 拉非尼较TACE组获益更佳。
- 尚未确定索拉非尼在 18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患者的 安全性和有效性。如经医师评估使用本品预期获益大于风险, 推荐剂量为从80?120mg/次开始,每天两次,口服。
二、瑞戈非尼 Regorafenib
制剂与规格:片剂:40尘驳
适应证:
- 既往接受过索拉非尼治疗的肝细胞癌患者。
- 既往接受过伊马替尼及舒尼替尼治疗的局部晚期的、 无法手术切除的或转移性胃肠间质瘤患者。
- 既往接受过氟尿嘧啶、奥沙利铂和伊立替康为基础的 化疗,以及既往接受过或不适合接受抗 VEGF 治疗、抗 EGFR 治疗(RAS野生型)的转移性结直肠癌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 用药前无需进行基因检测。
- 药品说明书推荐剂量为160mg/次,每天一次,口服, 建议在低脂早餐(脂肪含量30%)后随水整片吞服,用药3 周停药 1 周。基于个人的安全及耐受性考虑,可能需要中断 或降低剂量,也可以考虑采用80?120mg/次起始剂量逐渐递增, 每天一次,连续服药。必须整片吞服,如果漏服或呕吐同一 天内不得补服。
- 亚洲人群最常见不良反应为手足皮肤反应、肝功能损 伤(髙胆红素血症、ALT升髙、AST升髙)和髙血压,同时, 还要注意疼痛、乏力、腹泻、食欲下降及进食减少等不良反 应;最严重的不良反应为重度肝功能损伤、出血、胃肠道穿 孔及感染。
- 对瑞戈非尼任一活性物质或辅料有超敏反应的患者 禁用。
- 避免联合使用 CYP3A4 强效诱导剂或抑制剂,瑞戈非 尼及其活性代谢物为 UGT1A1 和 UGT1A9 抑制剂,联合使用伊 立替康,可能增加伊立替康活性代谢物 SN-38 的全身暴露量。
- 建议在开始瑞戈非尼治疗之"前进行肝功能检查(ALT、 AST 及胆红素),并在治疗开始的 2 月内严密监测肝功能(至 少两周一次)。
三、仑伐替尼 Lenvatinib
制剂与规格:胶囊:4尘驳、10尘驳
适应证:既往未接受过全身系统治疗的不可切除的肝细 胞癌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 用药期间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有髙血压、疲乏、腹泻、 食欲下降、体重降低、关节痛/肌痛、腹痛、掌跖红肿综合 征、蛋白尿、出血事件、发音困难、甲状腺功能减退、恶心, 严重的不良反应包括肝衰竭、脑出血、呼吸衰竭。
- 治疗之"前,控制高血压症状,出现 3 级高血压应暂停 用药,如果出现严重、威胁生命的高血压则终止治疗。
- 与甲状腺癌和肾癌不同,仑伐替尼在肝癌的药代动力 学在临床上受到体重的显著影响:对于体重V60kg的患者, 推荐剂量为8mg/次,每天一次,口服;对于体重>60kg的 患者,推荐剂量为12mg/次,每天一次,口服。
- 仑伐替尼应在每天固定时间服用,空腹或与食物同服 均可。如果患者遗漏一次用药且无法在 12 小时内服用,无 需补服,应按常规用药时间进行下一次服药。切记不可一次 服用两倍剂量,以免引起毒性反应。
四、多纳非尼 Donafenib
制剂与规格:片剂:100尘驳
适应证:既往未接受过全身系统性治疗的不可切除肝细 胞癌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 用药期间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手足皮肤反应、腹泻、 血小板减少症、髙血压、AST升髙、脱发、皮疹和蛋白尿。 服用多纳非尼的患者高血压的发生率会增加,对于已知患有 髙血压的患者,在接受本品治疗之"前,血压应得到良好控制。 在本品治疗期间,应定期进行血压监测,处于正常范围外的 任何血压必须严密监测。当给予了最佳降压疗法后髙血压仍 为 3 级及以上时,必须对本品调整剂量。出现危及生命的高 血压(恶性高血压、神经功能障碍或高血压危象),应马上 停用本品并采取干预措施。
- 为预防出血,建议对需要接受大手术的患者暂停用药。 对于大手术后何时重新使用本品的临床经验有限,因此应根 据患者的伤口愈合程度,由临床医师判断是否重新开始给药。
- 推荐剂量为200mg/次,每天两次,空腹口服,以温开 水吞服。建议每天同一时间服药,如果漏服药物,无需补服, 应按常规用药时间进行下一次服药。
- 体外研究提示,多纳非尼主要通过CYP3A4和UGTIA9 代谢,此外 CYP1B1、CYP2C8、CYP2C9、CYP2C19、CYP2D6 和 CYP3A5也部分参与多纳非尼的代谢。联合使用相关代谢酶的 抑制剂或诱导剂时应当谨慎。
五、阿替利珠单抗 Atezolizumab
制剂与规格:注射剂:1200mg (20ml) /瓶
适应证:阿替利珠单抗联合贝伐珠单抗治疗既往未接受 过全身系统性治疗的不可切除肝细胞癌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 阿替利珠单抗与贝伐珠单抗联合使用基于
IMbrave150研究:首先阿替利珠单抗,推荐剂量为1200mg/ 次,静脉输注,继之"以贝伐珠单抗15mg/kg,静脉输注。该 方案每3周一次。首次给药至少持续60分钟,后续可至少
30 分钟。
- 患者可接受阿替利珠单抗治疗直至无临床获益或出 现不可耐受的毒性。如果患者临床症状稳定,即使有疾病进 展的初步证据,但基于总体临床获益的判断,可考虑继续应 用本品治疗。应对疾病进展后继续使用阿替利珠单抗治疗的 患者开展密切监测,4?8周内重复肿瘤疗效评估。
- 最常见不良反应(220%)包括疲乏、食欲减退、恶 心、尿路感染、发热和便秘。
- 建议治疗前进行包括甲状腺功能、心肌酶等的基线检 测,在治疗中定期随访用于早期发现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 同时需注意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也可能出现于治疗结束后。 对于疑似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应进行充分的评估以确认病 因或排除其他病因。根据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的类型和严重 程度,可能需要暂停给药或永久停用,不建议增加或减少剂 量。严重者或诊断存疑者可由消化科、风湿科、皮肤科、呼 吸科、肿瘤科等组成的免疫不良反应 MDT 进行会诊。
- 使用本品治疗前应行胃镜检查,评估胃底食管静脉曲 张出血风险,治疗过程中应全程进行胃镜管理。
- 在使用本品之"前应尽量避免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 或其他免疫抑制剂,因为这些药物可能会影响本品的药效学 活性及疗效。但在本品开始给药后,可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 素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在患者接受 免疫抑制剂量的糖皮质激素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期间,不 建议重新使用阿替利珠单抗治疗。
- 尚未确定阿替利珠单抗在 18 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患 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老年患者(265岁)、轻中度肝功能 损伤患者、肾功能损伤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在重度肝功能 损伤患者中使用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尚未建立,如经医师评估 使用本品预期获益大于风险,需在医师指导下谨慎使用。
六、信迪利单抗 Sintilimab
制剂与规格:注射剂:100mg (10ml) /瓶
适应证:
- 适用于联合贝伐珠单抗用于既往未接受过系统治疗 的不可切除或转移性肝细胞癌的一线治疗。
- 联合紫杉醇和顺铂或氟尿嘧啶和顺铂用于不可切除 的局部晚期、复发或转移性食管鳞癌的一线治疗。
- 联合含氟尿嘧啶类和铂类药物化疗用于不可切除的 局部晚期、复发或转移性胃及胃食管结合部腺癌的一线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 应该按照相关疾病指南,治疗前做基线评估,治疗期 间定期监测治疗反应及毒性。
- 肝细胞癌:基于 ORIENT-32 临床研究联合贝伐珠单抗, 推荐剂量为200mg/次,每3周一次,静脉输注,直至疾病进 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食管鳞癌、胃及胃食管结合部腺 癌:基于ORIENT-15和ORIENT-16临床研究,对于体重V60kg 的患者,推荐剂量为3mg/kg,每3周一次,静脉输注,直至 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对于体重260kg的患者, 推荐剂量为200mg/次,每3周一次,静脉输注,直至疾病进 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 有可能观察到非典型反应。如果患者临床症状稳定或 持续减轻,即使有疾病进展的初步证据,基于总体临床获益 的判断,可考虑继续应用本品治疗,直至证实疾病进展。
- 建议治疗前进行包括甲状腺功能、心肌酶等的基线检 测,在治疗中定期随访用于早期发现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 同时需注意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也可能出现于治疗结束后。 如出现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根据个体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 性,可能需要暂停给药或永久停用。不建议增加或减少剂量。 严重者或诊断存疑者可由消化科、风湿科、皮肤科、呼吸科、 肿瘤科等组成的免疫不良反应 MDT 进行会诊。
- 使用本品治疗前应行胃镜检查,评估胃底食管静脉曲 张出血风险,治疗过程中应全程进行胃镜管理。
- 目前本品尚无针对重度肝功能损伤患者的研究数据, 轻中度肝功能损伤患者无需进行调整,重度肝功能损伤患者 应在医师指导下慎用本品,如需使用,无需调整剂量。
- 目前本品尚无针对中重度肾功能损伤患者的研究数 据,轻中度肾功能损伤患者无需进行调整,重度肾功能损伤 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慎用本品,如需使用,无需调整剂量。
- 尚未确定本品在 18 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患者的安全 性和有效性。
- 本品在老年患者(265岁)中应用数据有限,建议在
医师的指导下慎用,如需使用,无需调整剂量。
- 不建议在妊娠期间使用本品治疗。
- 因可能干扰本品药效学活性,应避免在开始本品治 疗前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及其他免疫抑制剂。但是如果为 了治疗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可在开始本品治疗后使用全身 性糖皮质激素及其他免疫抑制剂。
七、卡瑞利珠单抗 Camrelizumab
制剂与规格:粉针剂:200尘驳/瓶
适应证:
- 联合紫杉醇和顺铂用于不可切除局部晚期/复发或转 移性食管鳞癌患者的一线治疗。
- 既往接受过一线化疗后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的局部 晚期或转移性食管鳞癌患者治疗。
- 既往接受过索拉非尼治疗和/或含奥沙利铂系统化疗 的晚期肝细胞癌患者的治疗。
- 联合阿帕替尼用于不可切除或转移性肝细胞癌患者 的一线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1•局部晚期/复发或转移性食管鳞癌一线:200mg/次, 每3周一次,静脉输注;二线食管鳞癌:200mg/次,每2周 一次,静脉输注;晚期肝细胞癌:3mg/kg (单药治疗),每 3 周一次,静脉输注;不可切除或转移性肝细胞癌一线:卡 瑞利珠单抗200mg/次,每2周一次,静脉输注,联合阿帕替 尼250mg/次,每天一次,口服,餐后半小时服用。直至疾病 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 既往接受过索拉非尼治疗和/或含奥沙利铂系统化疗 的晚期肝细胞癌适应证是基于一项II期临床试验的客观缓 解率和总生存期结果给予的附条件批准。目前,大型III期临 床研究(NCT03764293)已获得阳性结果,并已获指南I级 专家推荐,IA类证据。
- 只要观察到临床获益,应继续卡瑞利珠单抗治疗,直 至患者不能耐受,有可能观察到非典型反应。如果患者临床 症状稳定或持续减轻,即使考虑有疾病进展的可能,但基于 总体临床获益的判断,可考虑继续应用本品治疗,直至证实 疾病进展。
- 根据患者个体安全性和耐受性的程度不同,可暂停给 药或永久停用,不建议增加或减少剂量。
- 建议治疗前进行包括甲状腺功能、心肌酶等的基线检 测,在治疗中定期随访用于早期发现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 同时需注意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也可能出现于治疗结束后。 如出现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根据个体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 性,可能需要暂停给药或永久停用。不建议增加或减少剂量。 发生 4 级或复发性 3 级不良反应,虽然进行治疗调整但仍持 续存在 2 级或 3 级不良反应,应永久停用卡瑞利珠单抗。严 重者或诊断存疑者可由消化科、风湿科、皮肤科、呼吸科、 肿瘤科等组成的免疫不良反应 MDT 进行会诊。
- 本品在老年患者(265 岁)中应用数据有限,建议在 医师的指导下慎用,如需使用,无需调整剂量。不建议在妊 娠期间使用本品治疗。目前本品尚无针对中重度肾功能损伤 患者的研究数据,中重度肾功能损伤患者不推荐使用,轻度 肾功能损伤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慎用本品,如需使用,无需 调整剂量。目前本品尚无针对中重度肝功能损伤患者的研究 数据,中重度肝功能损伤患者不推荐使用,轻度肝功能损伤 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 在使用本品之"前应避免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或其 他免疫抑制剂,因为这些药物可能会影响本品的药效学活性 及疗效。但在本品开始给药后,可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或 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免疫介导性不良反应。
- 反应性毛细血管增生症,大多发生在体表皮肤,少数 可见于口腔黏膜、鼻腔黏膜以及眼睑结膜。必要时进行相应 的医学检查,如大便潜血、内窥镜及影像学检查。分级标准 和治疗建议详见附表3 。
八、替雷利珠单抗 Tislelizumab
制剂与规格:注射剂:100mg (10ml) /瓶
适应证:
- 联合紫杉醇和铂类药物或含氟尿嘧啶类和铂类药物 用于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复发或转移性食管鳞癌的一线治 疗。
- 既往接受过一线标准化疗后进展或不可耐受的局部 晚期或转移性食管鳞癌的治疗。
- 联合氟尿嘧啶类和铂类药物化疗用于PD-L1髙表达的 局部晚期不可切除的或转移性的胃或胃食管结合部腺癌的 一线治疗。
- 不可切除或转移性髙度微卫星不稳定型或错配修复 基因缺陷型的既往经过氟尿嘧啶类、奥沙利铂和伊立替康治 疗后出现疾病进展的晚期结直肠癌。
- 至少经过一种全身治疗的肝细胞癌的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 应该按照相关疾病指南,治疗前做基线评估,治疗期 间定期监测治疗反应及毒性。
- 推荐剂量为200mg/次,每3周一次,静脉输注,第一 次输注时间应至少60分钟,如果耐受良好,则后续每一次 输注时间应至少 30 分钟。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 毒性。
- 最常见的不良反应( 2 10% )为发热、甲状腺功能减 退、体重增加、瘙痒症、白细胞减少症、上呼吸道感染、ALT 升高、皮疹、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咳嗽、疲乏和血胆红素升 高。
- 肝细胞癌适应证是基于一项II期临床试验的客观缓 解率和总生存期结果给予的附条件批准。其完全批准将取决 于正在开展中的确证性随机对照临床试验能否证实本品治 疗相对应标准治疗的显著临床获益。高度微卫星不稳定型或 错配修复基因缺陷型的晚期实体瘤成人患者适应证基于替 代终点获得附条件批准上市,暂未获得临床终点数据,安全 性和有效性尚待上市后进一步确证。
- 有可能观察到非典型反应。如果患者临床症状稳定或 持续减轻,即使有疾病进展的初步证据,基于总体临床获益 的判断,可考虑继续应用本品治疗,直至证实疾病进展。
- 建议治疗前进行包括甲状腺功能、心肌酶等的基线检 测,在治疗中定期随访用于早期发现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 同时需注意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也可能出现于治疗结束后。 对于疑似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应进行充分的评估以确认病 因或排除其他病因,根据个体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可能 需要暂停给药或永久停用。不建议增加或减少剂量。严重者 或诊断存疑者可由消化科、风湿科、皮肤科、呼吸科、肿瘤 科等组成的免疫不良反应MDT进行会诊。
- 目前尚无针对中重度肝功能损伤患者的研究数据,中 重度肝功能损伤患者不推荐使用。轻度肝功能损伤患者应在 医师指导下慎用本品,如需使用,无需调整剂量。
- 目前尚无针对重度肾功能损伤患者的研究数据,重度 肾功能损伤患者不推荐使用。轻中度肾功能损伤患者应在医 师指导下慎用本品,如需使用,无需调整剂量。
- 建议哺乳期妇女在接受本品治疗期间及末次给药后 至少 5 个月内停止哺乳。育龄期妇女在接受本品治疗期间, 以及最后一次本品给药后至少 5 个月内应采用有效避孕措施。
- 因可能干扰本品药效学活性,应避免在开始本品治 疗前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及其他免疫抑制剂。但是如果为 了治疗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可在开始本品治疗后使用全身 性糖皮质激素及其他免疫抑制剂。
九、帕博利珠单抗 Pembrolizumab
制剂与规格:注射剂:100mg (4ml) /瓶
适应证:
- 联合铂类和氟尿嘧啶类化疗药物用于局部晚期不可 切除或转移性食管或胃食管结合部癌患者的一线治疗。
- 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检测评估为 PD-L1 综合 阳性评分210、既往一线全身治疗失败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 食管鳞癌。
- KRAS、NRAS 和 BRAF 基因均为野生型,不可切除或转 移性髙度微卫星不稳定型或错配修复基因缺陷型结直肠癌 患者的一线治疗。
- 既往接受过索拉非尼或含奥沙利铂化疗的肝细胞癌。 合理用药要点:
- 帕博利珠单抗基于 KEYNOTE-590、KEYNOTE-181、 KEYNOTE-394 和 KEYNOTE-177 研究结果, 获批的 剂 量 是 200mg/次,每3周一次,或400mg/次,每6周一次,静脉输 注,每次持续至少30分钟,不得通过静脉推注或单次快速 静脉注射给药。
- 只要观察到临床获益,应继续帕博利珠单抗治疗,直 至患者不能耐受,有可能观察到非典型反应。如果患者临床 症状稳定,即使考虑有疾病进展的可能,但基于总体临床获 益的判断,可考虑继续应用本品治疗,直至证实疾病进展。
- 根据个体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可能需要暂停给药 或永久停用,不建议增加或减少剂量。
- 发生4级或复发性3级不良反应,虽然进行治疗调整 但仍持续存在 2 级或 3 级不良反应,应永久停用帕博利珠单 抗。如果出现任何重度、复发的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以及任 何危及生命的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必须永久停用帕博利珠 单抗。
5 .老年患者( 2 6 5岁)无需调整剂量。轻中度肾功能损 伤患者无需调整剂量,重度肾功能损伤患者的数据有限。轻 度肝功能损伤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尚未在中重度肝功能损伤 患者中进行本品的相关研究。
- 尚未确定本品在 18 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患者的安全 性和有效性。
- 在使用本品之"前应避免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或其 他免疫抑制剂,因为这些药物可能会影响本品的药效学活性 及疗效。但在本品开始给药后,可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或 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免疫介导性不良反应。在患者接受免疫 抑制剂量的糖皮质激素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期间,不可重 新使用帕博利珠单抗治疗。
- 帕博利珠单抗可能引起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建议治 疗前进行包括甲状腺功能、心肌酶等的基线检测,在治疗中 定期随访用于早期发现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因为不良反应 可能在帕博利珠单抗治疗期间或帕博利珠单抗治疗停止后 的任何时间发生,应持续进行患者监测(至少至末次给药后 5 个月)。
- 对于疑似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应进行充分的评估以 确认病因或排除其他病因。根据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应暂 时停用帕博利珠单抗,并使用糖皮质激素治疗。当免疫相关 性不良反应改善至W1级时,需逐步减量至停药。基于有限 的临床研究数据,发生糖皮质激素无法控制的免疫相关性不 良反应时可以考虑使用其他全身性免疫抑制剂。如果不良反 应保持在W1级,且糖皮质激素剂量已降至W10mg/d强的松 或等效剂量,则可在最后一次帕博利珠单抗给药后 12 周内 重新开始帕博利珠单抗治疗。严重者或诊断存疑者可由消化 科、风湿科、皮肤科、呼吸科、肿瘤科等组成的免疫不良反 应 MDT 进行会诊。
十、特瑞普利单抗 Toripalimab
制剂与规格:注射剂:80mg (2ml) /瓶、240mg (6ml) /瓶
适应证:联合紫杉醇和顺铂适用于不可切除局部晚期/ 复发或转移性食管鳞癌的一线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 推荐剂量为固定剂量240mg/次,每3周一次,静脉输 注,首次静脉输注时间至少 60 分钟,如果第一次输注耐受 性良好,则第二次输注的时间可以缩短到30 分钟,直至疾 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不得采用静脉推注或单次快 速静脉注射给药。
- 只要观察到临床获益,应继续特瑞普利单抗治疗,直 至患者不能耐受,有可能观察到非典型反应。如果患者临床 症状稳定,即使考虑有疾病进展的可能,但基于总体临床获 益的判断,可考虑继续应用本品治疗,直至证实疾病进展。
- 根据个体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可能需要暂停给药 或永久停用,不建议增加或减少剂量。
- 发生4级或复发性3级不良反应,虽然进行治疗调整 但仍持续存在2级或3级不良反应,应永久停用特瑞普利单 抗。如果出现任何重度、复发的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以及任 何危及生命的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必须永久停用特瑞普利 单抗。
- 老年患者(265岁)无需调整剂量。轻度肾功能损伤 患者无需调整剂量,中重度肾功能损伤患者的数据有限。轻 度肝功能损伤患者无需调整剂量,中重度肝功能损伤患者的 数据有限。
- 在使用本品之"前应避免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或其 他免疫抑制剂,因为这些药物可能会影响本品的药效学活性 及疗效。但在本品开始给药后,可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或 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免疫介导性不良反应。
- 特瑞普利单抗可能引起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建议治 疗前进行包括甲状腺功能、心肌酶等的基线检测,在治疗中 定期随访用于早期发现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因为不良反应 可能在特瑞普利单抗治疗期间或特瑞普利单抗治疗停止后 的任何时间发生,应持续进行患者监测(至少至末次给药后 5 个月)。
- 对于疑似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应进行充分的评估以 确认病因或排除其他病因。根据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应暂 时停用特瑞普利单抗,并使用糖皮质激素治疗。当免疫相关 性不良反应改善至W1级时,需逐步减量至停药。基于有限 的临床研究数据,发生糖皮质激素无法控制的免疫相关性不 良反应时可以考虑使用其他全身性免疫抑制剂。如果不良反 应保持在W1级,且糖皮质激素剂量已降至W10mg/d强的松 或等效剂量,则可在最后一次特瑞普利单抗给药后12 周内 重新开始特瑞普利单抗治疗。严重者或诊断存疑者可由消化 科、风湿科、皮肤科、呼吸科、肿瘤科等组成的免疫不良反 应 MDT 进行会诊。
十一、曲妥珠单抗 Trastuzumab
制剂与规格:注射剂:440mg (20ml) /瓶、150mg/瓶(生 物类似药)、60mg/瓶(生物类似药)
适应证:本品联合卡培他滨或氟尿嘧啶和顺铂适用于既 往未接受过针对转移性疾病治疗的 HER2 阳性的转移性胃腺 癌或胃食管结合部腺癌患者,对于顺铂和氟尿嘧啶类进展, 而未使用过曲妥珠单抗的 HER2 阳性的转移性胃癌患者,可 以考虑曲妥珠单抗联合其他有效的化疗药物治疗;曲妥珠单 抗只能用于HER2阳性的转移性胃癌患者,HER2阳性的定义 为使用已验证的检测方法得到的IHC3+或IHC2+/FISH+结果。
合理用药要点:
- 在本品治疗前,应进行 HER2 检测,相关检测应使用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检测方法。
2•初始负荷剂量为8mg/kg,随后6mg/kg,每3周一次, 静脉输注。首次输注时间为 90 分钟,若患者耐受性良好, 后续输注可改为 30 分钟,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 毒性。
- 对发生轻中度输注相关反应患者应降低输注速率,对 呼吸困难或临床明显低血压患者应中断输注,对发生严重和 危及生命的输注相关反应患者,应永久停用曲妥珠单抗。
- 曲妥珠单抗开始治疗前应进行左室射血分数(LVEF) 的检测,治疗期间须密切监测LVEF。LVEF较治疗前绝对数 值下降三16%,或LVEF低于该检测中心正常范围并且LVEF 较治疗前绝对数值下降三10%,应停止曲妥珠单抗治疗至少4 周,并每4周检测一次LVEF。4?8周内LVEF回升至正常范 围或LVEF较治疗前绝对数值下降<15%,可恢复使用曲妥珠 单抗。LVEF持续下降(>8周),或三次以上因心脏毒性而 停止曲妥珠单抗治疗,应永久停用曲妥珠单抗。
- 胃癌治疗过程中患者出现充血性心力衰竭、左心室功 能明显下降、严重的输注相关反应和肺部反应时,要中断或 停止曲妥珠单抗的治疗。
十二、阿帕替尼 Apatinib
制剂与规格:片剂:250尘驳、375mg、425mg
适应证:
- 既往至少接受过两种系统化疗后进展或复发的晚期 胃腺癌或胃食管结合部腺癌患者,且患者接受阿帕替尼治疗 时一般状况良好。
- 单药用于既往接受过至少一线系统性治疗后失败或 不可耐受的晚期肝细胞癌患者。
- 联合注射用卡瑞利珠单抗用于不可切除或转移性肝 细胞癌患者的一线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 药品说明书推荐剂量为850mg/次,每天一次,口服。 对于体力状态评分EC0G22、二线化疗以后、胃部原发癌灶 没有切除、骨髓功能储备差、年老体弱或瘦小的女性患者, 为了确保患者的安全性和提高依从性,可以适当降低起始剂 量,先从250mg开始服药,服用1?2周后再酌情增加剂量。 晚期肝细胞癌患者本品推荐剂量为750mg/次(250mg每片, 每次 3 片),每天一次,口服。不可切除或转移性肝细胞癌 患者的一线治疗:阿帕替尼推荐剂量250mg/次,每天一次, 口服,餐后半小时服用,连续服药,出现不良反应剂量调整: ①第一次调整剂量:250mg/次,用药5天停药2天;②第二 次调整剂量:250mg/次,每隔一天用药一次。如需要第叁次 调整剂量,则永久停药。可酌情考虑患者具体情况依序调整 剂量,或直接调整到250mg/次,每隔一天用药一次。
- 使用过程中出现3?4级不良反应时,建议暂停用药 (不超过 2 周)直至症状缓解或消失,随后继续按原剂量服
用;若2周后不良反应仍未缓解,建议在医师指导下调整剂 量:第一次调整剂量:750mg/次,每天一次,口服;第二次 调整剂量:500mg/次,每天一次,口服。如需要第叁次调整 剂量,则永久停用。
- 对于出现胃肠道穿孔、需要临床处理的伤口裂开、瘘、 重度出血、肾病综合征或高血压危象的患者,应永久停用本 品。
- 阿帕替尼与CYP3A4强效抑制剂或诱导剂合用时需谨 慎。阿帕替尼对CYP3A4和CYP2C9有较强的抑制作用,与经 CYP3A4 和 CYP2C9 代谢的药物合用时需谨慎。
- 用药期间必须特别注意血压升高、蛋白尿、手足皮肤 反应、出血、心脏毒性、肝脏毒性等不良反应。
6•慎与延长QTc间期的药物同时使用。活动性出血、溃 疡、肠穿孔、肠梗阻、大手术后 30 天内、药物不可控制的 髙血压、III?W级心功能不全、重度肝肾功能损伤患者禁用。
十三、纳武利尤单抗 Nivolumab
制剂与规格:注射剂:40mg (4ml) /瓶、100mg (10ml) / 瓶
适应证:
- 联合含氟尿嘧啶和铂类药物化疗适用于一线治疗晚 期或转移性胃癌、胃食管结合部癌或食管腺癌患者。
- 既往接受过两种或两种以上全身性治疗方案的晚期 或复发性胃或胃食管结合部腺癌患者。
- 经新辅助放化疗及完全手术切除后仍有病理学残留 的食管癌或胃食管结合部癌患者的辅助治疗。
- 联合氟尿嘧啶类和含铂化疗适用于晚期或转移性食 管鳞癌患者的一线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 单药治疗推荐剂量为3mg/kg或240mg/次固定剂量, 每2周一次,或480mg/次,每4周一次,静脉输注30分钟。 联合含氟尿嘧啶和铂类药物化疗,推荐剂量为360mg/次,每 3周一次,或240mg/次,每2周一次,或480mg/次,每4周 一次,静脉输注持续 30 分钟。最长治疗持续时间为 24 个月。
- 只要观察到临床获益,应继续纳武利尤单抗治疗,直 至患者不能耐受,有可能观察到非典型反应。如果患者临床 症状稳定或持续减轻,即使考虑有疾病进展的可能,但基于 总体临床获益的判断,可考虑继续应用本品治疗,直至证实 疾病进展。
- 根据个体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可暂停给药或永久 停用,不建议增加或减少剂量。
- 发生 4 级或复发性 3 级不良反应,虽然进行治疗调整 但仍持续存在 2 级或 3 级不良反应,发生 3 级免疫相关性肺 炎、肝炎、心肌炎,应永久停用纳武利尤单抗。如果出现任 何重度、复发的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以及任何危及生命的免 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必须永久停用纳武利尤单抗。
- 老年患者(265岁)无需调整剂量。轻中度肾功能损 伤患者无需调整剂量,重度肾功能损伤患者的数据有限。轻 中度肝功能损伤患者无需调整剂量,没有对重度肝功能损伤 患者进行本品的相关研究,重度肝功能损伤(总胆红素、ALT 或AST>3倍ULN)患者慎用本品。
- 在使用本品之"前应避免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或其 他免疫抑制剂,因为这些药物可能会影响本品的药效学活性 及疗效。但在本品开始给药后,可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或 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免疫介导性不良反应。
- 纳武利尤单抗可能引起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建议治 疗前进行包括甲状腺功能、心肌酶等的基线检测,在治疗中 定期随访用于早期发现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因为不良反应 可能在纳武利尤单抗治疗期间或纳武利尤单抗治疗停止后 的任何时间发生,应持续进行患者监测(至少至末次给药后 5 个月)。
- 对于疑似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应进行充分的评估以 确认病因或排除其他病因。根据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应暂 停纳武利尤单抗治疗并给予糖皮质激素。若使用糖皮质激素 免疫抑制疗法治疗不良反应,症状改善后,需逐渐减量至停 药,快速减量可能引起不良反应恶化或复发。如果使用了糖 皮质激素但仍恶化或无改善,则应增加非糖皮质激素性免疫 抑制剂治疗。严重者或诊断存疑者可由消化科、风湿科、皮 肤科、呼吸科、肿瘤科等组成的免疫不良反应MDT进行会诊。
- 在患者接受免疫抑制剂量的糖皮质激素或其他免疫 抑制剂治疗期间,不可重新使用纳武利尤单抗治疗。
十四、维迪西妥单抗 Disitamab Vedotin
制剂与规格:冻干制剂:60尘驳/瓶
适应证:至少接受过2个系统化疗的HER2过表达局部 晚期或转移性胃癌(包括胃食管结合部腺癌)的患者。HER2 过表达定义为 HER2 免疫组织化学检查结果为 2+或 3+,无论 FISH/CISH扩增与否。
合理用药要点:
- 在本品治疗前,应进行 HER2 检测,相关检测应使用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检测方法。
- 推荐剂量为2. 5mg/kg,每2周一次,静脉输注,历时 30?90分钟(通常建议60分钟左右)。
- 该适应证是基于一项HER2过表达的局部晚期或转移 性胃癌患者(包括胃食管结合部腺癌)的II期单臂临床试验 结果给予的附条件批准。
- 常见的临床不良反应包括脱发、皮疹、恶心、呕吐、 乏力、发热、肌肉疼痛、感觉减退、周围神经病。
- 如果患者发生与药物相关的三3级血液学异常,建议 暂停治疗,对症治疗,每周两次进行血液学检查,直至恢复 至CTCAEW1级或开始治疗前的水平,若恢复用药后再次发 生不良反应,则应调整给药剂量。如果患者在暂停用药 28 天后仍未恢复至 CTCAE<1 级或开始治疗前的水平,则建议 停止治疗。
6•如果患者发生与药物相关的三3级转氨酶升髙,建议 暂停治疗,对症治疗,每周两次进行血生化检查,直至恢复 至 CTCAE<1 级或开始治疗前的水平,若恢复用药后再次发 生不良反应,则应调整给药剂量。如果患者在暂停用药 28 天后仍未恢复至 CTCAE<1 级或开始治疗前的水平,则建议 停止治疗。
- 如果患者发生了药物相关的感觉异常(如麻木等), 且在暂停用药 28 天后仍未恢复至可继续给药的水平,建议 停止治疗。
- 轻度肝功能损伤患者无需调整剂量。目前尚未考察中 重度肝功能损伤对本品药代动力学的影响。轻中度肾功能损 伤患者无需调整剂量,目前尚未评估重度肾功能损伤患者的 药代动力学,尚无重度肾功能损伤患者的研究数据。
- 尚未确定本品在 18 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患者的安全 性和有效性。临床试验中老年患者(三65岁)的安全性和有 效性与整体人群相比未见明显差异。
- 基于动物试验结果,本品可能对男性生殖系统、胚 胎-胎儿发育具有潜在毒性。女性患者在开始接受本品治疗 前,应当进行妊娠检查。建议有生育可能的女性患者在治疗 过程中以及治疗结束后的至少180天内,使用适当的方法避 孕。建议配偶有生育可能的男性患者在治疗过程中以及治疗 结束后的至少180天内,使用适当的方法避孕。
十五、雷莫西尤单抗 Ramucirumab
制剂与规格:注射剂:100mg (10ml) /瓶、500mg (50ml) /瓶
适应证:
- 联合紫杉醇用于在含氟尿嘧啶类或含铂类化疗期间 或化疗后岀现疾病进展的晚期胃或胃食管结合部腺癌患者。
- 既往按受过索拉非尼治疗且甲胎蛋白三400ng/ml的 肝细胞癌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 每次使用雷莫西尤单抗前,推荐所有患者预先给予Hi 受体拮抗剂;发生 1 级或 2 级输注相关反应患者,每次使用 前须预先给予出受体拮抗剂、地塞米松(或等效药物)和对 乙酰氨基酚等解热镇痛药。
- 推荐剂量为8mg/kg,在每28天为一周期的第1、15 天约60分钟经静脉输注给药。如果患者能耐受,则所有后 续的输注可在约30分钟完成。
- 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周围性水肿、高血压、腹泻、 腹痛、头痛、蛋白尿和血小板减少症。
- 择期手术前28天应暂停使用雷莫西尤单抗,外科大 手术后 2 周内不应使用,直到伤口充分愈合。所有级别的胃 肠穿孔、伤口愈合并发症、动脉血栓栓塞事件、降压治疗无 法控制的重度髙血压、3 级或 4 级出血、输注相关反应,应 永久停用雷莫西尤单抗。雷莫西尤单抗可增加出血和胃肠出 血风险,包括三3级的出血事件。
5•首次发生的24小时尿蛋白〉2g,暂停雷莫西尤单抗 给药,直到尿蛋白V2g/24h,降低一个剂量水平恢复雷莫西 尤单抗给药:将8mg/kg降低至6mg/kg;在首次剂量降低后, 再次发生的尿蛋白〉2g/24h,暂停雷莫西尤单抗给药,直到 尿蛋白V2g/24h,再次降低一个剂量水平恢复雷莫西尤单抗 给药:将6mg/kg降低至5mg/kg;尿蛋白>3g/24h或患有肾 病综合征,永久停用雷莫西尤单抗。
- 轻中重度肾功能损伤患者无需调整剂量。轻中度肝功 能损伤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尚无在重度肝功能损伤患者中雷 莫西尤单抗的用药数据。不推荐降低剂量。
- 尚未确定本品在 18 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患者的安全 性和有效性。临床试验中有限证据表明,与V65岁的患者相 比,老年患者(三65岁)的不良事件风险升髙。不推荐降低 剂量。
十六、伊马替尼 Imatinib
制剂与规格:(1)片剂:100尘驳、400mg; (2)胶囊: 50尘驳、100尘驳
适应证:
- 用于治疗不能切除和/或发生转移的胃肠间质瘤成人 患者。
- 用于C-KIT阳性胃肠间质瘤手术切除后具有明显复发 风险的成人患者的辅助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 推荐剂量为400尘驳/次,每天一次,口服,宜在进餐时 服药。用药期间必须注意常见的不良反应,如体液潴留、恶 心、腹泻、皮疹、中性粒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贫血、 疼痛性肌痉挛以及肝功能损伤。
- 治疗前应检查肝功能,以后可每月复查1 次。治疗的第 1 个月宜每周检查血常规,第 2 个月每 2 周检查 1 次。建议定 期监测体重。对于肝功能损伤、严重心力衰竭、孕妇、哺乳期 妇女、骨髓抑制者、病毒、细菌感染及胃肠功能紊乱者慎用。
- 治疗后若未能获得满意疗效,如果没有严重药物不良 反应,剂量可增加到每天600?800mg,分两次餐后服用;若 患者从本药持续获益,可持续接受本药治疗。
- 对于潜在可切除的胃肠间质瘤患者,伊马替尼新辅助 治疗也可令患者获益。
- 本品是CYP3A4的底物,同时给予CYP3A4诱导剂后伊 马替尼的血浆浓度降低,从而导致疗效降低,应避免伊马替 尼与CYP3A4诱导剂联合使用。
- 伊马替尼可抑制 CYP3A4、CYP2D6、CYP2C9 和 CYP2C19,
与其他药物合用时应注意药物相互作用。
- 伊马替尼应在进餐时或餐后服用。(1)使用胶囊剂 型时,对于不能吞咽胶囊的患者(包括儿童),可以将胶囊 内药物分散于水或苹果汁中。使用片剂时,可以将药片分散 于不含气体的水或苹果汁中(100mg约用50ml, 400mg约用 200ml)。应搅拌混悬液,一旦药片崩解完全应立即服用。
(2)如果接受伊马替尼治疗过程中出现严重非血液学不良 反应(如严重体液潴留),应停药,直到不良反应消失,然 后再根据该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调整剂量。(3)对于3岁 以上儿童使用伊马替尼的研究,主要来自国外儿童研究数据, 中国儿童人群用药安全有效性数据有限。尚无3岁以下儿童 用药经验。(4)已有报告显示接受伊马替尼治疗的儿童和 青春前期青少年出现发育迟缓。暂不知伊马替尼延长治疗对 儿童发育的长期影响。因此,建议对使用伊马替尼的儿童的 发育情况进行密切监测。
十七、舒尼替尼 Sunitinib
制剂与规格:胶囊:12.5尘驳、25尘驳、37.5尘驳、50尘驳
适应证:
- 伊马替尼治疗失败或不能耐受的胃肠间质瘤患者。
- 不可切除的、转移性高分化进展期胰腺神经内分泌瘤 成年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1•治疗胃肠间质瘤的推荐最髙剂量为50mg/次,每天一 次,口服,服药 4 周、停药 2 周,与进食无相关性;若必须 与CYP3A4抑制剂联合使用,剂量可减至37. 5mg;若必须与 CYP3A4诱导剂联合使用,最大剂量不超过87.5mg。对于胰 腺神经内分泌瘤,推荐剂量为37. 5mg,每天一次,口服,连 续服药,无停药期。与食物同服或不同服均可。
- 用药期间必须注意常见的不良反应,如白细胞减少症、 血小板减少症、腹泻、乏力、手足综合征;潜在严重的不良 反应为肝毒性、左心室功能障碍、QTc间期延长、出血、髙 血压、甲状腺功能减退。
- 若出现充血性心力衰竭的临床表现,建议停药;无充 血性心力衰竭临床证据但LVEFV50%以及LVEF低于基线20% 的患者也应停药和/或减量。
- 可延长 QTc 间期,且呈剂量依赖性。应慎用于已知有 QTc 间期延长病史的患者、服用抗心律失常药物的患者或有 相应基础心脏疾病、心动过缓和电解质紊乱的患者。
- 使用期间如果发生严重髙血压,应暂停使用,直至髙 血压得到控制。择期手术前至少停用本品 3 周,大手术后至 少 2 周不得给药,直至伤口完全愈合。
- 本品具有肝毒性,可能导致肝脏衰竭或死亡。已在临 床研究中观察到肝脏衰竭的发生(发生率<1%)。在治疗开 始前、每个治疗周期、以及临床需要时应监测肝功能(ALT、 AST、胆红素)。当出现3级或4级药物相关的肝功能不良 反应应中断用药,若无法恢复应终止治疗。
十八、阿伐替尼 Avapritinib
制剂与规格:片剂:100尘驳、200尘驳、300mg
适应证:治疗携带血小板衍生生长因子受体 (PDGFRA) 外显子18突变(包括PDGFRA D842V突变)的不可切除或转 移性胃肠间质瘤成人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 推荐剂量为300尘驳/次,每天一次,口服,至少在餐前
1 小时和餐后 2 小时空腹给药;持续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 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 避免与颁驰笔3础强效或中效抑制剂联合使用;如果无法
避免与 CYP3A4 中效抑制剂联合使用,起始剂量可降低至
100尘驳/次,每天一次。
- 该适应证是基于一项包括81例笔顿骋贵搁础外显子18突
变的 NAVIGATOR 临床研究的结果给予的附条件批准。
- 老年患者(265岁)无需调整剂量,18岁以下儿童 和青少年患者慎用。
- 对于轻中度肝肾功能损伤患者,不建议调整剂量;重 度肝肾功能损伤患者慎用。
- 用药期间必须注意常见的不良反应,包括恶心、疲乏、 贫血、眶周水肿、面部水肿、高胆红素血症、腹泻、呕吐、 外周水肿、流泪增加、食欲下降和记忆受损;最常见的严重 不良反应为贫血和胸腔积液;特定不良反应包括颅内出血
(1.6%)、认知影响(33%)和液体潴留(70.2%)。
- 如果服用本品后发生呕吐,请勿补服,只需按预定时 间继续服用下一剂。
十九、瑞派替尼 Ripretinib
制剂与规格:片剂:50尘驳
适应证:既往接受过叁种或以上酪氨酸激酶抑制剂(包
括伊马替尼)的晚期胃肠间质瘤成人患者的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 推荐剂量为150尘驳/次,每天一次,口服,可与食物同
服或空腹给药,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 如因不良反应需降低剂量,推荐的剂量为100mg/次, 每天一次;如患者无法耐受100尘驳/次,每天一次,则应永久 停用。
- 该适应证是基于 4线胃肠间质瘤 INVICTUS 研究结果 给予的附条件批准;该适应证的完全批准将取决于正在进行 的 ZL-2307-002 试验在中国患者的临床获益。
- 轻度肝功能损伤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尚未在中重度肝 功能损伤患者中确定推荐剂量。择期手术前用药暂停至少 1 周,重大手术后至少 2周内不得给药,伤口完全愈合方可给 药。
- 本品在儿童患者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不明确;临床 研究中纳入的老年患者(265岁)数据尚不足以充分证明老 年患者与年轻患者之"间是否存在药物应答差异。
- 用药期间必须注意常见的不良反应,包括脱发、疲乏、 恶心、腹痛、便秘、肌痛、腹泻、食欲下降、掌跖红肿综合 征和呕吐;最常见的严重不良反应为腹痛、贫血、恶心和呕 吐。
- 避免与颁驰笔3础强效诱导剂和抑制剂联合使用。
二十、依维莫司 Everolimus
制剂与规格:片剂:2.5尘驳、5尘驳、10尘驳
适应证:不可切除的、局部晩期或转移性的、分化良好 的(中高度分化)进展期胰腺神经内分泌瘤成人患者;无法 手术切除的、局部晩期或转移性的、分化良好的、进展期非 功能性胃肠道或肺源神经内分泌瘤成人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1•依维莫司的推荐剂量为10mg/次,每天一次,口服, 每天在同一时间服用,可与食物同服或不同服。如需要减少 剂量,推荐剂量大约为之"前给药剂量的一半。如果剂量减至 最低可用片剂规格以下时,应考虑每隔一日一次。
- 用药期间必须注意常见的不良反应,包括口腔炎、皮 疹、疲劳、腹泻、感染、恶心、食欲下降、贫血、味觉障碍、 周围水肿、髙血糖和头痛。
- 非感染性肺炎是雷帕霉素衍生物(包括本品)的类效 应。对本品有效成分、其他雷帕霉素衍生物或本品中任何辅 料过敏者禁用。使用依维莫司和其他雷帕霉素衍生物患者中 观察到的过敏反应表现包括但不限于:呼吸困难、潮红、胸 痛或血管性水肿(如伴或不伴呼吸功能不全的气道或舌肿 胀)。
- 同时使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的患者,可能发生 血管性水肿的风险升髙。
- 在本品治疗期间应避免接种活疫苗,如流感、麻疹、 腮腺炎、风疹、口服脊髓灰质炎、卡介苗、黄热病、水痘和 TY21a 伤寒疫苗等,避免与接种过活疫苗的人密切接触。
- 对所有患者都应进行常规的依维莫司全血谷浓度监 测。老年患者( 2 6 5岁)用药的死亡率及发生严重不良反应 而终止治疗的发生率明显增高。因此,老年患者使用依维莫 司,必须监测不良反应的发生,并及时调整用药剂量。
7.应避免联合使用CYP3A4或P-糖蛋白强效抑制剂、 CYP3A4强效诱导剂。如患者需要合并使用CYP3A4强效诱导 剂,应考虑将本品以5mg剂量递增,从10mg每天一次增至 20mg每天一次。治疗中应避免食用已知可能抑制CYP450和 P-糖蛋白活性的葡萄柚、葡萄柚汁等食物。
二十一、索凡替尼 Surufatinib
制剂与规格:胶囊:50尘驳、100尘驳
适应证:无法手术切除的局部晩期或转移性、进展期非 功能性、分化良好(Gl、G2)的胰腺及非胰腺来源的神经内 分泌瘤。
合理用药要点:
- 基于SANET-ep研究,推荐剂量为300mg/次,每天一 次,口服,连续服药(每4周为一个治疗周期)。可随低脂 餐(500 千卡,约 20%脂肪)同服或空腹口服,需整粒吞服。 建议每天同一时段服药,如果服药后患者呕吐,无需补服;漏 服剂量,不应在次日加服,应按常规服用下一次处方剂量。
- 在用药过程中根据患者个体的安全性和耐受性调整 用药,包括暂停用药、降低剂量或永久停用。
- 暂停用药后,如4周内不良反应恢复至W1级,建议 在医师指导下调整剂量:第1次剂量调整至250mg/次,每天 一次;第2次剂量调整至每天200尘驳/次,每天一次;若仍不 耐受,则可考虑200尘驳/次,每天一次,服药3周停药1周或 永久停用。
- 目前尚无对肝肾功能损伤患者影响的相关数据,轻度 肾功能损伤患者无需调整起始剂量,中重度肾功能损伤患者 须在医师指导下慎用本品,轻中度肝功能损伤患者须在医师 指导下慎用本品并严密监测肝功能,重度肝功能损伤患者禁 用。
- 严重活动性出血、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未愈合的胃肠 穿孔或消化道瘘患者禁用。妊娠、哺乳期妇女禁用。
- 目前尚无本品用于18 岁以下儿童或青少年患者的临 床数据,不建议服用本品。建议老年患者(265岁)应在医 师指导下慎用本品,无需调整起始剂量。
- 用药期间必须注意常见的不良反应,包括蛋白尿、高 血压、血胆红素升高、腹泻、血白蛋白降低、血甘油三酯升 髙、AST/ALT升髙、血促甲状腺激素升髙、腹痛、疲乏/乏力、 血尿酸升高、出血和骨骼肌肉疼痛。
- 应避免或慎重联合使用 CYP3A4/5 抑制剂、诱导剂或 底物。
二十二、贝伐珠单抗 Bevacizumab
制剂与规格:注射剂:100mg (4ml) /瓶、400mg (16ml)
/瓶
适应证:
- 贝伐珠单抗联合以氟尿嘧啶为基础的化疗适用于转 移性结直肠癌患者的治疗。
- 贝伐珠单抗(不同厂家此项适应证有差异)联合阿替 利珠单抗或信迪利单抗治疗既往未接受过全身系统性治疗 的不可切除肝细胞癌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 转移性结直肠癌患者的一、二线治疗,可选择贝伐珠 单抗+化疗。
- 一线接受含贝伐珠单抗方案治疗疾病控制后,随后给 予贝伐珠单抗+氟尿嘧啶类药物维持直至疾病进展。
- 一线使用贝伐珠单抗治疗疾病进展的患者,二线转换 化疗方案后可继续联合使用贝伐珠单抗治疗直至疾病再次 进展。
- 转移性结直肠癌贝伐珠单抗的推荐剂量为:联合化疗 方案时,5mg/kg,每2周一次,或7. 5mg/kg,每3周一次, 静脉输注。不推荐降低贝伐珠单抗的使用剂量。
- 本品与阿替利珠单抗或信迪利单抗联合使用治疗肝 细胞癌时,推荐剂量为 15mg/kg 静脉输注,每 3 周一次,在 同一天阿替利珠单抗或信迪利单抗给药后进行。
- 贝伐珠单抗稀释后首次静脉输注时间需持续 90 分钟。
如果第1 次输注耐受性良好,则第2 次输注的时间可以缩短 到60分钟。如果患者对60分钟的输注也具有良好的耐受性, 那么随后进行的所有输注都可以用 30分钟的时间完成。贝 伐珠单抗不能采用静脉内推注或快速注射。
- 在老年患者中应用时无需调整剂量。
- 出现以下情况,停止使用贝伐珠单抗:胃肠道严重不 良反应(胃肠道穿孔、胃肠道瘘形成、腹腔脓肿),涉及到 内脏瘘形成;严重出血(如需要干预治疗);严重动脉血栓 事件;高血压危象或高血压脑病;可逆性后部白质脑病综合 征;肾病综合征;危及生命(4 级)的静脉血栓栓塞事件。
- 如果出现以下状况,需暂停使用贝伐珠单抗:择期手 术前4?6周;药物控制不良的严重髙血压;中度到重度的 蛋白尿需要进一步评估;严重输注相关反应;需要干预治疗 的伤口裂开以及伤口愈合并发症(暂停用药至伤口完全愈 合)。
- 最严重的药物不良反应是胃肠道穿孔和出血。临床 安全性数据的分析结果提示接受贝伐珠单抗治疗时髙血压 和蛋白尿的发生可能具有剂量依赖性。在各临床试验中接受 贝伐珠单抗治疗的患者,发生频率最髙的药物不良反应包括 髙血压、疲劳或乏力、腹泻和腹痛。
- 不能将贝伐珠单抗输注液与右旋糖或葡萄糖溶液同 时或混合给药。
- 贝伐珠单抗配制,用 0. 9%氯化钠溶液稀释到需要的 给药容积。贝伐珠单抗溶液的终浓度应该保持在1.4? 16.5mg/ml 之"间。
二十三、西妥昔单抗 Cetuximab
制剂与规格:注射剂:100mg (20ml) /瓶
适应证:用于治疗 RAS 基因野生型的转移性结直肠癌: 与 FOLFOX 或 FOLFIRI 方案联合使用于一线治疗;与伊立替 康联合使用于经含伊立替康治疗失败后的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 用药前必须使用经过验证的方法检测 RAS 基因状态, RAS 基因野生型是接受西妥昔单抗治疗的先决条件,本品不 用于治疗 RAS 基因突变型或 RAS 状态不明的患者。
- 转化性治疗:潜在可切除转移性结直肠癌患者,可选 择西妥昔单抗联合化疗(RAS野生型)。
- 姑息治疗:转移性结直肠癌患者(RAS野生型)一、 二线治疗,尤其是左半肠癌患者,可选择西妥昔单抗+化疗。 对一、二线治疗中没有使用西妥昔单抗的患者(RAS野生型), 可选择西妥昔单抗±伊立替康治疗。
- 如果初始使用西妥昔单抗治疗有效,进展后接受不含 西妥昔单抗的二线或后线治疗并再次发生进展时,再次行基 因检测,如 RAS 基因仍为野生型,可考虑西妥昔单抗±伊立 替康进行再挑战治疗。
- 本品常可引起不同程度的皮肤毒性反应,主要表现为 痤疮样皮疹,所有用药患者均需进行保湿和防晒的基本护肤。 轻中度皮肤毒性反应无需调整剂量,发生重度皮肤毒性反应 者,若是首次发生且中断治疗后反应缓解到 2级或以下,无 需调整剂量,后续再次发生重度皮肤反应,酌情减量或永久 停用。
- 严重的输注相关反应发生率为 1%以上,致死率低于
0.1%。其中 90%发生于第1 次使用时,以突发性气道梗阻、 荨麻疹和低血压为特征。首次滴注本品之"前,患者必须接受 比受体拮抗剂和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的治疗,建议在随后每次 使用本品之"前都对患者进行这种治疗。
- 仅对肝肾功能正常的患者(血清肌酐W1. 5倍ULN, 转氨酶W5倍ULN,胆红素W1.5倍ULN)进行过本品的相关 研究。
- 对西妥昔单抗有严重超敏反应(3级或4级)的患者 禁用本品;在开始联合治疗前应考虑伊立替康的禁忌;使用 本品期间如发生间质性肺炎,应禁止继续使用。有角膜炎、 溃疡性角膜炎和严重干眼病史的应谨慎使用。
二十四、呋喹替尼 Fruquintinib
制剂与规格:硬胶囊剂:1尘驳、5尘驳
适应证:本品单药适用于既往接受过氟尿嘧啶类、奥沙 利铂和伊立替康为基础的化疗,以及既往接受过或不适合接 受VEGF治疗、EGFR治疗(RAS野生型)的转移性结直肠癌 (mCRC)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 用药前无需进行基因检测。
- 推荐剂量为5mg/次,每天一次,口 服,连续服药3周, 随后停药 1 周(每 4周为一个治疗周期)。持续按治疗周期 服药,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呋喹替尼可与 食物同服或空腹口服,需整粒吞服。建议每天同一时间服药, 如果服药后患者呕吐,无需补服;漏服剂量,不应在次日加 服,应按常规服用下一次处方剂量。
- 中国人群常见的不良反应(发生率220%)为髙血压、 蛋白尿、手足皮肤反应、发声困难、出血、转氨酶升髙、甲 状腺功能检查异常、腹痛/腹部不适、口腔黏膜炎、疲乏/乏 力、腹泻、感染、血胆红素升髙以及食欲下降。目前尚未有 药物性肝功能损伤的报告。
- 严重活动性出血、活动性消化性溃疡、未愈合的胃肠 穿孔、消化道瘘患者禁用。重度肝肾功能损伤患者禁用。妊 娠、哺乳期妇女禁用。
- 对本品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 目前尚无本品药物相互作用的临床资料。 二十五、恩沃利单抗 Envafolimab
制剂与规格:注射剂:200mg (1ml) /瓶
适应证:适用于不可切除或转移性高度微卫星不稳定型 或错配修复基因缺陷型的既往经过氟尿嘧啶类、奥沙利铂和 伊立替康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的晚期结直肠癌。
合理用药要点:
- 恩沃利单抗获批的剂量是150mg/次,每周一次,皮下 注射,或300mg/次,每2周一次,皮下注射。
- 只要观察到临床获益,应继续恩沃利单抗治疗,直至 患者不能耐受,有可能观察到非典型反应。如果患者临床症 状稳定或持续减轻,即使有影像学疾病进展的初步证据,基 于总体临床获益的判断,可考虑继续应用本品治疗,直至证 实疾病进展。
- 根据个体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可能需要暂停给药 或永久停用,不建议增加或减少剂量。
- 发生 4 级或复发性 3 级不良反应,虽然进行治疗调整 但仍持续存在 2 级或 3 级不良反应,应永久停用恩沃利单抗。 如果出现任何重度、复发的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以及任何危 及生命的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必须永久停用恩沃利单抗。
- 老年患者(265岁)建议在医师的指导下慎用,如需 使用,无需调整剂量。轻度肾功能损伤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 慎用本品,如需使用,无需调整剂量,中重度肾功能损伤患 者不推荐使用。轻度肝功能损伤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慎用本 品,如需使用,无需调整剂量,中重度肝功能损伤患者不推
荐使用。
- 本品被注射的部位必须没有活动性皮肤病,包括晒伤、 皮疹、发炎、感染、牛皮癣活跃区、纹身和疤痕等。注射速 度建议不应快于0.06ml/s[按推荐剂量150mg (0.75ml)计 算,注射时间不应少于 13 秒]。
- 对于 1?2 级注射部位反应,通常无需停药。根据临 床需要予以对症治疗,并密切观察。对于 3?4级注射部位 反应,应永久停用,给予适当的药物治疗,并密切监测患者 临床症状及体征直至缓解。对于 1 级超敏反应,通常无需停 药,予以密切观察和监测。对于 2 级超敏反应,应立即停止 本品给药。予以苯海拉明50mg伴或不伴地塞米松10mg静脉 输注,并监测患者直至症状消失。根据观察到的反应强烈程 度,应该在下一周期的治疗中提前给予H1受体拮抗剂,并且 减慢皮下注射本品的速度。对于3?4级超敏反应,应立即 停止本品给药,且后续永久停用。予以苯海拉明50mg伴或 不伴地塞米松10mg静脉输注,和/或根据需要给予肾上腺素, 并监测患者直至症状消失。
- 恩沃利单抗可能引起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建议治疗 前进行包括甲状腺功能、心肌酶等的基线检测,在治疗中定 期随访用于早期发现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因为不良反应可 能在恩沃利单抗治疗期间或恩沃利单抗治疗停止后的任何 时间发生,应持续进行患者监测(至少至末次给药后5个月) 。
- 对于疑似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应进行充分的评估以 确认病因或排除其他病因。根据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应暂 时停用恩沃利单抗,并使用糖皮质激素治疗。当免疫相关性 不良反应改善至W1级时,需逐步减量至停药。基于有限的 临床研究数据,发生糖皮质激素无法控制的免疫相关性不良 反应时可以考虑使用其他全身性免疫抑制剂。如果不良反应 保持在W1级,且糖皮质激素剂量已降至W10mg/d强的松或 等效剂量,则可在最后一次恩沃利单抗给药后12 周内重新 开始恩沃利单抗治疗。严重者或诊断存疑者可由消化科、风 湿科、皮肤科、呼吸科、肿瘤科等组成的免疫不良反应 MDT 进行会诊。
二十六、斯鲁利单抗 Serplulimab
制剂与规格:注射剂:100mg (10ml) /瓶
适应证:适用于不可切除或转移性髙度微卫星不稳定型: 既往经过氟尿嘧啶类、奥沙利铂和伊立替康治疗后出现疾病 进展的不可切除或转移性髙度微卫星不稳定型的晚期结直 肠癌;既往至少二线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且无满意替代治疗 方案的晚期胃癌。
合理用药要点:
1•推荐剂量为3mg/kg,每2周一次,静脉输注,直至疾 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 该适应证为基于替代终点获得附条件批准上市,暂未
获得临床终点数据,安全性和有效性尚待上市后进一步确证。
- 只要观察到临床获益,应继续斯鲁利单抗治疗,直至 患者不能耐受,有可能观察到非典型反应。如果患者临床症 状稳定或持续减轻,即使有影像学疾病进展的初步证据,基 于总体临床获益的判断,可考虑继续应用本品治疗,直至证 实疾病进展。
- 根据个体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可能需要暂停给药 或永久停用,不建议增加或减少剂量。
- 发生 4 级或复发性 3 级不良反应,虽然进行治疗调整 但仍持续存在 2 级或 3 级不良反应,应永久停用斯鲁利单抗。 如果出现任何重度、复发的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以及任何危 及生命的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必须永久停用斯鲁利单抗。
- 老年患者(265 岁)建议在医师的指导下慎用,如需 使用,无需调整剂量。轻度肾功能损伤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 慎用本品,如需使用,无需调整剂量,中重度肾功能损伤患 者不推荐使用。轻度肝功能损伤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慎用本 品,如需使用,无需调整剂量,中重度肝功能损伤患者不推 荐使用。
- 斯鲁利单抗可能引起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建议治疗 前进行包括甲状腺功能、心肌酶等的基线检测,在治疗中定 期随访用于早期发现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因为不良反应可 能在斯鲁利单抗治疗期间或斯鲁利单抗治疗停止后的任何 时间发生,应持续进行患者监测(至少至末次给药后5个月) 。
- 对于疑似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应进行充分的评估以 确认病因或排除其他病因。根据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应暂 时停用斯鲁利单抗,并使用糖皮质激素治疗。当免疫相关性 不良反应改善至W1级时,需逐步减量至停药。基于有限的 临床研究数据,发生糖皮质激素无法控制的免疫相关性不良 反应时可以考虑使用其他全身性免疫抑制剂。如果不良反应 保持在W1级,且糖皮质激素剂量已降至W10mg/d强的松或 等效剂量,则可在最后一次斯鲁利单抗给药后 12 周内重新 开始斯鲁利单抗治疗。严重者或诊断存疑者可由消化科、风 湿科、皮肤科、呼吸科、肿瘤科等组成的免疫不良反应MDT 进行会诊。
二十七、普特利单抗 Pucotenlimab
制剂与规格:注射剂:100mg (10ml) /瓶
适应证:适用于不可切除或转移性的高度微卫星不稳定 型或错配修复缺陷型的既往经过氟尿嘧啶类、奥沙利铂和伊 立替康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的晚期结直肠癌。
合理用药要点:
- 推荐剂量为200mg/次,每3周一次,静脉滴注,直至 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 该适应证为基于替代终点获得附条件批准上市,暂未 获得临床终点数据,安全性和有效性尚待上市后进一步确证。
- 只要观察到临床获益,应继续普特利单抗治疗,直至 患者不能耐受,有可能观察到非典型反应。如果患者临床症 状稳定或持续减轻,即使有影像学疾病进展的初步证据,基 于总体临床获益的判断,可考虑继续应用本品治疗,直至证 实疾病进展。
- 根据个体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可能需要暂停给药 或永久停用,不建议增加或减少剂量。
- 发生 4级或复发性 3级不良反应,虽然进行治疗调整 但仍持续存在 2级或 3级不良反应,应永久停用普特利单抗。 如果出现任何重度、复发的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以及任何危 及生命的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必须永久停用普特利单抗。
- 老年患者(265岁)建议在医师的指导下慎用,如需 使用,无需调整剂量。轻度肾功能损伤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 慎用本品,如需使用,无需调整剂量,中重度肾功能损伤患 者不推荐使用。轻度肝功能损伤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慎用本 品,如需使用,无需调整剂量,中重度肝功能损伤患者不推 荐使用。
- 普特利单抗可能引起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建议治疗 前进行包括甲状腺功能、心肌酶等的基线检测,在治疗中定 期随访用于早期发现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因为不良反应可 能在普特利单抗治疗期间或普特利单抗治疗停止后的任何 时间发生,应持续进行患者监测(至少至末次给药后5个月)。
- 对于疑似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应进行充分的评估以 确认病因或排除其他病因。根据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应暂 时停用普特利单抗,并使用糖皮质激素治疗。当免疫相关性 不良反应改善至W1级时,需逐步减量至停药。基于有限的 临床研究数据,发生糖皮质激素无法控制的免疫相关性不良 反应时可以考虑使用其他全身性免疫抑制剂。如果不良反应 保持在W1级,且糖皮质激素剂量已降至W10mg/d强的松或 等效剂量,则可在最后一次普特利单抗给药后 12 周内重新 开始普特利单抗治疗。严重者或诊断存疑者可由消化科、风 湿科、皮肤科、呼吸科、肿瘤科等组成的免疫不良反应 MDT 进行会诊。
二十八、佩米替尼 Pemigatinib
制剂与规格:片剂:4.5尘驳、9尘驳
适应证:既往至少接受过一种系统性治疗,且经检测确 认存在有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受体2 (FGFR2)融合或重排的 晚期、转移性或不可手术切除的胆管癌成人患者的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 在使用佩米替尼片治疗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胆管癌患 者前,应采用验证过的检测方法确定患者存在 FGFR2 融合或 重排。
- 推荐剂量为13. 5mg/次,每天一次,口服,连续服用 14 天,随后停药 7 天,每 21 天为一个治疗周期,持续治疗 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漏服少于 4 小时,需 尽快服用漏服的剂量,然后在预定时间服用下一次剂量。但 是,如果错过了 4小时或更长时间,请跳过错过的剂量,继 续常规用药计划,不要为了弥补漏服的剂量而服用双倍的剂 量。
- 本品为基于替代终点获得附条件批准上市,暂未获得 临床终点数据,安全性和有效性尚待上市后进一步确证。
- 佩米替尼常见的不良反应包括:高磷酸血症、脱发、 腹泻、指(趾)甲毒性、疲乏、恶心、味觉倒错、口腔黏膜 炎、便秘、口干、干眼症、关节痛、低磷酸血症、皮肤干燥 和掌跖红肿综合征。
- 不良反应的推荐剂量调整:第1次减量,每21天周 期的前14天,9mg/次,每天一次;第2次减量,每21天周 期的前14天,4.5mg/次,每天一次。如果减量至4. 5mg/次, 每天一次仍无法耐受,应永久停用。
- 佩米替尼可导致高磷酸血症,长期存在高磷酸血症可 导致软组织矿化、皮肤钙化、钙质沉着和非尿毒症性钙化防 御。应监测患者是否出现髙磷酸血症,当血清磷酸盐浓度〉 5. 5mg/dl时,开始低磷饮食。对于血清磷酸盐浓度>7mg/dl, 请根据髙磷酸血症的持续时间和严重程度,开始降磷治疗并 暂停、降低剂量或永久停用佩米替尼。
- 佩米替尼可导致视网膜色素上皮脱离,临床表现为视 物模糊、飞蚊症或闪光幻觉。佩米替尼的临床试验并未对无 症状的视网膜色素上皮脱离进行包括干涉光视网膜断层扫 描等例行性监测。因此,佩米替尼引起的无症状视网膜色素 上皮脱离的发生率,目前尚不可知。在服用佩米替尼前应进 行眼科检查(包括干涉光视网膜断层扫描),并在服药前 6 个月,每 2 个月检查一次,6 个月后,每 3 个月检查一次。 如果发现视觉症状,立即就诊,并每 3 周复查一次直至症状 缓解。
- 应避免佩米替尼与CYP3A强效或中效抑制剂联合使用, 如果无法避免联合使用,请按照如下方案调整剂量:剂量从 13. 5mg降至9mg,剂量从9mg降至4. 5mg。停用CYP3A强效 或中效抑制剂 3个半衰期后,恢复佩米替尼原剂量。
- 对于重度肝功能损伤(总胆红素>3倍ULN伴任何AST) 的患者,建议起始剂量为9mg。对于轻度(总胆红素>1?1. 5 倍ULN或AST>ULN)或中度肝功能损伤(总胆红素>1.5?3 倍ULN伴任何AST)的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对于重度肾功 能损伤患者,建议起始剂量为9mg。对于轻中度肾功能损伤 的患者,建议不必调整剂量。对于接受间歇性血液透析的终 末期肾病患者,建议不必调整剂量。
- 本品目前在老年患者(265 岁)中应用数据有限, 建议在医师的指导下慎用。如需使用,无需调整起始剂量。 尚无数据支持佩米替尼在儿童患者中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 性。因此,不建议在儿童患者中使用本品。 二十九、尼妥珠单抗 Nimotuzumab 制剂与规格:注射剂:50mg (10ml) /瓶 适应证:与吉西他滨联合治疗 K-Ras 野生型局部晚期或 转移性胰腺癌。
合理用药要点:
- 将 400mg 尼妥珠单抗稀释到 250ml 生理盐水中,静脉 滴注给药,给药过程应持续 60 分钟以上,每周一次,直至 疾病进展或出现无法耐受的毒性,患者同时接受标准化疗。
- 用药期间必须注意常见的皮肤反应和腹泻。
- 尚未确定本品在 18 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患者的安全 性和有效性。
- 来自国外的胰腺癌药代动力学研究显示尼妥珠单抗 与吉西他滨联合使用时,无药代动力学和安全性的药物-药 物相互作用影响。
- 孕妇或没有采取有效避孕措施的妇女应慎用。本品属 于 IgG1 类抗体,由于人 IgG1 能够分泌至乳汁,建议哺乳期 妇女在本品治疗期间以及在最后一次给药后 60 天内停止哺 乳。
血液肿瘤用药
一、伊马替尼 Imatinib
制剂与规格:(1)片剂:100尘驳、400mg; (2)胶囊:
50尘驳、100尘驳
适应证:用于治疗费城染色体阳性的慢性髓系白血病的 慢性期、加速期或急变期;联合化疗治疗新诊断的费城染色 体阳性的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的儿童患者;用于治疗复发的 或难治的费城染色体阳性的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的成人患 者;用于治疗嗜酸粒细胞增多综合征和/或慢性嗜酸粒细胞 白血病伴有FIP1L1-PDGFR a融合激酶的成年患者;用于治疗 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骨髓增殖性疾病伴有PDGFR基因重排 的成年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 用药前必须明确诊断费城染色体阳性或BCR-ABL阳性 的慢性髓系白血病或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或伴有PDGFR基 因重排的髓系增殖性肿瘤。
- 应当按照相关疾病指南,治疗前做基线评估,治疗期 间定期监测血液学、细胞遗传学和分子生物学反应。
- 根据不同疾病种类和分期,选择初始治疗剂量,治疗 中根据疗效和不良反应调整剂量。
- 常见不良事件(>10%)为中性粒细胞减少症、血小 板减少症、贫血、头痛、消化不良、水肿、体重增加、恶心、 呕吐、肌肉痉挛、肌肉骨骼痛、腹泻、皮疹、疲劳和腹痛。
- 治疗期间因毒性不可耐受或耐药时,可选择二代药物 或三代药物替换。
- 本品是 CYP3A4 的底物,同时给予 CYP3A4 诱导剂后伊 马替尼的血浆浓度降低,从而导致疗效降低,应避免伊马替 尼与 CYP3A4 诱导剂联合使用。伊马替尼可抑制 CYP3A4、 CYP2D6、CYP2C9和CYP2C19,与其他药物合用时应注意药物 相互作用。
- 伊马替尼应在进餐时服用,并饮一大杯水。(1)使 用胶囊剂型时,对于不能吞咽胶囊的患者(包括儿童),可 以将胶囊内药物分散于水或苹果汁中。使用片剂时,可以将 药片分散于不含气体的水或苹果汁中(100mg片约用50ml, 400mg约用200ml)。应搅拌混悬液,一旦药片崩解完全应 立即服用。(2)如果接受伊马替尼治疗过程中出现严重非 血液学不良反应(如严重体液潴留),应停药,直到不良反 应消失,然后再根据该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调整剂量。(3) 对于 3 岁以上儿童使用伊马替尼的研究,主要来自国外儿童 研究数据,中国儿童人群用药安全有效性数据有限。尚无 3 岁以下儿童用药经验。 ( 4 )已有报告显示接受伊马替尼治 疗的儿童和青春前期青少年出现发育迟缓。暂不知伊马替尼 延长治疗对儿童发育的长期影响。因此,建议对使用伊马替 尼的儿童的发育情况进行密切监测。
%.伊马替尼用于初治费城染色体阳性的急性淋巴细胞 白血病成人患者(全球其他国家已批准的适应证)。
二、达沙替尼 Dasatinib
制剂与规格:片剂:20尘驳、50尘驳、70尘驳、100尘驳
适应证:对伊马替尼耐药,或不耐受的费城染色体阳性 慢性髓系白血病慢性期、加速期和急变期(急粒变和急淋变) 成年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 用药前必须明确诊断费城染色体阳性或BCR-ABL阳性 的慢性髓系白血病或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 应该按照相关疾病指南,治疗前做基线(包括 BCR-ABL 突变)评估,治疗期间定期监测血液学、细胞遗传学和分子 学反应。
- 根据不同疾病种类和分期,选择初始治疗剂量,治疗 中根据疗效和不良反应调整剂量。
- 常见不良事件为中性粒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 贫血、胸腔积液、头痛、腹泻、疲劳等,少数有肺动脉高压。
- 本品是CYP3A4的底物,不推荐联合CYP3A4强效抑制 剂。如果无法避免联合使用,则应对毒性反应进行密切监测。
%.达沙替尼用于费城染色体阳性的急性淋巴细胞白血 病(FDA已批准)成人患者。
三、尼洛替尼 Nilotinib
制剂与规格:胶囊:150尘驳、200mg
适应证:
- 新诊断的费城染色体阳性的慢性髓系白血病慢性期 成人患者。
- 对既往治疗(包括伊马替尼)耐药或不耐受的费城染 色体阳性的慢性髓系白血病慢性期或加速期成人患者。
- 可用于治疗2岁以上儿童慢性髓系白血病。 合理用药要点:
- 尼洛替尼不可用于低血钾、低血镁或长QTc综合征的 患者。在使用尼洛替尼以前必须纠正低钾和低镁,并定期进 行监测。
- 常见不良事件为中性粒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 贫血、食欲减退、皮疹、肌肉关节痛等。
- 避免联合可延长QTc间期的药物和CYP3A4强效抑制 剂。
- 有肝功能损伤的患者建议减量。
- 在开始给药前、给药过程中、给药后均应定期进行心 电图检查以监测QTc,并且在任何调整剂量时也应如此。
四、奥雷巴替尼 Olverembatinib
制剂与规格:片剂:10尘驳
适应证:对任何酪氨酸激酶抑制剂耐药,并采用经充分 验证的检测方法诊断为伴有T315I突变的慢性髓系白血病慢 性期或加速期的成年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 治疗剂量:推荐剂量为40mg/次,每两天一次(隔天 一次),口服,随餐服用,持续至疾病进展或患者不再耐受 该治疗。
- 联合使用 CYP3A4 强效或中效抑制剂:奥雷巴替尼与 CYP3A4 强效或中效抑制剂联合使用可能增加奥雷巴替尼的 血浆浓度。应避免联合使用 CYP3A4 强效或中效抑制剂,比 如:CYP3A4强效抑制剂(伊曲康唑)、CYP3A4中效抑制剂
(维拉帕米、氟康唑和红霉素)。建议选择无 CYP3A4 抑制 潜能或有 CYP3A4 微弱抑制潜能的药物作为替代的联合使用 药物。
- 联合使用 CYP3A4 强效或中效诱导剂:奥雷巴替尼与 CYP3A4 强效或中效诱导剂联合使用可能降低奥雷巴替尼的 血浆浓度。建议选择无或仅有最低程度 CYP3A4 诱导可能性 的药物作为替代的联合使用药物。
- 奥雷巴替尼及其代谢产物基本不通过肾脏清除。轻度 肾功能损伤患者不建议调整剂量。中重度肾功能损伤患者必 须在医师指导下慎用本品并严密监测肾功能。
- 慢性髓系白血病人群中的安全性数据:治疗期间常见 不良反应(发生率三10%)包括血小板减少症、白细胞/中性 粒细胞减少症、贫血、AST和ALT升髙、血胆红素升髙、皮 肤色素沉着、髙甘油三酯血症、蛋白尿等。发生率210%的3 级及以上不良反应全部在血液系统,包括血小板减少症、白 细胞/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和贫血。有7 例受试者(7.4%)因 不良事件而终止治疗,没有导致死亡的不良事件。
- 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在使用本品治疗期间以及末次给 药后4个月内应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在 本品治疗期间以及末次给药后4个月内本人或性伴侣也应该 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五、氟马替尼 Flumatinib
制剂与规格:片剂:100尘驳、200尘驳 (以甲磺酸氟马替尼 计)
适应证:本品用于治疗费城染色体阳性的慢性髓系白血 病慢性期成人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 治疗剂量:推荐剂量为600尘驳/次,每天一次,口服, 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应空腹给药。
- 安全性数据:3?4 级中性粒细胞减少发生率约为 1 7 . 9 % , 3 ? 4级血小板减少发生率约为 24.5%,3?4级贫血 发生率约为 4.6%。不支持在髓系恶性肿瘤中使用促红细胞生 成素,建议输注红细胞。恶心、呕吐绝大部分为 1?2 级。 腹泻发生率为 38.8%(3?4级占0.5%),持续时间多为小于 1 天。
六、伊布替尼 Ibrutinib
制剂与规格:胶囊:140尘驳
适应证:
- 单药适用于既往至少接受过一种治疗的套细胞淋巴 瘤患者的治疗。
- 单药治疗初治及复发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小淋巴 细胞淋巴瘤患者的治疗。
- 单药或与利妥昔单抗联合治疗初治及复发的华氏巨 球蛋白血症。
合理用药要点:
- 伊布替尼用于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治疗前,应进行严 格临床评估,如果患者有明确del (17p)和/或TP53突变, 建议首选 BTK 抑制剂治疗。
- 用药前必须明确诊断套细胞淋巴瘤或慢性淋巴细胞 白血病或华氏巨球蛋白血症,根据诊断不同,治疗剂量不同。
- 应该按照相关疾病指南,治疗前做基线评估,治疗期 间定期监测治疗反应及毒性。
- 治疗套细胞淋巴瘤的推荐剂量为560mg/次,每天一次, 口服,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治疗慢性淋巴 细胞白血病/小淋巴细胞淋巴瘤和华氏巨球蛋白血症的推荐 剂量为420mg/次,每天一次,口服,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 可耐受的毒性。
- 轻度肝功能损伤患者的推荐剂量是每天140mg。中重 度肝功能损伤患者应避免使用。
- 口服给药,每天一次,每天的用药时间大致固定。应 用水送服整粒胶囊。请勿打开、弄破或咀嚼胶囊。如果未在 计划时间服用本品,可以在当天尽快服用,第 2 天继续在正 常计划时间服药。请勿额外服用本品以弥补漏服剂量。
- 出现任何23 级非血液学毒性、23 级伴感染或发热 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或 4 级血液学毒性时,应中断治疗。待 毒性症状消退至 1 级或基线水平(恢复)时,可以起始剂量 重新开始治疗。如果该毒性再次发生,应将剂量减少 140mg, 如有需要,可以考虑再减少140mg。如果在两次剂量降低后 该毒性仍然存在或再次发生,应停用。
- 接受本药治疗的套细胞淋巴瘤患者最常发生的不良 反应(220%)是腹泻、出血(如青肿)、疲乏、骨骼肌肉 疼痛、恶心、上呼吸道感染、咳嗽和皮疹。最常见的 3 级或 4 级不良反应(25%)是房颤、中性粒细胞减少症、血小板 减少症、感染性肺炎和贫血。接受本药治疗的慢性淋巴细胞 白血病或小淋巴细胞淋巴瘤患者最常发生的不良反应(2 20%)是中性粒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贫血、腹泻、 骨骼肌肉疼痛、恶心、皮疹、青肿、疲乏、发热和出血。
七、泽布替尼 Zanubrutinib
制剂与规格:胶囊:80尘驳
适应证:
- 既往至少接受过一种治疗的套细胞淋巴瘤成人患者。
- 既往至少接受过一种治疗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小 淋巴细胞淋巴瘤成人患者。
- 既往至少接受过一种治疗的华氏巨球蛋白血症成人 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 泽布替尼用于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治疗前,应进行严 格临床评估,如果患者有明确del (17p)和/或TP53突变, 建议首选 BTK 抑制剂治疗。
- 应该按照相关疾病指南,治疗前做基线评估,治疗期 间定期监测治疗反应及毒性,注意肿瘤溶解综合征(尤其在 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患者中)。
- 治疗套细胞淋巴瘤与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小淋巴细 胞淋巴瘤的推荐剂量均为160尘驳/次,每天两次,口服,直至 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 轻中度肝功能损伤患者(Child-Pugh A级和B级)无 需调整剂量。重度肝功能损伤患者(Child-Pugh B级和C级) 的推荐剂量是80尘驳/次,每天两次。
- 口服给药,每天的用药时间大致固定。可在饭前或饭 后服用。如果未在计划时间服用本品,患者应在相邻服药间 隔至少8小时基础上尽快服用,并在后续恢复正常用药计划。 请勿额外服用本品以弥补漏服剂量。
- 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症、贫血是常见的不良反应。 用药期间需要监测血常规。出现3级血液学毒性及以上注意 剂量调整。三3级伴感染或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或4级 血液学毒性时,应中断治疗,待毒性症状消退至 1 级或基线 水平(恢复)时,可以起始剂量重新开始治疗。如果该毒性 再次发生,应再次中断治疗,待毒性症状消退至1级或基线 水平(恢复)时以80尘驳/次,每天两次的剂量重新开始用药。 如果在剂量降低后该毒性第3次发生,应再次中断治疗,待 毒性症状消退至1级或基线水平(恢复)时以80mg/次,每 天一次的剂量重新开始用药。如果在两次剂量降低后该毒性 第4次发生,应终止本品治疗。
- 与CYP3A抑制剂或诱导剂联合使用时的剂量调整。停 止使用CYP3A抑制剂后,恢复本品剂量调整前用量。
表 9 泽布替尼与 CYP3A 抑制剂或诱导剂联合使用时的剂量调整
联合使用 |
剂量调整建议 |
CYP3A 强效抑制剂 |
80尘驳/次,每天一次
出现不良反应时根据剂量调整建议中断给药 |
CYP3A 中效抑制剂 |
80尘驳/次,每天两次
出现不良反应时再次剂量调整 |
CYP3A 强效或中效诱导剂 |
避免同时使用 |
8.乙肝病毒再激活的风险:使用泽布替尼过程中需要注 意乙肝病毒激活的风险。应在使用前明确乙型肝炎病毒状态, 对于目前或既往有乙型肝炎病毒感染的患者,在开始治疗前 需要咨询肝炎专科医师,并在治疗过程中注意监测。
- 肾功能损伤患者不建议调整剂量。重度肾功能损伤 (肌酐清除率V30ml/min)或透析患者使用本品需要注意监 测不良反应。
^10.其他适应证:一线治疗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小淋 巴细胞淋巴瘤(基于全球多中心II期临床研究AU003的数据, 以及全球多中心III期临床研究SEQUOIA研究中17p-亚组的数 据),初治及复发的华氏巨球蛋白血症淋巴瘤(III期临床研 究)。
八、奥布替尼 Orelabrutinib
制剂与规格:片剂:50尘驳
适应证:
- 既往至少接受过一种治疗的套细胞淋巴瘤成人患者。
- 既往至少接受过一种治疗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小 淋巴细胞淋巴瘤成人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 应该按照相关疾病指南,治疗前做基线评估,治疗期 间定期监测治疗反应及毒性。
- 奥布替尼不抑制抗体依赖性细胞介导的细胞毒作用, 与利妥昔单抗具有协同作用。
- 治疗套细胞淋巴瘤与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小淋巴细 胞淋巴瘤的推荐剂量均为150mg/次,每天一次,口服,直至 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 为口服给药,每天的用药时间尽量固定。应用水送服 整片药片,不应咀嚼、压碎、溶解或掰断药片,可在饭前或 饭后服用。如果未在计划时间服用本品,应在距离下一次用 药至少8小时的前提下尽快服用,第2天继续在正常计划时 间服药。请勿额外服用本品以弥补漏服剂量。
- 轻度肝功能损伤患者不建议调整剂量。中度肝功能损 伤患者需在医师指导下慎用本品并严密监测肝功能,重度肝 功能损伤患者应避免使用。
- 中性粒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白细胞减少症是 常见的不良反应。用药期间需要监测血常规。出现3级血液 学毒性及以上注意剂量调整。三3级伴感染或发热性中性粒 细胞减少症、三3级血小板减少症伴显著出血或4级血液学 毒性时,应中断治疗,待毒性症状在 14 天内消退至 1 级或 基线水平(恢复)时,以起始剂量重新开始治疗;如 14 天 之"后消退至 1 级或基线水平(恢复)时,建议在医师指导下 确定继续150mg/次或调整至100尘驳/次,每天一次的剂量。 如果该毒性再次发生,应再次中断治疗,待毒性症状在 14 天内消退至1级或基线水平(恢复)时,以每次100mg/次, 每天一次的剂量重新开始治疗;如 14 天之"后消退至 1 级或 基线水平(恢复)时,建议在医师指导下确定继续 100mg/ 次或调整至50mg/次,每天一次的剂量。如果在剂量降低后 该毒性第3次发生,应再次中断治疗,待毒性症状在14 天 内消退至1级或基线水平(恢复)时,以每次50mg/次,每 天一次的剂量重新开始治疗;如14天之"后消退至1级或基 线水平(恢复)时,建议在医师指导下确定继续50mg/次, 每天一次的剂量或终止治疗。如果该毒性第4次发生,应终 止本品治疗。
- 联合使用CYP3A4抑制剂或诱导剂时应谨慎,应避免 与CYP3A4强效或中效抑制剂和诱导剂联合使用。
- 乙肝病毒再激活的风险:使用奥布替尼过程中需要注 意乙肝病毒激活的风险。应在开始本品治疗前确定乙型肝炎 病毒状态,对于目前或既往有乙型肝炎病毒感染的患者,建 议在开始本品治疗前咨询肝炎专科医师,并在治疗过程中注 意监测。
九、硼替佐米 Bortezomib
制剂与规格:注射剂:1mg、3. 5mg
适应证:
- 初治及复发难治的套细胞淋巴瘤。
- 初治及复发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 合理用药要点:
- 在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中,应考虑抗病毒药物的预防 治疗,降低带状疱疹再激活的风险。
- 本品含有甘露醇,在患者初次试用药物时,需要询问 过敏史及既往病史,警惕高肿瘤负荷患者发生肿瘤溶解综合 征。
- 肾功能损伤患者使用无需减量,进行透析的患者应在 透析后使用。
- 不良反应包括神经系统症状(包括麻痹性肠梗阻)、 病毒激活、血液系统骨髓抑制等,少见情况还可以出现急性 肺损伤、胰腺炎等。
- 不推荐联合使用 CYP3A4 强效抑制剂。如果无法避免 联合使用,则应对毒性反应进行密切监测。
- 硼替佐米皮下注射具有与静脉推注同样的疗效,且神 经病变发生率更低。
- 多发性骨髓瘤需要具有治疗指征,即以下其中之"一: 肾功能异常、血钙升高、贫血及骨质破坏、血清游离轻链比 值大于 100、骨髓中克隆浆细胞大于 60%、核磁证实 2 处或 以上骨质破坏才需要治疗。不符合以上标准的冒烟性多发性 骨髓瘤目前不建议进行治疗,包括硼替佐米的治疗。
- 硼替佐米曾有因不慎鞘内注射而致死亡的病例报告。 因此,本品仅用于静脉和皮下给药,严禁鞘内注射。
句.华氏巨球蛋白血症(贵顿础已批准)。
^10.其他罕见浆细胞病,如轻链淀粉样变性、POEMS (仅 I?II期数据)、MGRS (意义未明单克隆免疫球蛋白血症伴 肾脏损伤,仅有I?I期数据)等治疗。
十、卡非佐米 Carfilzomib
制剂与规格:粉针剂:60尘驳/瓶
适应证:与地塞米松联合适用于治疗复发或难治性多发 性骨髓瘤成人患者,患者既往至少接受过两种治疗,包括蛋 白酶体抑制剂和免疫调节剂。
合理用药要点:
- 给药剂量、方式和疗程:根据患者基线时的实际体表 面积计算卡非佐米的给药剂量。对于体表面积超过2.2m2的 患者,计算卡非佐米给药剂量时将体表面积算作2.2m2。卡 非佐米每周连续 2 天静脉输注,每次时间为 30 分钟,共 3 周,之"后进入12 天的休息期,每 28 天为 1 个治疗周期。第 1周期的第1天和第2天按20mg/m2起始剂量进行卡非佐米给 药。如果可以耐受,则在第1周期第8天将剂量升髙至27mg/m2。 在卡非佐米给药前30分钟?4小时内给予地塞米松,以减少 输注相关反应的发生率并降低输注相关反应的严重程度。
- 预防用药:注意预防血栓。血栓预防方案应基于患者 潜在风险的评估结果确定。考虑给予抗病毒预防用药,以降 低带状疱疹再激活的风险。
- 体液补充:在第 1 周期给药前需充分水化,尤其是有 出现肿瘤溶解综合征或肾脏毒性的髙风险患者。推荐水化方 式包括口服补液(第1周期第1天前至少48小时前按30ml/kg 补液)和静脉补液(第 1 周期每次给药前给予 250?500ml 适当的静脉用液)。在卡非佐米给药后可根据需要另外给予 250?500ml的静脉用液。在后续周期中根据需要继续进行口 服和/或静脉补液。监测患者是否存在容量负荷过大,并根 据患者需求调整补液方案。
- 特殊人群:肾功能损伤的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对于接 受透析的终末期肾脏疾病患者,在血液透析后使用卡非佐米。 对于轻中度肝功能损伤患者,暂不建议调整起始剂量。尚未 通过临床研究评价重度肝功能损伤患者的卡非佐米用法用 量问题。
- 药物相互作用:卡非佐米主要通过肽酶和环氧化物水 解酶代谢,CYP450介导的机制在卡非佐米的整体代谢中发挥 很小的作用。因此,卡非佐米的药代动力学特征不太可能受 到 CYP450 抑制剂或诱导剂的影响。
- 不良反应:心脏不良事件:5%受试者报告心力衰竭(约 3%受试者发生三3级事件,0. 2%受试者发生5级事件),约 1%受试者报告心肌梗死(约1%受试者发生三3级事件,0.2% 受试者发生5级事件),<1%受试者报告心肌缺血(V1%受 试者发生三3级事件,没有受试者发生5级事件)。275岁 患者的心力衰竭风险增加。建议在开始治疗前彻底评估心血 管危险因素,治疗期间监测患者的心力衰竭或心肌缺血的症 状和体征。高血压:在临床研究中,约 21%的受试者发生高 血压不良事件,8%的受试者发生23级高血压事件。<0.5% 的受试者发生高血压危象。
^7.其他治疗:美国FDA已获批的适应证包括:卡非佐 米可与地塞米松(Kd)或来那度胺+地塞米松(KRd)或达雷 妥尤单抗+地塞米松(KDd)联合使用,治疗复发或难治性多 发性骨髓瘤成人患者,患者既往接受过 1?3 线治疗;卡非 佐米也可单独用药,治疗既往接受过 1 线治疗以上的复发或 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成人患者。其他使用剂量包括:20mg/m
2 或27尘驳/尘
2每周两次静脉输注10分钟给药;20尘驳/尘
2或56尘驳/尘
2 每周两次静脉输注30分钟给药,或20尘驳/尘
2或70尘驳/尘
2每周 一次静脉输注 30 分钟给药。
十一、伊沙佐米 Ixazomib
制剂与规格:胶囊:2.3尘驳、3尘驳、4尘驳
适应证:与来那度胺和地塞米松联合使用,治疗已接受 过至少一种既往治疗的多发性骨髓瘤成人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 本品的给药途径为口服。患者应该在每个治疗周期第
1、8 和 15 天大致相同的时间服药,在进餐前至少 1 小时或 进餐后至少 2 小时服用本品,应用水送服整粒胶囊。请勿压 碎、咀嚼或打开胶囊。
- 在开始一个新的治疗周期前应满足:中性粒细胞绝对 计数应21X109/L、血小板计数应^75X 109/L,非血液学毒 性一般应恢复至患者的基线状况或W1级。
- 治疗应持续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由于 24 个周期之"后的耐受性和毒性相关数据有限,因此对于需要 长于 24 个周期的联合使用药物治疗,应基于患者个体获益 风险评估结果。
- 如果延误或漏服一剂本品,只有当距离下次计划给药 时间2 7 2小时,方可补服漏服剂量。距离在下次计划给药的 72小时内不得补服漏服剂量。不得服用双倍剂量以弥补漏服 的剂量。如果患者在服药后呕吐,不应重复服药,而应在下 次计划给药时恢复给药。
- 在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中,应考虑抗病毒药物的预防 治疗,降低带状疱疹病毒再激活的风险。在伊沙佐米研究中, 接受抗病毒药物预防治疗患者的带状疱疹感染发生率低于 未接受预防治疗的患者。
- 对于伊沙佐米和来那度胺引起的血小板减少症、中性 粒细胞减少症和皮疹的重叠毒性,建议交替调整伊沙佐米和 来那度胺的剂量。对于这些毒性,剂量调整的第 1 步是停用 /降低来那度胺剂量,对于这些毒性的剂量降低步骤,参见 来那度胺药品说明书。
- 对于轻度肝功能损伤患者(总胆红素WULN和AST> ULN,或总胆红素>1?1.5倍ULN和AST任何水平),无需 调整本品的剂量。对于中度(总胆红素>1.5?3倍ULN)或 重度(总胆红素>3倍ULN)肝功能损伤患者,建议减量至 3mg。
- 对于轻中度肾功能损伤患者(肌酐清除率三 30ml/min),无需调整本品的剂量。对于重度肾功能损伤(肌 酐清除率V30ml/min)或需透析的终末期肾病患者,建议减 量至3mg。伊沙佐米不能通过透析清除,因此给药时可以无 需考虑透析时间。
- 对于老年患者(265岁),无需调整本品的剂量。
- 伊沙佐米常见不良反应(>20%)包括腹泻、便秘、 血小板减少症、周围神经病变、恶心、外周水肿、呕吐和背 痛。周围神经病变发生率低于硼替佐米。
- 不建议伊沙佐米与 CYP3A 强效诱导剂联合使用。伊 沙佐米与CYP1A2强效抑制剂联合使用无需调整剂量。
- 当伊沙佐米与地塞米松联合使用时,需考虑口服避 孕药疗效降低的风险。使用激素避孕的女性还需采用屏障避 孕。
^13.新诊断的多发性骨髓瘤、淀粉样变性、华氏巨球蛋 白血症(仅有I?II期临床数据)。
十二、沙利度胺 Thalidomide
制剂与规格:(1)片剂:25mg、50mg; (2)胶囊:25mg
适应证:瘤型麻风病。
合理用药要点:
- 沙利度胺虽然适应证是麻风病,但广泛应用于多发性
骨髓瘤的治疗。
- 沙利度胺可以引起心率减慢,严重者出现三度房室传 导阻滞。
- 对本品有过敏反应的患者禁用。沙利度胺具有致畸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儿童禁用。其他不良反应包括心率减慢、 皮疹、便秘、周围神经病变、嗜睡及深静脉血栓等,可通过 减量以及辅助用药缓解。
- 硼替佐米与沙利度胺具有协同作用。
- 对于接受沙利度胺与地塞米松联合治疗的多发性骨 髓瘤患者,深静脉血栓和肺栓塞的风险显著升高。需要密切 注意血栓导致的症状和体征,合并高危血栓风险时建议给予 预防性抗凝。
- 细胞遗传学高危的多发性骨髓瘤患者不建议单独使 用沙利度胺进行维持治疗。
- 服用后会出现嗜睡,眩晕,不建议开车,应临睡前服 用。
%.沙利度胺可以用于初治及难治复发多发性骨髓瘤病 人(在国外大多数国家都已经批准用于初治以及难治复发骨 髓瘤治疗)。
十三、来那度胺 Lenalidomide
制剂与规格:胶囊:5尘驳、10尘驳、15尘驳、25尘驳
适应证:
- 与地塞米松联合使用,治疗初治及复发难治性多发性 骨髓瘤。
- 与利妥昔单抗联合使用,治疗既往接受过治疗的滤泡
性淋巴瘤1?3补级成年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 药物具有骨髓抑制作用,应用后需要监测患者血常规。
- 对于适合接收自体干细胞移植的病人,移植前建议接 受不要超过4个疗程含有来那度胺的治疗。
- 硼替佐米与来那度胺具有协同作用。
- 肾功能损伤的患者需要减量。
- 长期应用会增加第2肿瘤的风险。
- 血细胞减少、皮疹为来那度胺常见的不良反应,其余 包括深静脉血栓。
- 对于接受来那度胺与地塞米松联合治疗的多发性骨 髓瘤患者,深静脉血栓和肺栓塞的风险显著升高。需要密切 注意血栓导致的症状和体征,合并高危血栓风险时建议给予 预防性抗凝。
- 可能会有胚胎-生殖毒性,使用期间注意避孕。对儿 童生长发育会有潜在影响。
^9. POEMS综合征(仅有I?II期临床研究数据)。
^10.轻链淀粉样变性(仅有滨?滨滨期临床研究数据)。
^11.MGRS (仅有I?II期临床研究数据)。
^12.del (5q)的IPSS评分低危/中危-1骨髓增生异常 综合征(全球其他国家已批准的适应证)。
十四、泊马度胺 Pomalidomide
制剂与规格:胶囊:1尘驳、4尘驳
适应证:复发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泊马度胺与地塞米 松联合使用,适用于既往接受过至少两种治疗(包括来那度 胺和一种蛋白酶体抑制剂),且在最后一次治疗期间或治疗 结束后60 天内出现疾病进展的成年多发性骨髓瘤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 药物具有骨髓抑制作用,应用后需要监测患者血常规。
- 对于适合接受自体干细胞移植的病人,移植前建议接
受不要超过 4个疗程含有泊马度胺的治疗。
- 硼替佐米与泊马度胺具有协同作用。
- 对于需要透析的重度肾功能损伤患者,推荐的起始剂 量是3mg/d (降低25%)。在接受血液透析的当天,应在完 成透析之"后服用泊马度胺。其他肾功能损伤患者无需调整剂 量。
- 对于轻中度肝功能损伤患者(Child-Pugh A级或B级), 推荐起始剂量是3mg/d (降低25%)。对于重度肝功能损伤 患者(Child-Pugh C级),推荐给药剂量是2mg/d(降低50%)。
- 泊马度胺常见不良反应(>30%)包括疲劳乏力、中 性粒细胞减少症、贫血、便秘、恶心、腹泻、呼吸困难、上 呼吸道感染、背痛和发热。
- 对于接受泊马度胺治疗的多发性骨髓瘤患者,治疗期
间有发生深静脉血栓和肺栓塞的风险。对于有已知风险因素 (包括血栓史)的病人,发生静脉和动脉血栓栓塞事件的风 险更高。推荐进行血栓的预防治疗,应基于对患者潜在风险 因素的评估选择治疗方案。
- 可能会有胚胎-生殖毒性,使用期间建议避孕。有生 育能力的女性避孕必须从使用本品治疗前 4 周开始、治疗期 间、暂停治疗期间持续避孕,并持续至完成治疗后 4 周;男 性患者在服用本品期间及停用本品 4 周内采取避孕措施。
- 与 CYP1A2 强效抑制剂联合使用(环丙沙星、氟伏沙 明),考虑其他替代疗法。如无法避免与 CYP1A2 强效抑制 剂联合使用,则起始剂量应减少至 2mg。
^10.卡波西肉瘤(美国已批准的适应证)。
^11.泊马度胺联合硼替佐米以及地塞米松治疗复发难 治性多发性骨髓瘤:泊马度胺与硼替佐米、地塞米松联合使 用,适用于既往已接受至少一种治疗方案(包括来那度胺) 的多发性骨髓瘤成人患者(欧洲已批准的适应证)。
^12.轻链淀粉样变性:有I?II期临床研究数据,并被 轻链淀粉样变性2024V1版NCCN指南推荐(2A)
。
^13.原发性中枢神经系统淋巴瘤:有I期临床研究数据, 并被原发性中枢神经系统淋巴瘤2023版NCC N指南推荐(2A)。
十五、达雷妥尤单抗 Daratumumab
制剂与规格:注射剂:100mg (5ml) /瓶、400mg (20ml)
/瓶;皮下注射制剂:1800mg (15ml) /瓶
适应证:
- 单药治疗复发和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成年患者,患者 既往接受过包括蛋白酶体抑制剂和免疫调节剂的治疗且最 后一次治疗时出现疾病进展。
- 与来那度胺和地塞米松联合使用或与硼替佐米和地 塞米松联合使用治疗既往至少接受过一线治疗的多发性骨 髓瘤成年患者。
- 与来那度胺和地塞米松联合用药或与硼替佐米、美法 仑和强的松联合用药治疗不适合自体干细胞移植的新诊断 的多发性骨髓瘤成年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 即刻输注相关反应的处理:达雷妥尤单抗是一种生物 制剂,作为一种外源性蛋白与其他靶向性单抗一样,有输注 相关反应。输注相关反应主要表现为鼻塞、咳嗽、咽喉部刺 激感、寒战、恶心和呕吐,严重的输注相关反应表现为支气 管痉挛、呼吸困难、喉头水肿、肺水肿和高血压。输注达雷 妥尤单抗时应严格遵守规定的输注速率以降低输注相关反 应的发生风险。对于任何等级/严重程度的输注相关反应, 应立即中断本品输注并对症治疗。达雷妥尤单抗首次输注后 所有级别的输注相关反应约为 46%,发生输注相关反应的中 位时间为1.5 小时,由于反应引起的输注中断发生率为35%。 输注中断后达雷妥尤单抗可在室温下保存15 小时(包括输 注时间)。发生1?2 级(轻中度)输注相关反应的症状消 退后,可以考虑重新开始输注,但是速率不得大于发生输注 相关反应时输注速率的一半。如果患者未发生任何进一步的 输注相关反应症状,可以继续递增输注速率,增量和间隔视 临床情况而定,直至最大速率200ml/h。发生3级(重度) 输注相关反应的症状消退后,可以考虑重新开始输注,但是 速率不得大于发生输注相关反应时输注速率的一半。如果患 者没有出现其他症状,可以重新开始递增输注速率,增量和 间隔视临床情况而定。如果再次发生 3级症状,应重复上述 步骤。第3次发生23级输注相关反应时,应永久停用。发 生 4 级(危及生命)输注相关反应,应永久停用。每次输注 本品前1?3 小时给予所有患者以下输注前用药,可以降低 输注相关反应风险: (1)糖皮质激素(长效或中效) :静 脉输注100mg甲泼尼龙或等效药物。在第2次输注后,可以 减少糖皮质激素剂量(口服或静脉内给予甲泼尼龙 60mg)。
(2)退热剂(口服对乙酰氨基酚650?1000mg)。 (3)比
受体拮抗剂(口服或静脉内给予苯海拉明 25?50mg 或等效 药物)。
- 迟发性输注相关反应:表现为延迟发热。可在每次输 注本品后 2 天(从输注后次日开始)每天给予口服糖皮质激 素(20mg甲泼尼龙或等效剂量的糖皮质激素,视当地标准而 定)降低迟发性输注相关反应的风险。另外,对于患有慢性 阻塞性肺疾病病史的患者,应考虑使用包括短效和长效支气 管扩张剂以及吸入性糖皮质激素在内的输注后用药。在前四 次输注之"后,如果患者没有发生重大输注相关反应,则可以 由医师自行决定停用这些吸入性输注后药物。
- 对血型判定的影响以及输血策略:达雷妥尤单抗可以 与红细胞膜表面低水平表达的CD38抗原结合,造成交叉配 血过程中的间接抗人球蛋白试验假阳性,干扰配血,这种假 阳性可能持续到末次输注达雷妥尤单抗后 6个月。应在患者 开始达雷妥尤单抗治疗前完成血型判定并进行抗体筛查。在 计划输血的情况下,应通知输血中心这一间接抗球蛋白试验 的干扰因素。应用二硫苏糖醇处理待检患者红细胞是处理方 法之"一。红细胞基因分型不受达雷妥尤单抗的影响,可以随 时进行。
- 达雷妥尤单抗有骨髓抑制,应用后需要注意血常规的 监测。
- 达雷妥尤单抗可能会引起带状疱疹感染风险增加,约 4%的患者报告了带状疱疹再激活。无论单药使用还是与其他 任意方案联合使用,都推荐使用抗病毒预防性治疗来预防带 状疱疹病毒再激活。
- 在伴有肝肾功能损伤患者中无需调整达雷妥尤单抗
剂量。
- 在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中,有乙肝病毒再激活的风险。 在使用达雷妥尤单抗治疗前应进行乙肝病毒筛查,乙肝病毒 携带者应预防性使用抑制病毒复制的药物及监测病毒载量; 在达雷妥尤单抗治疗中,若出现乙肝病毒再激活的患者,应 停止使用达雷妥尤单抗及任何联合激素、化疗,并给予适当 的治疗。对于乙肝病毒血清学检测结果呈阳性的患者,应在 本品治疗期间以及治疗结束后至少 6 个月内监测乙肝病毒再 激活的临床和实验室指征。
- 其他治疗:达雷妥尤单抗联合地塞米松及硼替佐米用 于初诊的系统性轻链型淀粉样变中的III期临床试验在进行 中,中期分析含达雷妥尤单抗组较对照组血液学缓解率明显 增加。达雷妥尤单抗联合其他药物在 NCCN 指南已经获批用 于难治复发以及初治多发性骨髓瘤患者治疗,还包括达雷妥 尤单抗联合硼替佐米、美法仑及醋酸强的松用于老年初治患 者,达雷妥尤单抗联合硼替佐米、沙利度胺及地塞米松用于 年轻初治患者。
十六、塞利尼索 Selinexor
制剂与规格:片剂:20尘驳
适应证:本品与地塞米松联合使用,适用于既往接受过 治疗且对至少应用一种蛋白酶体抑制剂、一种免疫调节剂以 及一种抗 CD38 单抗难治的复发或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成人 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1•本品推荐剂量为80mg/次,每周第1和第3天,口服。 应在每个服药日大致相同时间服用,片剂应整片吞服,可以 餐后或空腹服用。
- 塞利尼索与化疗药物、蛋白酶体抑制剂、免疫调节剂 和 CD38 单抗有协同增效作用。
- 塞利尼索不良事件的发生主要集中在前2个治疗周期 内,应当密切关注和监测,建议每周需要监测全血细胞计数、 血生化(电解质)、体重等,严重情况下每周监测两次。
- 对于恶心、呕吐的临床处理,预防大于治疗,建议在 用药前给予积极预防抗恶心、呕吐治疗。BOSTON研究中发现 约1/3 患者在第 1 个治疗周期会有恶心发生,但是在第 2 个 周期发生率会降低 50%,完成前 2 个治疗周期后超过90%的 患者不会再经历恶心,症状也会在后续治疗中明显改善,建 议给予患者积极支持治疗和教育,而非在第 1 个治疗周期后 停药。
- 服药期间建议保证充足的液体摄入(22L/d),并鼓 励高热量或高盐饮食。
- 特殊人群用药的建议,老年患者通常无需调整起始治 疗剂量,但需关注 75 岁以上人群治疗中的耐受性,适时调 整剂量;塞利尼索主要是通过肝脏代谢,肝胆排泄,经肾脏 排泄量小于总剂量的 1%,因此对于肾功能损伤的患者无需调 整剂量。对于终末期肾病(肌酐清除率V15ml/min)及透析 患者尚不明确。轻度肝功能损伤(总胆红素三1.5倍ULN, AST>ULN)患者无需调整剂量,中重度肝功能损伤患者尚不 明确。
- 可能会有胚胎-胎儿毒性,告知育龄女性患者和有生 育能力女性伴侣的男性患者,在接受本品治疗期间以及最后 一次给药后 1 周内使用有效的避孕措施。
% •其他治疗:既往接受过至少二线治疗的复发难治性 弥漫性大B细胞淋巴瘤[包括由滤泡性淋巴瘤转化而来(FDA 已批准的适应证)]。
十七、吉瑞替尼 Gilteritinib
制剂与规格:片剂:40尘驳
适应证:本品用于治疗采用经充分验证的检测方法检测 到携带 FMS 样酪氨酸激酶 3 突变的复发性或难治性急性髓系 白血病成人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 在使用富马酸吉瑞替尼片之"前,复发性或难治性急性 髓系白血病患者必须确定其外周血或骨髓具有 FMS 样酪氨酸 激酶 3 突变(内部串联重复或酪氨酸激酶域)。
- 应当按照相关疾病指南,治疗前做基线评估,治疗期 间定期监测血液学、细胞遗传学和分子生物学反应。
- 富马酸吉瑞替尼片的推荐起始剂量为120mg/次,每天 一次,口服,每28天为一个治疗周期。整片用水送服,不 应咀嚼、压碎、溶解或掰断药片,每天大约同一时间服用。 如漏服或未在原计划时间服药,可以在当日内尽快服用,但 应在下一次按计划服药的12小时前补服,第2天继续正常 计划时间服药。治疗中根据疗效和不良反应调整剂量。
- 本品治疗应持续进行,直至患者不再有临床获益或出 现不可耐受的毒性。由于临床缓解可能会延迟,因此,应考 虑以处方剂量持续治疗长达至 6个治疗周期,确保有充分时 间达到临床缓解。
- 如果治疗4周后未实现以下几种情形之"一,则应在患 者耐受或临床有保证的情况下,将剂量增至200mg/次,每天 一次:(1)完全缓解。(2)除血小板恢复不完全(血小板 <100X 109/L),其他标准达到完全缓解。(3)除仍有中性 粒细胞减少症(中性粒细胞< 1X109/L),伴或不伴血小板 完全恢复,其他标准达到完全缓解。
- 应在治疗开始前,第1个治疗周期的每周,第2个治 疗周期的第2周,和之"后的每个治疗周期进行血细胞计数和 血液生化评估(包括肌酸磷酸激酶)。
- 应在给予本品治疗开始前,第1个周期的第8天和第 15天,以及后续2个周期治疗开始前进行心电图检查。 QTc 间期延长(>500ms)的患者应中断治疗并降低本品的剂量。
- 常见不良事件(210%)为ALT升髙、AST升髙、贫血、 血小板减少症、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腹泻、恶心、血 碱性磷酸酶升髙、疲乏、白细胞减少症、血肌酸磷酸激酶升 髙。
- 本品主要经CYP3A酶代谢,应避免与CYP3A/P-糖蛋白 强效诱导剂联合使用。与CYP3A和/或P-糖蛋白强效抑制剂 联合使用时,本品的暴露量增加约1.5倍。
- 本品可能降低靶向5HT2B受体或。非特异性受体的 药物(如艾司西酞普兰、氟西汀、舍曲林)的疗效。除非确 认患者获益大于风险,否则应避免这些药物与本品的联合使 用。
1 1 .轻中度肝功能损伤患者无需调整剂量。不建议在重 度肝功能损伤患者中使用本品,因为尚未在该人群中进行安 全性和有效性评价。
12.根据群体药代动力学模型评价,轻中度肾功能损伤 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尚无重度肾功能损伤患者的临床经验。
十八、维奈克拉 Venetoclax
制剂与规格:片剂:10尘驳、50尘驳、100尘驳
适应证:与阿扎胞苷联合使用于治疗因合并症不适合接 受强诱导化疗,或年龄275 岁的新诊断的急性髓系白血病成 人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 本品与阿扎胞苷联合使用治疗急性髓系白血病,在第 1个疗程开始时,本品需要进行剂量爬坡,具体方法是:维 奈克拉 100mg d1, 200mg d2, 400mg d3,后 400mg/d 继续治 疗,每疗程28天,口服。本品按疗程与阿扎胞苷联合使用 给药,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 本品应在餐后30分钟内服用。尽可能在每天同一时 间服用。应整片吞服,不应咀嚼、压碎、溶解或掰断药片。
- 如果患者在常规服药时间的8小时内漏服一次本品, 应尽快补服,并恢复每天常规给药。若患者漏服本品已超过 8 小时,则无需补服,只需在第 2 天恢复常规给药。如患者 在正常给药后发生呕吐,在呕吐当天无需再次服用本品,在 常规服药时间进行下次给药。
- 本品在急性髓系白血病患者中发生肿瘤溶解综合征 风险相对较低,但仍应予以足够重视。建议在本品给药前, 患者的白细胞计数应小于25X 109/L,纠正紊乱的电解质。 在首次给药前以及剂量爬坡期,应给予充足的水化和抗高尿 酸血症药物。爬坡期内每次新剂量给药后6?8小时以及达 到最终剂量后 24 小时,应监测血生化以评估肿瘤溶解综合 征。对于有肿瘤溶解综合征风险的患者,可给予额外措施加 强肿瘤溶解综合征预防。
- 血液学毒性是维奈克拉最常见的不良反应。在诱导治 疗获得缓解前,即使发生4级血细胞减少,也不应中断本品 治疗。在获得缓解后的首个疗程中再次出现 4级血细胞减少 且持续超过 7 天,仍建议坚持足剂量足疗程使用,治疗结束 后推迟下一疗程开始,监测血细胞计数,等待血细胞减少恢 复至1 级或 2 级,则以相同剂量恢复本品与阿扎胞苷的后续 治疗。若在后续疗程中再次出现 4级血细胞减少且持续超过 7天,可考虑将维奈克拉疗程从28 天减少至21 天,监测血 细胞计数,等待血细胞减少恢复至1 级或 2 级再开始后续治 疗。
- 本品与 CYP3A 抑制剂联合使用时需进行相应的调整剂 量。本品与 CYP3A 强效抑制剂(如伊曲康唑、伏立康唑、酮 康唑等)联合使用时,维奈克拉需减量至100mg/d,若处于 剂量爬坡期,减量方法为:维奈克拉 10mg d1,20mg d2,50mg d3, 100mg d4;泊沙康唑也属于CYP3A强效抑制剂,但与泊 沙康唑联合使用时,维奈克拉需减量至70mg/d,若处于剂量 爬坡期,减量方法为:维奈克拉 10mgd1,20mgd2,50mgd3, 70mg d4;与CYP3A中效抑制剂(如氟康唑等)和P-糖蛋白 抑制剂(如胺碘酮、卡托普利等)联合使用时,维奈克拉需 减量 50%。禁止本品与 CYP3A 诱导剂(如利福平、苯妥英钠、 卡马西平等)联合使用。本品与P-糖蛋白底物(如地髙辛等) 及华法林等联合使用,需密切监测联合使用药物的血药浓度、 INR 等相应指标。
- 轻中重度肾功能损伤(肌酐清除率215ml/min)患者 无需调整剂量。轻度(Child-Pugh A级)或中度(Child-Pugh B 级)肝功能损伤患者无需调整剂量。重度肝功能损伤 (Child-Pugh C 级)患者接受本品治疗时,给药剂量降低 50%。
遂.美国FDA获批的其他适应证:伴有del (17p)的慢 性淋巴细胞白血病,与利妥昔单抗联合治疗既往治疗过的慢 性淋巴细胞白血病,与奥妥珠单抗联合用于初始治疗的慢性 淋巴细胞白血病。
十九、艾伏尼布 Ivosidenib
制剂与规格:片剂:250尘驳
适应证:携带易感异柠檬酸脱氢酶-1突变的复发性或难 治性急性髓系白血病成人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 用药前须采用经充分验证的检测方法诊断为携带易 感异柠檬酸脱氢酶-1 突变。
2•推荐剂量为500mg/次,每天一次,口服,直至疾病进 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对未出现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毒 性的患者,需至少接受 6 个月治疗,从而充分观察临床反应。
- 本品可空腹或餐后口服。服药时,不要进食高脂肪餐, 以免导致血药浓度增加。不要掰断或压碎本品服用。本品每 天应在固定时间服用。如果服药后出现呕吐,无需补服,按 照预定时间进行下一次服药。如果漏服或未在既定时间服药, 应尽快补服,但如果距下一次预定服药时间小于12小时, 则无需补服,第2天恢复原计划时间服药即可。12小时内不 得服药两次。
- 首次给药前、治疗的第 1 个月至少每周一次、治疗的 第2个月每2周一次,此后治疗期间每月一次检查血细胞计 数和血生化。在治疗的第 1 个月,每周一次监测血肌酸磷酸 激酶。在治疗的前3周至少每周一次心电图检查,此后,在 治疗期间至少每月检查一次心电图。有任何异常发现均需及 时处理。
- 如果必须与CYP3A4强效抑制剂联合使用,应将本品 剂量降低至250mg/次,每天一次。在CYP3A4强效抑制剂治 疗停止后至少5个半衰期可将本品恢复至推荐剂量500mg/ 次,每天一次。
- 分化综合征与骨髓细胞快速增殖和分化有关,如果不 进行治疗可能危及生命或导致死亡。分化综合征在开始本品 治疗的第1天?3个月内发生,不一定伴有白细胞增多症。 如果怀疑发生分化综合征,给予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治疗并进 行血液动力学监测,直到症状恢复并至少维持3天。如果给 予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治疗后,重度症状和/或体征持续超过 48小时,应暂停服用本品。在体征和症状改善至2级或更低 级别时,可恢复本品治疗。
7•本品治疗的患者可能出现QTc间期延长和室性心律失 常。如果 QTc 增加至大于 480ms 且小于 500ms 应暂停本品治 疗。如果 QTc 增加至大于 500ms 应暂停本品治疗并后续减量。 对发生 QTc 间期延长并伴发危及生命的心律失常体征或症状 的患者,应永久停用。
- 确诊格林-巴利综合征的患者,应永久停用。
- 在中国临床研究中,50%(15/30)的接受本品治疗的 患者发生低钾血症。在治疗前及治疗期间应常规监测患者的 电解质水平。建议同时关注患者是否存在 QTc 间期延长。并 根据与治疗相关的其他毒性的总体指导原则及 QTc 间期延长 的指导原则,对本品进行必要的减量及暂停。
二十、贝林妥欧单抗 Blinatumomab
制剂与规格:粉针剂:35ug/瓶,另包含1瓶10ml静 脉输注溶液稳定剂
适应证:用于治疗复发或难治性 CD19 阳性 B 细胞急性 淋巴细胞白血病成人和儿童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1•治疗剂量:体重245kg的患者接受固定剂量给药,体 重V45kg的患者根据体表面积计算剂量。难治及复发疾病的 患者需在第1治疗周期的第1?7天从低剂量起始,体重三 45kg者给予固定剂量9ug/d, V45kg者根据体表面积给予 5ug/ (m
2?d);第8天起至第28天增加至足剂量即245kg 者28ug/d,V45kg者15ug/ (m
2?d)
。用于微小残留病灶 阳性患者无需经过剂量爬坡,起始即给予足剂量28 ug/d(三 45kg)或15ug/ (m
2?d) (V45kg)。如治疗期间出现中断 给药(如因不良事件发生),未超过 7 天可继续该周期治疗 直至共输注 28 天,中断给药超过 7 天则需重新开始新的治 疗周期。
- 治疗疗程:难治及复发疾病患者的疗程最多包含2个 周期的诱导治疗、之"后3个周期的巩固治疗及序贯最多4个 周期的持续治疗。1 个诱导或巩固治疗周期共42 天,由28 天连续的静脉输注期和随后的14天无治疗间歇期组成,1 个 持续治疗周期包括28天连续静脉输注和之"后的56天无治疗 间歇期(共 84 天)。
- 地塞米松预先用药:对于成人患者,在本品每个周期 内第1 次给药前1 小时,升髙剂量前(如第1 周期第8天), 以及在中断治疗 4小时或以上后重启输注时,用药前预先给 予 20mg 的地塞米松。
- 髙肿瘤负荷患者的前期治疗:对于骨髓中原始细胞比 例250%或外周血原始细胞计数>15X109/L的患者,使用地 塞米松治疗(不超过 24mg/d)。
- 在本品治疗前和治疗期间进行鞘内注射预防性化疗, 以防止中枢神经系统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复发。
- 轻中度肾功能损伤的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尚无贝林妥 欧单抗用于重度肾功能损伤(肌酐清除率V30ml/min)或正 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的药代动力学信息。
- 贝林妥欧单抗开始治疗时导致的细胞因子短暂释放 可能会抑制CYP450酶。在联合使用CYP450底物(尤其是具 有狭窄治疗指数的 CYP450 底物)的患者中,第1 周期前 9 天和第2周期前2天发生药物相互作用的风险最高。应当监 测这些患者中的毒性(如华法林)或药物浓度(如环孢霉素)。
- 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临床试验中在 15%的复发或难 治性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患者和 7%的微小残留病灶阳性的 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患者报告了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细胞 因子释放综合征发生中位时间为输注开始后2天,细胞因子 释放综合征消退中位时间为5天。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的表 现包括发热、头痛、恶心、乏力、低血压、ALT升髙、AST 升高、总胆红素升高以及弥散性血管内凝血等。接受贝林妥 欧单抗治疗后的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的表现与输注相关反 应、毛细血管渗漏综合征和噬血细胞性组织细胞增生症/巨 噬细胞激活综合征的表现重叠。大多数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 是可逆的,并且可在贝林妥欧单抗给药前通过识别髙危病人、 地塞米松预先用药及逐步增加剂量的给药方式进行预防。低 级别(1?2级)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无需暂停贝林妥欧单抗 用药,可在密切监测相关指标及生命体征下给予对症治疗。 对于严重(三3级)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3级需暂停给药, 4 级考虑永久停用,并需要严密监测生命体征并迅速给予积 极的治疗,根据临床指征给予糖皮质激素(首选地塞米松) 和 IL-6 受体阻滞剂。
- 神经系统毒性:临床试验中神经系统毒性发生于大约 65%的患者。发生首项事件的中位时间为本品治疗的前 2 周 内,大多数神经系统事件可以消退。神经系统毒性的最常见 (210%)表现为头痛和震颤;神经系统毒性的特征因年龄 组而异。开始本品给药后,大约 13%的患者发生23 级(严 重、危及生命或导致死亡)的神经系统毒性,包括脑病、抽 搐、言语障碍、意识障碍、定向障碍、协调障碍和平衡障碍。 神经系统毒性的表现包括颅神经疾病。所有23 级的神经系 统毒性均应暂停给药并进行体格检查、生命体征监测及安全 性相关实验室检查,同时根据患者情况给予地塞米松治疗, 每天最大剂量不超过24mg/d,地塞米松减量时应于4天内完 成减量直至停药。支持性治疗如癫痫发作的抗癫痫药应由专 科医师判断后酌情考虑。
^10.其他治疗:贝林妥欧单抗可以用于CR1或CR2伴微 小残留病灶阳性的前体 B 细胞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成人和儿 童患者,以及儿童复发或难治性前体 B 细胞急性淋巴细胞白 血病(全球其他国家已获批的适应证)。同时已有与二代酪 氨酸激酶抑制剂达沙替尼联合使用于新诊断的费城染色体 阳性的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II期临床研究),及与三代酪 氨酸激酶抑制剂博纳替尼联合使用于新诊断及复发或难治 性费城染色体阳性的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II期临床研究)。
二十一、信迪利单抗 Sintilimab
制剂与规格:注射剂:100mg (10ml) /瓶
适应证:本品适用于至少经过二线系统化疗的复发或难 治性经典型霍奇金淋巴瘤的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 用药前必须明确诊断为经典型霍奇金淋巴瘤。
- 应该按照相关疾病指南,治疗前做基线评估,治疗期 间定期监测治疗反应及毒性。
3•推荐剂量为200mg/次,每3周一次,静脉输注,直至 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 如果患者临床症状稳定或持续减轻,即使有疾病进展 的初步证据,基于总体临床获益的判断,可考虑继续应用本 品治疗,直至证实疾病进展。
- 如出现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根据个体患者的安全性 和耐受性,可能需要暂停给药或永久停用。不建议增加或减 少剂量。
- 目前本品尚无针对中重度肝功能损伤患者的研究数 据,轻度肝功能损伤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慎用本品,如需使 用,无需调整剂量;中重度肝功能损伤患者不推荐使用。
- 目前本品尚无针对中重度肾功能损伤患者的研究数 据,轻度肾功能损伤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慎用本品,如需使 用,无需调整剂量;中重度肾功能损伤患者不推荐使用。
- 接受本品治疗的霍奇金淋巴瘤患者最常见的不良反 应(210%)包括发热、甲状腺功能减退、体重增加、肺炎、 上呼吸道感染、皮疹、贫血、咳嗽。最常见的 3 级以上的不 良反应包括体重增加、贫血、输注相关反应、呼吸道感染、 感染性肺炎、免疫相关性肺炎。
- 尚未确定本品在 18 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患者的安全 性和有效性。
- 本品在老年患者(265岁)中应用数据有限,建议 在医师的指导下慎用,如需使用,无需调整剂量。
- 不建议在妊娠期间使用本品治疗。
- 因可能干扰本品药效学活性,应避免在开始本品治 疗前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及其他免疫抑制剂。但是如果为 了治疗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可在开始本品治疗后使用全身 性糖皮质激素及其他免疫抑制剂。
辺3.其他适应证:滨滨期临床研究提示单药治疗难治复发
NK/T 细胞淋巴瘤安全有效。
二十二、卡瑞利珠单抗 Camrelizumab
制剂与规格:粉针剂:200尘驳/瓶
适应证:本品适用于至少经过二线系统化疗的复发或难 治经典型霍奇金淋巴瘤患者的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 用药前必须明确诊断为经典型霍奇金淋巴瘤。
- 应该按照相关疾病指南,治疗前做基线评估,治疗期 间定期监测治疗反应及毒性。
3•推荐剂量为200mg/次,每2周一次,静脉输注,直至 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 有可能观察到非典型反应。如果患者临床症状稳定或 持续减轻,即使有疾病进展的初步证据,基于总体临床获益 的判断,可考虑继续应用本品治疗,直至证实疾病进展。
- 如出现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根据个体患者的安全性 和耐受性,可能需要暂停给药或永久停用。不建议增加或减 少剂量。
- 目前本品尚无针对中重度肝功能损伤患者的研究数 据,中重度肝功能损伤患者不推荐使用。轻度肝功能损伤患 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慎用本品,如需使用,无需调整剂量。
- 目前本品尚无针对中重度肾功能损伤患者的研究数 据,中重度肾功能损伤患者不推荐使用。轻度肾功能损伤患 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慎用本品,如需使用,无需调整剂量。
- 接受本药治疗的霍奇金淋巴瘤患者最常见的不良反 应(210%)包括皮肤反应性毛细血管增生症、发热、甲状 腺功能减退、上呼吸道感染、贫血、输注相关反应、咳嗽、 口腔反应性毛细血管增生症、鼻咽炎、瘙痒症。最常见的 3 级以上的不良反应(22%)包括淋巴细胞减少症、白细胞减 少症、中性粒细胞减少症、Y-谷氨酰转移酶升髙、带状疱 疹、肺部炎症。
- 因可能干扰本品药效学活性,应避免在开始本品治疗 前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及其他免疫抑制剂。但是如果为了 治疗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可在开始本品治疗后使用全身性 糖皮质激素及其他免疫抑制剂。
- 反应性毛细血管增生症,大多发生在体表皮肤,少 数可见于口腔黏膜、鼻腔黏膜以及眼睑结膜。必要时进行相 应的医学检查,如大便潜血、内窥镜及影像学检查。分级标 准和治疗建议详见附表 3。
^11.其他适应证:II期临床研究显示卡瑞利珠单抗联合 吉西他滨、长春瑞滨、脂质体多柔比星治疗难治复发纵隔大 B细胞淋巴瘤有效。
二十三、替雷利珠单抗 Tislelizumab
制剂与规格:注射剂:100mg (10ml) /瓶
适应证:至少经过二线系统化疗的复发或难治性经典型 霍奇金淋巴瘤的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 应该按照相关疾病指南,治疗前做基线评估,治疗期 间定期监测治疗反应及毒性。
- 推荐剂量为200mg/次,每3周一次,静脉输注,直至 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 有可能观察到非典型反应。如果患者临床症状稳定或 持续减轻,即使有疾病进展的初步证据,基于总体临床获益 的判断,可考虑继续应用本品治疗,直至证实疾病进展。
- 对于疑似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应进行充分的评估以 确认病因或排除其他病因,根据个体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可能需要暂停给药或永久停用。不建议增加或减少剂量。
- 目前尚无针对中重度肝功能损伤患者的研究数据,中 重度肝功能损伤患者不推荐使用。轻度肝功能损伤患者应在 医师指导下慎用本品,如需使用,无需调整剂量。
- 目前尚无针对重度肾功能损伤患者的研究数据,重度 肾功能损伤患者不推荐使用。轻中度肾功能损伤患者应在医 师指导下慎用本品,如需使用,无需调整剂量。
- 建议哺乳期妇女在接受本品治疗期间及末次给药后 至少 5 个月内停止哺乳。育龄期妇女在接受本品治疗期间, 以及最后一次本品给药后至少 5 个月内应采用有效避孕措施。
- 因可能干扰本品药效学活性,应避免在开始本品治疗 前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及其他免疫抑制剂。但是如果为了 治疗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可在开始本品治疗后使用全身性 糖皮质激素及其他免疫抑制剂。
二十四、派安普利单抗 Penpulimab
制剂与规格:100mg (10ml) /瓶
适应证:本品适用于至少经过二线系统化疗的复发或难
治性经典型霍奇金淋巴瘤成人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1•本品推荐剂量为200mg/次,每2周一次,静脉输注, 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 有可能观察到非典型反应,如果患者临床症状稳定或 持续减轻,即使有疾病进展的初步证据,基于总体临床获益 的判断,可考虑继续应用本品治疗,直至证实疾病进展。
- 接受派安普利单抗治疗的患者可发生免疫相关性不 良反应,包括严重病例。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可能发生在本 品治疗期间及停药以后,可累及任何组织器官。患者在接受 派安普利单抗治疗期间及治疗结束后一段时间内,应在医师 建议及指导下定期或不定期通过对相关检验指标或脏器功 能进行检测,从而及时发现不同时间点出现的免疫相关性不 良反应。
- 对于疑似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应进行充分的评估以 排除其他病因。大多数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是可逆的,并且 可通过中断本品治疗、给予糖皮质激素治疗和/或支持治疗 来处理。整体而言,对于大部分2级以及某些特定的3级和 4级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需暂停给药。对于 4级及某些特定 的3级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需永久停用本品。对于3级和4 级及某些特定的2级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根据临床指征, 给予1?2mg/ (kg?d)强的松等效剂量,直至改善到W1级。 糖皮质激素需至少一个月的时间逐渐减量直至停药,快速减 量可能引起不良反应恶化或复发。如果不良反应在糖皮质激 素治疗后继续恶化或无改善,则应增加非糖皮质激素类别的 免疫抑制剂治疗。
- 本品给药后任何复发性 3 级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末 次给药后12 周内2 级或 3 级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未改善到 0?1级(除外内分泌疾病),以及末次给药后12周内糖皮 质激素未能降至W10mg/d强的松等效剂量,应永久停用本品。
- 在同类抗 PD-1 抗体产物中,在治疗开始前或终止后 进行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均有严重和致命并发症报道。移 植相关并发症包括超急性移植物抗宿主病、急性移植物抗宿 主病、慢性移植物抗宿主病、降低强度预处理后发生的肝静 脉闭塞性疾病和需要糖皮质激素治疗的发热综合征。需要密 切监测患者的移植相关并发症,并及时进行干预。需要评估 同种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之"前或之"后使用抗 PD-1 抗体治疗 的获益与风险。
- 在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中已观察到输注相关反应。输 注期间需密切观察临床症状和体征,包括发热、寒战、僵硬、 瘙痒、低血压、胸部不适、皮疹、荨麻疹、血管性水肿、喘 息或心动过速;也可能发生罕见的危及生命的反应。对于发 生 1 级输注相关反应的患者,在密切监测下可继续接受本品 治疗;发生2级输注相关反应者,可降低滴速或暂停给药, 可考虑用解热镇痛类抗炎药和比受体拮抗剂,当症状缓解后 可考虑恢复用药并密切观察;发生 3 级或 4 级输注相关反应 时须立即停止输注并永久停用本品,给予适当的药物治疗。
%.其他治疗:派安普利单抗联合紫杉醇和铂类一线治 疗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鳞状非小细胞肺癌(III期临床研究)。 派安普利单抗单药治疗至少经过二线化疗治疗失败的转移 性鼻咽癌(II期临床研究)。
二十五、赛帕利单抗 Zimberelimab
制剂与规格:注射剂:120mg (4ml) /瓶
适应证:二线及以上复发或难治性经典型霍奇金淋巴瘤。
合理用药要点:
1•本品推荐剂量为240mg/次,每2周一次,静脉滴注, 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静脉滴注时间应不少 于 45 分钟。
- 有可能观察到非典型反应,如果患者临床症状稳定或 持续减轻,即使有疾病进展的初步证据,基于总体临床获益 的判断,可考虑继续应用本品治疗,直至证实疾病进展。
- 本品应用后发生率三10%的不良反应为:发热、甲状 腺功能减退症、中性粒细胞减少、ALT和AST升髙、白细胞 减少、皮疹、骨骼肌肉疼痛、体重增加、高脂血症、高胆红 素血症、肝功能异常、上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瘙痒症、 贫血等。3 级及以上不良反应包括:肝功能异常、髙尿酸血 症、上呼吸道感染、体重增加、中性粒细胞减少、肺部炎症。
- 本品应用后可能出现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累及全身 多发脏器,需根据个体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及免疫相关性 不良反应管理的详细指南,慎重给予继续用药、暂停给药或 永久停药。不建议增加或减少剂量。
- 本品尚无针对中重度肝功能损伤、肾功能损伤患者研 究数据,具有上述情况者不推荐使用。轻度肝功能或肾功能 损伤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慎用。
- 尚未确定本品在 18 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患者的安全 性和有效性。推荐育龄期女性患者或男性患者的配偶用药期 间及末次用药后至少 5 个月内有效避孕,哺乳期妇女接受本 品治疗期间及用药后至少5个月内停止哺乳,本品对生育力 影响不详。
二十六、利妥昔单抗 Rituximab
制剂与规格:注射剂:100mg(10ml)/瓶、500mg (50ml) /瓶
适应证:
- 有治疗指征的滤泡性非霍奇金淋巴瘤。
- CD20 阳性弥漫大 B 细胞淋巴瘤。
- 单药用于利妥昔单抗联合化疗后达完全或部分缓解 后滤泡性淋巴瘤患者的维持治疗。
- 联合氟达拉滨和环磷酰胺用于初治复发性/难治性慢 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的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 接受利妥昔单抗治疗后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输注相 关反应,主要在首次输注时发生,症状可表现为:恶心、瘙 痒、发热、风疹/皮疹、畏寒、寒战、喷嚏、血管神经性水 肿、咽喉刺激、咳嗽和支气管痉挛,同时伴有或不伴有与药 物治疗相关的低血压或髙血压。每次滴注利妥昔单抗前应预 先使用抗过敏药物。如果所使用的治疗方案不包括糖皮质激 素时,还应该预先使用糖皮质激素。
- 在接受利妥昔单抗和抑制细胞增殖药物化疗的患者 中,已报告发生乙型肝炎再激活的病例。应在开始利妥昔单 抗治疗前对所有患者根据当地指南进行乙肝病毒的筛查,至 少应包括乙肝表面抗原和乙肝核心抗体指标。对活动性乙肝 患者暂缓使用利妥昔单抗进行治疗。
- 禁用于严重活动性感染或免疫应答严重损伤(如低球 蛋白血症,CD4或CD8细胞计数严重下降)患者及严重心衰[纽 约心脏病学会(NYHA)分类W级]患者;妊娠期间禁止利妥 昔单抗与甲氨蝶呤联合使用。
- 利妥昔单抗给药需要注意起始滴速的控制。
- 对用药患者进行严密监护,监测是否发生细胞因子释 放综合征及肿瘤溶解综合征。
- 预先存在肺功能不全或肿瘤肺浸润的患者必须进行 胸部影像学检查。
- 使用利妥昔单抗治疗的患者不宜使用活病毒疫苗进 行接种,可以接受非活疫苗的接种,但对非活疫苗的应答率 可能会下降。
遂、其他适应证:充分研究表明利妥昔单抗与化疗或者 来那度胺、伊布替尼、维奈克拉等存在协同作用,可以提髙 其他B细胞来源淋巴瘤亚型治疗,包括:套细胞淋巴瘤、边 缘区淋巴瘤、淋巴浆细胞淋巴瘤(包括华氏巨球蛋白血症)。
(国际及中国叠细胞淋巴瘤指南共识推荐)
二十七、瑞帕妥单抗 Ripertamab
制剂与规格:注射剂:50mg (5ml) /瓶、100mg (10ml) /瓶、500mg (50ml) /瓶
适应证:适用于国际预后指数为0?2分的新诊断CD20 阳性弥漫大B细胞非霍奇金淋巴瘤成人患者,应与标准CHOP 化疗(环磷酰胺、阿霉素、长春新碱、强的松)联合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 每次静脉滴注开始前30?60 分钟,应使用糖皮质激 素、解热镇痛药和/或抗组胺药进行预处理。以降低输注相 关反应。
- 瑞帕妥单抗应与 CHOP 化疗联合使用,推荐剂量为 375mg/m2,每个化疗周期第1天给药。化疗药物应在本品应 用后使用。至多治疗 6 个治疗周期。
- 不推荐本品减量使用,与标准化疗合用时,标准化疗 药剂量可以减少。
- 首次滴注:推荐起始滴注速度为50mg/h,最初60分 钟过后,如果无输注相关反应,可每 30 分钟增加 50mg/h, 直至最大速度400mg/h。后续滴注:若患者之"前的输注无输 注相关反应,起始滴注速度可为100mg/h,若患者在之"前的 输注中出现了输注相关反应,则开始输注时应以 50mg/h 进 行。在当前输注速度下若无输注相关反应发生,每 30 分钟 增加100mg/h,直至最大速度400mg/h。
- 瑞帕妥单抗在临床试验中有 20.3%的患者发生了输注 相关反应,主要表现为寒战、皮疹、发热、荨麻疹、瘙痒症、 呼吸困难、胸部不适、血压升高。主要发生在第 1 周期,通 常发生于首次静脉输注开始后30分钟?2小时内,均在输注 结束后很快恢复。
- 接受本品治疗患者可能出现乙肝病毒再激活,在某些 情况下可能导致暴发性肝炎、肝衰竭和死亡。治疗前应对患 者进行乙肝病毒筛选,治疗期间和治疗后进行监测,出现乙 肝病毒再激活时停用本品及伴随药物的治疗。
二十八、泽贝妥单抗 Zuberitamab
制剂与规格:注射剂:100mg (10ml) /瓶
适应证:适用于 CD20 阳性弥漫大 B 细胞淋巴瘤非特指 型成人患者,应与标准 CHOP 化疗联合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 本品不能单独应用,应与标准 CHOP 化疗联合使用。 推荐剂量为375mg/m2,每个化疗周期的第1天使用,至多6 个周期。接受泽贝妥单抗治疗后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输注相 关反应,通常出现在泽贝妥单抗输注开始后的30分钟?2小 时之"内,包括寒战、发热、血压升髙、寒热不耐受、皮疹、 体温升髙、心率升髙等。在中断输注以后,这些症状一般可 逆转。每次滴注泽贝妥单抗前,建议使用糖皮质激素、解热 镇痛药和/或抗组胺药进行预处理。尤其所使用的治疗方案 不包括皮质激素。给药需要注意起始滴速的控制。
- 应在开始泽贝妥单抗治疗前对所有患者根据当地指 南进行乙肝病毒的筛查,至少应包括乙肝表面抗原和乙肝核 心抗体指标,也可通过其他适当的标记物加以补充检测。不 应对处于活动性乙肝的患者使用泽贝妥单抗进行治疗。对于 乙肝病毒血清学检测阳性的患者,在开始接受治疗前应咨询 肝病专科医师的意见,同时应对其开展监测并遵循当地医疗 标准进行处理,以预防乙肝病毒再激活的发生。当出现乙肝 病毒再激活时应停止本品及伴随药物的治疗,并及时处理。
- 泽贝妥单抗不得用于治疗同时患有严重活动性感染 的患者。对于具有复发或慢性感染史或易发生严重感染的潜 在疾病的患者使用本品治疗时应谨慎。发生严重感染时必须 停止治疗,并进行适当的抗感染治疗。
- 泽贝妥单抗的治疗应在具有完备复苏设备的病区内 进行,并在有经验的肿瘤医师或血液科医师的直接监督下进 行,应监测是否发生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及肿瘤溶解综合征。
- 预先存在肺功能不全或肿瘤肺浸润的患者必须进行 胸部影像学检查。
- 使用泽贝妥单抗治疗的患者不建议使用活病毒疫苗 进行接种,可以接受非活疫苗的接种,但对非活疫苗的应答 率可能会下降。患者在治疗前对多种抗原(肺炎链球菌、甲 型流感、腮腺炎、风疹和水痘)产生的平均抗体滴度,在使 用同类产物治疗后至少能维持 6个月。
- 泽贝妥单抗禁用于孕妇,除非可能的获益高于风险。 泽贝妥单抗禁用于哺乳期妇女。育龄妇女有生育能力的女性 在使用泽贝妥单抗的过程中及治疗后的 12 个月,必须采取 有效的避孕措施。
二十九、奥妥珠单抗 Obinutuzumab
制剂与规格:注射剂:1000mg (40ml) /瓶
适应证:本品与化疗联合,用于初治的II期伴有巨大肿 块(最大径27cm)、III期或W期滤泡性淋巴瘤成人患者, 达到至少部分缓解的患者随后用奥妥珠单抗维持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 用药前必须明确诊断为滤泡性淋巴瘤1?3补级,颁顿20
阳性。
- 应该按照相关疾病指南,治疗前做基线评估,治疗期 间定期监测治疗反应及毒性。
- 本品推荐剂量为1000mg/次,静脉输注。对于初治滤 泡性淋巴瘤患者,奥妥珠单抗与化疗联合使用:与苯达莫司 汀联合使用,6个周期,每周期28天;或与CH0P联合使用, 6个周期,每周期21天,然后增加2个周期的奥妥珠单抗单 药治疗;或与CVP联合使用,8个周期,每周期21天。
经过奥妥珠单抗与化疗的联合治疗6或8个周期,达到 完全或部分缓解的患者应继续接受奥妥珠单抗1000mg/次单 药维持治疗,每2个月一次,直至疾病进展或最长达2年。 单药维持治疗在诱导治疗期最后一次奥妥珠单抗给药后大 约2个月开始。
表io奥妥珠单抗的给药剂量及输注速率
治疗周期和天数 |
奥妥珠单抗
剂量 |
输注速率 |
第1 周期 |
第1天 |
1000mg |
以 50mg/h 速率开始给药,如无不适,可
以每30分钟提髙50尘驳/丑,最大速率为
400mg/h |
第8天 |
1000mg |
若先前输注的最终速率$100mg/h,未出 现输注相关反应或出现1级输注相关反 应,则可以100mg/h速率开始输注,每30 分钟提髙100mg/h,最大速率为400mg/h 若先前输注期间出现$2级输注相关反 应,则以 50mg/h 开始输注,每 30 分钟可 以提髙50mg/h,最大速率为400mg/h |
第 15 天 |
1000mg |
第2?6或
2?8周期 |
第 1 天 |
1000mg |
维持治疗 |
每2月一次,直 至 PD 或最长达 2 年 |
1000mg |
- 奥妥珠单抗治疗患者中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输注相 关反应,主要发生在首个1000mg剂量的输注期间。与输注 相关反应相关的症状有恶心、呕吐、腹泻、头痛、头晕、疲 乏、寒战、发热、低血压、潮红、髙血压、心动过速、呼吸 困难和胸部不适,少见的有支气管痉挛、咽喉刺激、哮鸣、 喉水肿以及心脏症状如房颤等。输注相关反应可能与细胞因 子释放综合征有关。因此每次输注奥妥珠单抗前应预先使用 抗过敏药物,尤其注意起始输注速率的控制,需严格遵循说 明书的用法用量及不良反应相关预防及处理建议。
5•奥妥珠单抗用药后可能发生肿瘤溶解综合征。对于有 发生肿瘤溶解综合征风险的患者[如髙肿瘤负荷和/或肾功 能损伤(肌酐清除率V70ml/min)患者]应接受预防性治疗, 同时治疗中严密监护。
6•接受抗CD20抗体(包括奥妥珠单抗)治疗的患者, 可能会发生乙型肝炎病毒再激活,某些情况下会导致暴发性 肝炎、肝功能衰竭和死亡。应在开始奥妥珠单抗治疗之"前, 根据当地指南对所有患者进行乙型肝炎病毒筛查,至少应包 括乙肝表面抗原和乙肝核心抗体检查。对活动性乙肝患者暂 缓使用奥妥珠单抗进行治疗。在治疗开始之"前,血清学阳性 的乙型肝炎患者应咨询肝病专家,并且应按照当地医疗规范 接受监测和管理,以预防肝炎病毒再激活。
- 不应在有活动性感染的情况下给予奥妥珠单抗,对于 有反复感染或慢性感染史的患者,应慎用奥妥珠单抗。
- 不建议在奥妥珠单抗治疗期间以及B细胞恢复前接种 活病毒疫苗。
- 应避免在妊娠期间使用奥妥珠单抗,除非对母亲的潜 在获益超过对胎儿的潜在风险。对于在妊娠期间曾接受过奥 妥珠单抗治疗的母亲所生育的婴儿,应考虑推迟减毒活疫苗 的接种,直至婴儿的 B 细胞水平在正常范围内。哺乳女性在 奥妥珠单抗治疗期间和在奥妥珠单抗末次给药之"后18个月 内建议停止哺乳。
三十、维泊妥珠单抗 Polatuzumab Vedotin
制剂与规格:冻干剂:30尘驳/瓶
适应证:
- 本品联合利妥昔单抗、环磷酰胺、多柔比星和泼尼松 适用于治疗既往未经治疗的弥漫大B细胞淋巴瘤成人患者。
- 本品联合苯达莫司汀和利妥昔单抗适用于不适合接 受造血干细胞移植的复发或难治性弥漫大 B 细胞淋巴瘤成人 患者。基于完全缓解率和缓解持续时间附条件批准复发或难 治性弥漫大B细胞淋巴瘤。
合理用药要点:
1.本品推荐剂量为1.8mg/kg,静脉输注给药,每21天 (1 个周期)给药一次。输注本品前,应给予抗组胺药和解 热镇痛药。并且在整个输注过程中密切监测患者。首次给药 采用 90 分钟给药。如果之"前输注时耐受良好,在后续给药 时可以采用 30 分钟给药。如果患者出现输注相关反应,应 下调输注速率或中断输注。如果患者出现危及生命的反应, 立即永久停用本品。
- 轻度肝功能损伤(总胆红素1?1.5倍ULN或AST>ULN) 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尚未对维泊妥珠单抗在AST>2. 5倍ULN、 ALT>2. 5倍ULN或总胆红素>1. 5倍ULN的患者中的安全性 和有效性进行专门的研究,这些患者的微管相关抑制剂
(MMAE)暴露量很可能增加。中重度肝功能损伤(总胆红素 大于1.5倍ULN)患者不宜使用本品。
- CrCL230ml/min的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尚未对维泊妥 珠单抗在CrCLV30ml/min患者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进行专 门研究,尚未确定本品在CrCLV30ml/min患者中的推荐剂量。
- 老年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 在接受维泊妥珠单抗治疗的患者中报告了周围神经 病,早在第一个治疗周期即可发生,患者面临的风险随后续 给药而增加。使用期间应监测患者的周围神经病症状,如触 觉减退、感觉过敏、感觉异常、感觉迟钝、神经性疼痛、烧 灼感、无力或步态障碍。新发周围神经病或周围神经病加重 的患者可能需要延迟、减量或停用维泊妥珠单抗。
- 在接受维泊妥珠单抗治疗的患者中报告了严重和重 度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和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早至第一 个治疗周期即可发生。应考虑预防性给予粒细胞集落刺激因 子。使用维泊妥珠单抗治疗也可能发生 3 级或 4 级血小板减 少症或贫血。每次给予维泊妥珠单抗前,应监测全血细胞计 数。如果患者发生 3 级或 4 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和血小板减 少症,应考虑提髙实验室监测频率和/或延迟或终止维泊妥 珠单抗给药。
7•接受维泊妥珠单抗治疗的患者曾报告严重、危及生命 或致死性感染,包括机会性感染,如感染性肺炎(包括耶氏 肺孢子虫和其他真菌性肺炎)、菌血症、脓毒症、疱疹感染 和巨细胞病毒感染。治疗期间应密切监测患者是否出现细菌、 真菌或病毒感染的体征。应考虑给予抗感染预防治疗。发生 严重感染的患者应停用维泊妥珠单抗和任何合并化疗。
- 基于对维泊妥珠单抗释放的MMAE的生理药代动力学 模型模拟,强效 CYP3A 抑制剂(如酮康唑)可能使非偶联 MMAE 的浓度-时间曲线下面积(AUC)增加48%。建议本品与CYP3A4 抑制剂合并用药时需谨慎。强效 CYP3A 诱导剂(如利福平) 可使非偶联 MMAE 的暴露量降低。预计非偶联 MMAE 不会改变 合并使用的 CYP3A 底物类药物(如咪达唑仑)的 AUC。
三十一、维布妥昔单抗 Brentuximab Vedotin
制剂与规格:粉针剂:50尘驳/瓶
适应证:复发性或难治性系统性间变性大细胞淋巴瘤患 者。复发性或难治性经典型霍奇金淋巴瘤患者。既往接受过 系统性治疗的原发性皮肤间变性大细胞淋巴瘤或蕈样真菌 病。适用于CD30阳性的其他淋巴瘤。
合理用药要点:
- 周围神经病变:维布妥昔单抗治疗可引起感觉和运动 性周围神经病变且具有累积效应,可能需要推迟给药或终止 治疗。
- 输注相关反应:单药治疗输注相关反应发生率为 13%,
3 级事件发生率 9.8%。超敏反应发生少见,如发生应立即终 止输注并给予相应处理。
- 血液毒性:每次给药前,应监测全血细胞计数。
- 肿瘤溶解综合征:肿瘤增殖迅速和髙肿瘤负荷的患者 发生肿瘤溶解综合征的风险较髙,应密切监测并采取适当的 措施。
- 严重皮肤反应:包括 Stevens-Johnson 综合征和中毒 性表皮坏死松解症。若发生应终止维布妥昔单抗给药,并应 提供适当治疗。
- 肺毒性:包括肺炎、间质性肺炎和急性呼吸窘迫综合 征,应监测并避免与博来霉素联合使用。
- 维布妥昔单抗与CYP3A4途径代谢的药物存在相互作 用(CYP3A4抑制剂/诱导剂):如与酮康唑联合使用可能会 提髙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的发生率;利福平对维布妥昔单抗的 血浆暴露量没有影响。
- 重度肾功能损伤患者的毒性增加:主要是其共价耦联 的微管抑制剂单甲基澳瑞他汀E集聚引起,重度肾功能损伤
(肌酐清除率V 30ml/min )患者避免使用维布妥昔单抗。
%.美国FDA获批的其他适应证:先前接受过系统治疗 的原发性皮肤间变性大细胞淋巴瘤或 CD30 阳性蕈样真菌病 成人患者;联合化疗治疗初治III或W期经典型霍奇金淋巴瘤、 初治系统性间变性大细胞淋巴瘤或其他表达CD30的外周T 细胞淋巴瘤患者。
三十二、奥加伊妥珠单抗 Inotuzumab Ozogamicin
制剂与规格:粉针剂:1尘驳/瓶
适应证:适用于复发性或难治性前体B细胞急性淋巴细 胞性白血病成年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1.第一个周期推荐总剂量为1.8尘驳/尘
2,分别在第1天
(0. 8mg/m
2)、第 8 天(0.5mg/m
2)和第 15 天(0.5mg/m
2) 给药。在后续周期内:对于达到完全缓解或完全缓解伴血液 学不完全恢复的患者,每个周期的推荐总剂量为 1.5mg/m
2, 分3次给药,分别在第1天(0. 5mg/m
2)、第8天(0. 5mg/m
2) 和第15天(0.5mg/m
2)给药。对于未达到完全缓解或完全缓 解伴血液学不完全恢复的患者,每个周期的推荐总剂量为
1. 8mg/m
2,分3次给药,分别在第1天(0.8尘驳/尘
2)、第8 天(0.5mg/m
2)和第 15 天(0.5mg/m
2)给药。
2•建议给药前预处理和细胞减灭:在用药前,建议使用 糖皮质激素、解热镇痛药和/或抗组胺药进行预处理。在输 注期间和输注结束后至少 1 小时内,应观察患者是否出现输 注相关反应的症状。对于外周血循环中有淋巴原始细胞的患 者,在首次给药之"前,建议与羟基脲、糖皮质激素和/或长 春新碱联合用药进行细胞减灭,使外周原始细胞计数W 10X10
9/Lo
- 剂量调整:在第一个治疗周期内,发生中性粒细胞减 少或血小板减少不需要中断本品给药,但是对于周期内发生 非血液学毒性则建议暂时中断给药。如果由于本品相关毒性 而降低剂量,不可重新增加剂量。
- 不良反应:最常见的(三20%)不良反应为血小板减 少、中性粒细胞减少、感染、贫血、白细胞减少、疲乏、出 血、发热、恶心、头痛、中性粒细胞减少伴发热、转氨酶升 髙、腹痛、Y-谷氨酰转移酶升髙和髙胆红素血症。最常见 的(三2%)严重不良反应为感染、中性粒细胞减少伴发热、 出血、腹痛、发热、肝小静脉闭塞病(也称为肝窦阻塞综合 征)和疲乏。永久停药原因的最常见(22%)不良反应为感 染(6%)、血小板减少(2%)、髙胆红素血症(2%)、转氨 酶升髙(2%)和出血(2%);其他不良反应为包括致命性或 危及生命的肝小静脉闭塞病在内的肝脏毒性和造血干细胞 移植后非复发性死亡的风险增加。该药物治疗后接受造血干 细胞移植的患者发生肝小静脉闭塞病的风险更髙;使用含 2 种烷化剂的造血干细胞移植预处理方案以及造血干细胞移 植前末次总胆红素水平三ULN与肝小静脉闭塞病风险增加显 著相关。接受该药物治疗的患者,发生肝小静脉闭塞病的其 他风险因素包括持续性或既往肝病史、既往接受过造血干细 胞移植、年龄增加、接受过多线挽救治疗或者多个本品治疗 周期。如果肝功能检查结果升髙,可能需要中断给药、减少 剂量或者永久停用本品。如发生肝小静脉闭塞病,应永久停 止治疗。如发生重度肝小静脉闭塞病,则应根据标准医学规 范进行治疗。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人群,造血干细胞移植后 非复发性死亡率更髙,导致造血干细胞移植后第 100 天死亡 率更髙。
三十三、西达本胺 Chidamide
制剂与规格:片剂:5尘驳
适应证:适用于既往至少接受过一次全身化疗的复发或 难治的外周 T 细胞淋巴瘤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1•成人患者推荐剂量30mg/次,每周两次,口服,两次 服药间隔不应少于 3 天(如周一和周四、周二和周五、周三 和周六等),早餐后 30 分钟服用。若病情未进展或未出现 不能耐受的不良反应,建议持续服药。
- 剂量调整:3级或4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中性粒细 胞计数V 1X109/L)、血小板减少症(血小板计数V50X 109/L)、贫血(血红蛋白降低至V80g/L)时,暂停用药。 待中性粒细胞绝对值恢复至21. 5X109/L、血小板恢复至三 75X 109/L、血红蛋白恢复至290g/L,并经连续两次检查确 认,可继续治疗。如之"前的不良反应为 3 级,恢复用药时可 采用原剂量或剂量降低至20mg/次;如之"前的不良反应为4 级,恢复用药时剂量应降低至20mg/次。
- 常见不良反应有:血液学不良反应,包括血小板减少 症、白细胞/中性粒细胞减少症、血红蛋白降低;全身不良 反应,包括乏力、发热;胃肠道不良反应,包括腹泻、恶心 和呕吐;代谢及营养系统不良反应,包括食欲下降、低钾血 症和低钙血症;以及头晕、皮疹等;极少数患者心电图会出 现 QTc 间期延长。
- 妊娠期女性患者、严重心功能不全患者(NYHA心功能 不全分级W级)禁用。
三十四、林普利塞 linperlisib
制剂与规格:片剂:20尘驳
适应证:既往接受过至少两种系统性治疗的复发或难治 性滤泡性淋巴瘤成人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 治疗剂量:推荐剂量为80尘驳/次,每天一次,口服,
餐前餐后服药均可,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 常见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三20%)为白细胞/中性粒细 胞减少症、ALT升髙、AST升髙、血小板减少症、贫血和感 染。出现3级及以上血液学毒性时应注意剂量调整并增加血 常规检测频率。
- 建议临床上启动林普利塞治疗前行胸部CT检查,留 取基线资料。治疗过程中密切关注呼吸系统症状的变化,若 出现新发症状或原有症状加重,应停止林普利塞治疗,并立 即就医进行鉴别诊断(行髙分辨率胸部 CT 检查,视病情进 一步行支气管镜检查、支气管肺泡灌洗),查找病原学证据, 同时开始经验性用药。
4.322 例接受林普利塞治疗的临床试验受试者中有 2 例 发生耶氏肺孢子菌肺炎(<1%),建议对接受林普利塞治疗 的患者进行个体化预防。
三十五、度维利塞 Duvelisib
制剂与规格:胶囊:15尘驳、25尘驳
适应证:适用于既往接受过至少两种系统性治疗的复发 或难治性滤泡性淋巴瘤成人患者。基于单臂临床试验的客观 缓解率和缓解持续时间附条件批准上述适应证。本适应证的 完全批准将取决于后期确证性随机对照临床试验的结果。
合理用药要点:
- 度维利塞胶囊推荐剂量为25mg/次,每天两次,口服, 与或不与食物同服,每 28 天为一个治疗周期。应整粒吞服, 不要打开、掰断或咀嚼。若漏服度维利塞胶囊不足 6小时, 建议立即补服,下次按计划时间正常服药。若漏服时间超过 6小时,则建议等至下次计划时间点服用。
- 使用度维利塞治疗时,需关注和监测可能导致致死和 严重性的不良反应发生:感染、腹泻/结肠炎、皮肤反应和 肺炎。
- 接受度维利塞胶囊治疗期间和治疗结束后,应预防肺 孢子菌肺炎,直至CD4+T淋巴细胞绝对计数〉200口;接受度 维利塞胶囊治疗期间,可考虑预防性使用抗病毒药物以防止 巨细胞病毒感染及再激活。
- 应避免度维利塞与强效CYP3A4诱导剂联合使用;当 与强效CYP3A4抑制剂联合使用时,度维利塞胶囊的剂量应 降低至15mg/次,每天两次,口服;当与度维利塞联合使用 时,应考虑降低敏感的CYP3A4底物的剂量,并监测敏感的 CYP3A底物的毒性表现。
- 特殊人群:肝功能损伤患者无需调整剂量;轻中度肾 功能损伤(30?90ml/min)的受试者使用本品首次给药无需 调整剂量;尚无重度和终末期肾功能损伤(有或无透析)研 究数据,该人群用药需谨慎。
- 孕妇服用度维利塞胶囊时有可能对胎儿造成伤害。建 议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和拥有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伴侣的 男性在治疗期间和末次给药后至少 1 个月内采用有效的避孕 措施。
- 建议哺乳期妇女在服用度维利塞胶囊期间和末次用 药后至少 1 个月内暂停母乳喂养。
- 老年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尚未确定本品在 18 岁以下 患者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句.其他适应证:至少经过两线治疗的复发/难治性慢性 淋巴细胞白血病和小淋巴细胞淋巴瘤(FDA已批准)。
三十六、芦可替尼 Ruxolitinib
制剂与规格:片剂:5尘驳、15mg、20mg
适应证:用于中危或髙危的原发性骨髓纤维化(亦称为 慢性特发性骨髓纤维化)、真性红细胞增多症继发的骨髓纤 维化或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继发的骨髓纤维化的成年患者, 治疗疾病相关脾肿大或疾病相关症状。
合理用药要点:
- 治疗剂量:按照血小板计数给予起始剂量。(1)血 小板计数在(100?200) X 109/L,起始剂量为15mg/次,每 天两次,口服。(2)血小板计数〉200X 109/L,起始剂量为 20尘驳/次,每天两次,口服。(3)血小板计数在(50?100) X109/尝,起始剂量为5尘驳/次,每天两次,口服。
- 本品可能造成血液系统不良反应,包括血小板减少症、 贫血和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治疗前,必须进行全血细胞计数 检查,之"后每周监测一次,4周后可每2?4周监测一次,直 到达到稳定,然后可以根据临床需要进行监测。当出现血小 板减少症或贫血时,可减少剂量或暂时停止用药,必要时输 注血小板或红细胞。
- 中断或终止本品治疗后,骨髓纤维化的症状可能在大 约一周后再次出现。若非必须紧急终止治疗,应可以考虑逐 步减少本品的用药剂量。
- 本品与CYP3A4强效抑制剂或CYP2C9和CYP3A4酶双 重抑制剂联合使用时,每天总剂量应减少约 50%。
三十七、莫格利珠单抗 Mogamulizumab
制剂与规格:注射剂:20mg (5ml) /瓶
适应证:既往接受过系统性治疗的复发或难治性 Sezary 综合征或晚期(III/W)蕈样肉芽肿成年患者。本品基于境 外临床试验数据获得附条件批准上市,治疗中国患者的有效 性和安全性尚待上市后进一步确证。
合理用药要点:
- 推荐剂量为1mg/kg,静脉输注至少60分钟。每28天 为一个治疗周期,首个治疗周期第 1、8、15和 22天给药, 在随后的治疗周期每 2周输注一次,分别在第 1、15天给药, 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 首次输注建议使用解热镇痛药和/或抗组胺药进行预 处理(如苯海拉明和对乙酰氨基酚),如果发生 1?3 级输 注相关反应和需接受治疗的症状,应暂时中断输注本品,在 症状消失后重新开始输注时,输注速度应至少降低 50%,如 果输注相关反应复发且无法控制,则需终止输注。如果出现 危及生命(4 级)的输注相关反应,应永久停用本品。若发 生输注相关反应,在随后输注本品前应给予预治疗。
- 皮肤反应为本品常见不良反应。大多数治疗相关皮炎 为 1?2级,有4.3%的患者出现了23级的药疹,药疹发作 的中位时间为15周。如果出现1级皮疹,考虑局部外用糖 皮质激素;如果出现严重程度为 2?3级的皮疹(与药物相 关),需中断本品治疗,并给予至少2周的局部外用糖皮质 激素。直至皮疹改善至1 级或更低,之"后可以恢复本品治疗; 如果出现危及生命(4 级) 的皮疹或任何级别的 Stevens-Johnson 综合征或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应永久 停用本品。如果怀疑Stevens-Johnson综合征或中毒性表皮 坏死松解症,停止本品治疗,除非已排除 Stevens-Johnson 综合征或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且皮肤反应已好转至1级或 以下,否则不得重新开始治疗。
- 本品最常见的严重不良反应是肺炎、发热、输注相关 反应和蜂窝织炎。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输注相关反应和药物 性皮炎,这些反应中大部分是1?2级。重度不良反应包括4 级呼吸衰竭(1.1%)以及5级不良反应多发性肌炎和脓毒症
(各0.5%)。
- 结合药代动力学分析,不建议肾功能损伤患者调整剂 量,不建议在轻中度肝功能损伤患者中调整剂量,尚未在重 度肝功能损伤患者中对本品进行研究。
- 老年人无需调整剂量,尚未确定本品在18 岁以下儿 童和青少年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推荐育龄期女性患者或 男性患者的配偶用药期间及末次用药后至少 6个月内有效避 孕,尚不明确本品是否经乳汁排泄,除婴儿出生最初几天外, 其他时间可考虑哺乳期合并本品用药。需充分评估母乳喂养 的获益和母体对本品的临床需求综合评估哺乳期用药同时 是否可继续哺乳。本品对生育力影响不详。
三十八、司妥昔单抗 Siltuximab
制剂与规格:注射剂:100尘驳/瓶,400尘驳/瓶
适应证:治疗人体免疫缺陷病毒阴性和人疱疹病毒8型 阴性的多中心 Castleman 病成人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1•本品推荐剂量11mg/kg,静脉输注,每3周一次,每 次输注时间至少 1 小时,直至治疗失败。
- 本品用药期间若出现轻中度输注相关反应,减慢或停 止输注可能有所改善。反应消退后,以较低的速度重新开始 输注,并且应考虑给予抗组胺药、对乙酰氨基酚和糖皮质激 素进行治疗。对于采取上述干预措施后仍不能耐受输注的患 者,应终止给药。如果患者出现与本品输注相关的重度输注 相关反应、速发严重过敏反应、重度过敏反应或细胞因子释 放综合征,应终止本品治疗,请勿重新开始治疗。
- 本品在首次给药前应符合: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叁
1.0 X 10
9/L且 血小板三75 X 10
9/L且血红蛋白V 170g/L (10.6mmol/L);在后续给药前应符合:中性粒细胞绝对计 数三1.0 X 10
9/L且血小板三50 X 10
9/L且血红蛋白V 170g/L
(10. 6mmol/L)(本品可能增加多中心Castleman病患者血 红蛋白水平)。如果出现重度感染或任何重度非血液学毒性, 应暂停本品治疗,待恢复后可以使用相同剂量重新开始治疗。 如果在治疗的第一年内因为治疗相关的毒性导致延迟给药 达到 2 次以上,应考虑终止本品治疗。
- 本品在多中心 Castleman 病患者中最常见的不良反应 (发生率〉20%)是感染(包括上呼吸道感染)、瘙痒症、
皮疹、关节痛和腹泻,本品治疗相关的最严重不良反应是速 发严重过敏反应。
- 治疗期间应监测血脂,关注胆固醇及甘油三酯水平并 及时对症治疗。
- 尚未在肝功能或肾功能损伤患者中获得药代动力学 研究数据。老年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尚未确定本品在 18 岁 以下儿童和青少年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推荐育龄期女性 用药期间及末次用药后3个月内有效避孕,CYP3A4底物类药 物(如口服避孕药)与本品同时给药可能出现疗效减低,处 方应谨慎;接受本品的患者及其所生婴儿请勿使用活疫苗; 尚不明确本品是否经乳汁排泄,用药期间及末次用药后3个 月内不推荐哺乳;本品对生育力影响不详。
三十九、伊基奥仑赛 Equecabtagene Autol eucel
制剂与规格:注射剂:20尘濒/袋,目标剂量为1.0齿10
6 个抗BCMA CAR-T细胞/kg体重
适应证:用于治疗复发或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成人患者, 既往经过至少3线治疗后进展(至少使用过一种蛋白酶体抑 制剂及免疫调节剂)。
合理用药要点:
- 伊基奥仑赛是一种靶向 BCMA 的基因修饰的自体 T 细 胞免疫治疗产物,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医护人员按照规定的 流程进行操作。在输注前的 2?7 天内需要完成清淋预处理, 推荐的方案为连续3天每天静脉注射环磷酰胺(500mg/m2 ) 和氟达拉滨(30mg/m2 ),临床医师也可根据患者的实际情 况酌情对清淋方案药物剂量做出调整。同时建议在给药前 15?30分钟肌注异丙嗪25mg或苯海拉明20mg以降低输注相 关反应。由于糖皮质激素可能影响伊基奥仑赛的活性,因此 在输注前72小时应尽量避免系统性使用糖皮质激素。
- 伊基奥仑赛回输前需确保患者准备就绪包括桥接治 疗、清淋预处理,核对信息无误后进行复苏回输操作,复苏 后应在室温条件下尽快使用,复苏结束20分钟内开始回输, 从复苏结束到回输结束的时间不超过40分钟。
- 使用伊基奥仑赛可能发生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输注 前确保已备有糖皮质激素(如甲泼尼龙、地塞米松)和至少 2次处方剂量的托珠单抗可用。患者接受输注后至少14天内 建议住院且每日监测是否发生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患者出 现发热、低氧、低血压等可能与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有关的 不良反应,应及时评估原因并积极治疗。当排除其他原因考 虑发生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时,参见表 11 进行处理。如果 患者出现 2级或更高级别的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如对补液 无反应的低血压,或低血氧需要吸氧)则应进行持续心电监 护和血氧饱和度监测。严重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患者应考虑 进行超声心动图检查以评估心功能。严重或危及生命的细胞 因子释放综合征考虑重症监护支持。
- CAR-T 细胞治疗可能会导致神经系统毒性,神经系统 毒性多在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之"后出现,也可能伴随细胞因 子释放综合征发生或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之"前出现或单独 发生。如果怀疑存在神经系统毒性,对严重或危及生命的神 经系统毒性提供重症监护支持治疗并参见表 12 中的建议进 行处理。
- 伊基奥仑赛输注前后须监测患者感染的症状和体征, 并参照相关指南或医疗机构的诊疗常规进行抗感染治疗,伴 有临床意义的活动性系统感染的患者,不应使用伊基奥仑赛。
- 应用靶向浆细胞的药物治疗时,患者可能发生病毒再 激活,如乙型肝炎病毒、巨细胞病毒、疱疹病毒等再激活。 在采集细胞用于生产伊基奥仑赛之"前,应按照相关临床指南 进行筛查。对既往乙肝感染以及乙肝核心抗体阳性的患者按 临床常规给予监测、预防和治疗以防止病毒再激活。
- 患者在接受清淋预处理和伊基奥仑赛回输后可能发 生持续数周的血液学毒性,包括血细胞减少和凝血障碍,并 可能伴有感染和出血的风险。回输前后应注意监测血细胞分 类及计数,和出凝血指标情况,必要时可根据临床指南给予 促造血治疗和/或输血等对症支持治疗。
- 接受伊基奥仑赛治疗可能发生低丙种球蛋白血症,回 输后应监测免疫球蛋白水平,预防感染,必要时积极行抗感 染治疗及免疫球蛋白输注。
- 输注伊基奥仑赛可能会发生过敏反应。严重过敏反应 包括全身过敏反应,可能是由于伊基奥仑赛内的二甲基亚砜 所致。所有患者应该在治疗前给予预防性抗过敏药物。若出 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止输注,迅速按照医疗常规进行治疗和 处理。
- 接受伊基奥仑赛治疗,在临床试验中可观察到肿瘤 溶解综合征,为了降低其发生的风险,尿酸升高或高肿瘤负 荷的患者需要在伊基奥仑赛输注前接受别嘌呤醇或其他预 防性治疗。应监测肿瘤溶解综合征的症状和体征,如发生相
关事件需要参照标准指南进行处理。
11.在上市注册临床试验中纳入了 21. 5%的265岁人群,
研究数据未提示在老年患者中需要调整剂量。
表 11 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的分级评估指标、依据和管理建议*
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分级 |
治疗措施 |
1级
发热(〉38£,伴或不伴其 他体征),且排除其他发热 原因 |
密切监护,支持治疗,评估感染,检测体液平衡,按需使用 解热镇痛药物 |
2级 发热伴低血压(不需应用升 压药)和/或低血氧(需要 低流量吸氧) |
密切监护,支持治疗,监测心脏和其他脏器功能,老年或合
并并发症的患者可使用托珠单抗和/或糖皮质激素 |
3级 发热伴低血压(需要一种或 不需应用升压药)和/或低 血氧(需要高流量鼻导管、 面罩吸氧,但不需要借助机 械通气) |
密切监护,支持治疗,使用托珠单抗和/或糖皮质激素(在 托珠单抗静脉输注1?2次后低血压持续存在时,地塞米松 可以每 6 小时 10mg 静脉滴注,如为难治性,增加至每 6 小 时 20mg 静脉滴注) |
4级 发热伴低血压(需要多种升 压药,但不包括血管加压 素)和/或低血氧(需正压 通气,包括持续气道正压通 气、气管插管和机械通气) |
密切监护,支持治疗,使用托珠单抗和/或糖皮质激素,可
予甲泼尼龙 1g/d 静脉输注 |
*引用《嵌合抗原受体罢细胞治疗多发性骨髓瘤中国血液临床专家共识(2022年版)》,《中华血液学
杂志》2022 年 4 月第 43 卷第 4 期。
注:托珠单抗用法为8mg/kg (单次剂量不超过800mg),静脉滴注时间大于1小时,控制不佳者可8 小时后再次使用,24 小时内不超过 4 次,总次数不得超过 4 次。
表 12 神经系统毒性分级处理*
神经系统毒性等级 |
不合并细胞因子释放综合
征的处理 |
并发细胞因子释放综合
征的附加治疗 |
1级
CARTOX评分7?9分和/或ICE评 分7?9分,患者可自主苏醒;无 颅内压升高、癫痫发作、脑水肿 等 |
支持治疗 |
托珠单抗8尘驳/办驳,静脉
输注 |
2级
CARTOX评分3?6分和/或ICE评 分 3?6 分,患者通过声音可唤 醒;无颅内压升高、癫痫发作、 脑水肿等 |
支持治疗;地塞米松 10mg, 每6小时一次,静脉滴注; 或甲泼尼龙lmg/kg,每12 小时一次,静脉滴注 |
按照 1 级神经系统毒性 处理原则使用托珠单 抗;如果合并$ 2级细胞 因子释放综合征,可以 考虑转入ICU治疗 |
3级
CARTOX评分0?2分和/或ICE评 分0?2分,患者通过刺激可唤醒; 1?2 级视神经乳头水肿或脑脊液 压力<20mmHg (272mmH20);可控 制的癫痫发作;影像学上局灶性 脑水肿 |
建议转移至ICU;支持治 疗;地塞米松10mg,每6 小时一次,静脉滴注;或甲 泼尼龙1mg/kg,每12小时 一次,静脉输注;若神经系 统毒性持续$3级,每2?3 天重复进行神经影像学(CT 或MRI)检查 |
按照 1 级神经系统毒性 处理原则使用托珠单抗 |
4级
CARTOX评分无法评估和/或ICE评 分 0 分,需要强烈或重复的触觉 刺激来唤醒或昏迷;3?5 级视神 经乳头水肿或脑脊液压力$ 20mmHg (272mmH2O);危及生命不 可控的癫痫发作;影像学上弥漫 性脑水肿 |
支持治疗;ICU监护;建议 机械通气;大剂量糖皮质激 素(甲泼尼龙1g/d),静 脉输注;若神经系统毒性持 续$3级,每2?3天重复 进行神经影像学(CT或 MRI)检查;参照指南治疗 惊厥性癫痫持续状态患者 |
同不合并细胞因子释放
综合征的处理 |
*:引用自《嵌合抗原受体罢细胞治疗相关神经系统毒副反应管理中国专家共识(2022年版)》《中华
血液学杂志》2022年2月第43卷第2期和《嵌合抗原受体T细胞治疗多发性骨髓瘤中国血液临床专家共 识(2022年版)》 ,《中华血液学杂志》 2022年4月第43卷第4期。
四十、阿基仑赛 Axicabtagene Ciloleucel
制剂与规格:注射剂:68尘濒/袋,目标剂量为2.0齿10
6 个抗CD19 CAR-T细胞/kg体重(可接受范围:1.5X10
6? 2.0X10
6个抗 CD 19 CAR-T 细胞/kg 体重),最髙为 2.0X10
8 个抗CD19 CAR-T细胞/剂量
适应证:
- 一线免疫化疗无效或在一线免疫化疗后 12 个月内复 发的大B细胞淋巴瘤成人患者。
- 既往接受二线或以上系统性治疗后复发或难治性大B 细胞淋巴瘤成人患者,包括弥漫性大B细胞淋巴瘤非特指型、 原发纵隔大B细胞淋巴瘤、髙级别B细胞淋巴瘤和滤泡性淋 巴瘤转化的弥漫性大B细胞淋巴瘤。
合理用药要点:
- 请在有血液肿瘤治疗经验的医师指导和监督下使用 本品治疗:该药物仅供自体使用,单次静脉输注。
- 白细胞单采前:确保患者没有感染的症状、体征或任 何证据。如果患者有活动性感染或炎症性疾病,则延迟白细 胞单采。开始白细胞单采前 7 天内未接受药理学剂量(泼尼 松25mg/d或等效药物)的糖皮质激素或其他免疫抑制治疗。 外周或中心静脉导管均可用于白细胞采集,期间使用枸橼酸 盐抗凝剂,忌用肝素。
- 单采前药物洗脱:在白细胞分离收集之"前,给予化疗 或其他药物适当时间洗脱对于优化 T 细胞的适应度和实现单 采和制备成功非常重要。可能影响淋巴细胞采集的因素:(1) 细胞毒性药物和免疫抑制剂:分血前避免淋巴细胞毒性药物, 以防 T 细胞采集失败,尽可能避免使用免疫抑制剂(需洗脱 2 周或 4?5 个半衰期)。(2)糖皮质激素:治疗剂量皮质 激素会导致血液循环中的淋巴细胞快速消耗,低至中等剂量 激素可能导致淋巴细胞轻微减少,并在停止治疗后 24?48 小时恢复正常。(3)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诱导干细胞动 员,而白细胞分离产物中的干细胞在通过病毒转导进行基因 改造的过程中存在恶性转化风险,因此在白细胞分离之"前应 停止使用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4)布鲁顿酪氨酸激酶抑 制剂:伊布替尼可选择性抑制 Th2 反应并降低 T 细胞中耗竭 标志物 PD-1 表达,可能增强 CAR-T 细胞功能,所以布鲁顿 酪氨酸激酶抑制剂可使用至细胞分离前,与 CAR-T 细胞同时 使用的研究正在进行。(5)其他药物的洗脱期:可参考 2021 EBMT/JACIE—CAR-T 细胞临床实践指南的指导意见。
- 白细胞单采:最佳的单采产物是成功生产的关键,其 中细胞的数量和细胞的活性是两个关键的因素。外周血淋巴 细胞绝对数和CD3+细胞计数是在白细胞分离产物中获得足 够的CD3+细胞计数的最佳指标。因此,整个单采过程保证总 循环血量大于等于8000ml,以获得数量在(5?10) X109范 围内的单个核细胞数。
- 清淋预处理:确保患者没有感染症状、体征或任何证 据。如果患者有活动性感染或炎症性疾病,则需延迟清淋巴 细胞预处理化疗。CRP水平(2100mg/L或其他提示活动性 感染或炎症性疾病的检查结果)无显著变化。没有>1级的 急性神经系统事件(外周感觉神经病变除外)。开始淋巴细 胞清除性化疗前:确认阿基仑赛随时可用。阿基仑赛输注前 的第5、4和3天静脉输注环磷酰胺500mg/m2和氟达拉滨 30mg/m2进行清除淋巴细胞性化疗。化疗前后相应进行水化, 并根据机构指南给予美司钠(2-巯基乙磺酸钠)预防环磷酰 胺不良反应。若阿基仑赛输注延迟>2周,应重新评估是否 需要再次给予淋巴细胞清除性化疗方案。
- 输注前用药及注意事情:本品输注前约 1 小时,口服 对乙酰氨基酚500?1000mg和口服或静脉使用苯海拉明 12.5?25mg。确保患者没有感染的体征、症状或任何证据, 如果患者有活动性感染或炎症性疾病,则延迟阿基仑赛输注。 CRP水平(2100mg/L或其他提示活动性感染或炎症性疾病 的检查结果)无显著变化。开始阿基仑赛输注前5天内未接 受药理学剂量(泼尼松25mg/d或等效药物)的糖皮质激素 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从清淋预处理化疗结束到开始阿基 仑赛输注不超过 2周。输注前和输注后恢复期间,确保备有 至少 2 个剂量的托珠单抗和完善的急救设备。
- 桥接治疗:指在淋巴细胞采集和最终输注 CAR-T 产物 之"间应用抗肿瘤药物,包括放疗、化疗、激素治疗、靶向治 疗、联合治疗等,以维持疾病的控制。目的为预防临床显著 的疾病进展的发生,保证患者可顺利接受淋巴细胞清除治疗 和 CAR-T 细胞的输注。淋巴瘤患者选择桥接治疗时,考虑的 因素包括:既往化疗及化学免疫治疗的缓解情况、总肿瘤负 荷和肿瘤侵犯的分布和部位、患者的身体状况、单采的时机 和患者疾病的组织学特征等因素。桥接方案不宜过强,否则 不良反应可能会影响后续清淋化疗及细胞回输。部分药物特 别是半衰期较长的免疫药物,如阿伦单抗、达雷妥尤单抗、 免疫检查点抑制剂和维布妥昔单抗,可能会影响 CAR-T 细胞 的扩增或存活,应当避免应用。桥接治疗必须在淋巴细胞清 除化疗前 7天完成。相关桥接治疗药物的洗脱期可参考 2021 EMBT/EHA 指南中的推荐。
- 阿基仑赛输注:建议中心静脉通路输注,勿使用白细 胞滤器,确认患者信息与产物袋标签信息一致。输注前用生 理盐水灌注管道,重力输注,30 分钟内输完。输注过程中, 防止细胞聚集,输注完毕后用生理盐水冲洗管道。
- 输注后需观察的重点事件:(1)感染:输注阿基仑 赛后患者可发生严重或危及生命的感染一旦发生发热性中 性粒细胞减少症,应评估感染情况并使用广谱抗生素、补液 及其他支持治疗。(2)延迟性血细胞减少:有指征需要输 注任何血制品(如血小板或压积红细胞)时,需进行辐射及 使用去白细胞滤器,以降低患者对输注白细胞致敏及 CMV 感 染风险。(3)低丙种球蛋白血症:必要时,可预防性使用 抗生素及进行免疫球蛋白替代治疗以防感染复发。 (4)病 毒再激活和活病毒疫苗接种:开始淋巴细胞清除性化疗前至 少 6 周内、本品治疗期间、直至治疗后免疫恢复前,均不建 议使用活病毒疫苗进行免疫接种。此外,输注本品后在进行 过评估和培训的医疗机构内监测至少 10 天,以观察细胞因 子释放综合征症状和神经系统毒性。建议患者在输注本品后 至少 4 周内需要在经评估和培训的医疗机构附近居住。
- 鉴于本品治疗相关风险,如果存在以下情况患者需 延迟输注:(1)之"前化疗导致的严重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尤 其是肺部反应、心脏反应或低血压)。(2)未控制的活动 性感染。(3)活动性移植物抗宿主病。
- 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与管理:使用本品治疗后,可 能发生致命或危及生命的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输注后需要 监测患者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的症状或体征 4 周。建议患者 一旦出现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的症状或体征,立即就医,参 照指南给予支持治疗、托珠单抗治疗或托珠单抗联合糖皮质 激素治疗。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的诊断需要排除全身炎症反 应的其他原因(包括感染)。一旦发生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 少症,应评估感染并使用广谱抗生素、补液及其他支持治疗。 应考虑在重度或无缓解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患者中评价噬 血性淋巴组织细胞增多症/巨噬细胞活化综合征。在给予托 珠单抗和糖皮质激素后,本品继续扩增并持续存在。不推荐 使用肿瘤坏死因子拮抗剂治疗本品相关细胞因子释放综合 征。
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的管理:根据临床表现确定是否存 在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评估和治疗其他引起发热、缺氧和 低血压的原因。如果怀疑存在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则参见 表13中的建议进行处理。如患者发生2级或以上细胞因子 释放综合征(如对补液治疗无反应的低血压或需要吸氧的缺 氧),应进行持续的心电监护和血氧饱和度监测。如患者发 生严重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需要考虑进行超声心动图以评 估心脏功能。对于严重或危及生命的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 需要考虑重症监护支持治疗。
表 13 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分级以及处理建议
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分级a |
托珠单抗 |
糖皮质激素e |
1级 无危及生命的症状,仅需对 症治疗(如发热、恶心、疲 乏、头痛、肌肉痛、难受等) |
如果 24 小时后症状(如发热)
未改善,则考虑按2级处理 |
如果 3 天后症状未改善,则静
脉给予 1 剂地塞米松 10mg |
2级
症状需要中等干预,并且干 |
静脉给予托珠单抗 c8mg/kg, 给药时间不短于 1 小时(不超 |
静脉给予地塞米松10尘驳,每
天一次;如果症状改善,则如 |
预后有缓解;需要吸氧,吸 入氧浓度<40%,或低血压, 补液治疗或低剂量应用一种 血管加压药物后有缓解,或 2 级器官毒性b |
过800mg);如在首剂量后细 胞因子释放综合征的症状无 临床改善,必要时每8小时重 复使用托珠单抗;24小时内 最多用 3 剂托珠单抗;总共不 超过 4 剂;如果症状改善,则 终止托珠单抗治疗 |
上所述按 1 级进行管理,并继 续使用糖皮质激素,直至严重 程度为 1 级或以下,然后根据 临床需要迅速逐渐减量;如果 症状未改善,则按以下适当级 别进行管理 |
3级 症状需要强干预,并且干预 后有缓解;需要吸氧,吸入 氧浓度$40%,或低血压,需 要大剂量或多种血管加压药 物,或 3 级器官毒性或 4级 转氨酶升高 |
参照 2 级细胞因子释放综合 征进行处理;如果症状改善, 按上述适当级别进行管理 |
静脉给予地塞米松10尘驳,每 天三次;如果症状改善,则按 上述适当级别进行管理,并继 续使用糖皮质激素,直至严重 程度为 1 级或以下,然后根据 临床需要迅速逐渐减量;如果 症状未改善,则按 4 级细胞因 子释放综合征进行管理 |
4级 危及生命的症状;需要呼吸 机支持、连续性静脉-静脉血 液透析(CVVHD)或4级器官 毒性(除外转氨酶升高) |
参照 2 级细胞因子释放综合 征进行处理;如果症状改善, 按上述适当级别进行管理 |
静脉给予甲泼尼龙 1000mg, 每天一次,持续3天;如果症 状改善,则按上述适当级别进 行管理,并继续使用糖皮质激 素,直至严重程度为 1 级或以 下,然后根据临床需要逐渐减 量;如果症状未改善,考虑甲 泼尼龙1000mg,每天2?3次 或替代治疗 d |
a.:Lee et al. 2014。
- :对于神经系统毒性的处理参见表14。
- :详见托珠单抗处方信息。
- :替代治疗包括(但不限于):阿那白滞素、司妥昔单抗、芦可替尼、环磷酰胺、滨痴滨骋和础罢骋。
.:暂不推荐预防性系统性使用糖皮质激素。
- 神经系统毒性与管理:使用本品治疗后,可能发生 致命或危及生命的神经系统毒性。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如 惊厥发作或脑血管缺血)病史患者的风险可能增加。输注后, 需要监测患者的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4 周,并及时治疗。
监测患者的神经系统毒性/免疫效应细胞相关神经系统 毒性综合征的症状和体征,排除其他引起神经系统症状的原 因。患者发生 2 级或以上神经系统毒性/免疫效应细胞相关 神经系统毒性综合征时,需要持续心电监护和血氧饱和度监 测。患者发生严重或危及生命的神经系统毒性时需要重症监 护支持治疗。对于任何级别的神经系统毒性,考虑使用左乙 拉西坦预防癫痫发作。神经系统毒性分级以及处理建议见下 表。
表 14 神经系统毒性分级及处理建议
分级评估° |
并发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 |
未并发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 |
1级 |
参见表13中托珠单抗给药治疗1级细胞因 子释放综合征。此外,静脉给予 1 剂地塞 米松10mg;如果2天后症状未改善,则重 复静脉给予地塞米松 10mg |
静脉给予1剂地塞米松10尘驳;如果
2 天后症状未改善,则重复静脉给
予地塞米松 10mg |
考虑使用左乙拉西坦预防癫痫发作 |
2级 |
参见表1 3中托珠单抗给药治2级细胞因子 释放综合征。此外,静脉给予地塞米松 10mg,每天四次;如果症状改善,继续使 用糖皮质激素,直至严重程度为 1 级或以 下,然后根据临床需要迅速逐渐减量;如 果症状未改善,则按以下适当级别进行管 |
静脉给予地塞米松1 Omg,每天四 次;如果症状改善,继续使用糖皮 质激素,直至严重程度为 1 级或以 下,然后根据临床需要迅速逐渐减 量;如果症状未改善,则按以下适 当级别进行管理 |
|
理 |
考虑使用左乙拉西坦预防癫痫发作 |
3级 |
参见表13中托珠单抗给药治疗2级细胞因 子释放综合征,此外,静脉给予甲泼尼龙 1000mg,每天一次;如果症状改善,则按 上述适当级别进行管理,并继续使用糖皮 质激素,直至严重程度为 1 级或以下,然 后根据临床需要逐渐减量;如果症状未改 善,则按 4 级进行治疗 |
静脉给予甲泼尼龙1000mg,每天一 次;如果症状改善,则按上述适当 级别进行管理,并继续使用糖皮质 激素,直至严重程度为1级或以下, 然后根据临床需要逐渐减量;如果 症状未改善,则按 4 级进行治疗 |
|
考虑使用左乙拉西坦预防癫痫发作 |
4级 |
参见表13中托珠单抗给药治疗2级细胞因 子释放综合征。此外,静脉给予甲泼尼龙 1000mg,每天两次;如果症状改善,则按 上述适当级别进行管理,并继续使用糖皮 质激素,直至严重程度为 1 级或以下,然 后根据临床需要逐渐减量;如果症状未改 善,考虑静脉给予甲泼尼龙1 OOOmg,每天 三次或替代疗法b |
静脉给予甲泼尼龙1000mg,每天两 次;如果症状改善,则按上述适当 级别进行管理,并继续使用糖皮质 激素,直至严重程度为1级或以下, 然后根据临床需要逐渐减量;如果 症状未改善,考虑静脉给予甲泼尼 龙1 OOOmg,每天三次或替代疗法b |
|
考虑使用左乙拉西坦预防癫痫发作。 |
:严重程度基于不良事件通用术语标准。
b:替代治疗包括(但不限于):阿那白滞素、司妥昔单抗、芦可替尼、环磷酰胺、滨痴滨骋和础罢骋。
c:暂不推荐预防性系统性使用糖皮质激素。
- 严重感染与处理:输注本品后患者可发生严重或危 及生命的感染。伴有临床意义的活动性系统感染的患者,不 应使用本品。本品输注前后须监测患者感染的症状和体征, 并进行适当治疗。参照相关指南或医疗机构的诊疗常规预防 性使用抗菌药物。
36%的非霍奇金淋巴瘤患者在阿基仑赛输注后观察到发 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并可能并发于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 一旦发生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应评估感染情况并使用 广谱抗生素、补液及其他支持治疗。在免疫抑制患者中报告 了危及生命和致死性机会性感染,包括播散性真菌感染(如 念珠菌性脓毒症和各种曲霉菌感染)和病毒再激活(如人疱 疹病毒-6 脑炎和乳头多瘤空泡病毒引起的进行性多灶性脑 白质病)。在发生神经系统事件的免疫抑制患者中应考虑人 疱疹病毒-6 脑炎和进行性多灶性脑白质病的可能性,并进行 适当的诊断评估。
- 乙肝病毒再激活:应用靶向 B 细胞的药物治疗时, 患者可发生乙型肝炎病毒再激活,部分病例可发生暴发性肝 炎、肝功能衰竭和死亡。在采集细胞用于生产阿基仑赛之"前, 应按照相关临床指南对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和人类 免疫缺陷病毒进行筛查。
- 血细胞减少症:清淋巴细胞性化疗及本品输注后, 患者可能会出现数周血细胞减少,本品输注后应监测血细胞 计数。
- 低丙种球蛋白血症: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可发生 B 细胞再生障碍和低丙种球蛋白血症,本品治疗后应监测免疫 球蛋白水平,采取预防感染措施;可预防性使用抗生素及进 行免疫球蛋白替代治疗以防感染复发。
^17.接受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全身治疗复发或难治性滤 泡淋巴瘤的成年患者(FDA已批准该适应证,国内尚未获批)。
四十一、瑞基奥仑赛 Relmacabtagene Autoleucel
制剂与规格:注射剂:每支体积约为5ml,含不低于 25X 10
6 CAR-T 细胞
适应证:
- 经过二线或以上系统性治疗后的复发或难治性大 B 细 胞淋巴瘤成人患者,包括弥漫性大 B 细胞淋巴瘤非特指型、 滤泡性淋巴瘤转化的弥漫性大B细胞淋巴瘤、3b级滤泡性淋 巴瘤、原发纵隔大 B 细胞淋巴瘤、高级别 B 细胞淋巴瘤伴 MYC 和 BCL-2 和/或 BCL-6 重排(双打击/三打击淋巴瘤)。本适 应证为附条件批准上市,更多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数据待上市 后研究提供。
- 经过二线或以上系统性治疗的难治性或 24 个月内复 发的滤泡性淋巴瘤成人患者,包括组织学分级为1?3a级的 滤泡性淋巴瘤。本适应证为附条件批准上市,更长时间的有 效性数据待上市后研究提供。
合理用药要点:
1.本品仅供自体使用,仅供静脉输注使用,治疗须在经 上市许可持有人评估和认证的医疗机构内、在具有血液学恶 性肿瘤治疗经验并接受过本品给药及临床诊疗培训的医务 人员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
2&产耻濒濒;剂量:仅供自体一次性使用,推荐剂量为100齿10
6 CAR-T细胞。输注体积根据CAR-T细胞密度及推荐剂量计算, 具体输注体积见瑞基奥仑赛产物输注信息单。
3&产耻濒濒;给药方法:输注前患者需准备清淋化疗,应用淋巴细
胞清除预处理,为本品给药做准备。在淋巴细胞清除预处理 前,需确认产物已质量放行。患者应在计划注射本品前的 2?7 天内完成淋巴细胞清除预处理,推荐的方案为连续 3天每天静 脉输注氟达拉滨25mg/m
2和环磷酰胺250尘驳/尘
2,临床医师也可 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酌情对清淋方案做出调整。
为了降低输注相关反应的风险,建议在给药前 30?60 分钟先给予患者 450?650mg 的对乙酰氨基酚和 25?50mg 盐 酸苯海拉明。医师依据实际情况,酌情考虑是否需要采用其 他同类药物进行替代。应避免预防性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 生理替代性糖皮质激素给药是允许的[氢化可的松V12mg/
(m
2-d)]或等效物[泼尼松V3mg/ (m
2-诲)或地塞米松痴
0. 45mg/ (m
2?诲)]。
- CAR-T细胞治疗可导致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发生。输 注中和输注后4小时,需密切关注患者生命体征,包括体温、 血压、心率、呼吸和血氧饱和度等。回输前确保在输注现场 有两个处方剂量的托珠单抗可用。患者接受瑞基奥仑赛后的 2周内建议住院监测是否发生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并在接 下来的 2周内(输注后的第3周和第4周)生活在医疗机构
附近继续观察是否有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的症状和体征。一 旦患者出现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症状或体征应立即就医,在 医疗机构接受支持治疗、托珠单抗或托珠单抗联合糖皮质激 素治疗等。
基于患者临床表现及早识别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评估 并治疗其他原因引起的发热、低氧、低血压。一旦怀疑患者 发生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参见表 15进行处理。如果患者 出现 2 级或更高级别的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则应进行持续心 电监护和血氧饱和度监测。严重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患者应 考虑进行超声心动图检查以评估心功能。严重危及生命的细 胞因子释放综合征考虑重症监护支持。
如果怀疑合并神经系统毒性,给予糖皮质激素:基于表 15和表 16 的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和神经系统毒性级别给予 更加积极的干预措施。托珠单抗:参见表 15 中细胞因子释 放综合征的分级处理。抗癫痫药物:参见表 16中神经系统 毒性的分级处理。
表15 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的分级处理
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分级* |
托珠单抗和糖皮质激素使用 |
1级 发热 |
若在回输后72小时内发生可静脉给予托珠单抗c8mg/kg,给药时 间不短于1小时(不超过800mg);可考虑静脉给予地塞米松10mg 每24小时一次;若在回输后72小时后发生,对症治疗 |
2级 对症处理并进行适度干预治 疗;需氧浓度小于 40%FiO2, |
静脉给予托珠单抗c8mg/kg,给药 时间不短于1小时(总剂量不应超 过800mg);若对静脉补液或补氧 |
若在 24 小时内没有改善或进
展迅速,重复使用托珠单抗并
逐步增加地塞米松的剂量和使 |
或低血压对补液或低剂量单 一升压药有反应,或 2 级器 官毒性 |
措施无反应,必要时可每 8 小时重 复使用托珠单抗;托珠单抗 24 小 时内使用不得超过3 次,总共不超 过 4 次;若在回输后 72 小时内发 生给予地塞米松 10mg 每 12?24 小时一次;若在回输后 72 小时之" 后发 生, 可考 虑给予地塞 米松 10mg 每 12?24 小时一次 |
用频率(10?20mg每6?12小 时一次);若仍没有改善或持 续快速进展,使用最大剂量地 塞米松,必要时改用大剂量甲 基泼尼松龙2mg/kg,使用两次 托珠单抗后,可考虑使用其他 免疫抑制剂,24 小时内使用托 珠单抗不得超过 3 次,总共不 超过 4 次 |
3级 对症处理并积极干预;需氧 浓度大于或等于40%Fi02,或 低血压需要高剂量或多种血 管升压药,或 3 级器官毒性, 或 4 级转氨酶升高 |
托珠单抗给药参考2 级处理;给予
地塞米松 10mg 每 12 小时一次 |
4级 危及生命的症状;需要呼吸 机支持或持续血液透析或 4 级器官毒性(不包括 4 级转 氨酶升高) |
托珠单抗给药参考2 级处理;给予
地塞米松 10mg 每 6 小时一次 |
若 24 小时内无改善或细胞因 子释放综合征快速进展,参考 2 级的处理逐步升级托珠单抗 和糖皮质激素的使用;如果仍 没有改善或持续快速进展,使 用最大剂量地塞米松,必要时 改用 大 剂 量甲基 泼 尼 松 龙 2mg/kg,使用两次托珠单抗后, 可考虑使用其他免疫抑制剂, 24小时内使用托珠单抗不得超 过3 次,总共不超过4 次 |
*根据Lee标准(Lee et al, 2014)对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进行分级如果开始使用糖皮质激素,至少
持续使用 3 次或直到症状完全消失,并考虑糖皮质激素按临床常规逐渐减量。
- CAR-T 细胞治疗可能会导致神经系统毒性,神经系统
毒性多在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之"后出现,也可能伴随细胞因 子释放综合征发生或在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之"前出现或单 独发生。接受瑞基奥仑赛治疗后的 2周内建议住院监测患者 是否出现神经系统毒性症状,并在接下来的 2周内(输注后 第3周和第4周)生活在医疗机构附近继续监测神经系统毒 性相关的症状和体征,一旦出现应及时给予治疗,并排除神 经系统毒性症状的其他原因。如果怀疑存在神经系统毒性, 对严重或危及生命的神经系统毒性提供重症监护支持治疗 并参见表 16中的建议进行处理。
如果在神经系统毒性事件期间怀疑并发细胞因子释放 综合征,给予糖皮质激素:基于表15和表16的细胞因子释 放综合征和神经系统毒性级别给予积极的干预。托珠单抗: 根据表15中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级别进行分级处理。抗癫 痫药物:参见表 16中神经系统毒性的分级处理。
表 16 神经系统毒性的分级处理
神经系统毒
性分级* |
糖皮质激素和抗癫痫药物 |
1级 |
开始使用非镇静、抗癫痫药物(如左乙拉西坦)预防癫痫发作;若在回输
72小时之"后发生,密切观察;若在回输72小时之"内发生,考虑给予地塞米
松10尘驳每12?24小时一次,使用2?3天 |
2级 |
使用非镇静、抗癫痫药物(如左乙 拉西坦)预防癫痫发作;地塞米松 10mg每12小时一次,使用2?3天, 若症状持续则可使用更长时间。用 药超过 3 天应考虑逐步减量 |
若神经系统毒性症状 24 小时后无改 善甚至恶化,则增加地塞米松的剂量 和/或频率,至最多 20mg 每 6 小时一 次;若再过 24 小时仍无改善,症状迅 速加重,或出现危及生命的并发症, 给予甲泼尼龙(首先给予2mg/kg负荷 |
|
|
剂量,随后 2mg/kg 每天分 4 次给药,
7 天内逐渐减量) |
3级 |
使用非镇静、抗癫痫药物(如左乙 拉西坦)预防癫痫发作;地塞米松 10?20mg每8?12小时一次。单独 的3 级头痛不推荐使用糖皮质激素 |
若神经系统毒性 24 小时后无改善甚 至恶化,则逐步升级至甲泼尼龙(剂 量和频率参考 2 级处理);若怀疑脑 水肿,考虑过度通气和高渗治疗。给 予大剂量甲泼尼龙(1?2g,必要时 每 24 小时重复一次,根据临床情况逐 渐减量)和环磷酰胺 1.5mg/m2 |
4级 |
使用非镇静、抗癫痫药物(如左乙 拉西坦)预防癫痫发作;地塞米松 20mg 每 6 小时一次 |
*根据 CTCAE 分级标准对神经系统毒性进行分级。
- 严重感染。合并全身性感染或合并有临床症状的感染 患者不应使用瑞基奥仑赛。输注本品后患者可能会发生严重 感染(包括危及生命或导致死亡的感染事件)。回输后发热 除考虑发生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外,应注意患者是否合并感 染,可根据医疗常规预防性给予抗生素;若出现发热性中性 粒细胞减少,评估患者是否合并感染并可根据医疗常规给予 广谱抗生素、补液以及对症支持治疗。
- 病毒再激活。直接针对B细胞的药物可能导致乙肝病 毒再激活,有可能导致暴发性肝炎、肝衰竭、死亡等严重后 果。在临床研究中未观察到乙肝病毒再激活,但请注意在单 个核细胞采集前按照临床常规进行检测,如对乙肝病毒、丙 肝病毒和人类免疫缺陷病毒等筛查。对既往乙肝感染以及乙 肝核心抗体阳性的患者按临床常规给予预防和治疗以防止 病毒再激活。
- 长期血细胞减少。患者在接受淋巴细胞清除预处理和 瑞基奥仑赛回输后可能发生持续数周的血细胞减少。瑞基奥 仑赛回输前后应注意监测血细胞计数。
- 低丙种球蛋白血症。接受瑞基奥仑赛治疗可能发生 B 细胞发育不全和低丙种球蛋白血症。瑞基奥仑赛注射后应监 测免疫球蛋白水平,预防感染,必要时预防性使用抗生素及 免疫球蛋白输注。
- 减毒活疫苗。未对瑞基奥仑赛注射后使用活疫苗的 安全性进行过研究。建议淋巴细胞清除预处理前 6 周以内直 至瑞基奧仑赛用药后免疫恢复前不要注射活病毒疫苗(包括 减毒活疫苗)。
1 1 .超敏反应。瑞基奥仑赛输注后可能发生过敏反应, 包括严重的全身性过敏,可能由细胞冻存液二甲基亚砜引起。 所有患者应该在治疗前给予对乙酰氨基酚和盐酸苯海拉明。 若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止输注,迅速按照医疗常规进行治 疗和处理。
- 继发肿瘤。尚未发现接受瑞基奥仑赛治疗的患者发 生继发肿瘤。患者使用本品治疗后可能发生继发性恶性肿瘤。 需要长期监测继发性恶性肿瘤。
- 肿瘤溶解综合征。尚未发现接受瑞基奥仑赛治疗的 患者发生肿瘤溶解综合征。
- 对驾驶和机械操作的影响。由于瑞基奥仑赛输注后 可能发生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可能出现神经或精神状态的改 变,患者接受治疗后会有意识水平和/或协调功能的下降。 建议患者用药后8周内避免驾驶或从事有危险的工作、操作、 运动或活动,如避免操作重型机械或有潜在危险性的机械。
泌尿系统肿瘤用药
一、索拉非尼 Sorafenib
制剂与规格:片剂:200尘驳
适应证:晚期肾细胞癌。
合理用药要点:
1•推荐剂量为400mg/次,每天两次,口服,空腹给药, 用药前无需进行基因检测。
- CYP3A4诱导剂联合索拉非尼可降低索拉非尼的药物 浓度,而根据目前数据,CYP3A4抑制剂和索拉非尼在临床药 代动力学方面不太可能存在相互作用。
- 存在可疑的药物不良反应时,可能需要暂停和/或减 少索拉非尼剂量。择期手术前至少暂停使用索拉非尼 10天。 大手术后至伤口充分愈合之"前,至少2周不要服用。
- 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腹泻、乏力、脱发、感染、手足
皮肤反应、皮疹。避免联合使用 CYP3A4 强效诱导剂或抑制 剂。
- 对索拉非尼或本品任一非活性成分有严重过敏症状 的患者禁用。
二、舒尼替尼 Sunitinib
制剂与规格:胶囊:12.5尘驳、25尘驳、37.5尘驳、50尘驳
适应证:晚期肾细胞癌。
合理用药要点:
- 推荐剂量为50mg/次,每天一次,口服,服药4周、 停药2周(即4/2给药方案),也可采用舒尼替尼50mg/次, 每天一次,服用 2 周,停药 1 周(即 2/1 给药方案)。
- 根据患者个体的安全性和耐受性,以 12.5mg 为梯度 单位逐步调整剂量。每天最髙剂量不超过75mg,根据患者个 体的安全性和耐受性情况可能需要中断治疗。
- 避免与 CYP3A4 强效诱导剂或抑制剂联合使用。如无 法避免与强效诱导剂联合使用考虑下调本品剂量。
- 用药期间需要密切监测肝功能和血常规,注意白细胞 及血小板减少症等严重骨髓抑制。
- 择期手术前停用本品 3 周。大手术后至少 2 周内不得 给药。
三、培唑帕尼 Pazopanib
制剂与规格:片剂:200尘驳
适应证:本品适用于晚期肾细胞癌患者的一线治疗和曾 接受细胞因子治疗的晚期肾细胞癌患者的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 培唑帕尼的推荐剂量为800mg/次,每天一次,口服, 空腹服药。如果漏服剂量,且距下次剂量的服用时间不足 12 小时,则不应补服。
- 剂量调整应根据个体耐受情况,按200mg的幅度逐步 递增或递减,以控制不良反应。培唑帕尼的剂量不应超过 800mg。
- 在培唑帕尼使用期间,轻中度肝功能损伤患者应慎用 培唑帕尼,并且应密切监测,对于基线总胆红素的数值W1.5 倍ULN,且AST及ALT的数值W2倍ULN的患者,其剂量调 整参见针对药物性肝毒性的剂量调整指南。
- 用药期间必须注意常见的肝功能损伤和高血压,需要 监测尿蛋白,注意腹泻的发生,必要时予以对症止泻药物。
- 避免同时使用CYP3A4、P-糖蛋白或乳腺癌耐药蛋白强 效抑制剂治疗。
四、阿昔替尼 Axitinib
制剂与规格:片剂:1尘驳、5尘驳
适应证:
- 用于既往接受过一种酪氨酸激酶抑制剂或细胞因子 治疗失败的进展期肾细胞癌的成人患者。
- 联合帕博利珠单抗适用于晚期肾透明细胞癌的一线 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 阿昔替尼推荐的起始口服剂量为5mg/次,每天两次, 口服,可与食物同服或空腹给药,每天两次给药的时间间隔 约为 12 小时。如果患者呕吐或漏服一次剂量,不应另外服 用一次剂量,应按常规服用下一次剂量。
- 建议根据患者安全性和耐受性的个体差异增加或降 低剂量:(1)在治疗过程中,满足下述标准的患者可增加 剂量:能耐受阿昔替尼至少2周连续治疗、未出现2级以上 不良反应、血压正常、未接受降压药物治疗。当推荐从 5mg/ 次,每天两次开始增加剂量,可将阿昔替尼剂量增加至 7mg/ 次,每天两次,然后采用相同标准,进一步将剂量增加至 10mg/次,每天两次。(2)在治疗过程中,可能需要暂停或 永久停用,或降低阿昔替尼剂量。如果需要从5mg/次,每天 两次开始减量,则推荐剂量为3mg/次,每天两次。如果需要 再次减量,则推荐剂量为2mg/次,每天两次。
- 避免与颁驰笔3础4/5强效抑制剂或诱导剂联合使用。
- 联合帕博利珠单抗治疗晚期肾透明细胞癌时,推荐阿 昔替尼的剂量为5mg/次,每天两次,如能耐受,可考虑剂量 滴定。联合治疗期间帕博利珠单抗的用药要点请参见“帕博 利珠单抗”部分。
五、依维莫司 Everolimus
制剂与规格:片剂:2.5尘驳、5尘驳、10尘驳
适应证:既往接受舒尼替尼或索拉非尼治疗失败的晚期 肾细胞癌,数据主要基于透明细胞肾癌。
合理用药要点:
- 单药使用时的推荐剂量为1 Omg/次,每天一次,口服; 与仑伐替尼联合时的推荐剂量为5mg/次,每天一次,口服。
- 用药期间应特别注意可能发生非感染性肺炎;注意常 见的口腔炎等。
- 避免联合使用 CYP3A4 强效诱导剂和 CYP3A4 强效抑制 剂。如与CYP3A4和P-糖蛋白中效抑制剂联合使用,需下调 本品剂量。
- 肝功能损伤会使依维莫司暴露量增加,按如下方式进 行给药调整:(1)轻度肝功能损伤(Child-Pugh A级): 推荐剂量为每天7. 5mg;如果不能很好地耐受,可将剂量降 至每天5mg。 (2)中度肝功能损伤(Child-Pugh B级): 推荐剂量是每天5mg;如果不能很好地耐受,可将剂量降至 每天2.5mg。(3)重度肝功能损伤(Child-Pugh C级): 如果预期的获益髙于风险,可以采用每天2. 5mg,但不得超 过这一剂量。
- 在本品治疗期间应避免接种活疫苗,避免与接种过活 疫苗的人密切接触。
%.美国FDA获批的其他适应证:本品与仑伐替尼联合 使用治疗既往接受抗血管生成药物治疗失败或进展的晚期 肾细胞癌。
六、替雷利珠单抗 Tislelizumab
制剂与规格:注射剂:100mg (10ml) /瓶
适应证:适用于 PD-L1 高表达的含铂化疗失败包括新辅 助或辅助化疗12个月内进展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尿路上皮 癌的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 应该按照相关疾病指南,治疗前做基线评估,特别是 肿瘤组织的 PD-L1 表达情况检测,治疗期间定期监测治疗反 应及毒性。
- 推荐剂量为200mg/次,每3周一次,静脉输注,直至 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 对于疑似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应进行充分的评估以 确认病因或排除其他病因,根据个体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可能需要暂停给药或永久停用。
- 目前尚无针对重度肝肾功能损伤患者的研究数据,中 重度肝功能损伤以及重度肾功能损伤患者不推荐使用。轻度 肝功能损伤及轻中度肾功能损伤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谨 慎使用,如需使用,无需调整剂量。
- 建议哺乳期妇女在接受本品治疗期间及末次给药后 至少5个月内停止哺乳。育龄期妇女在接受本品治疗期间, 以及最后一次本品给药后至少5个月内应采用有效避孕措施。
七、特瑞普利单抗 Toripalimab
制剂与规格:注射剂:80mg (2ml) /瓶、240mg (6ml) /瓶
适应证:适用于含铂化疗失败包括新辅助或辅助化疗 12 个月内进展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
合理用药要点:
- 特瑞普利单抗推荐剂量为3mg/kg,每2周一次,静脉 输注,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 特瑞普利单抗在中重度肝肾功能损伤中使用的安全 性及有效性尚未建立,不推荐用于中重度肝肾功能损伤的患 者。轻度肝肾功能损伤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无需调 整剂量。
- 老年患者(265岁)建议在医师的指导下使用,无需 调整剂量;尚未确定本品在 18 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患者的 安全性和有效性。
- 特瑞普利单抗首次静脉输注时间至少 60 分钟,如果 第 1 次输注耐受良好,则第 2 次输注时间可以缩短至 30 分 钟,如果患者对 30 分钟的输注也具有良好的耐受性,后续 所有输注均可在 30 分钟完成,不得采用静脉推注或单次快 速静脉注射给药。
- 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可发生在特瑞普利单抗治疗期 间及停药以后,可能累及任何组织器官。对于疑似免疫相关 性不良反应,应进行充分的评估以及排除其他原因。大多数 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是可逆的,并且可通过暂时停用特瑞普 利单抗,使用糖皮质激素治疗和/或支持治疗来处理。对于 大部分3?4级及某些特定的2级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需暂 停给药,对于4级及某些特定的 3级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需 永久停用。
- 特瑞普利单抗不经CYP450酶或其他药物代谢酶代谢, 因此联合使用的药物对这些酶的抑制或诱导作用预期不会 影响特瑞普利单抗的药代动力学。
八、维迪西妥单抗 Disitamab Vedotin
制剂与规格:注射用冻干粉针剂:60尘驳
适应证:用于既往接受过含铂化疗且HER2过表达局部 晚期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 维迪西妥单抗用于治疗尿路上皮癌的给药剂量需要 按照患者体重计算,为2mg/kg,每2周一次,静脉输注,直 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药物需要按照说明书进 行配制。
- 静脉输注期间,如发生输注相关反应或超敏反应,减 慢或中断滴注,和/或给予适当医学治疗,对危及生命的输 注相关反应则应立即停止用药。
- 用药过程中需要监测不良反应,包括消化道反应、骨 髓抑制等,需要重视神经系统毒性,包括周围神经病变以及 运动神经病变。如遇不良反应需进行药物剂量调整的情况, 包括暂停用药、减量用药及停止用药等,应遵循以下推荐的 剂量调整计划及处理建议:推荐给药剂量2. 0mg/kgf首次减 量给药剂量1. 5mg/kgf二次减量给药剂量1. 0mg/kgf后续 处理应停止治疗或酌情处理。
- 对于轻度肝功能损伤患者,维迪西妥单抗无需进行治 疗剂量的调整。目前尚未考察中重度肝功能损伤对维迪西妥 单抗药代动力学的影响。
- 对于轻中度肾功能损伤患者,维迪西妥单抗无需进行 治疗剂量的调整。目前尚未评估重度肾功能损伤患者的药代 动力学,尚无重度肾功能损伤患者的研究数据。
- 对于老年患者(265岁),维迪西妥单抗无需调整剂 量。对于1 8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患者,暂无维迪西妥单抗 相关临床研究资料。
九、阿比特龙 Abiraterone
制剂与规格:片剂:250尘驳
适应证:
- 本品与强的松或强的松龙联合使用,治疗转移性去势 抵抗性前列腺癌。
- 本品与强的松或强的松龙联合使用,治疗新诊断的高 危转移性内分泌治疗敏感性前列腺癌,包括未接受过内分泌 治疗或接受内分泌治疗最长不超过 3 个月。
合理用药要点:
- 用于转移性去势抵抗性前列腺癌:阿比特龙推荐剂量 为1 OOOmg/次,每天一次,口服,要求空腹,与强的松或强 的松龙5mg/次,每天两次,口服,联合使用;治疗新诊断的 髙危转移性内分泌治疗敏感性前列腺癌:阿比特龙推荐剂量 为1 OOOmg/次,每天一次,口服,要求空腹,与强的松或强 的松龙5mg/次,每天一次,口服,联合使用。
- 接受阿比特龙治疗期间应同时接受促性腺激素释放 激素类似物治疗或已接受过双侧睾丸切除术。
- 治疗期间需要监测不良反应,包括肝肾功能、电解质, 注意有无血压升髙及体液潴留风险,如果患者发生 3 级及 3 级以上毒性事件,包括髙血压、低钾血症、水肿或其他非盐 皮质激素毒性事件,则应停止治疗,并进行适当的医学处理。 直到毒性症状缓解至 1 级或基线水平,方可重新开始使用本 品治疗。
- 如果患者出现漏服本品、强的松或强的松龙,应以常 规剂量于次日重新开始治疗。
十、阿帕他胺 Apalutamide
制剂与规格:片剂:60尘驳
适应证:
- 转移性内分泌治疗敏感性前列腺癌成年患者。
- 有高危转移风险的非转移性去势抵抗性前列腺癌成 年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1•本品的推荐剂量是240尘驳/次,每天一次,口服。需整 片吞下,可与食物同服或不同服。
2.患者还应同时接受雄激素剥夺治疗,即同时接受促性 腺激素释放激素类似物治疗或已接受过双侧睾丸切除术。
3•治疗期间监测不良反应,如果患者出现三3级毒性或 不可耐受的不良反应,应暂停给药,直至症状改善至W1级 或原有级别,如果有必要,再恢复相同剂量或减量(180mg/ 次或120mg/次)。如果治疗期间患者出现癫痫,则应永久停 用。
- 基线时有轻中度肾功能损伤患者无需调整剂量;有轻 中度肝功能损伤的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 避免与华法林和香豆素类抗凝剂联合使用,如联合使 用,监测 INR 值。
十一、恩扎卢胺 Enzalutamide
制剂与规格:胶囊:40尘驳
适应证:
- 雄激素剥夺治疗失败后无症状或有轻微症状且未接 受化疗的转移性去势抵抗性前列腺癌成年患者的治疗。
- 有高危转移风险的非转移性去势抵抗性前列腺癌成 年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 推荐剂量为160mg/次,每天一次,口服。不得咀嚼、 溶解或打开软胶囊,伴餐或不伴餐均可。
- 非手术去势患者在治疗期间应持续使用促黄体生成 素释放激素类似物进行药物去势。
- 如果患者出现23级毒性或不可耐受的不良反应,应 停药1周或直至症状消退至W2级,之"后以相同剂量或必要 时降低剂量(120mg/次或80mg/次)重新用药。
- 应尽可能避免与 CYP2C8 强效抑制剂联合使用。如果 必须联合使用 CYP2C8 强效抑制剂,应将恩扎卢胺剂量降至 80尘驳/次,每天一次。停止联合使用CYP2C8强效抑制剂后, 应将恩扎卢胺剂量恢复至联合使用前的剂量水平。
- 肝功能损伤患者无需调整剂量。轻中度肾功能损伤患 者无需调整剂量。目前针对重度肾功能损伤患者的研究数据 有限,重度肾功能损伤或终末期肾脏疾病患者应慎用恩扎卢 胺。老年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十二、达罗他胺 Darolutamide
制剂与规格:片剂:300尘驳
适应证:治疗有高危转移风险的非转移性去势抵抗性前 列腺癌成年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1•推荐剂量为达罗他胺600mg/次,每天两次,口服。本 品应整片吞下,与食物同服。
2.老年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3•轻中度肾功能损伤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对于重度肾功 能损伤患者[eGFR 15?29ml/ (min ?1.73m
2)],推荐的起始 剂量为300mg,每天两次,口服。
- 轻度肝功能损伤(Child-Pugh A级)患者无需调整剂 量。对于中度肝功能损伤患者(Child-Pugh B级),推荐的 起始剂量为300mg/次,每天两次,口服。
- 避免联合使用CYP3A4和P-糖蛋白强效诱导剂。与达罗 他胺联合使用可能会增加BCRP、OATP1B1和OATP1B3底物的血 浆浓度,因此应监测患者是否出现这些底物的不良反应。应 避免与瑞舒伐他汀联合使用。
十三、瑞维鲁胺 Rezvilutamide
制剂与规格:片剂:80尘驳
适应证:适用于治疗高肿瘤负荷的转移性激素敏感性前 列腺癌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1•瑞维鲁胺的推荐剂量为240尘驳/次,每天一次,口服, 需整片吞下,在进餐后或空腹时均可服用。
2.患者还应同时接受雄激素剥夺治疗,即同时接受促性 腺激素释放激素类似物治疗或已接受过双侧睾丸切除术。
- 治疗最常见的导致终止治疗的不良反应是肝脏转氨 酶升髙,因此用药期间需要监测肝功能。如果患者出现三3 级毒性或不可耐受的不良反应,应暂停给药,直至症状改善 至W1级或原有级别,之"后以相同剂量或必要时降低剂量
(160尘驳/次或80尘驳/次)重新用药。
- 瑞维鲁胺是一种强效酶诱导剂,可能会导致许多常用 药品的疗效下降,因此,开始瑞维鲁胺治疗前应检查联合使 用。与主要经 CYP3A4、CYP2C8、CYP2C9、CYP2C19 或 CYP2B6 代谢的药物联合使用时,可能会降低这些药物的暴露量。如 有可能,建议换用其他药物;如需继续用药,有可能发生药 效降低的情况。
- 老年患者无需调整剂量,轻度肝肾功能损伤的患者无 需调整剂量,目前尙无瑞维鲁胺在中重度肝肾功能损伤患者 中的相关数据,故不建议此类患者使用瑞维鲁胺。
十四、奥拉帕利 Olaparib
制剂与规格:片剂:100尘驳、150尘驳
适应证:用于携带胚系或体细胞 BRCA 突变且既往治疗 (包括一种新型内分泌药物)失败的转移性去势抵抗性前列 腺癌成人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 奥拉帕利用于转移性去势抵抗性前列腺癌之"前,必须 采用经国家药监局批准或其他经验证的检测方法,确认患者 存在胚系和/或体细胞BRCA1/2突变。
- 推荐剂量为300mg/次,每天两次,口服,直至疾病进 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 BRCA1/2突变的转移性去势抵抗性前列腺癌疗程:建 议持续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对于未接 受手术去势的患者,应在治疗期间继续使用促黄体生成激素 释放激素类似物进行药物去势。
- 应整片吞服,不应咀嚼、压碎、溶解或掰断药片。在 进餐或空腹时均可服用。如果患者漏服一剂药物,无需补服, 仍按计划时间正常服用下一剂量,并不影响整体疗效。
- 奥拉帕利在临床试验中最常见的不良反应(220%): 贫血、恶心、疲乏(包括乏力)、呕吐、腹泻、味觉障碍和 消化不良。最常见的生化检查异常(225%):肌酐增加、 红细胞均数体积升高、血红蛋白减低、淋巴细胞减少症、绝 对中性粒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为处理不良事件,比 如贫血、恶心,乏力等,可考虑中断治疗或减量。患者应在 既往抗肿瘤治疗引起的血液学毒性恢复之"后(血红蛋白、血 小板和中性粒细胞水平恢复至WCTCAE l级),才开始本品 治疗。建议在基线以及治疗的前12个月每月监测全血细胞 计数,然后定期监测治疗期间任何临床显著变化。
- 如果需要减量,推荐剂量减至250mg/次,每天两次, 即每天总剂量为500mg。如果需要进一步减量,则推荐剂量 减至200mg/次,每天两次,即每天总剂量为400mg,必要时 可根据临床情况,按医嘱用药。
- 不推荐本品与 CYP3A 强效或中效抑制剂联合使用,如 果必须联合使用 CYP3A 强效或中效抑制剂,推荐将本品剂量 减至100mg,每天两次,如果必须联合使用CYP3A中效抑制 剂,推荐将本品剂量减至150mg,每天两次。
※十五、仑伐替尼尝别苍惫补迟颈苍颈产
制剂与规格:胶囊:4尘驳、10尘驳
适应证:
- 与依维莫司联用治疗既往接受抗血管生成药物治疗 失败或进展的晚期肾细胞癌。
- 与帕博利珠单抗联合用于晚期肾透明细胞癌的一线 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 仑伐替尼联合帕博利珠单抗已获得美国 FDA 批准,但 目前尚未得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批准,可在与患者充分 沟通的情况下考虑使用。
2•与依维莫司联合,其推荐剂量为18mg/次,每天一次, 口服。而与帕博利珠单抗联合时,其推荐剂量为20mg/次, 每天一次,口服。需要根据病人耐受性进行仑伐替尼药物的 剂量调整。
- 用药过程需密切监测不良反应的发生。最常见的不良 反应(230%)为腹泻、乏力、骨关节疼痛、食欲减退、恶 心、呕吐、口腔炎、髙血压、蛋白尿等。必要时减量、暂停 用药或永久停用。减量推荐:需按照18mgf14mgf10mgf8mg 的剂量减量。
- 严重肾功能损伤和肝功能损伤的患者,仑伐替尼的剂 量应改为8?10mg/次,每天一次,口服。
- 仑伐替尼应在每天固定时间服用,可与食物同服或不 同服。如果患者遗漏一次用药且无法在12小时内服用,无 需补服,应按常规用药时间进行下一次服药。
※十六、纳武利尤单抗狈颈惫辞濒耻尘补产
制剂与规格:注射剂:40mg (4ml) /瓶、100mg (10ml) /瓶
适应证:
- 本品联合伊匹木单抗适用于国际转移性肾细胞癌联 合数据库(IMDC)评分为中髙危的晚期肾透明细胞癌患者的 一线治疗。
- 适用于接受根治性切除术后伴有髙复发风险的尿路 上皮癌患者的辅助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 纳武利尤单抗联合伊匹木单抗用于IMDC评分为中髙 危的晚期肾细胞癌的一线治疗基于CheckMate214研究。该 治疗方法已获得美国FDA和欧洲药品管理局批准,推荐临床 剂量是纳武利尤单抗3mg/kg (每次持续至少60分钟)+伊匹 木单抗1mg/kg(每次持续至少30分钟),每3周一次,静 脉输注,连续4次后,改为纳武利尤单抗3mg/kg (每次持续 至少60分钟),每2周一次,静脉输注。但该适应证尚未 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可在与患者充分沟通的情况 下考虑使用。
2.IMDC 评分内容包括:贫血、中性粒细胞升高、血小板 升髙、KPS评分<80、一线治疗距诊断时间<1年、髙钙血 症。每项为1分。总分0分为低危人群,1?2分为中危人群, 三3分为髙危人群。
- 因部分患者使用免疫治疗可能会出现假性进展(治疗 最初数月内肿瘤出现短暂性增大或出现新的小病灶,随后肿 瘤缩小甚至消失),故只要观察到临床获益,应继续使用纳 武利尤单抗联合伊匹木单抗或纳武利尤单抗单药治疗,直至 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如果患者临床症状稳定, 即使有疾病进展的初步证据,但基于总体临床获益的判断, 可考虑继续应用本品治疗,直至证实疾病进展。
- 根据个体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可暂停给药或永久 停用。不建议增加或减少剂量。
- 根据不良反应判断其与药物纳武利尤单抗及伊匹木 单抗的相关性。如发生4级或复发性3级,虽然进行治疗调 整但仍持续存在 2 级或 3 级不良反应,应充分分析引发该不 良反应的可能的药物,可能需要永久停用双抗或纳武利尤单 抗或伊匹木单抗。
- 老年患者数据有限,轻中度肾功能损伤患者无需调整 剂量。重度肾功能损伤患者的数据有限。
- 轻度肝功能损伤患者无需调整剂量,没有对中重度肝 功能损伤患者进行本品的相关研究。
- 纳武利尤单抗±伊匹木单抗可引起免疫相关性不良 反应。因为不良反应可能在免疫治疗期间或免疫治疗停止后 的任何时间发生,应持续进行患者监测。
- 对于疑似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应进行充分的评估以 确认病因或排除其他病因。根据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暂停 纳武利尤单抗治疗并给予糖皮质激素或非糖皮质激素性免 疫抑制剂治疗。必要时与相关领域学科进行多学科诊疗。
- 在患者接受免疫抑制剂量的糖皮质激素或其他免疫 抑制治疗期间,不可重新使用纳武利尤单抗治疗。
^十、帕博利珠单抗Pembrol i zumab
制剂与规格:注射剂:100mg (4ml) /瓶
适应证:
- 帕博利珠单抗联合阿昔替尼适用于晚期肾透明细胞 癌的一线治疗。
- 适用于含铂化疗后疾病进展的晚期尿路上皮癌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 帕博利珠单抗联合阿昔替尼用于晚期肾透明细胞癌 的一线治疗适应证是基于全球III期KEYN0TE-426临床研究的 结果。帕博利珠单抗通过固定剂量200mg/次,每3周一次, 静脉输注,每次持续至少30分钟,阿昔替尼5mg,每天两次, 口服(部分患者进行了剂量滴定)。帕博利珠单抗用于不耐 受铂类化疗的晚期尿路上皮癌的一线治疗适应证是基于II 期单臂临床研究 KEYNOTE-052 的研究结果,该联合方案已获 得美国 FDA 批准,但目前尚未得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批 准,可在与患者充分沟通的情况下考虑使用。帕博利珠单抗 用于晚期尿路上皮癌的二线治疗适应证是基于全球III期临 床研究 KEYNOTE-045 的研究结果,该治疗方案已获得美国 FDA 批准,但目前尚未得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批准,可在与 患者充分沟通的情况下考虑使用。
- 对于既往靶向治疗失败的晚期肾透明细胞癌,也可以 考虑帕博利珠单抗联合阿昔替尼用于二、三线治疗。
- 在使用本品之"前应避免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或免 疫抑制剂,因为这些药物可能会影响本品的药效学活性及疗 效。但在本品开始给药后,可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或其他 免疫抑制剂治疗免疫介导性不良反应。
- 根据个体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可能需要暂停给药 或永久停用,不建议增加或减少剂量。
- 根据不良反应判断其与药物的相关性。如发生 4 级或 复发性3级,考虑与帕博利珠单抗相关的不良反应,虽然进 行治疗调整但仍持续存在 2 级或 3 级不良反应,应永久停用 帕博利珠单抗。有关阿昔替尼的具体用法详见阿昔替尼部分 的介绍。
- 老年患者(265岁)与<65岁的患者在安全性或有 效性上未出现总体的差异,无需在这一人群中进行调整,轻 中重度肾功能损伤患者无需调整剂量,重度肾功能损伤患者 的数据有限。
- 轻度肝功能损伤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尚未在中重度肝 功能损伤患者中进行本品的相关研究。
- 帕博利珠单抗可引起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因为不良 反应可能在帕博利珠单抗治疗期间或帕博利珠单抗治疗停 止后的任何时间发生,应持续进行患者监测。对于疑似免疫 相关性不良反应,应进行充分的评估以确认病因或排除其他 病因。根据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暂停帕博利珠单抗治疗, 并给予糖皮质激素或非糖皮质激素性免疫抑制剂治疗。必要 时与相关领域学科进行多学科诊疗。
- 在患者接受免疫抑制剂量的糖皮质激素或其他免疫 抑制治疗期间,需要根据病情充分评估再考虑是否重新使用 帕博利珠单抗治疗。
乳腺癌用药
一、曲妥珠单抗 Trastuzumab
制剂与规格:注射剂:440mg (20ml) /瓶
适应证:
- 复发或转移性乳腺癌:本品适用于 HER2 阳性转移性 乳腺癌,单药或与拉帕替尼等酪氨酸激酶抑制剂联合或与内 分泌治疗药物(激素受体阳性、HER2阳性乳腺癌)等联合用 于已接受过多个化疗方案的转移性乳腺癌;与帕妥珠单抗和 紫杉醇或多西他赛等化疗药物联合,用于未接受化疗的转移 性乳腺癌患者。
2•乳腺癌辅助治疗:本品适用于肿瘤直径〉0.5cm的 HER2阳性可手术乳腺癌的辅助治疗;对肿瘤直径V0.5cm浸 润性乳腺癌,需要结合其他因素考虑是否使用。曲妥珠单抗 一般不与蒽环类药物联合使用,但可序贯使用;可与紫杉类 及其他(环磷酰胺、卡铂等)化疗药物联合使用,可与放疗、 辅助内分泌治疗同时使用。
- 乳腺癌新辅助治疗:与化疗联合进行新辅助治疗,用 于局部晚期(包括炎性)或者肿瘤直径〉2cm的HER2阳性乳 腺癌。术后继续使用曲妥珠单抗总疗程为 1 年。
合理用药要点:
1.在接受曲妥珠单抗治疗前,应在有资质的病理实验室
进行贬贰搁2检测,贬贰搁2阳性患者方可应用曲妥珠单抗治疗。
- 与蒽环类药物同期应用须慎重,可能增加心脏毒性, 严重者会发生心力衰竭,建议序贯使用或分别使用。
- 临床实践中要对既往史、体格检查、心电图、超声心 动图 LVEF 基线评估后,再开始应用曲妥珠单抗,使用期间 应每3个月监测LVEF。若患者有无症状性心功能不全,监测 频率应更髙。出现下列情况时:治疗中若出现LVEFV50%或 低于治疗前 16%以上,应暂停治疗,并跟踪监测 LVEF 动态变 化,直至恢复到50%以上方可继续用药。LVEF持续下降(大 于 8 周),或三次以上因心脏毒性而停止曲妥珠单抗治疗, 应永久停用曲妥珠单抗。
- 多项临床研究证实,HER2阳性转移性乳腺癌患者,在 其他化疗药物或内分泌药物治疗时,联合曲妥珠单抗可进一 步增加临床获益。
- 每周给药方案初始负荷剂量:建议本品的初始负荷量 为4mg/kg,每周一次,静脉输注90分钟以上;维持剂量: 建议本品用量为2mg/kg,每周一次,如初始负荷量可耐受, 则此剂量可静脉输注 30 分钟。3 周给药方案初始负荷剂量为 8mg/kg,随后6mg/kg每3周一次。且重复6mg/kg每3周一 次时输注时间约为 90 分钟。如果患者在首次输注时耐受性 良好,后续输注可改为 30 分钟。配制后的溶液稀释于 250ml 的 0.9%氯化钠中,不可使用 5%的葡萄糖溶液(可使蛋白聚 集)。
- 疗程:乳腺癌患者术后使用曲妥珠单抗辅助治疗时间 为 1 年,不建议延长治疗时间。复发或转移患者治疗直至疾 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联合治疗有效后可以使用曲 妥珠单抗维持治疗。
二、伊尼妥单抗 Inetetamab
制剂与规格:注射剂:50尘驳/瓶
适应证:本品适用于 HER2 阳性,与长春瑞滨联合治疗 已接受过 1 个或多个化疗方案的转移性乳腺癌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1.在接受伊尼妥单抗治疗前,应进行HER2检测,HER2 阳性患者可应用伊尼妥单抗治疗。
2 .伊尼妥单抗注册临床研究中使用了单周用药方案和3 周用药方案。单周用药方案中伊尼妥单抗的推荐初始负荷剂 量为4mg/kg,每周一次,静脉输注90分钟以上;维持剂量 为2mg/kg,每周一次。3周用药方案中伊尼妥单抗的推荐初 始负荷剂量为8mg/kg,静脉输注90分钟以上;维持剂量为 6mg/kg,每 3 周一次。
- 与蒽环类药物同期应用须慎重,可能增加心脏毒性, 严重者会发生心力衰竭,应序贯使用或分别使用。
- 使用伊尼妥单抗治疗前,应进行病史、体检、心电图、 超声心动图LVEF基线评估,使用期间应每3个月监测LVEF。 若LVEF值相对基线下降>10%,并且下降至50%以下,则应 暂停使用伊尼妥单抗,并在约3周内重复评估LVEF。若LVEF 无改善或进一步下降,或出现有临床意义的充血性心力衰竭, 则强烈建议终止伊尼妥单抗用药。对于发生无症状心功能不 全的患者,应频繁监测(如每6?8周一次)。
- 不推荐合并有以下疾病的患者使用本品: ( 1 )充血 性心力衰竭。(2)高危、未控制心律失常。(3)需要药物 治疗的心绞痛。(4)有临床意义的心瓣膜疾病。(5)心电 图提示透壁性心肌梗死。(6)控制不佳的高血压。
- 使用伊尼妥单抗发生呼吸困难或临床显著的低血压 时应中断输注,同时给予相应药物治疗,包括肾上腺素、糖 皮质激素、苯海拉明、支气管扩张剂和氧气等。发生严重和 危及生命的输注相关反应的患者应永久停用。
- 伊尼妥单抗注册临床研究数据显示,伊尼妥单抗联合 长春瑞滨治疗既往接受过1 个或多个化疗方案的 HER2 阳性 转移性乳腺癌患者,对比长春瑞滨可显著延长中位无进展生 存期(39.1 周 阳 14.0 周,HR = 0. 24, pV0.0001),使得患 者临床获益。
三、帕妥珠单抗 Pertuzumab
制剂与规格:注射剂:420mg (14ml) /瓶
适应证:
- 乳腺癌辅助治疗:本品与曲妥珠单抗和化疗联合,用 于高复发风险的 HER2 阳性早期乳腺癌患者的辅助治疗。帕 妥珠单抗与曲妥珠单抗联合,还可与辅助内分泌治疗同用。
- 乳腺癌新辅助治疗:本品与曲妥珠单抗和化疗联合, 用于 HER2 阳性、局部晚期、炎性或早期乳腺癌患者(肿瘤 直径>2cm或淋巴结阳性)的新辅助治疗。
- 复发或转移性乳腺癌治疗:本品与曲妥珠单抗和多西 他赛联合适用于 HER2 阳性、转移性或不可切除的局部复发 性乳腺癌患者。患者既往针对转移性疾病应未接受过抗 HER2 治疗,或既往辅助治疗阶段接受过抗 HER2 治疗,停止抗 HER2 治疗后一年以上复发或转移的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 接受帕妥珠单抗治疗的患者病灶组织标本,应在有资 质的病理实验室进行HER2检测,HER2阳性患者方可应用。
- 帕妥珠单抗的推荐起始剂量为840mg,静脉输注60分 钟,此后给药剂量为420mg,每3周一次,输注时间30?60 分钟。在每次完成帕妥珠单抗输注后,建议观察30?60分 钟。观察时间结束后方可给予后续曲妥珠单抗或化疗。
- 帕妥珠单抗和曲妥珠单抗必须序贯给药,但先后顺序 均可。在与帕妥珠单抗联合使用时,曲妥珠单抗的使用建议 采用每 3 周一次使用;对于接受紫杉类药物治疗的患者,帕 妥珠单抗和曲妥珠单抗给药应先于紫杉类药物;对于接受蒽 环类药物治疗的患者,帕妥珠单抗和曲妥珠单抗应在完成完 整蒽环类药物治疗方案后给予。
4.帕妥珠单抗稀释于250ml的0. 9%氯化钠中,不得使用 5%葡萄糖溶液稀释,同时也不得与其他药物混合或稀释。配 制好后应轻轻倒置输注袋以混合均匀,避免起泡。
5•用于术前新辅助治疗时,建议患者接受4?6个周期 的含帕妥珠单抗联合治疗。用于辅助治疗时,作为早期乳腺 癌完整治疗方案的一部分(包括标准的蒽环类和/或紫杉类 化疗),帕妥珠单抗应与曲妥珠单抗联合使用,疗程一年。 用于复发或转移性乳腺癌治疗时,帕妥珠单抗与曲妥珠单抗 和紫杉类化疗药物联合使用,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 的毒性,即使终止化疗后,帕妥珠单抗与曲妥珠单抗的治疗 也可继续。
- 在首次接受帕妥珠单抗治疗之"前评估LVEF,并在治疗 期间予以定期评估(约4个周期见下表),以确保LVEF在 正常范围内(>50%)。如果LVEF下降并未改善,或在后续 评估中进一步下降,应考虑停用帕妥珠单抗及曲妥珠单抗。
- 临床研究证实,在HR阳性、HER2阳性复发或转移性 乳腺癌患者,在其他化疗药物或内分泌药物治疗时,联合帕 妥珠单抗和曲妥珠单抗可进一步增加临床获益。
- 帕妥珠单抗尚未确定 18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患者的 安全性和有效性。
表 17 左心室功能不全的帕妥珠单抗剂量推荐
|
治■疗前的 |
LVEF监测间 |
当LVEF下降至以下水 |
如果LVEF缓解至以下 |
|
尝痴贰贵: |
隔: |
平,帕妥珠单抗和曲妥 珠单抗至少暂停 3 周: |
水平,则在 3 周后重新 使用帕妥珠单抗和曲妥 珠单抗: |
转移性乳腺
癌 |
250% |
约12周 |
<40% 或 |
40%?45%,
与治疗前绝 对数值相比 降低了2
10% |
>45% 或 |
40%?45%,
与治疗前 绝对数值 相比降低
了<10% |
早期乳腺癌 |
255%* |
约 12 周(在 新辅助治疗 期间监测一 次) |
<50%,且与治疗前绝对
数值相比降低了210% |
250%或 |
与治疗前
绝对数值 相比降低
了<10% |
*对于接受蒽环类药物化疗的患者,在完成蒽环类药物化疗之"后和在首次帕妥珠单抗和曲妥珠单抗之"前,
LVEF 值需 250%。
四、拉帕替尼 Lapatinib
制剂与规格:片剂:250尘驳
适应证:拉帕替尼与卡培他滨联合使用,适用于 HER2 过表达且既往接受过包括蒽环类、紫杉类和曲妥珠单抗治疗 的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
合理用药要点:
- 考虑使用本药的患者需进行组织标本(原发灶或转移 灶)的HER2检测,无论是原发灶还是转移灶,HER2过表达 患者方可应用。
- 仅适用于复发或转移患者,原则上不推荐一线使用, 除非是患者有曲妥珠单抗的禁忌证或参加新药临床试验。
- 本品单独使用时1250mg/次,每天一次,口服,第1? 21 天连续服用。与卡培他滨联合使用时,拉帕替尼的推荐剂 量同上,每天一次,每 21 天 1 个周期,建议将每天剂量一 次性服用,不推荐分次服用。应在餐前至少1 小时,或餐后 至少1小时服用。卡培他滨推荐剂量为2g/ (m2?d),分两次 口服。间隔约12小时,连服14天,休息7天,21天为一个 周期。卡培他滨应和食物同时服用,或餐后30分钟内服用。
- 主要不良反应为腹泻和皮疹,腹泻可对症止泻,用药 期间避免直接日晒,外出注意防晒。使用本品可发生心脏毒 性,主要表现为LVEF降低,建议治疗前评估LVEF,治疗中 定期检测LVEF,若LVEF下降至正常值下限,或出现2级或 2级以上与LVEF下降相关的症状,应停药。若恢复至正常, 且患者无症状,可以在停用至少2周后将本品减量使用(每 天1g与卡培他滨联合使用)。部分病人还可出现肝功能损 伤。
- 如果患者漏服了某一天的剂量,第2天的剂量不要加 倍,在下一次服药时间按计划继续服用即可。治疗应当持续 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 本品主要经CYP3A4代谢。服药期间禁食葡萄柚、葡 萄柚汁,与 CYP3A4 抑制剂或诱导剂联合使用时需谨慎,谨 慎与质子泵抑制剂联合使用。
- 也有临床研究证明,拉帕替尼联合其他化疗药物或内 分泌治疗药物可使病人临床获益。
五、吡咯替尼 Pyrotinib
制剂与规格:片剂:80尘驳、160mg
适应证:
- 复发或转移性乳腺癌:吡咯替尼联合卡培他滨,适用 于治疗 HER2 阳性、既往未接受或接受过曲妥珠单抗的复发 或转移性乳腺癌患者。使用吡咯替尼前患者应接受过蒽环类 或紫杉类化疗。与曲妥珠单抗和多西他赛联合,用于 HER2 阳性、晚期阶段未接受过抗 HER2 治疗的复发或转移性乳腺 癌。
- 乳腺癌新辅助治疗(附加条件批准):与曲妥珠单抗 和多西他赛联合,用于 HER2 阳性早期或局部晚期乳腺癌患 者的新辅助治疗。
- 本品与曲妥珠单抗和多西他赛联合,适用于治疗 HER2 阳性、晚期阶段未接受过抗 HER2 治疗的复发或转移性乳腺 癌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 在使用吡咯替尼治疗前,应使用经充分验证的检测方 法进行 HER2 状态的检测。吡咯替尼仅可用于 HER2 阳性的乳 腺癌患者。
- 晚期治疗期间只要观察到临床获益,应继续吡咯替尼 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 吡咯替尼推荐剂量为400mg/次,每天一次,餐后30 分钟内口服,每天同一时间服药。连续服用,每 21 天为一 个周期。如果患者漏服某一天的吡咯替尼,无需补服,下一 次按计划服药即可。
- 治疗过程中如患者出现不良反应,可通过暂停给药、 降低剂量或停止给药进行管理。对于腹泻、皮肤不良反应可 首先进行对症治疗并密切观察。一些持续存在的 2级不良反 应也可能需要多次暂停用药和/或降低剂量。如暂停给药后 受试者仍有临床不可控制(即临床治疗或观察W14天后仍存 在,出现2两次)的不良事件,则在暂停后恢复用药时应减 少一个水平的剂量,吡咯替尼允许下调最低剂量为 240mg。
- 如联合使用 CYP3A4 强效诱导剂或抑制剂,应密切监 测,结合临床观察考虑是否调整剂量。
- 吡咯替尼主要经肝脏代谢,中重度肝功能损伤的患者 不推荐使用。肾功能损伤对吡咯替尼暴露影响非常有限,肾 功能损伤患者仍应在医师指导下谨慎使用吡咯替尼。
- 腹泻是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治疗 期间患者应关注排便性状和频率的变化,发现大便不成形后, 尽早开始抗腹泻治疗,可选用洛哌丁胺或蒙脱石散。如出现 持续的 3级腹泻、或 1?2级腹泻伴并发症(22级的恶心、 呕吐、发热、便血或脱水等)时,患者应立即联系医师并接 受治疗上的指导,尽早开始对症治疗。发生腹泻后可根据剂 量调整指导原则进行处理。对于治疗期间频繁发生腹泻的患 者,应警惕发生严重腹泻的可能。
- 尚未确定吡咯替尼在 18 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患者的 安全性和有效性。
9.III期临床试验(PHOEBE)数据显示,吡咯替尼联合卡 培他滨治疗既往接受过曲妥珠单抗治疗失败,同时接受过蒽 环类或紫杉类化疗的 HER2 阳性转移性乳腺癌患者,对比拉 帕替尼联合卡培他滨可显著延长中位无进展生存期(12.5 个 月
vs6.8&苍产蝉辫;个月,HR = 0. 39,
p痴翱.翱翱翱濒)。
10.吡咯替尼III期临床试验(PHEDRA)数据显示,吡咯 替尼联合曲妥珠单抗和多西他赛,较安慰剂联合曲妥珠单抗 和 多 西 他 赛 , 显 著 提 高 早 期 患 者 的 病 理 完 全 缓 解 率 (41%
vs22%,
p<0. 0001)。
六、奈拉替尼 Neratinib
制剂与规格:片剂:40尘驳
适应证:适用于 HER2 阳性的早期乳腺癌成年患者,在 接受含曲妥珠单抗辅助治疗之"后的强化辅助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 考虑使用本药的患者需进行HER2检测,HER2阳性患 者方可应用奈拉替尼进行治疗。
- 奈拉替尼的推荐剂量为240尘驳/次,每天一次,随餐口 服,连续用药一年。指导患者在每天大致同一时间服用奈拉 替尼,应整片吞服奈拉替尼,不应咀嚼、压碎或掰断药片。 如果患者漏服,不得补服漏服的剂量,应指导患者按每天剂 量于次日重新服用奈拉替尼。
- 主要不良反应为腹泻。预防性使用止泻药、饮食改变 以及适当调整奈拉替尼剂量可降低腹泻发生率和腹泻的严 重程度。指导患者于第 1 剂奈拉替尼给药时即开始预防性服 用止泻药洛哌丁胺,持续用药2个周期(56天)。洛哌丁胺 的预防性用药方案如下表:
根据临床需要,可以通过暂停用药或降低其用药剂量来 控制腹泻,最低奈拉替尼服用剂量为 120mg/d。
表 18 洛哌丁胺预防性用药方案
奈拉替尼用药时间 |
洛哌丁胺剂量和服药频率 |
第 1?2 周(第 1?14 天) |
4尘驳/次,每天叁次 |
第 3?4 周(第 15?28 天) |
4尘驳/次,每天两次 |
第 5?8 周(第 29?56 天) |
4尘驳/次,每天两次 |
第 9?52 周(第 57?365 天) |
4尘驳/次按需使用,不得超过16尘驳/诲 |
- 重度肝功能损伤患者中奈拉替尼起始剂量降低至
80尘驳。对于轻中度肝功能损伤患者,不推荐剂量调整。
5.药物相互作用:(1)质子泵抑制剂(PPI):避免与 奈拉替尼联合使用。(2) H2受体拮抗剂:在下一剂也受体 拮抗剂给药前至少2小时或在也受体拮抗剂给药后10小时 服用奈拉替尼。(3)抗酸药:在抗酸药给药3小时后方可 给予奈拉替尼。(4)避免奈拉替尼与CYP3A4强效或中效诱 导剂伴随用药。
6.有临床研究表明,奈拉替尼联合卡培他滨对治疗晚期 或转移性乳腺癌可使病人临床获益。
七、恩美曲妥珠单抗 Trastuzumab Emtansine
制剂与规格:注射用冻干粉针剂:100尘驳/瓶、160尘驳/瓶
适应证:
- 乳腺癌辅助治疗:单药适用于接受了紫杉类联合曲妥 珠单抗为基础的新辅助治疗后,仍残存侵袭性病灶的 HER2 阳性早期乳腺癌患者的辅助治疗。
- 转移性乳腺癌治疗:单药适用于接受了紫杉类和曲妥 珠单抗治疗的 HER2 阳性、不可切除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乳腺 癌患者。且患者应具备以下任一情形:既往接受过针对局部 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的治疗,或在辅助治疗期间或完成辅助 治疗后 6 个月内出现疾病复发。
合理用药要点:
- 恩美曲妥珠单抗(T-DM1)与曲妥珠单抗为不同药物, 禁止在临床应用中进行替换。
- 接受 T-DM1 辅助治疗的患者应符合以下要求:(1) 应在有资质的病理实验室通过HER2检测确认为HER2阳性。
(2)完成以曲妥珠单抗(H)和紫杉类为基础的新辅助治疗 方案。(3)新辅助治疗后的病理评估结果未能达到病理学 完全缓解。病理学完全缓解定义为乳腺原发灶无浸润性癌且 区域淋巴结阴性,即ypT0/Tis ypN0。新辅助治疗后仅残余 乳腺脉管内肿瘤或仅淋巴结内残余 ITC 均不能诊断病理学完 全缓解。
3. T-DM1的推荐剂量为3. 6mg/kg,每3周一次(21天为 一个周期),静脉输注。早期乳腺癌患者应接受共 14 个周 期的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晚期乳腺 癌应持续接受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发生不良反应时应根据说明书及时调整剂量,剂量降低方案 如下表。降低剂量后,不应再增加 T-DM1 剂量。
表 19 恩美曲妥珠单抗剂量降低方案
剂量降低方案 |
剂量水平 |
起始剂量 |
3.6mg/kg |
第 1 次降低剂量 |
3mg/kg |
第 2 次降低剂量 |
2.4mg/kg |
需要进一步降低剂量 |
终止治疗 |
- 临床实践中要对既往史、体格检查、心电图、超声心 动图LVEF基线评估后,再开始应用T-DM1,使用期间应每3 个月监测LVEF。若患者有无症状性心功能不全,监测频率应 更髙。出现下列情况时:(1)LVEF<45%应暂停治疗,3周 内重复评估LVEF。如果确认LVEFV45%,应终止治疗。(2) LVEF为45%至<50%,且相对基线下降三10%,应暂停治疗, 并在3周内重复评估LVEF。如果LVEF仍为<50%,并且相对 基线未恢复至V10%,应终止治疗。(3)LVEF为45%至<50%, 相对基线下降<10%,可继续治疗,并在3周内重复评估LVEF。
(4) LVEF250%,可继续进行治疗。(5)症状性充血性心 力衰竭,3?4级左心室收缩功能障碍或3?4级心力衰竭, 或2级心力衰竭伴有LVEFV45%,应终止治疗。
- 建议在每次 T-DM1 给药之"前监测血小板计数:对于早 期乳腺癌患者剂量调整方案:(1)如果计划治疗日时为 2? 3级(25?75) X 109/L,则应延迟至血小板计数恢复至W1 级(275X 109/L)后以相同剂量水平进行治疗。如果患者因 血小板减少症需延迟两次给药,应考虑降低一个剂量水平进 行治疗。(2)如果血小板减少症达到4级(<25X 109/L), 则应延迟至血小板计数恢复至W1级(275X 109/L)后降低 一个剂量水平进行治疗。对于晚期乳腺癌患者剂量调整方案:
(1)如果血小板减少症达到3级(25?50) X 10
9/L,则应 延迟至血小板计数恢复至W1级(275X 10
9/L)后以相同剂 量水平进行治疗。 (2)如果血小板减少症达到 4 级(<25 X10
9/L),则应延迟至血小板计数恢复至W1级(275X 10
9/L) 后降低一个剂量水平进行治疗。(3)对于出现血小板减少 症(血小板计数< 100X 10
9/L)的患者和正在接受抗凝治疗 的患者,在本品治疗期间,应该对其进行密切监测。(4) 绝大多数血小板减少症可以根据说明书进行暂停或减量及 停药处理后恢复。经常规升血小板治疗后效果不佳时,应尽 早请血液科专科医师会诊,必要时给予针对性的检查如骨髓 穿刺、血小板生成素抗体、血小板抗体检测等,明确可能的 病因后给予对症处理。(5)在接受 T-DM1 治疗后出现的罕 见重度持续性血小板减少症(三3级且持续时间超过90天) 的患者中,绝大部分接受了 rhTPO治疗,故使用rhTP0时应 注意持续性血小板减少症状况。
6.恩美曲妥珠单抗稀释于250ml的0. 45%氯化钠或0. 9% 氯化钠中,不得使用5%葡萄糖溶液稀释,其会引起蛋白质聚 集,同时也不得与其他药物混合或稀释。如果使用 0.9%氯化 钠进行输注,则需要0.2/0.22um的管内聚醚砜滤器。一旦 做好输注准备,则应立即给药。如果不立即使用,输注液可 在2?81的冰箱中储存长达24小时。储存期间切勿冷冻或 甩动输注袋。
八、德曲妥珠单抗 Trastuzumab Deruxtecan
制剂与规格:注射用冻干粉针剂:100尘驳/瓶
适应证:
- 单药用于治疗既往接受过一种或一种以上抗HER2药 物治疗的不可切除或转移性HER2阳性乳腺癌成人患者。
- 单药用于治疗既往在转移性疾病阶段接受过至少一 种系统治疗的,或在辅助化疗期间或完成辅助化疗之"后 6 个 月内复发的,不可切除或转移性HER2低表达(IHC1+或 IHC2+/ISH-)乳腺癌成人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 德曲妥珠单抗与曲妥珠单抗和恩美曲妥珠单抗为不 同药物,使用前应检查标签,防止用药错误。
- 在接受德曲妥珠单抗治疗前,应有经记录的 HER2 阳 性或者HER2低表达肿瘤状态。HER2检测必须在专业实验室 进行,以确保结果的可靠性。
- 德曲妥珠单抗的推荐剂量为5. 4mg/kg,每3周一次(每 周期 21 天),静脉输注,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 毒性。初始给药应为 90 分钟静脉输注,若耐受性良好后续 可采用 30 分钟输注给药。不得通过静脉推注或快速静脉注 射给药。如果患者出现输注相关反应,应减慢德曲妥珠单抗 的输注速率或中断给药。出现严重输注相关反应时,应永久 停用。
- 德曲妥珠单抗稀释于100ml的5%葡萄糖溶液,不得使 用氯化钠溶液,不得振摇。包裹输注袋以避光。仅可使用 0.20 或0.22um的管内聚醚砜或聚砜滤器静脉输注。如果未立即 使用,输注液在室温下最长放置4小时或在2?81的冰箱中 最长放置24小时。储存期间需避光,切勿冷冻。
- 在每次使用德曲妥珠单抗前,应预先使用两种或三种 药物组合(如地塞米松和5-HT3受体拮抗剂和/或NK1受体拮 抗剂,以及其他适用的药物),用于预防化疗引起的恶心和 呕吐。
- 使用德曲妥珠单抗治疗期间,应监测患者是否出现间 质性肺炎的体征和症状。怀疑发生间质性肺炎的患者应行放 射影像学检查,应考虑请呼吸科或肺科医师会诊,并参照说 明书调整剂量。德曲妥珠单抗每次开始给药前以及有临床指 征时,应监测全血细胞计数,根据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的严重 程度,可能需要参照说明书中断或减少剂量;开始治疗前以 及治疗期间定期(按临床指征)评估LVEF, LVEF降低应通 过中断治疗进行管理,如果LEVFV40%或相对基数降低大于 20%,以及发生有症状的充血性心力衰竭的患者,应永久停 药。
- 对于不良反应的管理可能需要暂时中断给药、降低剂 量或终止治疗。降低剂量后,不应再增加德曲妥珠单抗剂量。
表 20 德曲妥珠单抗剂量降低方案
剂量降低方案 |
乳腺癌 |
推荐起始剂量 |
5.4mg/kg |
第一次降低剂量 |
4.4mg/kg |
第二次降低剂量 |
3.2mg/kg |
需要进一步降低剂量 |
终止治疗 |
- 尚未确定德曲妥珠单抗在18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患 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中重度肝功能损伤患者应慎用本品。
%.基于II期临床研究DESTINY-01和DESTINY-02的结 果,美国FDA已经批准德曲妥珠单抗治疗既往接受过系统性 治疗的HER2突变不可切除或转移性NSCLC患者,目前国内 尚未获批此适应证,可在与患者充分沟通的情况下按照 FDA 批准的方法使用。
九、哌柏西利 Palbociclib
制剂与规格:胶囊:75尘驳、100尘驳、125尘驳
适应证:
- 本品适用于HR阳性、HER2阴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 乳腺癌。(1)与芳香化酶抑制剂联合使用,作为绝经后女 性患者的初始内分泌治疗。鉴于芳香化酶抑制剂的作用机制, 绝经前/围绝经期女性接受哌柏西利与芳香化酶抑制剂联合 治疗时,必须进行卵巢切除或使用促黄体生成激素释放激素 激动剂抑制卵巢功能。(2)与氟维司群联合使用治疗内分 泌治疗后进展的转移性乳腺癌女性患者。哌柏西利联合氟维 司群用于绝经前/围绝经期女性,需要与促黄体生成激素释 放激素激动剂联合使用。
- 男性乳腺癌:与芳香酶抑制剂或氟维司群组联合使用 于HR阳性、HER2阴性晚期男性乳腺癌。
合理用药要点:
- 在接受哌柏西利治疗前,应在有资质的病理实验室进 行检测证实HR阳性、HER2阴性患者方可使用。HR阳性的定 义为雌激素受体免疫组化染色显示超过 1%的肿瘤细胞核染 色阳性。HER2阴性的定义为IHC0-1+或FISH阴性。
- 本品起始剂量是125mg/次,每天一次,口服,4周为 一个用药周期:服药 3周后需停药 1 周。应与食物同服,不 得与葡萄柚或葡萄柚汁同服,最好随餐服药以确保哌柏西利 暴露量一致。
- 常见不良反应为骨髓抑制,因此建议在使用本品前行 血常规检查,在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三1X109/L且血小板计 数250X 109/L时开始接受治疗。在第15天检测血常规,中 性粒细胞绝对计数0.5X109/尝至奥1齿109/L时,可以继续服 药至21天。如果第15天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W0.5X109/L 时,需暂停服用哌柏西利,直至恢复至21X109/L,再以降 低一个剂量级开始下一疗程治疗。如果下个疗程前一天检测 血常规,中性粒细胞恢复至21X109/L,可以原剂量开始下 一疗程,但如果延迟恢复,则需要降低一个剂量级开始下一 疗程。
- 避免伴随使用 CYP3A 强效抑制剂,考虑强效抑制剂替 换为 CYP3A 弱效抑制剂或没有抑制作用的其他伴随用药。如 果患者必须伴随用药CYP3A强效抑制剂,则将哌柏西利剂量 减少至75mg,每天一次。如果停用强效抑制剂,则将哌柏西 利的剂量增加至开始使用CYP3A强效抑制剂之"前的剂量(在 抑制剂的 3?5个半衰期后)。
十、阿贝西利 Abemaciclib
制剂与规格:片剂:50尘驳、100mg、150mg
适应证:
- 与芳香化酶抑制剂联合使用作为绝经后HR阳性、HER2 阴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患者的初始内分泌治疗。
- 与氟维司群联合使用于既往曾接受内分泌治疗后出 现疾病进展的HR阳性、HER2阴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乳腺 癌患者。
- 联合内分泌治疗(他莫昔芬或芳香化酶抑制剂)适用 于HR阳性、HER2阴性、淋巴结阳性,髙复发风险早期乳腺 癌成人患者的辅助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 在接受阿贝西利治疗前,应在有资质的病理实验室进 行检测证实HR阳性、HER2阴性患者方可使用。
- 阿贝西利与内分泌治 疗 联合使用时的 推 荐 剂量 为 150mg/次,每天两次。如果患者呕吐或漏服某一次阿贝西利, 不应补服,下一次服药时间按计划服药即可。阿贝西利可在 空腹或进食情况下给药。阿贝西利不应随葡萄柚或葡萄柚汁 同服。
- 轻度(Child-Pugh A 级)或中度(Child-Pugh B 级) 肝功能损伤患者无须调整剂量;重度(Child-Pugh C级)肝 功能损伤患者建议降低给药频率至每天一次。
- 应在以下时间监测全血细胞计数,包括:开始阿贝西 利治疗之"前、治疗最初 2 个月内每 2 周一次、接下来 2 个月 内每月一次以及出现临床指征时。在开始治疗前,建议中性 粒细胞绝对计数应21.5X 109/L、血小板计数应2100 X 109/L且血红蛋白应280g/Lo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经常被报告, 治疗开始至 3级或 4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发生的中位时间为 29?33 天,至缓解的中位时间为 11?15 天。对于发生3 级 或 4 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的患者,建议暂停给药,直至毒性 降低至 2级或以下。重新给药时考虑是否需要降低剂量。
- 常见不良事件为腹泻,发生率在治疗的第 1 个月内最 高,随后降低。在各项研究中,治疗开始至首次腹泻事件发 生的中位时间为 6?8 天,腹泻持续中位时间为 9?12天(2 级)和 6?8 天(3 级)。通过支持治疗(如洛哌丁胺)和/ 或调整剂量,腹泻可缓解至基线或较低级别。如果发生腹泻, 应当尽早采取支持性措施。这些措施包括以下:在首次出现 稀便症状时,患者应当开始抗腹泻治疗。鼓励患者饮用液体 (如每天8?10杯白开水)。如果接受抗腹泻治疗后,腹泻 未能在 24小时内缓解至至少 1 级,则应当暂停给药,直至 腹泻缓解至至少 1 级。
- 应避免联合使用 CYP3A4 强效抑制剂。如果不能避免 使用 CYP3A4 强效抑制剂,阿贝西利的剂量应降低至 100mg/ 次,每天两次。如果终止CYP3A4抑制剂治疗,阿贝西利剂 量应升高至开始 CYP3A4 抑制剂治疗前所使用的剂量(在该 CYP3A4抑制剂的3?5个半衰期之"后)。
十一、达尔西利 Dalpiciclib
制剂与规格:片剂:50尘驳、125mg、150mg
适应证:本品适用于激素受体HR阳性、HER2阴性的局 部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患者:与芳香化酶抑制剂联合使用作 为初始内分泌治疗;与氟维司群联合用于既往曾接受内分泌 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的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 在接受达尔西利治疗前,应在有资质的病理实验室进 行检测证实HR阳性、HER2阴性患者方可使用。
- 达尔西利联合内分泌治疗的推荐起始剂量为 150mg/ 次,每天一次,口服。每天大约同一时间服药,服药前、后 1小时禁食。连续服用 21 天之"后停药7天, 28天为一个治 疗周期。如果患者漏服一次,当天无需补服,下一次按计划 服药即可。
- 在达尔西利治疗开始前、每个周期开始时、前两个治 疗周期的第 15 天以及出现临床指征时监测全血细胞计数。 对于白细胞/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等血液学不良反应可首先进 行对症治疗并密切观察。对症治疗后仍未缓解的不良反应, 可对达尔西利进行暂停用药和/或降低剂量。原则:血液学 毒性1级或2级无需调整剂量。3级血液学毒性需暂停服用 达尔西利,直至恢复至奥2级。当首次出现的3级不良反应 在恢复至W2级时,以相同剂量开始下一治疗周期。当3级 不良反应多次发生时,恢复后可考虑下调一个剂量重新开始 治疗。 4级或3级及以上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需暂停服 用达尔西利,直至恢复至奥2级。当首次出现4级不良反应 或3级及以上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时,恢复后可考虑相 同剂量或下调一个剂量重新开始治疗。非血液学毒性 1 或 2 级无需调整剂量。3级及以上非血液学不良反应需暂停服用 达尔西利,直至恢复至奥2级。以同样剂量或下调一个剂量 重新开始治疗。
- 达尔西利治疗期间应避免联合使用CYP3A4强效抑制 剂。如必须使用,应考虑暂停达尔西利;在停止使用 CYP3A4 强效抑制剂且至该药物清除3?5个半衰期后,可恢复达尔 西利用药至联合使用CYP3A4强效抑制剂前的给药剂量与频 率。
- 尚未开展达尔西利在儿童、青少年、肝肾功能损伤的 药代动力学研究。但有研究提示在肝肾功能轻度异常的患者 中,达尔西利的吸收、代谢和清除不受影响。
6.III期临床试验(DAWNA-1)数据显示,达尔西利联合 氟维司群较安慰剂联合氟维司群,在既往接受过内分泌治疗 后进展的HR阳性、HER2阴性患者中,显著提髙无进展生存 期(15. 7 个月
vs7.2&苍产蝉辫;个月,
p痴0.0001)。
十二、瑞波西利 Ribociclib
制剂与规格:片剂:200尘驳
适应证:
- 与芳香化酶抑制剂联合,作为初始内分泌治疗,用于
HR阳性、HER2阴性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成人患者。使 用内分泌疗法治疗绝经前或围绝经期女性患者时应联用黄 体生成素释放激素激动剂。
- 与氟维司群联用作为初始内分泌治疗或用于初始内 分泌治疗失败疾病进展的HR阳性、HER2阴性晚期或转移性 乳腺癌绝经后女性患者或男性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 在接受瑞波西利治疗前,应在有资质的病理实验室进 行检测证实HR阳性、HER2阴性患者方可使用。
- 瑞波西利与内分泌治疗联用时推荐剂量为600mg/次, 每天一次,口服,连续服药 21 天,之"后停药 7天,28天为 一个完整治疗周期。只要患者从治疗中获得临床获益或直至 发生不可接受的毒性前,应继续进行治疗。
- 瑞波西利可与食物同服或不同服。应鼓励患者在每日 大致相同的时间服用药物,最好在早晨服用。如果患者在服 药后呕吐或错过服药,则不应在当日额外服药。应按照常规 时间服用下一剂处方药物。瑞波西利不应随葡萄柚或葡萄柚 汁同服。
- 在开始治疗之"前应进行全血细胞计数。开始治疗后, 在前 2个周期内每 2周监测全血细胞计数,随后 4个周期内 在每一个周期开始时监测全血细胞计数,之"后则根据临床指 征监测全血细胞计数。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的处理措施可参见 表21。
- 在开始治疗前应检查心电图检测。治疗开始后,在第 1 个周期的大约第 14 天、第 2 个周期开始时重复进行心电图 评估,之"后则根据临床指征检查心电图。如果在治疗期间出 现了 QTc 间期延长,建议增加心电图监测频率。在 QTc 间期 延长〉480ms的患者中,无论联用哪种药物,其发作中位时 间为 15 天,这些变化通过中断治疗和/或剂量调整后均可逆。 QTc 延长的处理措施可参见表 22。
表 21 瑞波西利致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的处理措施
|
1 级或 2 级*
(ANC
1. ox1o9/l?
WLLN) |
3 级*
(ANC 0.5X109/L?
<1. 0X109/L) |
3 级*发热性中性 粒细胞减少症** |
4 级*
(ANC<0.5X109/L) |
中性
粒细 胞减 少症 |
无需调整剂量 |
中断给药,直至恢复 至W2级。以相同剂 量水平重新开始本 品给药
如果 3 级毒性复发: 中断给药直至恢复 至W2级,然后恢复 本品给药并降低1个 剂量水平 |
中断给药,直至
恢复至奥2级。
恢复本品给药并 降低 1 个剂量水 平 |
中断给药,直至恢复
至奥2级。恢复本品
给药并降低 1 个剂量 水平 |
根据CTCAE版本4.03 (CTCAE =不良事件通用术语标准)进行分级。
3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伴一次体温>38.39发热(或体温持续38-颁以上1小时以上和/或并发感染)。
尿。=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LLN =正常下限。
表 22 瑞波西利致 QTc 延长的处理措施
QTc>480ms |
中断本品给药;如果QTc间期延长缓解至<481ms,则以下一个较 低剂量水平重新开始治疗;如果再次出现QTc间期2481ms,则中 断本品给药,直至QTc间期缓解至<481ms,然后再以下一个较低 剂量水平重新开始本品给药 |
QTc>500ms |
如果QTc间期〉500ms,则中断本品给药直至QTc间期< 481ms,然 后再以下一个较低剂量水平重新开始给药;如果QTc间期延长〉 500ms或相比基线的变化〉60ms并伴有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或 多形性室性心动过速或严重心律失常的体征/症状,则永久停用本 品 |
- 应避免与CYP3A强效抑制剂联用,并考虑使用CYP3A 抑制作用较弱的替代联用药物。如果患者需要必须联用 CYP3A强效抑制剂,则应将瑞波西利剂量降至400mg/次,每 天一次。
- III 期临床研究 M0NALEESA-2、M0NALEESA-3 以及 MONALEESA-7 研究均证实瑞波西利联合内分泌相比内分泌单 药可以显著延长晚期HR阳性、HER2阴性乳腺癌患者的无进 展生存期和总生存。RIGHT Choice研究证实瑞波西利在疾病 进展迅速的HR阳性、HER2阴性乳腺癌患者中相比联合化疗 可以显著延长无进展生存期(24个月阳12.3个月,p = 0.0007)。
- NATALEE研究结果显示,在更广泛的II/I期HR阳性、 HER2阴性早期乳腺癌患者接受3年瑞波西利强化治疗后,相 比内分泌单药,能够显著提升 3 年无侵袭性疾病生存率
(90.4%
vs87.1%),肿瘤复发风险降低 25% (HR = 0. 748,
p =0. 0014)。
十三、西达本胺 Chidamide
制剂与规格:片剂:5尘驳
适应证:联合芳香化酶抑制剂用于HR阳性、HER2阴性、 绝经后、经内分泌治疗复发或进展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乳腺 癌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 在接受西达本胺治疗前,经病理学证实HR阳性、HER2 阴性患者方可使用。
2•本品起始剂量是30mg/次,每周两次,口服,两次服 药间隔不应少于 3 天(如周一和周四、周二和周五、周三和 周六等)。每 4周为一个用药周期。若病情未进展或未出现 不能耐受的不良反应,建议持续服药。餐后30分钟服用。
- 常见的不良反应主要是血液学不良反应,因此建议在 使用本品前行血常规检查,指标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开始用药: 中性粒细胞绝对值三1.5X109/L,血小板三75X 109/L,血红 蛋白290g/L。用药期间需定期检测血常规(通常为每周一 次)。当血液学不良反应严重程度达到3级或4级时,应暂 停本品用药。待指标恢复至服药前水平时,经过连续两次检 查确认,可继续本品治疗。恢复用药时的剂量如下:如之"前 的不良反应为 3级,恢复用药时可采用原剂量或剂量降低至 20mg/次;如之"前的不良反应为4级,恢复用药时剂量应降 低至20mg/次。
- 在临床相关浓度下,西达本胺对 CYP450 酶主要亚型 无明显抑制或诱导作用。
十四、依维莫司 Everolimus
制剂与规格:片剂:2.5尘驳、5尘驳、10尘驳
适应证:联合依西美坦用于治疗来曲唑或阿那曲唑治疗 失败后的HR阳性、HER2阴性绝经后晚期女性乳腺癌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 在接受依维莫司治疗前,应在有资质的病理实验室进 行HR (ER、PR)以及HER2检测,HR阳性、HER2阴性患者方 可应用依维莫司治疗。
- 使用依维莫司治疗的患者,需避免同时使用CYP3A4 强效抑制剂,谨慎联合使用CYP3A4和/或P-糖蛋白中效抑制 剂,避免联合使用CYP3A4强效诱导剂。治疗中应避免食用已 知可能抑制CYP450和P-糖蛋白活性的葡萄柚、葡萄柚汁等食 物。
- 依维莫司相关的常见不良反应包括口腔炎、非感染性 肺炎、代谢异常等。建议患者服药期间定期随诊监测血糖、 血脂、肝功能及肺部CT。多数依维莫司相关非感染性肺炎无 临床症状,如患者出现呼吸系统表现且需要药物干预,建议 中断依维莫司治疗并考虑糖皮质激素治疗至症状缓解。患者 缓解后建议以低剂量重新开始治疗。为减少口腔炎发生率, 治疗时可考虑给予含地塞米松0. 5mg/5ml、不含酒精的口腔 溶液作为漱口水进行预防(10ml漱口2分钟,之"后吐掉,每 天重复4次,连续8周)。处理严重和/或不可耐受的不良反 应时,可能需要暂时减少给药剂量和/或中断本品治疗。如 需要减少剂量,推荐剂量大约为之"前给药剂量的一半。如果 剂量减至最低可用片剂规格以下时,应考虑每隔一日一次。
- 真实世界临床研究数据提示,HR阳性转移性乳腺癌患 者,接受 CDK4/6 抑制剂治疗进展后,仍有可能从依维莫司 联合内分泌治疗的方案中获益。
- 临床研究证明,依维莫司联合氟维司群、他莫昔芬、 来曲唑等内分泌治疗药物也可使患者临床获益。
6•依维莫司的推荐起始剂量为10mg/次,每天一次,口 服,每天在同一时间服用,可与食物同服或不同服。用一杯 水整片送服本品片剂,不应咀嚼、压碎、溶解或掰断药片。 在正常服用时间后6小时内均可补服遗漏剂量,超过6小时后 应跳过该剂量,次日按正常时间服用依维莫司,不可将剂量 翻倍以弥补遗漏剂量。但临床用于那些化疗失败患者,或一 般情况较差的患者,起始剂量可以减为5mg/次,以免出现不 可耐受的不良反应。
- 疗程:建议持续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
毒性。
十五、戈沙妥珠单抗 Sacituzumab Govitecan
制剂与规格:注射剂:180尘驳/瓶
适应证:本品用于既往至少接受过两种系统治疗(其中 至少一种治疗针对转移性疾病),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 移性三阴性乳腺癌成人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1.IMMU-132-01、IMMU-132-05(ASCENT)、EVER-132-001 等多项临床研究证实,针对二线及以上转移性三阴性乳腺癌 患者,与单药化疗相比,戈沙妥珠单抗可显著改善患者的 ORR、 PFS、OS 等临床指标。
- 尚无充分的证据提示 TROP-2 可以作为常规检测指导 戈沙妥珠单抗在三阴性乳腺癌的临床用药,目前不推荐临床 使用前常规检测 TROP-2 表达水平。
- 对于初始受体状态非三阴性乳腺癌的患者,ASCENT研 究证实戈沙妥珠单抗治疗的临床获益显著优于单药化疗。
- 对于内分泌(包括CDK4/6抑制剂)和化疗经治的HR 阳性、HER2阴性转移性乳腺癌患者,TROPiCS-02研究结果 显示戈沙妥珠单抗临床获益显著优于单药化疗。
- 每次本品给药前,建议预防性用药,以预防输注相关 反应和化疗诱导的恶心和呕吐。输注前使用退热药、H]和也 受体拮抗剂进行预防用药,既往发生输注相关反应的患者可 使用糖皮质激素。采用两种或三种药物联合方案[如地塞米 松和5-羟色胺3 (5-HT3)受体拮抗剂或神经激肽受体1 (NK1 受体)拮抗剂等]进行预防用药。
- 本品的推荐使用剂量为每次10mg/kg,第1天和第8 天静脉输注,每 21 天为一个治疗周期,持续治疗直至疾病 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注意:本品给药剂量不得超过 10mg/kg,本品仅可通过静脉输注给药,不得通过静脉推注 给药。首次输注时间应至少持续 3 小时。在输注过程中和输 注结束后至少 30 分钟观察患者是否出现输注相关反应。后 续输注:如果之"前的输注可耐受,则输注时间可减为 1?2 小时。在输注过程中观察患者是否出现输注相关反应,并在 输注结束后观察至少 30 分钟。
- 戈沙妥珠单抗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中性粒细胞减少 症和腹泻。当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低于 1.5X109/L 或发热性 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时,应暂停本品治疗。治疗期间定期监测 血细胞计数,考虑使用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进行二级预防, 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患者应立即开始抗感染治疗。观察 发生腹泻的患者按需给予补液和电解质治疗,如无禁忌,发 生任何程度的早发性腹泻都应给予阿托品。发生迟发性腹泻 时,评估感染原因,如无感染,立即给予洛哌丁胺。如果发 生重度腹泻,应暂停本品治疗直至恢复至W1级,同时减少 后续治疗剂量。
- UGT1A1 抑制剂:本药与 UGT1A1 抑制剂的联合使用可 能会增加患者体内全身暴露的量及潜在暴露而引起的不良 反应发生率。此外,同时接受 UGT1A1 诱导剂的患者可大大 减少本药的体内暴露量。因此,应避免与UGT1A1抑制剂或 诱导剂一起联合使用。
十六、帕博利珠单抗 Pembrolizumab
制剂与规格:注射剂:100mg (4ml) /瓶
适应证:帕博利珠单抗联合化疗新辅助治疗并在手术后 继续帕博利珠单抗单药辅助治疗,用于经充分验证的检测评 估肿瘤表达PD-L1综合阳性评分220的早期髙危三阴性乳腺 癌患者的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1.帕博利珠单抗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乳腺癌 适应证,是基于全球III期临床研究KEYNOTE-522研究结果。 对于早期II?III期患者,术前给予帕博利珠单抗+紫杉醇+卡 铂4 周期,序贯帕博利珠单抗+多柔比星/表柔比星+环磷酰 胺新辅助治疗,手术后辅助帕博利珠单抗一年,相比化疗对 照组显著提髙病理学完全缓解(64.8%阳51.2%)及无事件生 存(84.5%阳76.8%)。该方案2021年获得美国FDA批准, 2022年获得NMPA批准用于早期髙危三阴性PD-L1综合阳性 评分220)患者。
- 对于三阴性乳腺癌的新辅助治疗和辅助治疗,患者应 接受帕博利珠单抗联合化疗新辅助治疗,帕博利珠单抗按 200mg每3周一次给药共计8次,或400mg每6周一次给药, 共计 4次,或直至妨碍根治性手术的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 受的毒性。术后接受帕博利珠单抗单药辅助治疗,给予200mg 每 3m 周一次给药共计 9 次,或 400mg 每 6 周一次给药,共 计5次,或直至疾病复发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患者在联 合化疗新辅助阶段出现妨碍根治性手术的疾病进展,或出现 帕博利珠单抗相关的不可耐受毒性,则不应继续接受帕博利 珠单抗单药辅助治疗。
- 在使用本品之"前应避免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或其 他免疫抑制剂,因为这些药物可能会影响本品的药效学活性 及疗效。但在本品开始给药后,可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或 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免疫介导性不良反应。当帕博利珠单抗 与化疗联合使用时,糖皮质激素也可以作为治疗前用药来预 防呕吐和/或缓解化疗相关不良反应。
- 根据个体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可能需要暂停给药 或永久停用,不建议增加或减少剂量。
- 发生4级或复发性3级的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应永 久停用帕博利珠单抗。
- 老年患者(265岁)无需调整剂量。
- 轻中度肾功能损伤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尚未在重度肾 功能损伤患者中进行本品的相关研究。
- 轻中度肝功能损伤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尚未在重度肝 功能损伤患者中进行本品的相关研究。
- 对于疑似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应进行充分的评估以 确认病因或排除其他病因。根据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应暂 时停用帕博利珠单抗,并使用糖皮质激素治疗。当免疫相关 性不良反应改善至W1级时,需至少一个月的时间逐步减少 糖皮质激素的用量直至停药。基于有限的临床研究数据,发 生糖皮质激素无法控制的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时可以考虑 使用其他全身性免疫抑制剂。如果不良反应改善到W1级, 且糖皮质激素剂量已降至W10mg/d强的松或等效剂量,则可 在最后一次帕博利珠单抗给药后 12 周内重新开始帕博利珠 单抗治疗。
- 帕博利珠单抗尚未进行正式药代动力学药物相互作 用研究。由于帕博利珠单抗通过分解代谢从血液循环中清除, 预计不会发生代谢性药物-药物相互作用。
^11.美国FDA、欧盟EMA和日本PMDA批准帕博利珠单抗 的适应证还包括:用于治疗早期高危三阴性乳腺癌患者(无 需检测 PD-L1 表达),联合化疗作为新辅助治疗,然后继续 单药作为术后辅助治疗。美国 FDA 还批准与化疗联合使用, 用于治疗PD-L1综合阳性评分210局部复发不可切除或转移 的三阴性乳腺癌患者一线治疗。目前国内尚未获批这些适应 证,可在与患者充分沟通的情况下,按照 FDA 批准的用法正 确使用。
皮肤肿瘤用药
一、维莫非尼 Vemurafenib
制剂与规格:片剂:240尘驳
适应证: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检测方法确定的
BRAF V600 突变阳性的不可切除或转移性黑色素瘤。
合理用药要点:
- 用药前必须经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检测方 法确定肿瘤为BRAF V600突变阳性,才可使用维莫非尼治疗, 维莫非尼不能用于BRAF野生型黑色素瘤患者。
2•维莫非尼的推荐剂量为960尘驳/次,每天两次,口服, 进餐或空腹时均可服用,不推荐将剂量减至低于480mg/次, 每天两次。
- 用药期间必须注意常见的皮肤反应如皮疹,光敏反应 等。
- 基线QTc>500ms时不建议开始服用维莫非尼,对于 存在无法纠正的电解质异常、长QTc综合征或正在服用已知 能延长 QTc 间期的药物的患者,不建议接受维莫非尼治疗。
- 妊娠期妇女禁止使用维莫非尼,除非对于母亲的可能 受益超过对胎儿的可能风险。不建议哺乳期妇女使用维莫非 尼,必须在权衡哺乳喂养对婴儿的益处以及治疗对母亲的益 处之"后,做出是否停止母乳喂养或停止维莫非尼治疗的决定。
6.使用维莫非尼时不建议与经CYP1A2和CYP3A4代谢、 且安全治疗窗较窄的药物联合应用,使用维莫非尼时慎用 CYP3A4 强效抑制剂或诱导剂。
二、达拉非尼 Dabrafenib
制剂与规格:胶囊:50尘驳、75尘驳
适应证:
- 达拉非尼联合曲美替尼适用于治疗BRAF V600E/K突 变阳性的不可切除或转移性黑色素瘤患者。
- 达拉非尼联合曲美替尼适用于BRAF V600E/K突变阳 性的III期黑色素瘤患者完全切除后的辅助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 本品联合曲美替尼治疗前须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的检测方法进行BRAF V600E/K突变检测,确认为BRAF V600E/K突变阳性的患者方可接受本品治疗。本品联合曲美 替尼不适用于BRAF野生型黑色素瘤患者。
2•达拉非尼的推荐剂量为150尘驳/次,每天两次,口服。 本品需联合曲美替尼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 毒性。
- 达拉非尼应在餐前至少 1 小时前或餐后至少 2小时后 服用,给药间隔约12 小时。应在每天相同时间服用本品, 如果错过一剂达拉非尼,且距下一次服药时间不足6小时, 则不应补服。当达拉非尼联合应用曲美替尼时,应在每天相 同时间服用曲美替尼每天一次,与在早晨或晚上给药的达拉 非尼一起服用。请勿打开、压碎或掰断达拉非尼胶囊。
- 在给予达拉非尼联合应用曲美替尼治疗时,常见不良 反应包括:发热、寒战、皮疹、头痛、头晕、关节痛、咳嗽 等。如果出现治疗相关的毒性,则两种治疗应同时进行剂量 减少、中断或停止。如果出现与达拉非尼相关的不良反应(葡 萄膜炎、非皮肤恶性肿瘤),仅需对达拉非尼治疗调整剂量。
- 轻度肝功能损伤患者、轻中度肾功能损伤患者首次治 疗时无需调整剂量。中重度肝功能损伤患者,重度肾功能损 伤患者,应慎用达拉非尼。老年患者(265 岁)无需调整初 始剂量。尚未确定达拉非尼在 18 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患者 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 CYP2C8 或 CYP3A4 强效抑制剂或诱导剂的药物可能影 响达拉非尼的血药浓度。可能情况下,接受达拉非尼治疗时 应考虑替代现有服用药物中 CYP2C8 和 CYP3A4 的抑制剂或诱 导剂。
*T.在美国,达拉非尼联合曲美替尼获批用于BRAF V600E/K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甲状腺未分化癌治疗oFDA 批准达拉非尼联合曲美替尼用于既往治疗后进展且没有满 意替代治疗方案的 BRAF V600E 突变阳性的不可切除或转移 性实体瘤;目前该适应证在中国尚未获批,可在与患者充分
沟通的情况下使用。在美国,推荐剂量为达拉非尼150mg每 天两次。
三、曲美替尼 Trametinib
制剂与规格:片剂:0.5尘驳、2尘驳
适应证:
- 曲美替尼联合达拉非尼适用于治疗BRAF V600E/K突 变阳性的不可切除或转移性黑色素瘤患者。
- 曲美替尼联合达拉非尼适用于BRAF V600E/K突变阳 性的III期黑色素瘤患者完全切除后的辅助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 曲美替尼联合达拉非尼治疗前须经国家药品监督管 理局批准的检测方法进行BRAF V600E/K突变检测,确认为 BRAF V600E/K 突变阳性的患者方可接受本品治疗。本品联合 达拉非尼不适用于BRAF野生型黑色素瘤患者。
- 曲美替尼的推荐剂量是2mg/次,每天一次,口服,需 联合达拉非尼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首次剂量减少,1.5mg/次,每天一次;第2次减量,lmg/次, 每天一次;如果不能耐受lmg/次,每天一次,应永久停用。
- 曲美替尼应在餐前至少 1小时前或餐后至少 2小时后 服用。应在每天相同时间服用曲美替尼。如果错过一剂本品, 须最晚在预定的下一次给药之"前12小时补上。如果距离下 次预定的给药时间短于12小时,则不应该补服。本品联合 达拉非尼时,应在每天相同时间服用本品每天一次,与在早 晨或晚上给药的达拉非尼一起服用。不应咀嚼或压碎本品。
- 在给予曲美替尼联合应用达拉非尼治疗时,常见不良 反应包括:发热、寒战、皮疹、头痛、头晕、关节痛、咳嗽 等。如果出现治疗相关的毒性,则两种治疗应同时进行剂量 减少、中断或停止。对于主要与曲美替尼相关的不良反应(视 网膜静脉阻塞、视网膜色素上皮脱离、间质性肺炎和单纯性 静脉血栓栓塞),仅需对曲美替尼调整剂量。
- 轻度肝功能损伤患者、轻中度肾功能损伤患者无需调 整剂量。中重度肝功能损伤患者、重度肾功能损伤患者,应 慎用曲美替尼。老年患者(265 岁)无需调整初始剂量。尚 未确定曲美替尼在18 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患者的安全性和 有效性。
- 经水解酶代谢的药物可能影响曲美替尼暴露,药物间 相互作用不能排除。曲美替尼应谨慎联合使用强效P-糖蛋白 抑制剂。
^7.在美国,曲美替尼联合达拉非尼获批用于BRAF V600E/K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甲状腺未分化癌治疗oFDA 批准曲美替尼联合达拉非尼用于既往治疗后进展且没有满 意替代治疗方案的BRAF V600E突变阳性的不可切除或转移 性实体瘤。目前该适应证在中国尚未获批,可在与患者充分 沟通的情况下使用。在美国,推荐剂量为曲美替尼2mg/次, 每天一次,口服。
四、帕博利珠单抗 Pembrolizumab
制剂与规格:注射剂:100mg (4ml) /瓶
适应证:适用于不可切除或转移性皮肤型黑色素瘤的治 疗。
合理用药要点:
- 对于经一线治疗失败的不可切除或转移性黑色素瘤 患者推荐给药方案为200mg/次,每3周一次,或400mg/次, 每 6 周一次,静脉输注,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 性。如果患者临床症状稳定,即使有疾病进展的初步证据, 但基于总体临床获益的判断,可考虑继续应用本品治疗,直 至证实疾病进展。根据个体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可能需 要暂停给药或永久停用,不建议增加或减少剂量。
- 主要不良反应是疲劳、瘙痒、腹泻和皮疹。接受帕博 利珠单抗治疗的患者可发生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包括严重 和致死病例。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可同时发生在多个器官系 统,需要对于疑似病例进行充分的评估以确定病因或排除其 他病因。根据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应暂时停用帕博利珠单 抗,并使用糖皮质激素治疗。当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改善至 W1级时,需至少一个月的时间逐步减少糖皮质激素的用量 直至停药。倘若发生糖皮质激素无法控制的免疫相关性不良 反应时,可以考虑使用其他全身性免疫抑制剂。如果不良反 应保持在W1级,且糖皮质激素剂量已降至W10mg/d强的松 或等效剂量,可在最后一次使用帕博利珠单抗给药后12周 内重新开始帕博利珠单抗治疗。对于任何复发性 3 级免疫相 关性不良反应以及任何4级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应永久停 用帕博利珠单抗。
- 出现轻中度输注相关反应的患者在密切监测下可继 续接受帕博利珠单抗治疗,可考虑用解热镇痛类抗炎药和 H1 受体拮抗剂预防。对于重度的输注相关反应,必须停止输注 并永久停用帕博利珠单抗。
- 孕妇在妊娠期使用可能会对胎儿造成伤害,除非孕妇 的临床疾病需要,妊娠期不得用药。建议育龄女性在用药期 间采用高效避孕方法,并在最后一次用药后四个月内持续避 孕。不能排除本品对新生儿的风险,应权衡本品治疗对女性 患者的获益来决策。
- 尚未确定本品在 18 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患者的安全 性和有效性,在老年患者中无需调整剂量。
- 轻度肝功能损伤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尚未在中重度肝 功能损伤患者中进行本品的相关研究。
- 在使用该药前避免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或其他免 疫抑制剂。
%.在美国和欧盟,帕博利珠单抗已被批准用于晚期一 线黑色素瘤和IIB-IIIC可完全手术切除患者的辅助治疗。目 前这两种适应证在中国尚未获批,可在与患者充分沟通的情 况下使用。推荐剂量为帕博利珠单抗200mg/次,每3周一次 或400mg/次,每6周一次。
五、特瑞普利单抗 Toripalimab
制剂与规格:注射剂:80mg (2ml) /瓶、240mg (6ml) /瓶
适应证:适用于既往接受全身系统治疗失败的不可切除 或转移性黑色素瘤的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 用于治疗晚期黑色素瘤的推荐剂量为3mg/kg,每2周 一次,静脉输注,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已 观察到部分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存在肿瘤非典型反应,如果 患者临床症状稳定或持续减轻,即使在影像学上有疾病进展 的初步证据,基于总体临床获益的判断,可考虑继续应用本 品治疗,直至证实疾病进展。
- 对于晚期黏膜型黑色素瘤,PD-1单抗单药疗效有限, 根据CT13研究,建议采用特瑞普利单抗(3mg/kg,每2周 一次,静脉输注)联合阿昔替尼(5mg/次,每天两次)的治 疗。
- 主要不良反应为贫血、ALT升髙、乏力、AST升髙、 皮疹、发热、白细胞减少症、咳嗽、瘙痒、甲状腺功能减退、 食欲下降、血糖升髙和血胆红素升髙。
- 对于疑似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应进行充分的评估以 排除其他病因。大多数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是可逆的,且可 通过中断特瑞普利单抗并使用糖皮质激素支持治疗。对于大 部分3?4级及某些特定的2级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需暂停 给药,并给予1?2mg/ (kg?d)强的松等效剂量及其他治疗, 直至改善到W1级。糖皮质激素需至少一个月的时间逐渐减 量直至停药,快速减量可能引起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的反复。 如果不良反应在糖皮质激素治疗后继续恶化或无改善,则应 增加糖皮质激素以外的免疫抑制剂治疗。
- 对于 4 级及某些特定的 3 级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及 任何复发性 3 级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末次给药后 12 周内 2?3 级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未改善到 0?1 级(除外内分泌 相关不良反应),以及末次给药 12 周内糖皮质激素未能降 至W10mg/d强的松等效剂量,应永久停用。
- 孕妇在妊娠期使用可能会对胎儿造成伤害,除非临床 获益大于潜在风险,不建议在妊娠期间使用本品治疗。建议 育龄女性在用药期间及末次给药后至少 2 个月内持续避孕。 不能排除本品对新生儿的风险,建议哺乳期妇女在接受本品 治疗期间及末次给药后至少 2 个月内停止哺乳。
- 轻度肝肾功能损伤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尚未在中重度 肝肾功能损伤患者中进行本品的相关研究。老年患者(三65 岁)无需调整初始剂量。尚未确定本品在 18 岁以下儿童和 青少年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 避免在开始本药治疗前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及其 他免疫抑制剂。但开始本药治疗后如出现免疫相关性不良反 应,可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及其他免疫抑制剂。
- 禁忌:(1)禁止用于对特瑞普利单抗注射剂活性成 分或辅料存在超敏反应的患者。(2)不可与其他药品混合 或稀释,药瓶中剩余的药物不可重复使用。(3)不得采用 静脉推注或单次快速静脉注射给药。
六、普特利单抗 Pucotenlimab
制剂与规格:注射剂:100mg (10ml) /瓶
适应证:适用于既往接受全身系统治疗失败的不可切除 或转移性黑色素瘤的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 本品推荐剂量为3mg/kg,每3周给药一次,静脉输注, 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已观察到部分接受本 品治疗的患者存在肿瘤非典型反应,如果患者临床症状稳定 或持续减轻,即使影像学有疾病进展的初步证据,基于总体 临床获益的判断,可考虑继续应用本品治疗,直至证实疾病 进展。根据个体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可能需要暂停给药 或永久停药。不建议增加或减少剂量。
- 主要不良反应是甲状腺功能检查异常、皮肤色素脱失、 皮疹、AST升髙、髙脂血症、血胆红素升髙、ALT升髙、甲 状腺功能减退。
- 对于疑似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应进行充分的评估以 排除其他病因。大多数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是可逆的,且可 通过中断普特利单抗、给予糖皮质激素治疗和/或支持治疗来 处理。对于大部分3?4级及某些特定的2级免疫相关性不 良反应需暂停给药,并给予1?2mg/ (kg?d)强的松等效剂 量及其他治疗,直至改善到W1级。糖皮质激素用药的减量 需至少一个月的时间逐渐减量直至停药,快速减量可能引起 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的反复。如果不良反应在糖皮质激素治 疗后继续恶化或无改善,则应增加非糖皮质激素的免疫抑制 剂治疗。
- 对于 4级及某些特定的 3级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及 任何复发性 3 级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末次给药后12 周内 2?3级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未改善到 0?1 级(除外内分泌 相关不良反应),以及末次给药 12 周内糖皮质激素未能降 至W10mg/d强的松等效剂量,应永久停用。
- 出现轻中度输注相关反应时,应降低滴速或暂停给药, 当症状缓解后可考虑恢复用药并密切观察。如果出现3级或 4 级输注相关反应,必须停止输注并永久停止普特利单抗治 疗,并给予适当的药物治疗。
- 孕妇在妊娠期使用可能会对胎儿造成伤害,除非临床 获益大于风险,不建议在妊娠期间使用本品治疗。建议育龄 女性在用药期间采用高效避孕方法,并在最后一次用药后 3 个月内持续避孕。不能排除本品对新生儿的风险,建议哺乳 期妇女在接受本品治疗期间及末次给药后至少 5 个月内停止 哺乳。
- 轻度肝肾功能损伤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尚未在中重度 肝肾功能损伤患者中进行本品的相关研究。老年患者(三65 岁)无需调整初始剂量。尚未确定本品在 18 岁以下儿童和 青少年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 禁忌:(1)禁止用于对普特利单抗注射剂活性成分 或辅料存在超敏反应的患者。(2)不可与其他药品混合, 也不应与其他医药产物经相通的静脉通道合并滴注,药瓶中 剩余的药物不可重复使用。(3)不得采用静脉推注或单次 快速静脉注射给药。
七、索立德吉 Sonidegib
制剂与规格:胶囊:200mg (按C26H26F3N303计)
适应证:本品适用于不宜手术或放疗,以及手术或放疗 后复发的局部晚期基底细胞瘤成年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 本品必须将胶囊整粒吞服,不得咀嚼或压碎。
- 本品必须在餐后 2 小时至下一餐前 1 小时之"间服用。 如果服药后呕吐,在下一次计划给药前不得重复用药。
3•推荐服用剂量为200尘驳/次,每天一次,口服,直至疾 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 对本品所含活性物质或任何辅料过敏者禁用。
- 在II期关键性研究中,观察到肌肉痉挛、肌痛、肌病 和肌酸激酶升髙。大多数患者的肌肉症状和肌酸激酶升髙可 以在相应的临床干预后消退。
- 孕妇服用本品可能导致胚胎-胎儿死亡或重度出生缺 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在服用本品期间至治疗结束后20个 月内,不得怀孕或计划怀孕。
※八、伊马替尼滨尘补迟颈苍颈产
制剂与规格:(1)片剂:100尘驳、400mg; (2)胶囊:
50尘驳、100尘驳
适应证:对不能切除和/或转移性KIT突变的恶性黑色 素瘤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 用药前必须经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检测方 法确定肿瘤为C-KIT突变阳性,才可使用伊马替尼治疗,免 疫组化CD117阳性不能替代KIT突变基因检测,伊马替尼不 能用于KIT野生型黑色素瘤患者。
- 对于KIT突变的晚期黑色素瘤患者的推荐剂量为 400尘驳/次,每天一次,口服,宜在进餐时服药。治疗进展后 可遵医嘱增量至400mg/次,每天两次,口服,仍有部分患者 获益,但不良反应亦加重。
- 用药期间常见的反应包括体液潴留、乏力、食欲减退、 皮疹、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等,服药期间应定期检测血常规、 肝肾功能。
- 本品是CYP3A4的底物,同时给予CYP3A4诱导剂后伊 马替尼的血浆浓度降低,从而导致疗效降低,应避免伊马替 尼与CYP3A4诱导剂同时服用。
- 伊马替尼可抑制 CYP3A4、CYP2D6、CYP2C9 和 CYP2C19, 与其他药物合用时应注意药物相互作用。
- 伊马替尼应在进餐时服用,并饮一大杯水。并注意:
( 1 )使用胶囊剂型时,对于不能吞咽胶囊的患者(包括儿 童),可以将胶囊内药物分散于水或苹果汁中。使用片剂时, 可以将药片分散于不含气体的水或苹果汁中(100mg片约用 50ml, 400mg约用200ml)。应搅拌混悬液,一旦药片崩解 完全应立即服用。 (2)如果接受伊马替尼治疗过程中出现 严重非血液学不良反应(如严重体液潴留),应停药,直到 不良反应消失,然后再根据该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调整剂量。
(3)对于 3 岁以上儿童使用伊马替尼的研究,主要来自国 外儿童研究数据,中国儿童人群用药安全有效性数据有限。
尚无 3 岁以下儿童用药经验。(4)已有报告显示接受伊马 替尼的儿童和青春前期青少年出现发育迟缓。暂不知伊马替 尼延长治疗对儿童发育的长期影响。因此,建议对使用伊马 替尼的儿童的发育情况进行密切监测。
骨与软组织肿瘤用药
一、依维莫司 Everolimus
制剂与规格:片剂:2.5尘驳、5尘驳、10尘驳
适应证:
- 需要治疗干预但不适于手术切除的结节性硬化症相 关的室管膜下巨细胞星形细胞瘤成人和儿童患者。本品的有 效性主要通过可持续的客观缓解(即肿瘤体积的缩小)来证 明。尚未证明结节性硬化症相关的室管膜下巨细胞星形细胞 瘤的患者能否获得疾病的相关症状改善和总生存期延长。
- 用于治疗无需立即手术治疗的结节性硬化症相关的 肾血管平滑肌脂肪瘤成人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 本品推荐剂量为10mg/次,每天一次,口服,在每一 天同一时间服用,可与食物同服或不同服,不应咀嚼和压碎。
- 遗漏剂量:本品在正常服用时间后 6 小时内均可补服 遗漏剂量,超过 6 小时后应跳过该剂量,次日按正常时间服 用本品。不可将剂量翻倍以弥补遗漏剂量。
- 肝功能损伤会使依维莫司暴露量增加,按如下方式进
行给药调整:(1)轻度肝功能损伤:推荐剂量为每天 7.5mg; 如果不能很好地耐受,可将剂量降至每天5mgo (2)中度肝 功能损伤:推荐剂量是每天5mg;如果不能很好地耐受,可 将剂量降至每天2.5mg。(3)重度肝功能损伤:如果预期的 获益髙于风险,可以采用每天2. 5mg,但不得超过这一剂量。
- 用药期间必须注意常见的口腔炎等;应特别注意间质 性肺炎的发生,可能会发生肌酐、血糖和血脂异常,注意用 药期间复查。
- 避免联合使用CYP3A4强效诱导剂,确需联合使用的, 需增加剂量,最大剂量每天20mg。如需使用CYP3A4中度抑 制剂或P-糖蛋白抑制剂,减量至每天2. 5mg,如果耐受可增 加至剂量每天5mg。避免联合使用可抑制CYP和P-糖蛋白活 性的食物或营养补充剂,如葡萄柚汁等。
- 在本品治疗期间应避免接种活疫苗,避免与接种过活 疫苗的人密切接触。
- 妊娠妇女服用时可能对胎儿产生危害,应充分告知。
二、地舒单抗 Denosumab
制剂与规格:注射剂:120mg (1.7ml) /瓶
适应证:
- 治疗不可手术切除或手术切除可能导致严重功能障 碍的骨巨细胞瘤,包括成人和骨骼发育成熟(定义为至少一 处成熟长骨且体重245kg)的青少年患者。
- 用于多发性骨髓瘤和实体瘤骨转移患者中骨相关事 件预防。
合理用药要点:
- 地舒单抗治疗120mg/次,每4周一次,皮下注射(上 臂、大腿或腹部),禁止静脉、肌肉和皮内注射,治疗第 1 个月的第 8 和第 15 天需地舒单抗 120mg 皮下补充注射各一 次。
- 地舒单抗治疗前必须先检测血钙水平,如有低钙血症 需要先纠正。对于有易发生低钙血症和矿物质代谢失衡倾向 患者(如有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症史、甲状腺和甲状旁腺手术 史、营养不良、小肠切除、严重肾功能损伤如肌酐清除率W 30ml/min 和/或接受透析和钙补充不足/无钙补充),临床需 密切监测其血肌酐及血电解质水平(如磷和镁),并指导此 类患者关注低钙血症的症状,每天服用钙 500mg 和维生素 D 400IU 以治疗或预防低钙血症。地舒单抗不宜与双膦酸盐联 合使用。
- 服用免疫抑制剂或免疫系统受损的患者接受地舒单 抗治疗发生严重感染的风险可能会增加,用药前需充分考虑 效益-风险比。对于使用地舒单抗发生严重感染者,医师应 评估继续用药的风险。
- 下颌骨坏死(可自发性发生)通常伴随着拔牙和延迟 愈合的局部感染发生。地舒单抗开始治疗前应进行常规的口 腔检查,治疗开始后需保持良好的口腔卫生。治疗期间避免 侵入性齿科手术和操作(如拔牙、牙科植入、骨手术等)。
如发生下颌骨坏死,针对下颌骨坏死的治疗可能反倒加重病 情,此时应考虑停药。
- 建议育龄期妇女在接受治疗期间以及在最后一剂治 疗后至少5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 常见不良反应包括关节痛、头痛、恶心、背部疼痛、 疲劳和四肢疼痛。
三、安罗替尼 Anlotinib
制剂与规格:胶囊:8尘驳、10尘驳、12尘驳
适应证:适用于腺泡状软组织肉瘤、透明细胞肉瘤以及 既往至少接受过含蒽环类化疗方案治疗后进展或复发的其 他晚期软组织肉瘤患者的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 安罗替尼的推荐剂量为12mg/次,每天一次,早餐前 口服。连续服药 2周,停药 1 周,即3周(21 天)为一个治 疗周期,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用药期间如 出现漏服,确认距下次用药时间短于 12小时,则不再补服。
- 安罗替尼所致的不良反应可通过对症治疗、暂停用药 和/或调整剂量等方式处理。根据不良反应程度,建议在医 师指导下按以下方法调整剂量:(1)第1次调整剂量:10mg/ 次,每天一次,连服 2周,停药 1 周。(2)第 2 次调整剂 量:8mg/次,每天一次,连服2周,停药1周。如8mg剂量 仍无法耐受,应永久停用。发生非出血性不良反应时,参见 表3的总原则调整剂量。
- 出血是安罗替尼最重要的不良反应,具有出血风险、 凝血功能异常患者应慎用安罗替尼,服药期间应严密监测凝 血酶原时间和INR。一旦出现2级出血事件应暂停用药,如 2周内能恢复至V2级者下调一个剂量继续用药;如再次出 现,应考虑永久停用。一旦出现3级或以上的出血事件,永 久停用。当发生出血的不良反应时参照表23调整剂量。
用药前4周内出现2CTCAE 3级的任何出血事件、存在 未愈合创口、溃疡或骨折和 6个月内发生过动/静脉血栓事 件如脑血管意外(包括暂时性缺血性发作)、深静脉血栓及 肺栓塞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用药,对联合使用华法林的 患者应每1?2周监测凝血酶原时间和INR值,并注意临床 出血迹象。
表 23 安罗替尼发生出血不良反应时的剂量调整原则
出血事件* |
剂量调整原则 |
2级 |
暂停给药,并采取积极对症治疗处理;2周内能恢复至<2级时,
下调一个剂量继续用药 |
23级 |
永久停用,并采取紧急医学干预处理 |
出血不良反应包括:咯血、消化道出血、鼻出血、支气管出血、牙龈出血、肉眼血尿、便潜血和脑出
血等。
- 髙血压是安罗替尼最常见的不良反应,用药期间应密 切监测血压,髙血压多在开始服药后2周内出现,利尿剂、 B受体阻滞剂和钙通道拮抗剂等常规降血压药物一般可以 控制。开始用药后的前6周应每天监测血压,后续用药期间 每周监测血压2?3次,发现血压升髙或头痛头晕症状应积 极与医师沟通并在医师指导下接受降压药物治疗,暂停安罗 替尼治疗或剂量调整。当发生3?4级髙血压(收缩压三 180mmHg或舒张压三110mmHg),应暂停用药;如恢复用药后 再次出现3?4级髙血压,应下调一个剂量后继续用药。如3? 4 级髙血压持续,建议停药。出现髙血压危象的患者,应立 即停药并接受心血管专科治疗。
- 安罗替尼可能延长QTc间期,QTc间期延长可能导致 室性快速性心律失常(如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或猝死 风险增加。患有先天性长QTc间期综合征的患者应避免用药, 患有充血性心力衰竭、血电解质异常或使用已知能够延长 QTc间期药物的患者应定期(每3?6周)接受心电图和血电 解质的检测。连续两次独立心电图检测QTc间期〉500ms的 患者应暂停用药,直至QTc间期W480ms或降至基线水平(当 基线QTc间期〉480ms),应下调一个剂量用药。对于出现 任何级别的QTc间期延长(2450ms)并伴有如下任何一种 情况: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多形性室性心动过速、严 重心律失常的症状和体征的患者应永久停用,并及时去心血 管专科就诊。
- 肿瘤患者肺及胸膜下病灶退缩存在自发性气胸风险, 安罗替尼治疗期间或治疗后突发胸痛或呼吸困难等症状应 立即就医,确认气胸后应行胸腔闭式引流术或其他医学干预。
- 安罗替尼可引起转氨酶或总胆红素升髙。轻中度肝功 能损伤患者慎用,重度肝功能损伤患者禁用。
- 基础肾功能损伤患者慎用安罗替尼,每6?8周检查 尿常规,对连续两次尿蛋白(++)以上者进行24小时尿蛋 白定量检测,根据不良反应级别采取包括暂停用药、剂量调 整和永久停用等处理措施。
- 在安罗替尼治疗开始前,建议检测基线甲状腺功能, 在治疗期间,对所有患者应密切观察甲状腺功能减退的体征 和症状,定期进行甲状腺功能的实验室监测,对甲状腺功能 减退的患者进行规范治疗。
- 安罗替尼可能导致腹泻,用药期间,注意评估是否 有脱水或电解质失衡,必要时考虑静脉补液,使用洛哌丁胺、 益生菌和蒙脱石散治疗。严重时也可考虑预防性抗生素治疗 并加用生长抑素。对发生严重或持续性腹泻甚至脱水的患者, 如果可以排除或鉴别其他腹泻原因(肠道菌群紊乱、免疫功 能低下、类癌综合征等)导致的腹泻外,可采取包括暂停用 药、下调一个剂量直至永久停用,并根据腹泻原因积极治疗。
- 安罗替尼治疗可能导致出现口腔疼痛、口腔黏膜炎 和牙疼。牙龈、口腔肿痛患者应保持口腔清洁、止痛,减少 多重感染,防止口腔黏膜炎进一步加重。推荐使用含利多卡 因、碳酸氢钠或氯己定等成分的含漱剂或涂剂对症处理,促 进口腔黏膜愈合。注意均衡营养和水的摄取,膳食个体化, 避免热、辛辣食物,忌烟酒,禁用含酒精的含漱剂,必要时 可到口腔专科就诊。发生牙龈、口腔肿痛时,可采取暂停用 药、下调一个剂量直至永久停用措施。
- 手足综合征多在安罗替尼给药 2 周内出现,表现为 手足掌底部位皮肤肿胀、剥落、水泡、皲裂、出血或红斑的 复合表现,常伴有疼痛。2 级手足综合征患者应采取对症治 疗处理,包括加强皮肤护理,保持皮肤清洁,避免继发感染, 避免压力和摩擦;局部使用含尿素和糖皮质激素成分的乳液 或润滑剂;发生感染时局部使用抗真菌药或抗生素治疗,建 议在皮肤专科医师指导下使用。如出现三3级的手足综合征, 应下调一个剂量后继续用药。如不良反应仍持续,应永久停 用。
- 出现血脂异常的患者建议调整为低脂饮食。三2级的 髙胆固醇血症(27.75mmol/L)或三2级的髙甘油三酯血症
(三2.5倍ULN),应使用羟甲基戊二酰辅酶A还原酶抑制 剂等降血脂药物治疗。
- 尚不确定安罗替尼是否可导致癫痫或增加癫痫风险, 既往有癫痫病史的患者应慎用。
- 可逆性后部白质脑病综合征在 VEGFR 抑制剂类药物 治疗肿瘤中有报道,并且可能致命。在安罗替尼研究中尚未 报告此类事件发生,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应密切监测相关的 症状和体征,一旦发生可逆性后部白质脑病综合征的患者应 永久停用。
- 安罗替尼可能影响患者伤口愈合,建议准备接受重 大外科手术的患者暂停给药以预防术后伤口愈合延迟,术后 何时恢复用药由临床医师根据患者具体情况判断。
- 尚未确定安罗替尼在 18 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患者的 安全性和有效性。老年患者(265岁)使用安罗替尼时,无 需调整用药剂量。
- 育龄期女性在接受安罗替尼治疗期间和治疗结束至 少6个月内应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禁 用。
- 建议安罗替尼避免与CYP1A2和CYP3A4强效抑制剂 及强效诱导剂联合使用。
头颈部肿瘤用药
一、尼妥珠单抗 Nimotuzumab
制剂与规格:注射剂:50mg (10ml) /瓶
适应证:与放疗联合治疗贰骋贵搁基因阳性表达的滨滨滨?奥
期鼻咽癌。
合理用药要点:
- 首次给药应在放射治疗的第 1 天,并在放射治疗开始 前完成。之"后每周一次,共 8 周,患者同时接受标准的放射 治疗。
- 用药期间必须注意常见的皮肤反应和腹泻。
- 尚未确定本品在18 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患者的安全 性和有效性。
- 应由熟练掌握EGFR检测技术的专职人员进行EGFR表 达水平的检验。
- 孕妇或没有采取有效避孕措施的妇女应慎用。本品属 于 IgG1 类抗体,由于人 IgG1 能够分泌至乳汁,建议哺乳期 妇女在本品治疗期间以及在最后一次给药后 60 天内停止哺 乳。
二、特瑞普利单抗 Toripalimab
制剂与规格:注射剂:80mg (2ml) /瓶、240mg (6ml) /瓶
适应证:
- 既往接受过二线及以上系统治疗失败的复发或转移 性鼻咽癌患者的治疗。
- 联合顺铂和吉西他滨用于局部复发或转移性鼻咽癌 患者的一线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1.对于二线以上晚期鼻咽癌的推荐剂量为3mg/kg,每2 周一次,静脉输注,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对于局部复发或转移性鼻咽癌一线推荐剂量为固定剂量 240mg/次,每3周一次,静脉输注,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 可耐受的毒性。部分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可能存在肿瘤非典 型反应,如果患者临床症状稳定或持续减轻,即使在影像学 上有疾病进展的初步证据,基于总体临床获益的判断,可考 虑继续应用本品治疗,直至证实疾病进展。
- 对于疑似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应进行充分的评估以 排除其他病因。大多数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是可逆的,并且 可通过暂时停用特瑞普利单抗,使用糖皮质激素治疗和/或 支持治疗来处理。对于大部分3?4级及某些特定的2级免 疫相关性不良反应需暂停给药。对于4级及某些特定的3级 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应永久停用。对于3 ?4级及某些特定 的2级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给予1?2mg/ (kg?d)强的松 等效剂量及其他治疗,直至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改善到W1 级。糖皮质激素需至少一个月的时间逐渐减量直至停药,快 速减量可能引起不良反应恶化或复发。如果不良反应在糖皮 质激素治疗后继续恶化或无改善,则应增加非糖皮质激素类 别的免疫抑制剂治疗。
- 对于4级及某些特定的3级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及 任何复发性3级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末次给药后12周内 2?3级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未改善到0?1级(除外内分泌 疾病),以及末次给药12周内糖皮质激素未能降至W10mg/d 强的松等效剂量,应永久停用。
- 因可能干扰本品药效学活性,应避免在开始本品治疗 前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及其他免疫抑制剂。但是如果为了 治疗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可在开始本品治疗后使用全身性 糖皮质激素及其他免疫抑制剂。
三、卡瑞利珠单抗 Camrelizumab
制剂与规格:粉针剂:200尘驳/瓶
适应证:
- 本品用于既往接受过二线及以上化疗后疾病进展或 不可耐受的晚期鼻咽癌患者的治疗。
- 本品联合顺铂和吉西他滨用于局部复发或转移性鼻 咽癌患者的一线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 对于局部复发或转移性鼻咽癌的推荐剂量为 200mg/ 次,每 3 周一次,静脉输注,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 的毒性。
- 有可能观察到非典型反应。如果患者临床症状稳定或 持续减轻,即使影像学有疾病进展的初步证据,医师可基于 对患者总体临床获益的判断,考虑是否继续应用本品治疗, 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 当卡瑞利珠单抗联合化疗给药时,应首先给予卡瑞利 珠单抗静脉输注,间隔至少 30 分钟后再给予化疗。
- 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反应性毛细血管增生症、AST 升髙、ALT升髙、甲状腺功能减退、乏力、蛋白尿、发热和 白细胞减少症。单药治疗所报告的大多数不良反应的严重程 度为1级或2级,最常见的>3级不良反应是:贫血、低钠 血症、Y-谷氨酰转移酶升髙、AST升髙等。
- 对于疑似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应进行充分的评估以 排除其他病因。大多数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是可逆的,且可 通过中断卡瑞利珠单抗并使用糖皮质激素支持治疗。对于大 部分3?4级及某些特定的 2 级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需暂停 给药,并给予1?2mg/ (kg?d)强的松等效剂量及其他治疗, 直至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改善到W1级。糖皮质激素需至少 一个月的时间逐渐减量直至停药,快速减量可能引起免疫相 关性不良反应的反复。如果不良反应在糖皮质激素治疗后继 续恶化或无改善,则应增加糖皮质激素以外的免疫抑制剂治 疗。
- 反应性毛细血管增生症,大多发生在体表皮肤,少数 可见于口腔黏膜、鼻腔黏膜以及眼睑结膜。必要时进行相应 的医学检查,如大便潜血、内窥镜及影像学检查。分级标准 和治疗建议详见附表 3。
- 对于 4级及某些特定的 3 级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及 任何复发性 3 级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末次给药后 12 周内 2?3级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未改善到 0?1 级(除外内分泌 疾病),以及末次给药12周内糖皮质激素未能降至W10mg/d 强的松等效剂量,应永久停用。
- 因可能干扰本品药效学活性,应避免在开始本品治疗 前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及其他免疫抑制剂。但是如果为了 治疗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可在开始本品治疗后使用全身性 糖皮质激素及其他免疫抑制剂。
四、索拉非尼 Sorafenib
制剂与规格:片剂:200尘驳
适应证:治疗局部复发或转移的进展性的放射性碘难治 性分化型甲状腺癌。
合理用药要点:
- 空腹给药,用药前无需进行基因检测。若长期病情稳 定,无需服用此类药物。
- 存在可疑的药物不良反应时,可能需要暂停和/或减 少索拉非尼剂量。
- 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腹泻、乏力、脱发、感染、手足 皮肤反应、皮疹。
- 与 UGT1A1 途径代谢/清除的药物联合应用时,需谨慎; 与多西他赛联合应用时,需谨慎;与 CYP3A4 诱导剂联合应 用时可导致索拉非尼的药物浓度降低;与新霉素联合应用可 导致索拉非尼的暴露量下降。
五、仑伐替尼 Lenvatinib
制剂与规格:胶囊:4尘驳、10尘驳
适应证:进展性、局部晚期或转移性放射性碘难治分化
型甲状腺癌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1•推荐剂量为24mg/次,每天一次,口服,应持续治疗 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 在接受仑伐替尼的患者中,应谨慎使用己知具有较窄 治疗指数的 CYP3A4 底物(如阿司咪唑、特非那定、西沙必 利、匹莫齐特、奎尼丁、苄普地尔)或麦角生物碱(麦角胺、 二氢麦角胺)。
- 用药过程需密切监测不良反应的发生。在甲状腺癌治 疗中,最常见的不良反应(>30%)为髙血压、疲乏、腹泻、 关节痛/肌痛、食欲下降、体重减轻、恶心、口腔黏膜炎、 头痛、呕吐、蛋白尿等。必要时减量、暂停用药或永久停用。
- 一旦出现持续性或不可耐受的2?3级不良反应,应 当暂停给药,直至缓解至 0?1 级或基线水平,按调整后减 量推荐:20mgf14mgf10mg的日剂量减量。
- 严重肾功能损伤和肝功能损伤的患者,仑伐替尼的剂 量应改为 10mg。
- 仑伐替尼应在每天固定时间服用,空腹或与食物同服 均可。如果患者遗漏一次用药且无法在12小时内服用,无 需补服,应按常规用药时间进行下一次服药。
六、安罗替尼 Anlotinib
制剂与规格:胶囊:8尘驳、10尘驳、12尘驳
适应证:
- 用于具有临床症状或明确疾病进展的、不可切除的局 部晚期或转移性甲状腺髓样癌患者的治疗。
- 用于进展性、局部晚期或转移性放射性碘难治性分化 型甲状腺癌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 安罗替尼的推荐剂量为12mg/次,每天一次,早餐前 口服。连续服药 2周,停药 1 周,即3周(21 天)为一个疗 程。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用药期间如出现 漏服,确认距下次用药时间短于 12小时,则不再补服。
- 本品使用过程中应密切监测不良反应,并根据不良反 应情况进行调整以使患者能够耐受治疗。本品所致的不良反 应可通过对症治疗、暂停用药和/或调整剂量等方式处理。
- 根据不良反应程度分级管理(非出血相关不良反应)。 如出现3级不良反应需暂停用药,直至不良反应恢复至<2 级后下调一个剂量(12mgf 10mgf8mg)继续用药,若不良 反应持续超过2周应永久停用。如出现 4级不良反应应考虑 永久停用。
- 安罗替尼的重要不良反应包括:出血、髙血压、蛋白 尿、手足综合征、腹泻、心肌缺血等。
- 在治疗期间应对患者的出血相关体征和症状进行监 测。具有出血风险、凝血功能异常的患者应慎用,服用期间 应严密监测血小板、凝血酶原时间。出现 2 级出血事件的患 者应暂停安罗替尼治疗,如2周内恢复至V2级,则下调一 个剂量继续用药。如再次出血,应永久停用。一旦出现 3 级 或以上的出血事件,应永久停用。
- 因临床试验排除了存在出血体质迹象或病史,用药前 4周内出现三3级的任何出血事件、存在未愈合创口、溃疡 或骨折,具有以上风险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七、纳武利尤单抗 Nivolumab
制剂与规格:注射剂:40mg (4ml) /瓶、100mg (10ml) /瓶
适应证:本品适用于治疗接受含铂类方案治疗期间或之" 后出现疾病进展且肿瘤 PD-L1 表达阳性(定义为表达 PD-L1 的肿瘤细胞21%)的复发性或转移性头颈部鳞癌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 对于接受含铂类方案治疗期间或之"后出现疾病进展 且肿瘤 PD-L1 表达阳性(定义为表达 PD-L1 的肿瘤细胞21%) 的复发性或转移性头颈部鳞癌患者推荐给药方案为 3mg/kg 或240mg/次固定剂量,每2周一次,30分钟静脉输注,直 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只要观察到临床获益, 应继续本品治疗,直至患者不能耐受。有可能观察到非典型 反应。如果患者临床症状稳定或持续减轻,即使有疾病进展 的初步证据,基于总体临床获益的判断,可考虑继续应用本 品治疗,直至证实疾病进展。根据个体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 性,可能需要暂停给药或永久停用,不建议增加或减少剂量。
- 纳武利尤单抗可引起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应持续进 行患者监测(至少至末次给药后5个月),因为不良反应可 能在纳武利尤单抗治疗期间或纳武利尤单抗治疗停止后的 任何时间发生。对于疑似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应进行充分 的评估以确认病因或排除其他病因。根据不良反应的严重程 度,应暂停纳武利尤单抗治疗并给予糖皮质激素。若使用糖 皮质激素免疫抑制疗法治疗不良反应,症状改善后,需至少 1 个月的时间逐渐减量至停药。快速减量可能引起不良反应 恶化或复发。如果虽使用了糖皮质激素但仍恶化或无改善, 则应增加非糖皮质激素免疫抑制剂治疗。在患者接受免疫抑 制剂量的糖皮质激素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期间,不可重新 使用纳武利尤单抗治疗。在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的患者中, 应使用预防性抗生素预防机会性感染。若出现任何重度、复 发的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以及任何危及生命的免疫相关性 不良反应,必须永久停用纳武利尤单抗。
- 出现轻中度输注相关反应的患者在接受纳武利尤单 抗治疗时应密切监测,并依照输注相关反应的治疗指南预防 用药。如果出现重度或危及生命的输注相关反应,必须停止 纳武利尤单抗治疗,给予适当的药物治疗。
- 纳武利尤单抗有可能会经母体转运至发育中的胎儿。 不建议在妊娠期间、在不采用有效避孕措施的育龄期女性中 使用纳武利尤单抗,除非临床获益大于潜在风险。应在最后 一次应用纳武利尤单抗后至少 5个月内采用有效避孕措施。 无法排除会对新生儿/婴儿造成风险,在考虑母乳喂养对孩 子的益处以及治疗对妇女的益处后,必须做出是停止母乳喂 养还是停止纳武利尤单抗治疗的决定。
- 尚未确定本品在 18 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患者的安全 性和有效性,在老年患者中无需调整剂量。
- 轻中度肾功能损伤患者无需调整剂量。重度肾功能损 伤患者的数据有限。轻中度肝功能损伤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没有对重度肝功能损伤患者进行本品的相关研究,重度(总 胆红素>3倍ULN)肝功能损伤患者必须慎用本品。
- 应避免在基线开始纳武利尤单抗治疗前使用全身性 糖皮质激素及其他免疫抑制剂。
八、西妥昔单抗 Cetuximab
制剂与规格:注射剂:100mg (20ml) /瓶
适应证:
- 与铂类和氟尿嘧啶化疗联合使用于一线治疗复发和/ 或转移性头颈部鳞癌。
- 与放疗联合使用于治疗局部晚期头颈部鳞癌。
合理用药要点:
- 本品必须在有抗肿瘤药物使用经验的医师指导下使 用。在用药过程中及用药结束后 1 小时内,需密切监测患者 的状况,并必须配备复苏设备。
2•在首次滴注本品之"前至少1小时,患者必须接受H1受 体拮抗剂和/或糖皮质激素药物的预防用药。建议在后续治 疗中,每次使用本品前都给予患者上述预防用药。
3•所有适应证,初始剂量按体表面积为400mg/tf,之"后 每周给药剂量按体表面积为250mg/m?,每周一次,静脉输注。
- 本品与铂类化合物为基础的化疗药物联合应用于复 发和/或转移性头颈部鳞癌的治疗,随后继续使用本品进行 维持治疗,直至疾病进展。化疗药物的使用必须在本品滴注 结束 1 小时之"后开始。
- 无论EGFR的表达状况如何,所有有效性终点均证实 有临床获益。尚无证据证实EGFR表达等相关标志物检测能 预测本品在头颈部鳞癌患者中的疗效。
- 全球研究(EXTREME)是一项纳入442例局部复发和/ 或转移性头颈部鳞癌患者的多中心III期研究。中国研究
(CHANGE2)是一线治疗中国头颈部复发性和/或转移性鳞癌 患者的疗效和安全性的III期研究。CHANGE2的有效性结果与 EXTREME 结果一致。
- 本品可使用输注泵、重力滴注或注射泵进行静脉给药。 首次给药应缓慢,滴注速度不得超过5mg/min。建议滴注时 间为 120 分钟,随后每周给药的滴注时间为 60 分钟,滴注 速度不得超过 10mg/min。
- 本品的主要不良反应有皮肤反应,发生率约 80%以上, 约超过 10%的患者发生低镁血症,10%以上患者发生轻中度的 输注相关反应,1%以上的患者会发生重度输注相关反应。
- 尚无儿童患者的用药经验,未确定本品在 18 岁以下 儿童和青少年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老年患者无需调整剂 量。75 岁以上患者的用药经验有限。
- 本品的药代动力学不会受种族、年龄、性别、肝肾 状况的影响。到目前为止,仅对肝肾功能正常的患者进行过 本品的相关研究。
九、帕博利珠单抗 Pembrolizumab
制剂与规格:注射剂:100mg (4ml) /瓶
适应证:用于通过充分验证的检测评估肿瘤表达 PD-L1 (综合阳性评分220)的转移性或不可切除的复发性头颈部 鳞癌患者的一线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 帕博利珠单抗治疗复发或转移头颈部鳞癌一线适应 证是基于全球III期KEYN0TE-048临床研究的结果。帕博利珠 单抗推荐剂量是200mg/次,每3周一次,静脉输注30分钟 以上,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帕博利珠单抗 单药方案已获得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 FDA 批准,帕博
利珠单抗联合化疗方案已获得美国贵顿础批准。
- 如果患者临床症状稳定,即使有疾病进展的初步证据, 但基于总体临床获益的判断,可考虑继续应用本品治疗,直 至证实疾病进展。根据个体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可能需 要暂停给药或永久停用,不建议增加或减少剂量。
- 主要不良反应是疲劳、瘙痒、腹泻和皮疹。接受帕博 利珠单抗治疗的患者可发生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包括严重 和致死病例。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可同时发生在多个器官系 统,需要对于疑似病例进行充分的评估以确定病因或排除其 他病因。根据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应暂时停用帕博利珠单 抗,并使用糖皮质激素治疗。当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改善至 W1级时,需至少一个月的时间逐步减少糖皮质激素的用量 直至停药。倘若发生糖皮质激素无法控制的免疫相关性不良 反应时,可以考虑使用其他全身性免疫抑制剂。如果不良反 应保持在W1级,且糖皮质激素剂量已降至W10mg/d强的松 或等效剂量,可在最后一次使用帕博利珠单抗给药后 12 周 内重新开始帕博利珠单抗治疗。对于任何复发性3级免疫相 关性不良反应以及任何4级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应永久停 用帕博利珠单抗。
- 出现轻中度输注相关反应的患者在密切监测下可继 续接受帕博利珠单抗治疗,可考虑用解热镇痛类抗炎药和 H1 受体拮抗剂预防。对于重度的输注相关反应,必须停止输注 并永久停用帕博利珠单抗。
- 孕妇在妊娠期使用可能会对胎儿造成伤害,除非孕妇 的临床疾病需要,妊娠期不得用药。建议育龄女性在用药期 间采用高效避孕方法,并在最后一次用药后四个月内持续避 孕。不能排除本品对新生儿的风险,应权衡本品治疗对女性 患者的获益来决策。
- 尚未确定本品在 18 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患者的安全 性和有效性,在老年患者中无需调整剂量。
- 轻度肝功能损伤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尚未在中重度肝 功能损伤患者中进行本品的相关研究。
- 在使用该药前避免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或其他免 疫抑制剂。
十、替雷利珠单抗 Tislelizumab
制剂与规格:注射剂:100mg (10ml) /瓶
适应证:联合吉西他滨和顺铂用于复发或转移性鼻咽癌 的一线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 推荐剂量为200mg/次,每3周一次,静脉输注,直至 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 有可能观察到非典型反应。如果患者临床症状稳定或 持续减轻,即使有疾病进展的初步证据,基于总体临床获益 的判断,可考虑继续应用本品治疗,直至证实疾病进展。
- 对于疑似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应进行充分的评估以 确认病因或排除其他病因,根据个体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可能需要暂停给药或永久停用。不建议增加或减少剂量。
- 目前尚无针对重度肝肾功能损伤患者的研究数据,中 重度肝功能损伤以及重度肾功能损伤患者不推荐使用。轻度 肝功能损伤及轻中度肾功能损伤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谨 慎使用,如需使用,无需调整剂量。
- 建议哺乳期妇女在接受本品治疗期间及末次给药后 至少 5 个月内停止哺乳。育龄期妇女在接受本品治疗期间, 以及最后一次本品给药后至少 5 个月内应采用有效避孕措施。
- 因可能干扰本品药效学活性,应避免在开始本品治疗 前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及其他免疫抑制剂。但是如果为了 治疗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可在开始本品治疗后使用全身性 糖皮质激素及其他免疫抑制剂。
十一、普拉替尼 Pralsetinib
制剂与规格:胶囊:100尘驳
适应证:本品适用于需要系统性治疗的晚期或转移性
RET突变型甲状腺髓样癌(MTC)的成人和12岁及以上儿童 患者的治疗,以及需要系统性治疗且放射性碘难治(如果放 射性碘适用)的晚期或转移性 RET 融合阳性甲状腺癌成人和 12岁及以上儿童患者的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 推荐剂量为400尘驳/次,每天一次,口服,直至疾病进 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 使用本品治疗前必须明确有经充分验证的检测方法 检测到RET基因融合(甲状腺癌)或突变(甲状腺髓样癌)。
- 空腹状态下口服,即服用本品前至少2小时以及服用 本品后至少 1小时请勿进食。如果漏服本品,应在当天尽快 补服。在第二天重新恢复本品的常规日剂量服药计划。若在 服用本品后发生呕吐请勿补服额外剂量,但可按计划继续服 用下个剂量。
- 避免本品与CYP3A强效诱导剂联合用药。若无法避免, 应从本品与CYP3A强效诱导剂联合用药的第7天开始,将本 品的起始剂量增至当前剂量的两倍。在停用诱导剂至少 14 天后,按与CYP3A强效诱导剂联合治疗之"前的剂量重新恢复 本品用药。
- 尚无中重度肝损伤患者的研究数据。轻度肝损伤患者 无需调整剂量。尚未确定本品在重度肝损伤患者中的安全性 和有效性,不建议使用。
- 基于动物研究结果及本品的作用机制,妊娠女性服用 本品可能对胎儿造成伤害。尚无妊娠女性服用本品的相关数 据提示存在药物相关风险。妊娠大鼠在器官形成期经口给予 普拉替尼,母体暴露水平低于人体 400mg 每日一次临床剂量 给药的暴露量时,可导致畸形和胚胎致死。妊娠期女性禁用。
- 尚无普拉替尼或其代谢产物是否通过乳汁分泌,或对 母乳喂养婴儿或乳汁量产生影响的数据。由于本品可能导致 母乳喂养婴儿发生严重不良反应,因此建议哺乳期女性在服 用本品期间及末次服用本品后3周内不要母乳喂养。
8.已在RET突变型MTC和RET融合甲状腺癌儿童患者(12 岁及以上)中确定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在成人患者中开 展的一项对于本品的充分、严格的对照研究以及额外的群体 药代动力学数据,支持本品在 12 岁及以上儿童患者中的使 用。群体药代动力学数据显示,年龄和体重对普拉替尼的药 代动力学不存在具有临床意义的影响,预计普拉替尼在成人 和12岁及以上儿童患者中的暴露量相似,且因为RET突变 型MTC和RET融合甲状腺癌病程在成人和儿童患者中足够相 似,故可将成人数据外推至儿童患者。
生殖系统肿瘤用药
一、奥拉帕利 Olaparib
制剂与规格:片剂:100尘驳、150尘驳
适应证:
- 携带胚系或体细胞 BRCA 突变晚期上皮性卵巢癌、输 卵管癌或原发性腹膜癌初治成人患者在一线含铂化疗达到 完全缓解或部分缓解后的维持治疗。
- 铂敏感的复发性上皮性卵巢癌、输卵管癌或原发性腹 膜癌成人患者在含铂化疗达到完全缓解或部分缓解后的维 持治疗。
- 奥拉帕利联合贝伐珠单抗用于同源重组修复缺陷阳 性的晚期上皮性卵巢癌、输卵管癌或原发性腹膜癌成人患者 在一线含铂化疗联合贝伐珠单抗治疗达到完全缓解或部分 缓解后的维持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 奥拉帕利联合贝伐珠单抗方案用于一线维持治疗的 适应证基于III期PAOLA-1研究结果。
2•推荐剂量为成人患者300mg/次,每天两次,口服。应 在含铂化疗结束后的8周内开始本品治疗。推荐疗程:BRCA 突变的晚期卵巢癌的一线维持治疗可持续治疗直至疾病进 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或完成 2 年治疗。2 年治疗后, 完全缓解(影像学无肿瘤证据)的患者应停止治疗,影像学 显示有肿瘤且临床医师认为患者能从持续治疗中进一步获 益的情况下可以继续治疗超过 2 年。铂敏感的复发性卵巢癌 的维持治疗可持续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 性。
3•应整片吞服,不应咀嚼、压碎、溶解或掰断药片。在 进餐或空腹时均可服用。
4•如果患者漏服一剂药物,无需补服,仍按计划时间正 常服用下一剂量。
- 患者应在既往抗肿瘤治疗引起的血液学毒性恢复之" 后(血红蛋白、血小板和中性粒细胞水平应恢复至WCTCAE1 级),才开始本品治疗。在治疗最初的 12 个月内,推荐在 基线进行全血细胞检测,随后每月监测一次,之"后定期监测 治疗期间出现的具有临床意义的参数变化。
- 用药期间常见的各类不良反应为贫血、血小板减少症、 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恶心、呕吐、腹泻、上呼吸道感染、疲 乏、食欲下降、关节痛、肌痛、味觉障碍和头痛等,其中发 生率最髙的不良反应依次为恶心、疲乏和贫血,大多为1?2 级不良反应,3?4级的贫血发生率约为20%o
- 3?4级不良反应可通过治疗中断来管理。待症状恢复 至W1级时,重新开始原剂量或减量治疗。
8•如果需要减量,推荐剂量减至250mg/次,每天两次, 即每天总剂量为500mgo如果需要进一步减量,则推荐剂量 减至200mg/次,每天两次,即每天总剂量为400mgo
9.不推荐本品与CYP3A强效或中效抑制剂联合使用,如 果必须联合使用 CYP3A 强效抑制剂,推荐将本品剂量减至 100mg/次,每天两次,如果必须联合使用CYP3A中效抑制剂, 推荐将本品剂量减至150mg/次,每天两次。
二、尼拉帕利 Niraparib
制剂与规格:胶囊:100尘驳
适应证:
- 本品适用于晚期上皮性卵巢癌、输卵管癌或原发性腹 膜癌成人患者对一线含铂化疗达到完全缓解或部分缓解后 的维持治疗。
- 本品适用于铂敏感的复发性上皮性卵巢癌、输卵管癌 或原发性腹膜癌成人患者在含铂化疗达到完全缓解或部分 缓解后的维持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 推荐剂量介绍:(1)卵巢癌一线维持治疗:对于体 重V77kg或基线血小板计数V150X 109/L的患者,本品推荐 剂量为200尘驳/次,每天一次,口服;对于体重277kg且基 线血小板计数2150X 109/L的患者,本品推荐剂量为300mg/ 次,每天一次,口服,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患者应在含铂化疗结束后的12周内开始本品治疗。(2)复 发性卵巢癌维持治疗:对于体重V77kg或基线血小板计数V 150X 109/L的患者,本品推荐剂量为200尘驳/次,每天一次, 口服;对于体重277kg且基线血小板计数2150X 109/L的患 者,本品推荐剂量为300尘驳/次,每天一次,口服,直至疾病 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患者应在含铂化疗结束后的 8 周内开始本品治疗。(3)经过三次或三次以上化疗后的卵 巢癌治疗:推荐剂量为300尘驳/次,每天一次,口服,直至疾 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2•在每天大致相同时间服用,应整粒吞服,不应溶解或 打开胶囊。在进餐或空腹时均可服用。睡前给药可能会减少 恶心。
3•如果患者呕吐或漏服一剂药物,不应追加剂量,而应 在第 2 天的常规时间服用下一次处方剂量。
4•患者应在既往抗肿瘤治疗引起的血液学毒性恢复之" 后(基线血液学参数必须符合以下标准:中性粒细胞绝对数 三1.5X10
9/L,血小板三100X 10
9/L,且血红蛋白290g/L), 才开始本品治疗。在治疗最初的 12 个月内,推荐第 1 个月 内每周检测一次全血细胞计数,在接下来 11 个月的治疗中 每月检测一次,1 年后定期检测。如果患者发生重度持续性 血液学毒性反应,且在暂停用药后 28 天内仍未好转,应停 用本品,并转诊患者至血液科,进行进一步检查,包括骨髓 分析和血液样本遗传学分析。本品治疗期间应监测血压和心 率,前 2 个月至少每周监测一次,然后第 1 年内每月监测一 次,此后定期监测。密切监测有心血管疾病的患者(尤其是 冠状动脉功能不全、心律失常和高血压的患者),如有必要, 应采用降压药和调整剂量的方式控制血压。
5•用药期间常见的各类不良反应为贫血、血小板减少症、 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恶心、呕吐、腹泻、便秘、腹痛/腹胀、 消化不良、口干、疲乏、食欲减退、泌尿系统感染、AST/ALT 水平升高、关节痛、肌痛、头痛、头晕、味觉障碍、失眠等。 尼拉帕利用于中国铂敏感复发卵巢癌维持治疗的NORA研究 和中国晚期卵巢癌一线维持治疗的PRIME研究数据显示发生 率最髙的不良反应包括白细胞减少症、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血小板减少症和贫血,大多为 1?2级不良反应, 3?4级的 发生率为 6.7%?20.3%。
- 3?4级不良反应可通过治疗中断和对症处理来管理。 对于非血液学毒性,待症状恢复至W1级时,重新开始原剂 量或减量治疗。对于血液学毒性,当中性粒细胞绝对数恢复 至三1.5X109/L,血小板计数恢复至^100 X 109/L,且血红 蛋白恢复至290g/L时,重新开始原剂量或减量治疗。
- 如果需要减量,推荐按照下表执行。
表 24 尼拉帕利剂量调整
剂量降低方案 |
剂量调整水平 |
起始剂量水平 |
200尘驳/次,每天一次 |
300尘驳/次,每天一次 |
首次剂量下调 |
100尘驳/次,每天一次 |
200尘驳/次,每天一次 |
第2 次剂量下调 |
停用本品 |
100尘驳/次,每天一次玄 |
a.如果需要进一步下调至100尘驳/次,每天一次以下,则停用本 |
品。 |
- 本品通过羧酸酯酶进行代谢,在与CYP诱导剂和CYP 抑制剂联合使用时,无需调整剂量。
- 特殊人群用药:对于轻中度肝功能损伤的患者,无需 调整剂量;目前尚无重度肝功能损伤患者的数据,这些患者 应慎用;对于轻中度肾功能损伤的患者,无需调整剂量;目 前尚无重度肾功能损伤或接受血液透析治疗的终末期肾病 患者的数据,这些患者应慎用;尚未确定本品在 18 岁以下 儿童和青少年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对于老年患者(265 岁),无需调整剂量。年龄275岁的患者临床数据有限。
注:2023年《NCCN卵巢癌包括输卵管癌及原发性腹膜癌临床实践指南(第1版)》撤 回了尼拉帕利维持治疗铂敏感复发性卵巢癌的部分适应证,仅限尼拉帕利用于致病或疑似致 病的胚系BRCA突变的铂敏感复发性卵巢癌的维持治疗。该修订是基于尼拉帕利全球III期临 床试验NOVA研究总生存期的最终结果,NOVA研究中,非胚系BRCA突变人群尼拉帕利组总 生存期31. 1个月,安慰剂组36. 5个月,HR 1. 10 (95% CI, 0.831?1.459)。尼拉帕利目 前中国适应证尚无变化,但使用于非胚系BRCA突变的铂敏感复发性卵巢癌患者时,应关注 这一风险。
三、氟唑帕利 Fluzoparib
制剂与规格:胶囊:50尘驳
适应证:
- 铂敏感的复发性上皮性卵巢癌、输卵管癌或原发性腹 膜癌成人患者在含铂化疗达到完全缓解或部分缓解后的维 持治疗。
- 既往经过二线及以上化疗的伴有胚系BRCA突变的铂 敏感复发性卵巢癌、输卵管癌或原发性腹膜癌患者的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 推荐剂量为150mg/次,每天两次(早晚各一次),口 服。患者在开始接受本品治疗后,应持续治疗直至疾病进展 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针对铂敏感复发性卵巢癌的维持治 疗,患者应在含铂化疗结束后的 4?8周内开始本品治疗。
- 应整粒吞服。在进餐或空腹时均可服用(推荐进餐后 服用)。
- 如果患者漏服一剂药物,无需补服,仍按计划时间正
常服用下一剂量。
4•患者应在既往抗肿瘤治疗引起的血液学毒性恢复之" 后(血红蛋白、血小板和中性粒细胞水平应恢复至WCTCAE1 级),才开始本品治疗。在治疗最初的 3 个月内,推荐在基 线进行全血细胞检测,随后每 2 周监测一次,之"后定期监测 治疗期间出现的具有临床意义的参数变化。对于心脑血管高 危患者,需要加强贫血相关监测,必要时调整剂量。
如果患者出现重度或输血依赖性的血液学毒性,应中断 治疗,并且应进行相关的血液学检测。如果本品给药中断 4 周后血液指标仍存在临床异常,则推荐骨髓分析和/或血细 胞遗传学分析。
5•用药期间常见的各类不良反应(发生率210%,按发 生率高低排序)为贫血、恶心、白细胞减少症、乏力、血小 板减少症、中性粒细胞减少症、腹痛、呕吐、食欲减退、淋 巴细胞减少症、血肌酐升髙、血脂异常、头晕。大多为1?2 级不良反应,3 级及以上不良反应(发生率22%)包括:贫 血、血小板减少症、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白细胞减少症和淋 巴细胞减少症。多数不良反应通过剂量暂停或纠正治疗均能 恢复。
6. 3?4级不良反应可通过治疗中断来管理。待症状恢复 至W1级时,重新开始原剂量或减量治疗。
7•如果需要减量,推荐剂量减至100mg/次,每天两次, 即每天总剂量为200mgo如果需要进一步减量,则推荐剂量 减至50mg/次,每天两次,即每天总剂量为100mg。
- 本品治疗期间应避免使用 CYP3A4 抑制剂和诱导剂。 前者会加重本品的毒性,如果必须使用需降低本品使用剂量; 后者则会显著降低本品疗效。在停止联合使用CYP3A4强效 抑制剂且至该药物清除 5?7 个半衰期后,可恢复氟唑帕利 至原给药剂量和频率。如与CYP3A4中效抑制剂联合使用时, 建议下调氟唑帕利剂量至50mgo同时避免食用含有CYP3A4 抑制剂的食物,如西柚(西柚汁)和酸橙(酸橙汁)。
四、帕米帕利 Pamiparib
制剂与规格:胶囊:20尘驳
适应证:帕米帕利适用于既往经过二线及以上化疗的伴 有胚系BRCA突变的复发性晚期卵巢癌、输卵管癌或原发性 腹膜癌患者的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1•帕米帕利推荐剂量为60尘驳/次,每天两次,口服,持 续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 建议患者在每天大致相同时间点口服给药,本品应整 粒吞服,不应咀嚼、压碎、溶解或打开胶囊。本品在进餐或 空腹时均可服用。
- 如果患者发生呕吐或漏服一次药物,不应额外补服, 应按计划时间正常服用下一次处方剂量。
- 在接受本品治疗的317例患者中[BGB-290-102患者例 数(N) =128、BGB-290-AU-002 (N) =101 和 BGB-290-201
(N) =88],发生率210%的不良反应包括:贫血、恶心、 白细胞减少症、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呕吐、疲乏、血小板减 少症、食欲减退、腹泻、腹痛、AST升髙、ALT升髙、血胆 红素升高以及淋巴细胞减少症。
- 为管理帕米帕利的血液学不良反应,需定期检测全血 细胞计数。建议在治疗的前3个月内每周检测一次,之"后定 期监测治疗期间出现的具有临床意义的参数变化。
- 为管理药物不良反应,可根据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考 虑暂停治疗或减量。第1次推荐剂量减至40mg/次,每天两 次。如果需要进一步减量,则推荐剂量减至20mg/次,每天 两次参见表25。针对非血液学和血液学不良反应的剂量调整 要求参见表26和表27。
表 25 针对不良反应的剂量水平下调方案
剂量降低方案 |
剂量调整水平 |
推荐起始剂量 |
60尘驳/次,每天两次 |
第 1 次剂量下调 |
40尘驳/次,每天两次 |
第 2 次剂量下调 |
20尘驳/次,每天两次 |
注:本品最多可进行两次剂量水平的下调。
表 26 针对非血液学不良反应的剂量调整
不良反应 |
剂量调整 |
CTCAE*3 级非血液学不良反应,不能通过预防
治疗,或经过治疗不良反应仍持续存在 |
暂停服用本品不超过28天直至不良反应缓解
在下调的剂量下恢复本品治疗 |
治疗后持续存在的 CTCAE 4 级非血液学不良
反应 |
永久停用 |
*注:按照美国国立癌症研究所的不良事件通用术语评估标准4?03版(狈颁滨-颁罢颁础贰惫4?03)确定严重程
度分级。
表 27 针对血液学不良反应的剂量调整
不良反应 |
剂量调整 |
贫血
(血红蛋白< 90g/L) |
首次发生:
暂停给药并遵医嘱治疗直至血红蛋白恢复至290 g/L,下调一个剂量水 平以40尘驳/次,每天两次给药 |
再次发生:
基于临床评估给予适当的支持性治疗并继续以40尘驳/次,每天两次给药; 或暂停给药并遵医嘱治疗直至血红蛋白恢复至290g/L,以40mg/次,每 天两次继续给药;或暂停给药并遵医嘱治疗直至血红蛋白恢复至2 90g/L,下调一个剂量水平以20尘驳/次,每天两次给药 若贫血危及生命,需紧急治疗:暂停给药并遵医嘱治疗直至血红蛋白恢 复至290g/L,下调一个剂量水平以20尘驳/次,每天两次给药;在20mg/ 次,每天两次剂量水平再次出现贫血危及生命,且贫血不是由于其他干 扰事件(如胃肠道出血)引起,应停用本品 |
中性粒细胞减少[中 性粒细胞绝对计数
(ANC) <1X109/L 或
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
少症] |
暂停给药,直至恢复至ANC2 1.5X109/L或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缓 解,下调一个剂量水平给药 |
血 小板 减 少 [血 小 板
计数( PLT) < 50X
109/尝] |
暂停给药,直到恢复至 PLT275X109/L 或基线水平,下调一个剂量水平
给药 |
7.允许联合使用颁驰笔3础强效或中效或轻效抑制剂,无需
调整剂量。
五、贝伐珠单抗 Bevacizumab
制剂与规格:注射剂:100mg (4ml) /瓶、400mg (16ml)
/瓶
适应证:
- 贝伐珠单抗联合卡铂和紫杉醇用于初次手术切除后 的III期或W期上皮性卵巢癌、输卵管癌或原发性腹膜癌患者 的一线治疗。
- 贝伐珠单抗联合紫杉醇和顺铂或紫杉醇和托泊替康 用于持续性、复发性或转移性宫颈癌患者的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 贝伐珠单抗可用于初次手术切除后的晚期卵巢癌患 者一线治疗和持续性、复发性或转移性宫颈癌患者的一线治 疗。
- 上皮性卵巢癌、输卵管癌或原发性腹膜癌推荐剂量为 15mg/kg,每3周一次,静脉输注,与卡铂和紫杉醇联合使 用,最多治疗6个周期,之"后贝伐珠单抗15mg/kg,每3周 一次作为单药治疗,总共最多治疗 22 个周期或直至疾病进 展,以先发生者为准。
- 贝伐珠单抗与下列一种化疗方案联合使用治疗宫颈 癌:紫杉醇和顺铂或紫杉醇和托泊替康。贝伐珠单抗的推荐 用量为15mg/kg,每3周一次,静脉输注。建议持续贝伐珠 单抗的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 贝伐珠单抗稀释后采用静脉输注的方式给药,首次静
脉输注时间需持续90分钟。如果第1次输注耐受性良好,
则第2次输注的时间可以缩短到60分钟。如果患者对60分 钟的输注也具有良好的耐受性,那么随后进行的所有输注都 可以用 30 分钟的时间完成。贝伐珠单抗不能采用静脉内推 注或快速注射。
- 贝伐珠单抗配制,用 0.9%氯化钠溶液稀释到需要的给 药容积。 贝伐珠单抗溶液的终浓度应该保持在 1.4? 16.5mg/ml 之"间。
- 贝伐珠单抗禁止冷冻储存,禁止晃动。应避光,2?81 在原包装中储存和运输。
- 在2?30^条件下,0. 9%氯化钠溶液中,贝伐珠单抗 在使用过程中的化学和物理稳定性可以保持 48 个小时。产 品在无菌条件下配制后在2?81条件下的储存时间不宜超 过 24 小时。
- 出现以下情况,停止使用贝伐珠单抗:胃肠道严重不 良反应(胃肠道穿孔、胃肠道瘘形成、腹腔脓肿),内脏瘘 形成;需要干预治疗的伤口裂开以及伤口愈合并发症重度出 血;重度动脉血栓事件;危及生命(4 级)的静脉血栓栓塞 事件;髙血压危象或髙血压脑病;可逆性后部脑病综合征; 肾病综合征。
六、卡度尼利单抗 Candonilimab
制剂与规格:注射剂:125mg (10ml) /瓶
适应证:适用于既往接受含铂化疗治疗失败的复发或转 移性宫颈癌患者的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1•卡度尼利单抗的推荐剂量为6mg/kg,每2周一次,静 脉输注,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卡度尼利单 抗采用无菌技术进行稀释后,在专业医师指导下静脉输注给 药,输注宜在约 60 分钟(±10 分钟)完成,本品不得采用 静脉推注或快速静脉注射给药。
2•根据个体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可能需要暂停给药 或永久停用,不建议增加或减少剂量。
- 有可能观察到非典型反应,如果患者临床症状稳定或 持续减轻,即使影像学有疾病进展的初步证据,基于总体临 床获益的判断,可考虑继续应用本品治疗,直至证实疾病进 展。
4 •卡度尼利单抗是一种人源化免疫球蛋白 G1 双特异性 抗体,尚未进行与其他药物药代动力学相互作用研究。因为 单克隆抗体不经 CYP450 酶或其他药物代谢酶代谢,所以合 并使用的药物对这些酶的抑制或诱导作用预期不会影响本 品的药代动力学。考虑全身性糖皮质激素及其他免疫抑制剂 干扰卡度尼利单抗药效学活性可能性,应避免在开始治疗前 使用。如果为了治疗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可在开始本品治 疗后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及其他免疫抑制剂。
- 尚未确定本品在 18 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患者的安全 性和有效性。老年患者(三65岁)建议在医师的指导下慎用, 无需调整剂量。
- 本品尚无针对中重度肝肾功能损伤患者的研究数据, 中重度肝肾功能损伤患者不推荐使用。轻度肝肾功能损伤患 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慎用本品,如需使用,无需调整剂量。
- 卡度尼利单抗治疗宫颈癌的研究中,不良反应为贫血、 甲状腺功能减退、ALT升髙、AST升髙、甲状腺功能亢进、 白细胞减少症、低白蛋白血症、皮疹、腹泻、发热等。对于 疑似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应进行充分的评估以排除其他病 因。大多数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为1?2级且可逆,可通过 暂停给药或使用糖皮质激素治疗。对于大部分3?4级及某 些特定的 2 级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需暂停给药,并给予1? 2mg/ (kg?d)强的松等效剂量治疗,直至改善到W1级。对 于 4 级、某些特定的 3 级或任何复发性 3 级免疫相关性不良 反应,或末次给药后 12 周内2 级或 3 级免疫相关性不良反 应未改善到 0?1 级,或末次给药后 12 周内糖皮质激素未能 降低至W10mg/d强的松等效剂量,应永久停药。
泛实体瘤用药
一、拉罗替尼 Larotrectinib
制剂与规格:胶囊:25mg、100mg; 口服溶液:50ml:
1000mg
适应证:适用于符合下列条件的实体瘤成人和儿童患者: 经充分验证的检测方法诊断为携带神经营养酪氨酸受体激 酶(NTRK)融合基因且不包括已知获得性耐药突变,患有局 部晚期、转移性疾病或手术切除可能导致严重并发症的患者, 以及无满意替代治疗或既往治疗失败的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 在使用拉罗替尼治疗之"前,必须确定患者肿瘤样本中 携带 NTRK 融合基因。应采用验证过的检测方法确定患者的 NTRK融合基因状态。
- 成人患者推荐剂量为100尘驳/次,每天两次,口服,直 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儿童患者的剂量基于体 表面积,儿童患者的推荐剂量为100mg/m2,每天两次,最大 剂量为100mg/次,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 如果漏服,也不宜同时服用2倍剂量以弥补。应在下 次计划服药时间按规定剂量服用。如果患者服药后呕吐,不 宜补服第 2 次。
- 本品为基于替代终点获得附条件批准上市,暂未获得 临床终点数据,安全性和有效性尚待上市后进一步确证。
- 拉罗替尼常见的不良反应包括:ALT升髙、AST升髙、 呕吐、便秘、疲乏、恶心、贫血、头晕和肌痛。
6•对于所有2级不良反应,尽管应密切监测以确保毒性 不会增加,但建议继续给药。对于 3 级或 4 级不良反应,应 停用本品,直到不良反应缓解或改善至基线或 1 级水平。如 果在 4 周内得到缓解,则在下一次剂量调整时恢复使用。如 果不良反应在 4 周内未得到缓解,则应永久停用。
7&产耻濒濒;不良反应的推荐剂量调整:体表面积至少为1.0尘
2的 成人和儿童患者:第1次75mg,每天两次,第2次50mg, 每天两次,第3次100mg,每天一次。体表面积小于1.0m
2 的儿童患者:第1次75尘驳/尘
2,每天两次,第2次50尘驳/尘
2, 每天两次,第3次25mg/m
2,每天两次,即使在治疗期间体 表面积变得大于1.0m
2,也应保持25尘驳/尘
2,每天两次。三次 剂量调整后无法耐受本品的患者应永久停用。
- 拉罗替尼可导致的神经系统反应包括头晕、步态障碍 和感觉异常。多数神经系统反应发生在治疗的前 3 个月内。 需根据这些症状的严重程度和持续性决定暂停用药、降低剂 量还是永久停用。
- 拉罗替尼可导致ALT和AST升髙主要发生在治疗的前 3 个月。在首次给药前和治疗前 3 个月应每月一次监测肝功 能(包括 ALT 和 AST 评估),然后在治疗期间定期监测,对 转氨酶升髙的患者进行更频繁检测。根据其严重程度,应停 用或永久停用。如停用,应在恢复后调整给药剂量。
- 应避免拉罗替尼与颁驰笔3础4/笔-糖蛋白强效或中效诱
导剂联合使用。
11.与肝功能正常受试者相比,在轻度、中度和重度肝
功能损伤受试者中观察到拉罗替尼的AUCo-inf分别增至1.3倍、 2倍和3.2倍。观察到C
max略微增加,分别增至1. 1倍、1.1 倍和 1.5倍。与肾功能正常受试者相比,在肾功能损伤受试 者中观察到拉罗替尼的C
max和AUC5f分别增至1.25倍和1.46 倍。老年患者和幼儿(1个月至<6岁)暴露的数据有限。
二、恩曲替尼 Entrectinib
制剂与规格:胶囊:100尘驳、200mg
适应证:适用于符合下列条件的实体瘤成人和 12岁及 以上儿童患者,经充分验证的检测方法诊断为 NTRK 融合基 因且不包括已知获得性耐药突变,患有局部晚期、转移性疾 病或手术切除可能导致严重并发症的患者,无满意替代治疗 或既往治疗失败的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 患者用药前必须获得经充分验证的检测方法诊断为 携带 NTRK 融合基因且不包括已知获得性耐药突变。
- 建议患者接受本药物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 耐受的毒性。
- 硬胶囊应整粒吞服,由于内容物较苦,因此不得打开 或溶解后服药。本药物可与或食物同服或不同服,但不应与 葡萄柚或葡萄柚汁同服。成人的推荐剂量为600mg/次,口服, 每天一次。年满12岁儿童患者的推荐剂量为300mg/m2, 口 服,每天一次。
表 28 儿童患者恩曲替尼的推荐给药方案
体表面积(BSA) |
每日给药一次 |
1. 11-1. 50m2 |
400尘驳/次,每天一次,口服 |
21. 51m2 |
600尘驳/次,每天一次,口服 |
- 管理不良事件时,可能需要暂时中断给药、降低剂量 或停止恩曲替尼治疗,具体根据处方医师对患者安全或耐受 性的评估而定。
成人患者:根据耐受性,成人患者的恩曲替尼剂量可最 多减量两次。下表提供了成人患者的通用剂量调整建议。如 果患者不能耐受200尘驳/次,每天一次的剂量,应永久停止恩 曲替尼治疗。
表 29 成人患者恩曲替尼的减量方案
减量方案 |
剂量水平 |
起始剂量 |
600尘驳/次,每天一次,口服 |
首次减量 |
400尘驳/次,每天一次,口服 |
第 2 次减量 |
200尘驳/次,每天一次,口服 |
儿童患者:表 30 提供了儿童患者的特殊减量建议。根 据耐受性,年满 12 岁的儿童患者可最多减量两次。
某些儿童患者需要采取间歇给药方案才能达到推荐的 减量后的一周总剂量。如果患者不能耐受减量后的最低推荐 剂量,应永久停用恩曲替尼治疗。
表 30 儿童患者恩曲替尼的减量方案
措施 |
BSA 1.11-1.50m2 |
BSAMl. 51m2 |
推荐剂量 |
400尘驳/次,每天一次,口服 |
600尘驳/次,每天一次,口服 |
首次减量 |
300尘驳/次,每天一次,口服 |
400尘驳/次,每天一次,口服 |
第2次减量 |
200尘驳/次,每周给药5天* |
200尘驳/次,每天一次,口服 |
*每周5天:周一、周叁、周五、周六和周日 |
- CYP3A 强效或中效抑制剂合并用药:在成人患者中, 应避免与强效或中效CYP3A抑制剂合并服用,或者合并服用 时间应限制在14天以内。如果合并服用无法避免,则与强 效CYP3A抑制剂合并服用时,应将恩曲替尼剂量降至100mg 每天一次,与中效CYP3A抑制剂合并服用时,应将恩曲替尼 剂量降至200mg每天一次。在停止合并服用的强效或中效 CYP3A抑制剂后,可以恢复恩曲替尼至合并用药前的剂量。 半衰期长的CYP3A4抑制剂可能需要洗脱期。在年满12岁的 儿童患者中,应该避免合并服用强效或中效CYP3A抑制剂。
CYP3A诱导剂合并用药:在成人和儿童患者中,应避免 合并服用CYP3A诱导剂。
- 特殊人群剂量说明:儿童:尚未确立恩曲替尼在12 岁 以下儿童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老年人:年龄三65岁的患 者无需调整恩曲替尼剂量。轻中度肾功能损伤患者无需调整 剂量。尚未在重度肾功能损伤患者中研究恩曲替尼的安全性 与有效性。然而,由于恩曲替尼的肾脏消除率可忽略不计, 重度肾功能损伤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对于轻度肝功能损伤患 者,不建议调整剂量。尚未在中重度肝功能损伤患者中研究 恩曲替尼的安全性与有效性。
- 驾驶和操纵机械的能力:恩曲替尼可能影响驾驶和操 纵器械的能力。应告知患者,在恩曲替尼治疗期间出现认知 不良反应、晕厥、视物模糊或头晕时避免驾驶或操纵机械, 直至症状消退。
三、恩沃利单抗 Envafolimab
制剂与规格:注射剂:200mg (1ml) /瓶
适应证:适用于不可切除或转移性高度微卫星不稳定型 或错配修复基因缺陷型的既往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且无满 意替代治疗方案的晚期实体瘤成人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 恩沃利单抗获批的剂量是150mg/次,每周一次,皮下 注射,或300mg/次,每2周一次,皮下注射。
- 只要观察到临床获益,应继续恩沃利单抗治疗,直至 患者不能耐受,有可能观察到非典型反应。如果患者临床症 状稳定或持续减轻,即使有影像学疾病进展的初步证据,基 于总体临床获益的判断,可考虑继续应用本品治疗,直至证 实疾病进展。
- 根据个体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可能需要暂停给药 或永久停用,不建议增加或减少剂量。
- 发生4级或复发性3级不良反应,虽然进行治疗调整 但仍持续存在 2 级或 3 级不良反应,应永久停用恩沃利单抗。 如果出现任何重度、复发的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以及任何危
及生命的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必须永久停用恩沃利单抗。
- 老年患者(265 岁)建议在医师的指导下慎用,如需 使用,无需调整剂量。轻度肾功能损伤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 慎用本品,如需使用,无需调整剂量,中重度肾功能损伤患 者不推荐使用。轻度肝功能损伤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慎用本 品,如需使用,无需调整剂量,中重度肝功能损伤患者不推 荐使用。
- 本品被注射的部位必须没有活动性皮肤病,包括晒伤、 皮疹、发炎、感染、牛皮癣活跃区、纹身和疤痕等。注射速 度建议不应快于0.06ml/s[按推荐剂量150mg (0. 75ml)计 算,注射时间不应少于 13 秒]。
- 对于1?2级注射部位反应,通常无需停药。根据临 床需要予以对症治疗,并密切观察。对于3?4级注射部位 反应,应永久停用,给予适当的药物治疗,并密切监测患者 临床症状及体征直至缓解。对于 1 级超敏反应,通常无需停 药,予以密切观察和监测。对于 2 级超敏反应,应立即停止 本品给药。予以苯海拉明 50mg 伴或不伴地塞米松 10mg 静脉 输注,并监测患者直至症状消失。根据观察到的反应强烈程 度,应该在下一周期的治疗中提前给予抗组胺药,并且减慢 皮下注射本品的速度。对于 3?4 级超敏反应,应立即停止 本品给药,且后续永久停用。予以苯海拉明 50mg 伴或不伴 地塞米松 10mg 静脉输注,和/或根据需要给予肾上腺素,并
监测患者直至症状消失。
- 恩沃利单抗可能引起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建议治疗 前进行包括甲状腺功能、心肌酶等的基线检测,在治疗中定 期随访用于早期发现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因为不良反应可 能在恩沃利单抗治疗期间或恩沃利单抗治疗停止后的任何 时间发生,应持续进行患者监测(至少至末次给药后5个月)。
- 对于疑似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应进行充分的评估以 确认病因或排除其他病因。根据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应暂 时停用恩沃利单抗,并使用糖皮质激素治疗。当免疫相关性 不良反应改善至W1级时,需逐步减量至停药。基于有限的 临床研究数据,发生糖皮质激素无法控制的免疫相关性不良 反应时可以考虑使用其他全身性免疫抑制剂。如果不良反应 保持在W1级,且糖皮质激素剂量已降至W10mg/d强的松或 等效剂量,则可在最后一次恩沃利单抗给药后1 2周内重新 开始恩沃利单抗治疗。严重者或诊断存疑者可由消化科、风 湿科、皮肤科、呼吸科、肿瘤科等组成的免疫不良反应MDT 进行会诊。
四、替雷利珠单抗 Tislelizumab
制剂与规格:注射剂:100mg (10ml) /瓶
适应证:不可切除或转移性髙度微卫星不稳定型或错配 修复基因缺陷型的既往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且无满意替代 治疗方案的的晚期实体瘤成人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 应该按照相关疾病指南,治疗前做基线评估,治疗期 间定期监测治疗反应及毒性。
2•推荐剂量为200mg/次,每3周一次,静脉输注,第一 次输注时间应至少60 分钟,如果耐受良好,则后续每一次 输注时间应至少 30 分钟。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 毒性。
- 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三10%)为发热、甲状腺功能减 退、体重增加、瘙痒症、白细胞减少症、上呼吸道感染、ALT 升高、皮疹、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咳嗽、疲乏和血胆红素升 高。
- 有可能观察到非典型反应。如果患者临床症状稳定或 持续减轻,即使有疾病进展的初步证据,基于总体临床获益 的判断,可考虑继续应用本品治疗,直至证实疾病进展。
- 建议治疗前进行包括甲状腺功能、心肌酶等的基线检 测,在治疗中定期随访用于早期发现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 同时需注意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也可能出现于治疗结束后。 对于疑似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应进行充分的评估以确认病 因或排除其他病因,根据个体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可能 需要暂停给药或永久停用。不建议增加或减少剂量。严重者 或诊断存疑者可由消化科、风湿科、皮肤科、呼吸科、肿瘤 科等组成的免疫不良反应MDT进行会诊。
- 目前尚无针对中重度肝功能损伤患者的研究数据,中 重度肝功能损伤患者不推荐使用。轻度肝功能损伤患者应在 医师指导下慎用本品,如需使用,无需调整剂量。
- 目前尚无针对重度肾功能损伤患者的研究数据,重度 肾功能损伤患者不推荐使用。轻中度肾功能损伤患者应在医 师指导下慎用本品,如需使用,无需调整剂量。
- 建议哺乳期妇女在接受本品治疗期间及末次给药后 至少 5 个月内停止哺乳。育龄期妇女在接受本品治疗期间, 以及最后一次本品给药后至少 5 个月内应采用有效避孕措施。
- 因可能干扰本品药效学活性,应避免在开始本品治疗 前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及其他免疫抑制剂。但是如果为了 治疗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可在开始本品治疗后使用全身性 糖皮质激素及其他免疫抑制剂。
五、斯鲁利单抗 Serplulimab
制剂与规格:注射剂:100mg (10ml) /瓶
适应证:适用于不可切除或转移性高度微卫星不稳定型 的既往至少一线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且无满意替代治疗方 案的晚期实体瘤成人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1•推荐剂量为3mg/kg,每2周一次,静脉输注,直至疾 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 只要观察到临床获益,应继续斯鲁利单抗治疗,直至 患者不能耐受,有可能观察到非典型反应。如果患者临床症 状稳定或持续减轻,即使有影像学疾病进展的初步证据,基 于总体临床获益的判断,可考虑继续应用本品治疗,直至证 实疾病进展。
- 根据个体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可能需要暂停给药 或永久停用,不建议增加或减少剂量。
- 发生4级或复发性3级不良反应,虽然进行治疗调整 但仍持续存在2级或3级不良反应,应永久停用斯鲁利单抗。 如果出现任何重度、复发的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以及任何危 及生命的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必须永久停用斯鲁利单抗。
- 老年患者(265岁)建议在医师的指导下慎用,如需 使用,无需调整剂量。轻度肾功能损伤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 慎用本品,如需使用,无需调整剂量,中重度肾功能损伤患 者不推荐使用。轻度肝功能损伤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慎用本 品,如需使用,无需调整剂量,中重度肝功能损伤患者不推 荐使用。
- 斯鲁利单抗可能引起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建议治疗 前进行包括甲状腺功能、心肌酶等的基线检测,在治疗中定 期随访用于早期发现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因为不良反应可 能在斯鲁利单抗治疗期间或斯鲁利单抗治疗停止后的任何 时间发生,应持续进行患者监测(至少至末次给药后5个月)。
- 对于疑似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应进行充分的评估以 确认病因或排除其他病因。根据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应暂 时停用斯鲁利单抗,并使用糖皮质激素治疗。当免疫相关性 不良反应改善至W1级时,需逐步减量至停药。基于有限的 临床研究数据,发生糖皮质激素无法控制的免疫相关性不良 反应时可以考虑使用其他全身性免疫抑制剂。如果不良反应 保持在W1级,且糖皮质激素剂量已降至W10mg/d强的松或 等效剂量,则可在最后一次斯鲁利单抗给药后12 周内重新 开始斯鲁利单抗治疗。严重者或诊断存疑者可由消化科、风 湿科、皮肤科、呼吸科、肿瘤科等组成的免疫不良反应 MDT 进行会诊。
六、普特利单抗 Pucotenlimab
制剂与规格:注射剂:100mg (10ml) /瓶
适应证:适用于不可切除或转移性的高度微卫星不稳定 型或错配修复基因缺陷型的既往至少一线治疗后出现疾病 进展且无满意替代治疗方案的晚期实体瘤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1.本品推荐剂量为200mg/次,静脉输注45?75分钟, 每 3 周给药一次,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已 观察到部分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存在肿瘤非典型反应,如果 患者临床症状稳定或持续减轻,即使影像学有疾病进展的初 步证据,基于总体临床获益的判断,可考虑继续应用本品治 疗,直至证实疾病进展。根据个体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可能需要暂停给药或永久停药。不建议增加或减少剂量。
- 主要不良反应是甲状腺功能检查异常、皮肤色素脱失、 皮疹、AST升髙、髙脂血症、血胆红素升髙、ALT升髙、甲 状腺功能减退。
- 对于疑似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应进行充分的评估以 排除其他病因。大多数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是可逆的,且可 通过中断普特利单抗、给予糖皮质激素治疗和/或支持治疗来 处理。对于大部分 3?4 级及某些特定的 2 级免疫相关性不 良反应需暂停给药,并给予1?2mg/ (kg?d)强的松等效剂 量及其他治疗,直至改善到W1级。糖皮质激素用药的减量 需至少一个月的时间逐渐减量直至停药,快速减量可能引起 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的反复。如果不良反应在糖皮质激素治 疗后继续恶化或无改善,则应增加非糖皮质激素的免疫抑制 剂治疗。
- 对于 4 级及某些特定的 3 级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及 任何复发性 3 级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末次给药后 12 周内 2?3 级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未改善到 0?1 级(除外内分泌 相关不良反应),以及末次给药 12 周内糖皮质激素未能降 至W10mg/d强的松等效剂量,应永久停用。
- 出现轻中度输注相关反应时,应降低滴速或暂停给药, 当症状缓解后可考虑恢复用药并密切观察。如果出现 3 级或 4 级输注相关反应,必须停止输注并永久停止普特利单抗治
疗,并给予适当的药物治疗。
- 孕妇在妊娠期使用可能会对胎儿造成伤害,除非临床 获益大于风险,不建议在妊娠期间使用本品治疗。建议育龄 女性在用药期间采用高效避孕方法,并在最后一次用药后3 个月内持续避孕。不能排除本品对新生儿的风险,建议哺乳 期妇女在接受本品治疗期间及末次给药后至少5个月内停止 哺乳。
- 轻度肝肾功能损伤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尚未在中重度 肝肾功能损伤患者中进行本品的相关研究。老年患者(265 岁)无需调整初始剂量。尚未确定本品在 18岁以下儿童和 青少年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 在使用该药前避免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或其他免 疫抑制剂。
- 禁忌:(1)禁止用于对普特利单抗注射剂活性成分 或辅料存在超敏反应的患者。(2)不可与其他药品混合, 也不应与其他医药产物经相通的静脉通道合并滴注,药瓶中 剩余的药物不可重复使用。(3)不得采用静脉推注或单次 快速静脉注射给药。
附表
附表 1 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和治疗调整方案
反应性毛细
血管增生症 |
3级 |
暂停用药,直至不良反应恢
复至 0?1 级 |
4级 |
永久停用 |
肺炎 |
2级 |
暂停给药,直至不良反应恢
复至 0?1 级 |
3?4级或复发性2级 |
永久停用 |
腹泻及结肠
炎 |
2 级或 3 级 |
暂停给药,直至不良反应恢
复至 0?1 级 |
4级 |
永久停用 |
肝炎(适用
于非肝细胞
癌患者) |
2级,础厂罢或础尝罢在3?5倍正常值上限(鲍尝狈)
或总胆红素(TBIL)在1. 5?3倍ULN |
暂停给药,直至不良反应恢
复至 0?1 级 |
3?4 级,AST 或 ALT>5 倍 ULN,或 TBIL>3 倍
ULN |
永久停用 |
肝炎(适用
于肝癌患
者) |
AST或ALT: 3?5倍ULN,若基线状态在正常范 围内
础厂罢或础尝罢:&苍产蝉辫;5-10倍鲍尝狈,若基线状态础厂罢或
ALT 在 1?3 倍 ULN
础厂罢或础尝罢:&苍产蝉辫;8?10倍鲍尝狈,若基线状态础厂罢或
ALT 在 3?5 倍 ULN
TBIL: 1. 5?3 倍 ULN |
暂停给药,直至不良反应恢
复至 0?1 级或至基线状态
后恢复给药 |
AST或ALT:〉5倍ULN,若基线状态在正常范围 内
AST或ALT: >10倍ULN,若基线状态〉ULN TBIL: >3 倍 ULN |
永久停用 |
肾炎 |
2?3级血肌酐升高 |
暂停给药,直至不良反应恢
复至 0?1 级 |
4 级血肌酐升高 |
永久停用 |
内分泌疾病 |
症状性2?3级甲状腺功能减退,2?3级甲状腺
功能亢进、2?3级垂体炎、2级肾上腺功能不全 |
暂停给药,直至不良反应恢
复至 0?1 级 |
|
3 级高血糖症或 1 型糖尿病 |
|
4 级甲状腺功能减退
4 级甲状腺功能亢进
4 级垂体炎
3?4级肾上腺功能不全
4 级高血糖症或 1 型糖尿病 |
永久停用 |
皮肤不良反
应 |
3 级或疑似 Stevens-Johnson 综合征或中毒性表 皮坏死松解症 |
暂停给药,直至不良反应恢
复至 0?1 级 |
4 级或确认的 Stevens-Johnson 综合征或中毒性 表皮坏死松解症 |
永久停用 |
血小板减少
症 |
3级 |
暂停给药,直至不良反应恢
复至 0?1 级 |
4级 |
永久停用 |
其他免疫相
关性不良反
应 |
3 ? 4级血淀粉酶升高或脂肪酶升高
2?3级胰腺炎
2 级心肌炎
2?3 级首次发生的其他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 |
暂停给药,直至不良反应恢
复至 0?1 级 |
4 级胰腺炎或任何级别的复发性胰腺炎
3?4级心肌炎
3?4级脑炎
4 级首次发生的其他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 |
永久停用 |
复发或持续
的不良反应 |
复发性3?4级(除外内分泌疾病) 末次给药后12周内2? 3级不良反应 未改善到 0?1 级(除外内分泌疾病)
末次给药后12周内糖皮质激素未能降至奥
10mg/d 的强的松等效剂量 |
永久停用 |
输注相关反
应 |
2级 |
降低滴速或暂停给药,当症 状缓解后可考虑恢复用药 并密切观察 |
附表 2 免疫相关毒性后重启免疫检查点抑制剂治疗注意事项
心血管 |
1 级心肌炎:症状消退后考虑重启治疗
2?4 级心肌炎:永不考虑重启免疫治疗 |
内分泌 |
甲状腺:甲状腺功能减退无需停药。对于类似 Graves 病的症状性甲状腺功能 亢进,考虑暂停免疫治疗,并在检查完成后且有证据表明甲状腺功能及症状 改善后可重启免疫治疗 促肾上腺皮质激素、促甲状腺激素和/或促性腺激素缺乏,但没有症状性垂体 肿胀的垂体炎:在接受激素替代治疗后,可以重启免疫治疗 垂体炎伴垂体肿胀症状(如头痛、视觉障碍和/或神经功能障碍):糖皮质激 素治疗且与肿胀相关症状消退后,考虑重启免疫治疗
1 型糖尿病伴有酮症酸中毒:酮症酸中毒纠正且血糖水平稳定后,考虑重启 免疫治疗 原发性肾上腺功能不全:在适当的替代内分泌治疗后,可继续免疫治疗 |
眼 |
2?4级irAE:根据指南暂停免疫治疗;在改善至W1级时,请眼科会诊考虑 重启免疫治疗,出现重度葡萄膜炎或巩膜外层炎(G3?G4),永不考虑重启 免疫治疗 |
胃肠道 |
PD-1/PD-L1抑制剂:2?3级结肠炎后,在症状缓解至W1级重启免疫治疗。 在极少数情况下,患者无法完全减量停用糖皮质激素,且症状未消退,可在 患者仍使用W10mg/d强的松等效剂量的情况下重启免疫治疗。恢复 PD-1/PD-L1 抑制剂治疗后,考虑联合使用维多利珠单抗
CTLA-4 药物;如果 irAE 重或危及生命,则停药
*请勿补用因 irAE 和/或糖皮质激素治疗而错过的剂量 |
肾 |
根据指南暂停免疫治疗;在症状改善至W1级时,如果肌酐稳定,可在同时 使用糖皮质激素的情况下重启免疫治疗 重新开始免疫治疗后,每 2?3 周监测肌酐或根据临床指征更频繁地监测肌 酐。如果肌酐保持稳定,考虑延长两次肌酐检查之"间的间隔时间 重度(3?4 级)蛋白尿:永不考虑重启免疫治疗 |
|
对于已缓解的G2和/或G3肾脏irAE:如果有临床指征,至少在暂停ICI治 疗$2个月后,可考虑重启免疫治疗 |
肝脏 |
转氨酶升髙,不伴胆红素升髙:发生2级irAE后,在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 酶恢复至基线水平,糖皮质激素逐渐减量至W10mg/d强的松等效剂量后考虑 重启免疫治疗
3级肝炎:如果使用CTLA-4抑制剂联合PD-1/PD-L1抑制剂治疗,仅重新开 始 PD-1/PD-L1 抑制剂治疗
重度或危及生命(4级)的肝炎:永不考虑重启免疫治疗 |
肺 |
进行性1 级非感染性肺炎:影像学有改善证据,考虑重启免疫治疗
2级:肺炎缓解至奥1级且患者停用糖皮质激素剂量奥10尘驳/诲强的松,则重
启免疫治疗
重度(3?4级)肺炎:永不考虑重启免疫治疗 |
肌肉、骨 骼 |
炎性关节炎(中度至重度irAE暂停治疗):待病情稳定或得到充分治疗后重 启免疫治疗。对于显著损害日常生活能力和生活质量的重度炎性关节炎,永 不考虑重启免疫治疗 |
神经系统 |
重症肌无力:2 级且经糖皮质激素治疗缓解后,可以重启治疗,而3?4级则 永不考虑重启治疗
格林-巴利综合征:任何级别的格林-巴利综合征均永不考虑重启治疗
周围神经病变:1?2级irAE,暂停治疗,如果症状消退至W1级或患者的孤 立性疼痛感觉神经病变得到良好控制,考虚重启免疫治疗
无菌性脑膜炎:轻度至中度irAE,如果症状缓解至0级,考虑重启免疫治疗 脑炎:在中度至重度脑炎(2?4级)的情况下,永不考虑重启免疫治疗 横贯性脊髓炎:任何级别横贯性脊髓炎永不考虑重启免疫治疗 |
胰腺 |
有症状的2级胰腺炎,如果已经没有胰腺炎的临床或影像学证据,且淀粉酶、 脂肪酶恢复正常,可以考虑重启免疫治疗 3?4级胰腺炎永不考虑重启免疫治疗 |
皮肤 |
斑丘疹和/或瘙痒:在症状缓解至W1级(即,皮肤状况良好且只需局部干预), 可以考虑重启免疫治疗
重度(3?4级)或危及生命的大疱性疾病(包括厂迟别惫别苍蝉-闯辞丑苍蝉辞苍综合征和 |
注:本表内容来源:NCCN免疫检查点抑制剂相关毒性管理指南V 1.2022
一般原则:
- 在发生重大 irAE 后考虑重启免疫治疗时应谨慎。重启免疫治疗应按以下情况密切随 访,以监测复发症状。
- 如重启免疫治疗后毒性复发,则永久终止免疫治疗。
- 重启免疫治疗前评估患者的肿瘤状态,如果 ICI 治疗达到客观缓解(完全或部分缓 解),由于毒性复发风险,不建议重启免疫治疗,应与患者讨论重启免疫治疗的风险/获益。
- 一种免疫治疗引起重度 irAE 的情况下,通常需要永久停用这种免疫治疗,而在中度 irAE 情况下,则可能需要永久停用这类免疫疗法。如患者在接受含伊匹木单抗的治疗方案 后出现3级或4级毒性,在早期毒性消退后,后期可考虑采用PD-1抑制剂或PD-L1抑制剂 单药治疗。
- 除一些例外情况,2级颈谤础贰消退至奥1级后可考虑重启免疫治疗。
- 因颈谤础贰暂停免疫治疗后,在重启免疫治疗前,建议咨询相应器官专家会诊。
附表 3 反应性毛细血管增生症分级标准和治疗建议
分级 |
临床表现 |
治疗建议 |
1级 |
单个最大直径奥10尘尘,伴或
不伴破溃出血 |
继续用药,易摩擦部位可用纱布保护,避免出血。
破溃出血者可采用局部压迫止血治疗 |
2级 |
单个最大直径〉10尘尘,伴或
不伴破溃出血 |
继续用药,易摩擦部位可用纱布保护,避免出血。 破溃出血者可局部压迫止血,或采取局部治疗措施, 如激光或手术切除等。避免破溃处感染 |
3级 |
呈泛发性,可以并发皮肤感
染,可能需要住院治疗 |
暂停用药,待恢复至奥1级后恢复给药,易摩擦部
位可用纱布保护,避免出血。破溃出血者可局部压 迫止血,或采取局部治疗措施如激光或手术切除等, 并发感染者给予抗感染治疗 |
4级 |
多发和泛发,威胁生命 |
永久停用 |
5级 |
死亡 |
|
*分级依据《颁厂颁0免疫检查点抑制剂相关的毒性管理指南2019》